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21 10:47:27

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0-40

2、采购项目名称: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0年8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用途:

本项目为南召县教育体育局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为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学校采购所需的米、面、油、肉、蛋(或面包、牛奶、火腿肠)等大宗食材及辅材(所有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采购产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总供餐学生人数为:约36844人;每学年供应天数:200天;供应标准为:4.00元/每生/每天;最终结算以实际供餐人数、供餐天数为准进行结算。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1学年(2020-2021学年),以当学年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第一标段

红阳小学、红阳中学等5所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内乡健源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屈庄村王庄

文净

15737733317

3770400.00

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第二标段

皇路店镇槐树底小学、皇路店镇楼上小学等31所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南阳丹桂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阳市独山大道与孔明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盛唐商务苑四号楼门面(1-2层)

杨琼

18237727666

6556000.00

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第三标段

皇路店镇王庄中学、皇路店镇镇中等4所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临颍县聚福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五路与-环路交叉口

王庆亮

18623908087

6380000.00

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第四标段

四棵树乡、石门乡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南阳凯盛实业有限公司

南召县城关人民路中段

柴春波

13937721849

3358400.00

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第五标段

南河店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南阳旭亚弘实业有限公司

南召县城郊乡庙坡村

宋宽保

13461927728

4993600.00

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中标金额

项目类型

单位

第六标段

板山坪镇、白土岗镇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西峡县星硕商贸有限公司

西峡县莲花街道刘营组(张洼新区)

李旺

13409278303

4416800.00

金额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渠海鹏(主任评委)、谢涛(业主评委)、宋定宇(业主评委)、王东、王亚丽、曾栓、宁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召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220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923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37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37669

