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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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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

招标详情

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21

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泸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的批准,受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政采中心”)就本次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国内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

2.2项目编号:LSZC2020-GK03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预算:(详见采购清单)

2.5交货地点:泸水市(指定项目各个安置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7付款方式: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8其他:技术报价必须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设备、必要配套辅助材料和备件的采购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相关费用。

2.9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 购 清 单

序号

采购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洗澡热水器

2381

284.5295

2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电视机

1725

172.5

3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抽油烟机

110

11

合计

468.0295

注:1.本项目不分包,欢迎各投标人参与投标,但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2.投标人需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3.2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以上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3.4.1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区域、参加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3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与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号。

4.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强制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发【2006】90号。

5.与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

5.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满足招标文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

5.2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从业人等方面满足本项目供货和服务。

6.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8 月 21日上午9:00 起至2020年 9 月 1 日上午9: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报名,未报名则不得参会本项目。报名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相关要求详见怒江报社、怒江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公告),如果潜在投标人之前在云南省内已经办理过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文件格式为*.ZCZBJ)。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缴纳:

8.1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保函

8.2保证金缴纳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8.3保证金缴纳流程: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手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所打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供公证机关查验,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里。)。

8.4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保函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标包名称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

8.5开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3281399000000159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官女士,0886-3633668

技术支持: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鲍女士,0886—8887048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 (服务QQ):400-9618-998

联系人:卢文东

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地点

9.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 9 月 21日 上午10 时 00分至 上午10时 30 分止送达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9.2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21 日 上午10 时 30 分

9.3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9.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投标人。同时,开标现场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在光盘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5开标时,投标人需用加密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未带加密数字证书将无法解密,视为无效投标人。

9.6项目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文件》前,需通过非现金微信扫码方式支付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费¥500.00元/投标人,不支付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10.评标时间、地点、方式

10.1评标时间:2020年 9 月 21日,开标结束后即转入项目评审。

10.2 评审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1室

10.3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审,以电子招投标文件为准。

11.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留意两个网站公告,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掌握和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的,欢迎供应商举报。

泸水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3628660

泸水市纪监委:0886-3636523

泸水市财政局:0886-3636253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86-3898836

12.其他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驻场人员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卢文东

联系电话:010-86483801

办理证书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和娅琪

联系电话:0886-3898525

13.公证邀请和公证费用支付方式、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3.1公证机构由采购人自行邀请;

公证费用约为1000.00元,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3.2采购人: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泸水市市级行政中心

联系人:杨育忠

联系电话:0886-3888089

联系手机:13988695200

邮政编码:673199

13.3集中采购机构: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312室(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邮政编码:673199

联系人: 李泰晓

联系电话(传真):0886-3636132

发布日期:2020年 8 月 21 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扫描件.pdf2020-08-21 10:04:59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定稿ltx).doc2020-08-21 10:05:14

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

对象项目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LSZC2020-GK03

采购人: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13988695200

采购代理机构: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86——3636132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48

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1

第一 招标公告

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泸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的批准,受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政采中心”)就本次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国内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

2.2项目编号:LSZC2020-GK03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购预算:(详见采购清单)

2.5交货地点:泸水市(指定项目各个安置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7付款方式:以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8其他:技术报价必须包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设备、必要配套辅助材料和备件的采购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相关费用。

2.9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 购 清 单

序号

采购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洗澡热水器

2381

284.5295

2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电视机

1725

172.5

3

(A9999)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抽油烟机

110

11

合计

468.0295

注:1.本项目不分包,欢迎各投标人参与投标,但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2.投标人需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3.2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以上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3.4.1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区域、参加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4.3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与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号。

4.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强制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发【2006】90号。

5.与本次采购的相关要求

5.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满足招标文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

5.2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并在资金设备、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从业人等方面满足本项目供货和服务。

6.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8 月 21日上午9:00 起至2020年 9 月 1 日上午9: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报名,未报名则不得参会本项目。报名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相关要求详见怒江报社、怒江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公告),如果潜在投标人之前在云南省内已经办理过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文件格式为*.ZCZBJ)。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缴纳:

8.1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保函

8.2保证金缴纳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8.3保证金缴纳流程: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手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所打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供公证机关查验,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里。)。

