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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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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G1100000175008889001001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G1100000175008889001001


采购项目名称: 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008889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经营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0-08-20 14: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210国道旁
联系人: 王怀春
联系方式: 18629129229
邮箱: 345829324@qq.com
联合采购人:
代办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办机构地址: 深圳市招商局港口大厦16F
联系人:
蔡雄杰
手机号:
中国+8618689985890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008889001001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询问截止时间: 2020-08-24 18: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0-08-25 18: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08-26 09:30:00
评审开始时间: 2020-08-26 09:30:00
明细信息数量
名称 单位
天燃气锅炉及灶具安装工程 1
天燃气管网接入工程 1
附件信息
文件名称
询价文件-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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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一、 总则 6

二、 采购文件 7

三、 采购 响应 文件 8

四、 评审 11

五、 合同的授予 13

六、 附则 15

第三章 项目 采购需求 17

第四章 合同文本 23

一、 合同协议书 23

二、合同附件格式 25

附件一: 廉政合同 25

附件二: 安全生产合同 28

第五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31

一、 报价函格式 31

二、 报价文件 33

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5

四、 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格式 37

第1章 询价公告


采购人拟采购[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按照本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写并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中心宿办楼天燃气管网接入施工及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G1100000175008889。

1.3 项目概况: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小纪汉管理管理中心位于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210国道旁,管理中心距天燃气预留接口约为50m,建筑面积为5362m2(其中1栋四层宿办楼建筑面积3331m2、1栋二层建筑面积1410m2、1栋员工食堂建筑面积565m2、门房建筑面积57m2),原供暖方式为燃煤锅炉采暖,现计划改造为天燃气锅炉供暖方式,并对厨房厨具设备改造为天燃气灶具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勘察。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书》。

1.4 承包范围:

(1) 天燃气管接入工程施工(含接入费、协调费、材料费、安装费、器具费、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等为接入管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施工用地由甲方协调解决

(2) 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含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管道费、辅材费、检测费、税金、人工费、机械费、调试费等为安装燃气锅炉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1.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施工任务。

1.6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

1.7 本项目限价为475932元,其中天燃气管网接入工程施工限价250000元,天燃气锅炉、厨房灶具安装调试工程施工225932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须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不少于2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的类似改造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2.4 供应商须具有冷凝式低氮锅炉及厨房灶具制造商/供应商授权书

2.5 供应商安装的冷凝式低氮锅炉的生产厂家应为榆林市燃气管理部门备过案的生产厂家,并提供备案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6 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报价。

3. 采购文件获取

3.1 注册

3.1.1 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采购报价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相关企业信息;如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须按照要求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 供应商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用户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指引。若供应商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2 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dzzb.ciesco.com.cn/),进入本项目询价采购中完成项目报名

3.2 采购文件获取

3.2.1 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008201400分至20200823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下载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3.2.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008241800分。

3.2.3 采购人答复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202008251800

4.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4.1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08260930

4.2 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第4.1款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采购响应文件上传至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

5. 重要提示

5.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采购响应书未满足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供应商有义务在询价活动期间浏览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询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 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

单位名称: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210国道旁;

采购人代表:王怀春;

联系方式:18629129229/0912-2212482;

邮 箱:34582932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招商局港口大厦16F;

联 系 人:蔡雄杰

联系方式:18689985890;

邮 箱:caixiongjie@cmhk.com。


日期:20200820

第2章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 定义

1.1 采购人: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1.3 供应商:指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1.4 成交人:指本采购文件规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5 货物:指成交人按本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 服务:指成交人按本询价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7 附随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人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成交人承担的其它义务。

1.8 日期:指公历日。

1.9 时间:指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时间。

1.10 合同:指由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 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第2条要求。

3. 合格的货物

3.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3.2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

3.3 有关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人明确的标准。

3.4 凡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均视作认同本次采购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评审方式等),供应商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3.5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4. 询价相关费用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6.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日[3]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逾期则视为接受采购文件所有内容。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于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公布,澄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

6.2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采购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 采购响应文件