发布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
各标段主要标的


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0-40 (第一至六标段)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人: 南召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二〇年七月 2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第四章 合同(模板) 第五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3 第一卷 4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登录“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zggzy.com/),凭企业 CA 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0-40 2、项目名称: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 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9475200 元 最高限价:294752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红阳小学、红阳中学等 5 所学 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3770400 3770400 2 第二标段 皇路店镇槐树底小学、皇路店 镇楼上小学等31所学校营养改 善食材采购 6556000 6556000 3 第三标段 皇路店镇王庄中学、皇路店镇 镇中等 4 所学校营养改善食材 采购 6380000 6380000 4 第四标段 四棵树乡、石门乡学校营养改 善食材采购 3358400 3358400 5 第五标段 南河店学校营养改善食材采购 4993600 4993600 6 第六标段 板山坪镇、白土岗镇学校营养 改善食材采购 4416800 4416800 5、采购需求 6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召县教育体育局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为南召县 2020-2021 学 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学校采购所需的米、面、油、肉、 蛋(或面包、牛奶、火腿肠)等大宗食材及辅材(所有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采购 产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总供餐学生人数为:约 36844 人;每学年供应天数: 200 天;供应标准为:4.00 元/每生/每天;最终结算以实际供餐人数、供餐天数为准进行 结算。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红阳小学、红阳中学、太山庙乡、南召县长江学校、南召县东风学校,学 生数约 4713 人; 第二标段:皇路店镇槐树底小学、皇路店镇楼上小学、皇路店镇尹店小学、皇路店镇 高嘴坡小、皇路店镇鸭河小学、皇路店镇镇小、皇路店镇黄寨小学、皇路店镇焦庄、皇路 店镇河口、皇路店镇杨树岗、皇路店镇杨寨 、皇路店镇广庄、皇路店镇温泉、皇路店镇黄 沟、皇路店镇王庄小学、皇路店镇任营、皇路店镇沽沱、皇路店镇皇老庄、皇路店镇褚庄、 皇路店镇逯家庄、皇路店镇岗头、皇路店镇核桃园、皇路店镇南都中学、孟山小学、湖滨 小学、朱庵小学、辛庄小学、张沟小学、皇路店镇鸭河中学、闫岗小学、谭庄小学,学生 数约 8195 人; 第三标段:皇路店镇王庄中学、皇路店镇镇中、皇路店镇通成学校、皇路店镇石庙中 学,学生数约 7975 人; 第四标段:四棵树乡、石门乡,学生数约 4198 人; 第五标段:南河店,学生数约 6242 人; 第六标段:板山坪镇、白土岗镇,学生数约 5521 人; 5.3 招标范围: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配送的食材,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运输、储藏和 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服务事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为 准。 5.4 供货期限:1 学年(2020-2021 学年),以当学年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5.5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5.6 供货时间:配送时企业必须派专人专车(肉食冷藏配送),于上午 9 点前配送到 各学校(含教学点)交由学校指定的专人进行验收。 5.7 交货地点:招标范围中各标段所对应的南召县农村各中小学校。 5.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 6、合同履行期限:1学年(2020-2021 学年),以当学年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 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 询渠道:“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 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5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 等片区)采购项目所包含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仅限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 标人在该项目中靠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该项目其它标 段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8 月 7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zggzy.com/) 3.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接受报名;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 成功后,按网上提示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8 4.售价:500 元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召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与社 会事业服务大楼西 15 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 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0 年 8 月 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召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 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nyggzyjy.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 的,责任自负。 2.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 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4.投标人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版 U 盘。(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 http://www.nzggzy.com/dzhzl/index.jhtml 进行下载)。 5.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 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本企业 CA 进行现场解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9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召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 220 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923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 716 号中州新贵大厦 7 楼 777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37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37669 发布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 10 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 店等片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0-4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 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0 年 7 月 30 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07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08 月 07 日(北京时 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 年 08 月 0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原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第 3.7 项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30 项“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 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所包含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 个投标人仅限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中靠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该项目其它标段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 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仅限本项目)所包含的任意标段进行投 标,但每个投标人仅限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中靠前的标段中被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该项目其它标段再次被推荐为中标 11 候选人。 5、更正日期:2020 年 8 月 4 日(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召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 220 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923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 716 号中州新贵大厦 7楼 777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37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37669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内容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南召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 220 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923807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 716 号中州新贵大厦 7 楼 777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电 子 邮 件:nyfdzb@163.com 3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 采购项目 南召政采公开-2020-40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出资比例 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8 *供货期 *1 学年(2020-2021 学年),以当学年实际在校时间为准 9 *供货时间 配送时企业必须派专人专车(肉食冷藏配送),于上午 9点前配送到 各学校(含教学点)交由学校指定的专人进行验收。 10 *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南召县农村各中小学校 11 *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12 *合格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 *分包 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13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19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 CA 用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 定代表人 CA 用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网址:http://www.nzggzy.com/ 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 http://www.nzggzy.com/dzhzl/index.jhtml 进行下载。 21 备份电子 U 盘要求 1、u 盘 1 份(注:电子版备份文件应包含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 成的文件夹全部内容,并单独密封递交),外包封上须显示“投标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外包封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递交。 22 纸质版投标文件 1、投标人如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 标文件正本1份。 