8.4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保函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标包名称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

8.5开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32813990000001596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官女士,0886-3633668

技术支持:建行银行怒江分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鲍女士,0886—8887048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 (服务QQ):400-9618-998

联系人:卢文东

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地点

9.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20年 9 月 21日 上午10时 00分至 上午10时30 分止送达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9.2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 上午10 时 30 分

9.3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4室)。
9.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投标人。同时,开标现场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在光盘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5开标时,投标人需用加密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未带加密数字证书将无法解密,视为无效投标人。

9.6项目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文件》前,需通过非现金微信扫码方式支付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费¥500.00元/投标人,不支付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10.评标时间、地点、方式

10.1评标时间:2020年 9 月21 日,开标结束后即转入项目评审。

10.2 评审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1室

10.3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审,以电子招投标文件为准。

11.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留意两个网站公告,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请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掌握和了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的,欢迎供应商举报。

泸水市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0886-3628660

泸水市纪监委:0886-3636523

泸水市财政局:0886-3636253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86-3898836

12.其他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驻场人员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卢文东

联系电话:010-86483801

办理证书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和娅琪

联系电话:0886-3898525

13.公证邀请和公证费用支付方式、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3.1公证机构由采购人自行邀请;

公证费用约为1000.00元,公证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3.2采购人: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泸水市市级行政中心

联系人:杨育忠

联系电话:0886-3888089

联系手机:13988695200

邮政编码:673199

13.3集中采购机构: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312室(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邮政编码:673199

联系人: 李泰晓

联系电话(传真):0886-3636132

发布日期:2020年 8 月 2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代理机构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项目名称

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对象项目

项目编号

LSZC2020-GK03

2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3”

5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书面提疑时间:2020年9月7日18点00分以前

书面答疑时间:2020年9月7日18点00分以前

6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

澄清联系人:和绍勇 李泰晓

电话(传真):0886- 3636132

7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1.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30

9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投标文件,需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递;

2.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1个

1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万元整(50000.00元)

3.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情况:

开户名称: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 号:6232813990000001596

1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 21 日上午10 时 30 分

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1日 10时 30 分

开标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15

现场解密响应文件

项目开标环节在解密《响应文件》前,需通过非现金微信扫码方式支付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费¥500.00元/投标人,不支付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计算机语音抽取系统现场随机抽取专家5人。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履约保证金金额

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核验的证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 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复印件

7. 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

8. 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加招标会议资格。

(2)

本项目预算金额: 肆佰陆拾捌万零贰佰玖拾伍元整(¥4680295.00元)


一、总

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条件。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质疑

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起或是采购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附件十二格式要求)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电话:0886-3636132

6.2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传真形式的质疑,质疑书面材料必须为原件。

6.3 采购人、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投诉

7.1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泸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投诉,投诉电话:0886-3636253

7.2泸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暂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8.1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评标办法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认真审核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人、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2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变更公告,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11.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1.3招标文件中打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构成

13.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

(1)开标一览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2)投标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3)分项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4)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 的格式及要求,将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

(5)质量保证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6)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要求。

(8)书面声明: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8”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9)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汇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9”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0”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1”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2)质疑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2”要求填写。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3”要求填写。

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安装、培训、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15.2 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且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的总预算价。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或低价倾销,否则将被拒绝。总价与单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5.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包括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货物及标准件、运输、装卸、安装、培训、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等内容。

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有效期

17.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投标文件一律用中文书写或打印;

18.2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18.3电子版投标文件,需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递,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1个(现场提交)。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现金式的投标保证金。

19.2 交款方式:转账、保函

账 号:62328139900000015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0886-3633668

19.3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9.4投标人应在截标前向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并按要求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19.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不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投标人。同时,开标现场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在光盘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须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http://182.246.203.127: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果上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请抓紧修改并重新上传,上传后,又重复此前的操作,确保投标文件完好。

(3)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注: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或DV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4)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2.1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提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

22.2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予退还。

2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注: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仅在云南省网络出现故障时,由监管部门核实同意后,采用光盘现场导入,其他情况不予启用。

23.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3.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

23.3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书面通知,并由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24.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4.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投标文件的解密