7. 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供应商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询价事项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7.2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8.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8.1 采购响应文件主要包括报价函、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采购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9.1 采购响应文件应按照第8.1款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标明页码,但供应商在谈判中形成的补充响应文件除外。

9.2 供应商必须对其采购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人,其采购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3 供应商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修改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

9.4 其他:[/]

10. 询价报价

10.1 货物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文件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就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报价,少报无效。

10.2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容涉及的全部费用进行报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0.2.1 供应商为提供项目所需货物购销、包装、运输、保护措施、保险、装卸(含卸货所需人工及吊机等费用)、现场验收、主辅料及配件、现场保管、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安装指导、调试指导、技术协助、试运转、配合系统调试、调校及检验等)、产品保修、管理、劳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各种不可预见风险费用

10.2.2 全部设备在原产地设计制造及进口件进口环节所需交纳的所有税费

10.2.3 项目货物费用不因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国家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的变化或人工成本上涨、通货膨胀、市场变化等原因而调整;

10.2.4 第26条规定须支付的成交服务费。

10.2.5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

10.2.6 其他费用:[/]

10.3 成交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0.4 其他:/

11. 报价有效期

11.1 采购响应文件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如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须加盖采购人公章)递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询价保证金(如有)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报价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采购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询价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 询价保证金

12.1 []本采购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询价保证金,本文件第12.2款至第12.5款不适用;

[×]供应商提供金额为人民币[/]询价保证金,必须[/]年[/]月[/]日前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保证金账户(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操作缴纳保证金时,每次缴费对应的收款账号不同,请勿使用以前保存过的固定收款账号来缴费,因收款账号输入错误等操作引起的用户资金损失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用户指南-《投标人——投标平台操作指引》。收款凭证扫描件导入采购相应文件对应目录,并上传到投标平台的保证金选项中。

12.2 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如因为供应商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有权没收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12.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拒绝。

12.4 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按照本文件第11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后或发出《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第2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12.5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之一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2.5.1 供应商拒绝按本文件内容修改报价的

12.5.2 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撤回其采购响应文件的

12.5.3 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12.5.4 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未能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12.5.5 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平台服务相关费用;

12.5.6 供应商串通报价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

12.5.7 供应商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

12.5.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

13. 采购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 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13.2 采购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采购响应文件中。

13.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修改外,采购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期

14.1 采购人可按本文件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4.2 到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接收的采购响应文件少于3家的,采购人将有权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4.3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供应商应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dzzb.ciesco.com.cn/)上传采购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首次使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的,应合理安排时间上传文件,避免因不熟悉操作程序而影响文件上传

15. 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为采购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谈判期间按谈判小组的要求外,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采购响应文件内容。

15.3 在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采购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如有)将被没收。

4、 评审

16. 评审

16.1 本项目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开启报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愿在线参加

16.2 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采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采购响应文件:

16.2.1 询价保证金(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16.2.2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

16.2.3 对已被行政监督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者涉嫌串通报价并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供应商。

16.3 询价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16.3.1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

16.3.2 询价响应文件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16.3.3 询价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没有授权代表签字的;

16.3.4 委托他人办理而未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16.3.5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6.3.6 商务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6.3.7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6.3.8 询价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16.3.9 评审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16.3.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6.4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文件要求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采购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宣读。

16.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7. 评审过程的保密

17.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谈判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2 从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采购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17.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评审的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材料。

18. 评审原则

18.1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18.1.1 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18.1.2 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一家技术方案最优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18.1.3 第一名成交候选人有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名成交候选人取得成交人资格,并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授予合同。依次类推。当成交候选人都违反本次询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18.2 本次项目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5、 合同的授予

19.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按评审小组得出的评审结果,在评审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直接(或按采购人规章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依法确定成交人,并授予合同。

20. 接受和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谈判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1. 采购结果公示及中选通知书

21.1 中选人确定后,将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中选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 中选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3 中选人应在采购结果公示后十五日内领取《中选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中资格。

22. 履约保证金

22.1 []供应商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本文件第22.2款至第23.5款不适用;

[×]供应商提供中价的[/]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2 中选人领取中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支票、银行保函等方式。

22.3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22.3.1 选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2.3.2 中选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