2、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 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3 原件要求 1、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应同投标文件一 同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原件文件,按未提供原件 处理。 2、所有携带的原件单独密封,密封时必须使用密封封条,在原件密 封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密封 的外包封套上注明所提交的原件内容清单(原件按清单顺序叠放)及 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投 14 多个标段,只须外包封套上注明所投的标段即可。 3、原件在评审后返还投标人。 4、其中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不再密 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 5、公证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南召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平 台与社会事业服务大楼西 15 楼)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及 U盘 否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 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 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 异议。 28 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仪式。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 CA 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 3、宣布开标纪律。 4、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姓名。 5、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1)供应商解密: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 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 开标解密时未在规定时间 10 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 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开标现场由于电子开标系统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时,经采购人、监督等 相关部门同意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供应商投标文件备份,上传 投标文件。 15 (2)唱标。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 录表上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 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2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构成:7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 2 人); 评审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二人数( 5 人); 按相关规定从依法组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人;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 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 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 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 现同样情况时,依次类推。若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同样情况时, 重新招标。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 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所包含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 个投标人仅限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该项目中靠前的标段中被 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该项目其它标段再次被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 31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 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2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 当依法重新招标。 33 *中标服务费及公证 费 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 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 号文件规定。 16 方式:现金或转账 。 2、中标单位同时应按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 34 *中标候选人评定 评标委员会应推荐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序;技术得分也相等的,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服 务得分排列顺序也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各标段均设有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不予评 议,同时,投标人投标单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控制单价的同样也按无效 标处理,不予评议。 1.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一标段: 人民币叁佰柒拾柒万零肆佰元整(¥:3770400 元) 二标段:人民币陆佰伍拾伍万陆仟元整(¥:6556000 元) 三标段:人民币陆佰叁拾捌万元整(¥:6380000 元) 四标段:人民币叁佰叁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3358400 元) 五标段:人民币肆佰玖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4993600 元) 六标段:人民币肆佰肆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4416800 元) 2.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控制单价均为:4.00 元/每生/每天 36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 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截图或当地相关 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 在满足资格项规定的条件后,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注: 多品目投标时所有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才能享受 价格扣除政策) 17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为依据。 (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 策。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 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 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 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 标志产品。 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 37 企业信用体系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 人投标。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准。投标人应将“信用 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按废 标处理。 38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履约担保的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 18 39 *样品 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携带的样品,样品要求是全新生产未使用过的。 提供样品清单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41 款”样品部分要求。 2.投标人应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8:00—9:30 时间内将样品运送 摆放在采购代理结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3.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留做验收证明样品,现场展示后,由中标人免费 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0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 码相似度 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 号文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 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作废标处理,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 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 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 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 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 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 等片区)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2. 定义 2.1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 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2.3 合格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 情况说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产品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 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地市政府采购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及其他条件。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20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7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8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 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9 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 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10 质保:本次采购所要求的质保或质保期限,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承诺的质保 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必须提供伴随服务及必须无条件更换产品(注:所需的一切 费用均已包含在该标段(包)投标总报价中),并由此享用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 保期限及伴随服务。 2.11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 文件中如有“进口货物”的描述,是指采购人已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 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过报批手续。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 踏勘现场 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 21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4.2 投标人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货物安 装、调试环境等因素而进行的现场考察原则如下: (1)货物和服务招标一般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招标文件中约定在标前某 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代理机构统一组织,投标人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2)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在标前某个时间、地点进行考察的,则由投标人自行参加 的原则进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车辆及人身安全等费用由投标 人自己承担。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5 投标预备会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 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5.