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招标现场,在招标之前,须各投标人按系统生成的顺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五、开标与评标

26开标

26.1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视为其默认现场唱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6.2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公证机关按招标文件要求核验相关资质证照;

(4)开标:按照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6)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以及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开标会议结束。

26.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签字确认。

26.4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27.评标

27.1 评标由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计算机语音抽取系统现场随机抽取专家5人。

27.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7.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7.5评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府采购评标系统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中标结果

30.中标人的确定

30.1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确认;

30.2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泸水市财政局备案一份,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开始生效 。

32.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履约保证金

33.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其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其他事项

34.采购代理服务费

35.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成交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主管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函》等,评审专家认可的证明材料,为按规定提交或提交不真实的不予以扣除。(详见第四章格式11)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泸水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类)合同书(格式样本,仅供参考,以双方签订为准)

●项目编号:LSZC2020-GK03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泸水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仅供参考)

(货 物 类)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此合同仅供参考,但最终签订合同不得变更采购内容、合同价款、供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

(货物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货物的质量(或项目建设)符合 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货物的安装服务要求或项目集成服务范围及内容:

货物交货时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内容及货物的使用期内备品备件供应的优惠条件:

二、货物的交付:

1.货物交付方式按以下第( )项进行:

(1) 甲方至交付地点自提自运;

(2) 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货物交付地点:

3.货物交付时间:

4.货物交付清单:

三、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

大写:

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

财政资金:

小写:

大写:

自筹资金:

小写:

大写: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货物现场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货物和安装调试或项目建设施工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或项目服务;

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甲方项目,提供原装全新(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2.保证甲方在合同货物或项目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条款、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的验收;

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

(三)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

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提供全免费上门保修、维护或免费更换。

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省内的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售后服务网点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售后服务网点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本项目培训方案:

(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

五、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

六、整体项目完成时间或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

七、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具体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如下:

2.实作性操作验收:即货物是否正常运作或使用 个月(具体时间按采购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

八、合同价款结算

(一)履约保证、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

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向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交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5%计算)。(甲乙双方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约定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

根据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

九、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仟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和完成安装服务及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仟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

□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 合同书及附件;

2. 成交通知书;

3. 成交价供应商投标文件及澄清或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

十六、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

1.合同货物技术参数和详细配置明细表 □

2.合同货物售后服务细则 □

3.合同货物使用详细培训方案或计划 □

4.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清单 □

5.其他

甲方(采购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乙方(供应商)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 银行:

账 号: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交货地点

泸水市(指定项目各个安置点)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

质量保质期

电视机:整机保修1年,屏幕保修3年;热水器:保修6年;抽油烟机:整机保修1年,电机保修3年。

备注

填报说明:1.请投标人整体报价;2.交货地点:泸水市(指定项目地点);3.包括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货物,及标准附件、运输、装卸、培训<部分设备>、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光盘。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 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

3.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4.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完成交货(或完工),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 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7. 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8.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9.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严格按照《合同法》忠实的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格式3: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名称

产地

数量①

单价

(元)②

合价

(元)

③=①╳②

备注

合计(投标总价)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上表中各项单价及总价均应包含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运费、保险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2.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

格式4: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

本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

偏离情况

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表格填写说明:

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复制。

2、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禁止复制、粘贴招标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复制、粘贴,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表格中“偏离”部分,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分“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三种情况填写。

4、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若无偏离,则不填写内容。

格式5:质量保证书

质量保证书

致: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本保证书作为 (投标人名称) 对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公开招标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的保证。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的设备;

2. 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 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4. 对投标的货物,我单位承诺的性能保证如下:(请详细列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保证书自开标之日起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6:售后服务承诺书

未提供本内容的投标人将为无效投标人

由投标人按“采购需求”中售后服务要求及根据自身情况编写可行性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售后服务方案

2.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厂房设备、技术团队、管理经营能力等

3.增值服务范围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7-1、7-2、7-3、7-4、7-5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投标人资格声明的签字或盖章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且不退还。

格式7-1

(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三)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四)或上述三证合一证照(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格式7-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就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出具此证明书。

2.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国徽是正面,个人信息是反面)。

格式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