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22 第四章 合同(模板) 第五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 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 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6.3 投标文件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将导致不被接受。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十天 前以网上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 文件完全认可。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网上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采购人可以网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网上形式通知采购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若因供应 商自身原因致使澄清、修改内容无法按时送达,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语言 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23 10.1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12 投标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采购产品清 单供应报价表等,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 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13.2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 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3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 产品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用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及招标 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承揽的费用等费用,投标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各项 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3.4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 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3.5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 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3.6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3.7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 价的投标。投标货币:人民币。 13.8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 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 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4 13.9 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13.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 投标货币 14.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 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 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5.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5.3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 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6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16.2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 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6.3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6.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6.3.2 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 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6.3.3 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 例外。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 值。 17 证明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 17.1 同类产品经营业绩一览表; 17.2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商务要求内容; 25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投标人 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 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是保障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全过程时效要求,是招标、 投标体现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18.2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8.3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 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9.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20.1 投标文件提交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到场 的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0.2 供应商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 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0.3 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 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0.4 备份电子 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 20.5 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6 22 递交投标文件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 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22.2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不符合数量要求的投标文件。 22.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文 件不予接受。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采购代理 机构。 23.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20 条规定编制、上传、密封、标记和递交。 23.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 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 会议。 24.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 24.4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5 评标工作 25.1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下称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按有关规定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 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27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 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 号令)第 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 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25.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失误,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4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第 29.6 规定的情形除 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 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8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 26.2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3 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 算上的错误等。 26.4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 方。 26.5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实质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 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实质偏离和保留。实质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 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 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6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6.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 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6.8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9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26.10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 (5)货物交付使用时间、付款方式等实质性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9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6.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3)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投 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6.1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 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 资格后审 27.1 在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招 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资格 后审。 27.2 资格后审将充分考虑投标人和/或生产商的技术、生产能力、经营资格、专业资质、 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企业认证体系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 按第 13 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合适的资料为基础, 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审查。 27.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 30 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评标得分高的投标人的投标能否令人满 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审查。 28 投标的评价 28.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8.2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 报告。 28.4 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5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 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 28.6 评委会在评标时,除根据第 13 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 因素: (1) 投标文件申明的货物交付使用时间; (2)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3) 采购人取得投标货物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便捷性; (4) 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5) 投标货物的品牌、性能质量; (6) 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计划; (7)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8) 其它评标因素。 28.7 在“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中列出评标因素及打分办法,是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标的依据。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 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 标人或被授权人进行答疑和澄清。投标人不进行澄清的,将承担一切不利于投标的 后果。 29.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1 29.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9.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9.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 错误的修正 30.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第本条 1-4 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第 29.6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31.1 根据第 26、27、28 条综合审查评定,依照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 3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 定。 31.4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31.5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 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31.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32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2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2.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32.2 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2.3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 获悉的商业秘密。 32.4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 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2.5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 见。 32.6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 人员之外。 32.7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32.8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 报。 32.9 评委会和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33 中标结果的公告 3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召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的公告,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 33.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签收确认日期作为 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3 34.1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 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 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中标通知书 35.1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为本 项目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 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2 中标人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5.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5.4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 履约保证金 36.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 格式及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7 签订合同 37.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7.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7.3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排名第二的中标备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38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8.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 对“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9 质量标准 39.1 中标方保证其服务质量及技术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或投标文件 承诺标准。 39.2 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 34 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0 质量验收 40.1 采购验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所交的应是全新生产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40.2 所供货物必须全部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40.3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 损失的,有权要求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40.4 验收方式: 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后由采购人明确的专人负责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 行点验、接收。 41 样品 41.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携带的样品,样品要求是全新生产未使用过的。 41.2 各标段投标人需要携带样品的数量及要求: 标段 样品名称 数量 备注 第五标段 米 1 袋 1、 *中标人所提供的样品 在中标后封存。 2、 *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 档次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时 若中标,则应以样品档次为 准进行交货验收。 面 1 袋 食用油 1 桶 学生奶 1 箱 面包 10 个 火腿肠 1 箱 盐 1 袋 第一、二、三、 四、六标段 米 1 袋 面 1 袋 食用油 1 桶 盐 1 袋 41.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运送摆放在采购代理机构指 定的地点。 35 41.4 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且每个标段样品内容及样品品牌相同时,只需提供 一个标段的样品即可,但提供样品时必须注明所投标标段。 41.5 中标企业的样品留做验收证明样品,现场展示后,由中标人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 点。 42 其它 42.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同时应按 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 4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2.3 供应商应当知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3 法律责任 43.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 任: 1)、 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43.2 供应商有 43.1 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 43.3 若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因 供应商未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上报监督部门对其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其中标、成交无效。 36 第二卷 37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模板) 第五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38 第四章 合 同(模板)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采购编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54 号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的营养状况,结合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际需要,南召县教育体育局受县政府委托,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承接 (项目名称),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 条款。 一、本合同实施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豫政〔2012〕18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二、供应的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 1、供应的范围为 ; 2、营养食品的内容为“ ”; 3、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4、乙方在供货期对所有供货产品进行投保产品质量保险: ; 5、其他: 。 三、供餐方式及产品质保、售后等 1、乙方配送时间、地点: ; 2、每次食品供应周期不大于 天,不得超过该食品的保质期; 3、产品质保期: 。 4、售后服务: 。 四、资金结算 39 1、按照价格核算每天费用; 2、乙方提供各学校的签字接收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到县财政局办理支付手续; 3、次月月初结算上月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供应商将具体供餐学生人数上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上报情况对向各个学 校进行核实统计,据实付款。 5、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履约担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履约保证 金的退还: 。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规定,加强对乙方供应的课间加餐食品安全和配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协助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及时支付结算费用; 3、学校在接收到货物后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并配合做好储存、 储藏及再配发工作。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或者质量与合同不符,有权拒收。 4、督促学校及时签收课间加餐营养食品供应清单,做到供应一次签收一次; 5、督促学校及时向甲方和乙方反馈营养食品的质量、标准、配送周期等供应情况; 6、按规定认真做好每餐食品留样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 应的质量和安全检测工作。对乙方留样工作进行监管,乙方每批次没有留样除以合同金额 千分之二的处罚; 7、配合乙方做好食品配送的其他工作; 8、对乙方供应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 服从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甲方有权了解和查看乙方财务经营收支状 况; 9、组织有关部门每学年对供应营养餐服务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不合格者,限期 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无法达标则根据情节轻重扣除 履约保证金,二次考核评估不 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考核内容由甲方制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以为学生提供优质营养食品供应服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并充分认 识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所具有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食品搭配方案, 40 及时制定食品原材料生产、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并在食品供应前提供给甲方; 2、配送的食品必须是投标文件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品且符合国家关于学生营养餐相 关规定,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必须把食品安全和供餐安全放在第一位; 3、按批次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一次供应食品时无偿提供留样食品两份(业主从提 供的食品中随机抽取); 4、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供餐周期及时供餐,每次供餐周期不得超过该食品的保质期; 在每一次配送营养食品时,要向每一个供应地点提交下一周的食品清单。 5、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 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6、必须将营养食品配送到合同约定的学校的指定地点; 7、配合甲方做好营养食品供应的其他工作;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 餐卫生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规定。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如有质量 问题,由乙方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10、乙方提供的食品,如有破损、漏包、坏包、漏气等现象,凭实物由乙方及时负责 予以调换。 11、配送期间内应按甲方要求保证供货,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地点 如 实履行合同,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送货时间或送货数 量。 12、乙方必须提供一切营养餐食品所必需的有效合法手续,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 监督。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担履约责任,如有违反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有责任责成学校对供餐企业供应的每一批次营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报告; 41 3、督促学校对乙方营养食品配送的交通、储藏等工具、用具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 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监督整改到位; 4、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 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 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给 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对供应的营养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负全责,保证供应的营养食品质量达标、 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3、按照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按质按时配送营养食品,如有降低营养食品质量标准、延时、 减量、服务态度恶劣、随意变更供应方案、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情况, 视为违约 行为,将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并追究法 律责任; 5、营养食品应打包装箱,便于运输和储藏;对配送营养食品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和装 载工具,必须保持安全、清洁、卫生;符合甲方对本项目配送要求; 6、严格执行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校的一切 损失。 7、在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规定的加工、生产、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 生产和销售。 8、以服务师生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为宗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9、严把采购检验关,应向供方索取有效证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定型的食品(商品)包 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商品和“三无”食品进入学校,并建 立好台帐制度。 10、食品、食品原料的采购要定人定点,确保新鲜,无过期变质,采购要建立索证制度 (即向供应方索取有效的证件及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 42 11、仓库应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品 应分类分架存放,贴上标签,隔地离墙排列存放,并定期对库存的食品进行检验,防止销售使 用过期、变质的食品。 12、乙方从业人员应相对稳定,不能频繁更换。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能讲究个 人卫生,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佩戴工作标 志,保持服饰整洁,严禁留长指甲、长发、戴戒指、染指甲。因乙方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使学 校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3、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 18 周岁以上,(2)具有身份证,有效健康 证,(3)培训合格证。 14、若发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罚款、和由此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其它: 1、专利权:投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中途擅自停止供货、供餐,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甲方可将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 管理条例而受到的各种罚款。 3、如果经营期间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是 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而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上访、网络投诉、打 砸等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劣质、有害和无 证食品等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扣除履 约保证金。 5、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资格。 (1)乙方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 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降低安全保障条件等,掺杂使假,使用无证、 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的; (3)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43 (4)营养食品供应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5)在履约期间,出现多次不按时按质按量供餐的; (6)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营养食品质量抽检中两次不合格的。 (7)不服从甲方、学校管理的,或者在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低于 60%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1 年。 2、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 供需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他 1、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 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营养餐供餐学校达到食堂供餐条件后,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 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损失,届时由甲方对食堂供餐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合同有效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其余呈送相关职能部门。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 、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44 第五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南召县教育体育局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为南召县2020-2021学年农村义务教育 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学校采购所需的米、面、油、肉、蛋(或牛奶、 面包、火腿肠)等大宗食材及辅材(所有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 (一)、 招标项目内容采购数量: 标段 序 号 供应地区 学生人 数 供应 天数 生均每天供应标准 各标段采购 预算 第一 标段 1 红阳小学 99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77.04 万元 2 红阳中学 685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 太山庙乡 3057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 南召县长江学校 398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5 南召县东风学校 474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第二 标段 1 皇路店镇槐树底小学 87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655.6 万元 2 皇路店镇楼上小学 15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 皇路店镇尹店小学 220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 皇路店镇高嘴坡小 10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5 皇路店镇鸭河小学 80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6 皇路店镇镇小 1273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7 皇路店镇黄寨小学 136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8 皇路店镇焦庄 10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9 皇路店镇河口 69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0 皇路店镇杨树岗 144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1 皇路店镇杨寨 108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2 皇路店镇广庄 165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5 13 皇路店镇温泉 147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4 皇路店镇黄沟 136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5 皇路店镇王庄小学 21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6 皇路店镇任营 273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7 皇路店镇沽沱 68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8 皇路店镇皇老庄 8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19 皇路店镇褚庄 86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0 皇路店镇逯家庄 166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1 皇路店镇岗头 208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2 皇路店镇核桃园 14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3 皇路店镇南都中学 819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4 孟山小学 5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5 湖滨小学 4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6 朱庵小学 4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7 辛庄小学 125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8 张沟小学 175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29 皇路店镇鸭河中学 1978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0 闫岗小学 77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1 谭庄小学 83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第三 标段 1 皇路店镇王庄中学 63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638 万元 2 皇路店镇镇中 96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 皇路店镇通成学校 6101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 皇路店镇石庙中学 28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6 第四 标段 1 四棵树乡 1769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335.84 万元 2 石门乡 2429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第五 标段 1 南河店 6242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99.36 万元 第六 标段 1 板山坪镇 2244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441.68 万元 2 白土岗镇 3277 200 4.00 元/每生/每天 采购说明: 1.第五标段中的南河店镇部分个别学校因食堂供餐条件受限,目前配送标准为供应牛奶、面包 和火腿肠套餐,但大部分学校配送标准均为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和辅材。上述第五 标段具体以采购人制定的供餐要求为准。 2.其它标段的乡镇、学校配送标准均为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和辅材。 备注说明: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营养餐供餐学校达到食堂供餐条件后,采 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采购人不承担由此造成中标人的任何损失,届时由采购人有 权对食堂供餐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人应以采购人制定的供应方案为准。采购人拥有供餐方案调整的解释权。 3、结算办法以实际供餐人数、供餐天数结算。 (二)、 本项目各标段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要求: 标段名称 核心产品名称 备注 第一、二、三、四、五、六标段 食用油 (三)、 本项目各标段采购要求: 1、第五标段采购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米 一级优质大米,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 面 精粉,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3 食用油 一级食用油,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47 4 肉类食材 取得检疫等合格证的鲜猪肉可以进入营养餐食材供应。鸡肉、鸭肉等禽类 冷冻食材严禁进入。 鲜牛肉、鲜羊肉:投标人在投标时只需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 5 鸡蛋 新鲜鸡蛋 6 学生奶 学生奶系指经中国奶业协会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专供中小学 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中国学生饮用奶计划” 注册企业有效期内(附网页截图 http://www.schoolmilk.gov.cn); 须具有中国奶业协会颁发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符合国家学生奶强制性标准; 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 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采用复原乳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 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 包装采用“利乐”、“康美”等无菌灌装,牛奶包装上必须印有“学”字 标志、“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的学生奶; 牛奶每盒不低于 200ml; 常温保存 180 天; 多种口味。 (要求提供上述证书、证明或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复印 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7 面包 鲜面包,充氮包装; 保质期(常温)180 天; 食品添加剂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产品质量及标识应符合面包国家标准; 提供面包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面包每份净含量不得低于 20g/包,面包配料不含动物肉油及其衍生品。 提供面包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口味三种或三种以上。 (要求提供上述证书、证明或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复印 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8 8 火腿肠 知名品牌 有清真标示; 产品质量及标识应符合火腿肠国家标准。 火腿肠每根净含量不得低于 50g。 清真火腿肠(配料包含有牛肉),淀粉含量小于等于 6% 质量等级:特级执行 GB/T20712—2006 特级标准;(提供产品未在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列表网址 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提供火腿肠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提供火腿肠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火腿肠提供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要求提供上述证书、证明或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复印 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9 盐 要求从盐业部门专业管理渠道购取,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10 蔬菜类 新鲜,农药化肥残留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11 其它辅料 类 酱油和醋及其它预包装类调料要求均为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 关标准规定 12 干菜类 有预包装袋,有生产厂家等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 备注说明: 1、凉拌类食材严禁进入营养餐食材配送。 2、以上 1-12 项食材均应为无公害、非转基因产品,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在营养餐配送过 程中,均应有符合商品流通等相关资质,方可进行配送。 3、中标人配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要求各批次产品需具有生产企业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招标文件中“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为满足采购人所需货物的最低要求,如有 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招标货物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允许供应 商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货物参与投标,即允许正偏差。 49 2、第一至四、六标段采购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米 一级优质大米,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 面 精粉,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3 食用油 一级食用油,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4 肉类食材 取得检疫等合格证的鲜猪肉可以进入营养餐食材供应。鸡肉、鸭肉等禽类 冷冻食材严禁进入。 鲜牛肉、鲜羊肉:投标人在投标时只需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 5 鸡蛋 新鲜鸡蛋 6 盐 要求从盐业部门专业管理渠道购取,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7 蔬菜类 新鲜,农药化肥残留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8 其它辅料 类 酱油和醋及其它预包装类调料要求均为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 关标准规定 9 干菜类 有预包装袋,有生产厂家等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强制性标准 备注说明: 1、凉拌类食材严禁进入营养餐食材配送。 2、以上 1-9 项食材均应为无公害、非转基因产品,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在营养餐配送过 程中,均应有符合商品流通等相关资质,方可进行配送。 3、中标人配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要求各批次产品需具有生产企业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招标文件中“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为满足采购人所需货物的最低要求,如有 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招标货物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允许供应 商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货物参与投标,即允许正偏差。 (四)、 其它要求: 1、配送:食材配送均实施日配送制度,要求中标人必须派专人专车(肉食冷藏配送) 将食材于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 9时前配送到各学校由学校指定的专人进行验收。部分 学校配送标准中含有牛奶时,要求当气温低于 15 度时牛奶须提供加热服务,加热设备及 50 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在配送过程中配送产品发生的损害、胀包、密封破损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3、中标人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 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 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4、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符合从业标准,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 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5、中标人必须自觉接受各部门的监督和营养办公室的管理。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52 附件 1、投标报价表格 1.1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的投标总报价,供货期限为: ,质量要 求: ,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本 项目。 2、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你放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名)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1.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标段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投标单价 大写: 肆 元/每生/每天 小写: 4 元/每生/每天 质量要求 货物备用率 供货期限 供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产品质保期 备注 说明:*投标总报价及投标单价不得增加也不得减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 54 1.3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供应地区 学生人数 供应天数 投标单价 (每生每天平均供应标准) 小计 备 注 1 4 元/每生/每天 2 4 元/每生/每天 3 4 元/每生/每天 4 4 元/每生/每天 5 4 元/每生/每天 投标总价(大写) 备注: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学生人数及供应天数仅供参考,项目结算以实际供餐人数、供餐 天数为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 55 1.4 采购产品清单供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规格参数 原产地和制造 商名称 单位 供应单价 质保期 1 米 斤 报价要求不超过 3 元 2 面 斤 3 食用油 升 报价要求不超过 13 元 4 学生奶 份 5 面包 份 6 火腿肠 份 7 盐 袋 8 肉类食材 斤 9 鸡蛋 斤 10 蔬菜类 斤 11 其它辅料 类 斤 12 干菜类 斤 说明: 1. 投标人所提供的采购产品清单供应单价仅作为评标参考,不参与投标价格的计算。 2. 如果不提供采购产品清单供应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 对上述采购货物内容进行细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表格进行扩展。 3. 投标人所投标段采购清单中没有上述产品的可以不用报价。 4. 辅料等食堂所需食材,投标人根据根据自身经营经验自行填写可能用到的货物及 其报价。 5. 价格指为南召县范围内项目区的目的地交货价。包括货物价款、相关税款、售后 服务及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56 6. 上述 1-6 项货物价格为固定单价,在一个学年供货期内不变动。7-12 项货物价格 仅供参考,具体价格变动根据当地市场行情由双方自行协商。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 57 附件 2、资格证明资料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8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 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 标段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59 2.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 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8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 厂家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60 2.9 无行贿行为承诺 致 (采购人):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不存在任何行贿行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若被查证其承 诺不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10 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必须携带原件供审查。 2.11 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贵单位组织的招标资质审核中提交如下材料: (材料目录) … 我单位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61 2.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保证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保 证所述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此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62 附件 3、投标货物的技术资料证明文件 3.1 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投标产品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 63 3.2 技术规格偏差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对招标文 件偏差 描述 备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1 货物或配置名称 1 参数名称 1 参数名称 2 2 货物或配置名称 1 参数名称 1 参数名称 2 3 4 …… 注明:投标货物的技术条款存在偏差的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不被接受。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3.3 产品质量保障证明文件; 3.4 技术资料证明文件; 64 附件 4、商务资料证明文件 4.1 商务条款偏差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要求 对招标文 件偏差 描述 备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1 商务条款号 1 2 商务条款号 2 3 商务条款号 3 4 商务条款号 4 …… 注明:投标文件的商务描述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存在偏差的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否则 可能导致投标不被接受。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65 4.2 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采购单位 采购方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 中标单位 中标金 额 注:投标人应尽可能地全面地反映自身的业绩情况。完整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 类项目业绩合同书、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66 4.3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 标 段: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拟任 职位 姓名 出生 年月 所持技术 等级证书 工作/业务 经历年限 类似职位 工作年限 卫生健康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 1.投标人必须附上述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卫生健康证等相关资料和证 明的复印件。 2.拟任职务中必须包含“进货人员/检验人员/配送人员”。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67 4.4 售后服务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投标须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 2)、本次项目所提供的其它免费服务。 3)、其它服务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4.5 服务保障措施(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4.6 食品安全及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4.7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商务要求证明文件、资料 4.8 企业相关信誉证明材料 68 4.9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 第 标段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4.10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第 标段中若中标,我 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 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名):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9 4.11 服务承诺书 本公司为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 目提供货物和配送服务。为配合采购人做好此次服务工作,保证提供优质服务,本公司现 作如下承诺: 1、 为南召县 2020-2021 学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皇路店等片区)采购项目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作好服务。 2、 保证营养改善计划业务正常进行; 3、 保证资料统计准确; 4、 保证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并积极配合执行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检 查,同时接受南召县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5、 接受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投标服务承诺和合同承诺 的,将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6、 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 7、 其他服务: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注:各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承诺条款但不限于上述条款提出相应服务标准、方案及措施。 但不得删减上述条款。 70 4.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截图或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 企业证明,才可以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71 4.13 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 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 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 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72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 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期: 73 第七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一、初步评审: 2.1.1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需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 时需携带原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1)提供配送车辆为封闭的厢式货车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并提供 照片(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元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 料(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开标时需携带原件) 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 询渠道:“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 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相关信息查 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无行贿行为承诺。 其它要求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 人为生产厂家时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开标时需携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4 2.1.2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符合招标文件 中有关签字盖章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供货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 二、详细评审: 2.2.1分值构 成 1、报价部分(30 分) 2、技术部分(58 分) 3、商务部分(12分) 2.2.2(1)报价 部分评分标准 (30分) 报价说明: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单价按: 4 元/每生/每天,投标总 报价及投标单价不得增加也不得减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不予评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财政 都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togs.mosaic.gov.c/)小微企业名录的查询截图或当 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在满足资格项规定的 条件后,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 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 75 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人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评标价)×价格权值(30%)×100。 有效投标人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 投标人。 2.2.2(2)技 术部分评分标 准(58分) (1)技术指标响 应程度(20分) 1)、投标货物质量、规格、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与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得基本分 20 分;投标文件不允许出现技 术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 A、技术负偏离情形包含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及未按照参数要 求中提供相应技术资料证明文件的情形。 B、技术参数中,若需要提供原厂彩页、官网截图、产品功能 截图、资质证书等技术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偏离表应答 中逐条明确是否满足; C、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及厂家,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且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2)投标产品质 量(4分) 1)评委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 市场认可度等内容酌情打 1-2 分; 2)评委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采购产品清单供应报价表”横向 比较产品单价,酌情打 1-2 分。 (3)服务保障措 施(20 分) 1).配送能力(2 分):有运输车辆等相关配送设备,要求提供运 输车辆(附车辆照片、行车证、自有车辆证明或车辆租用合同),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的配送能力在 0-2 分内评定。 2).配送机构(4 分):投标人若在项目所在地设置有或合作有相 关配送机构、仓库及相关配送设施,且在相关乡镇设置有或合作 有配送点(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得 4分,否则不得分。 3).响应时间(2 分):根据接到用户通知后的响应、解决问题时 间及其可行性,在 0-2 分内评定。 76 4).储运及配送方案(5分):根据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 在 1-5 分内评定。 5).投诉处理方案(3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写投诉处理 方案否周到全面在 1-3 分内评定。 6).应急处理(4 分):根据投标人的危机处理能力及处理预案在 1-4 分内评定。 (4)食品安全及 质量管理保障措 施(9分) 1).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对各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横向 比较后,在 1-3 分之间打分; 2).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对各投标人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横向 比较后,在 1-3 分之间打分; 3).管理队伍及人员情况。对各投标人管理队伍及人员情况进行 横向比较后,在 1-3 分之间打分。 (5)样品综合评 价(5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横向比较划分三个档次打 分:一档 4-5 分;二档:2-3 分;三档:0-1 分; 投标人不提供样品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其样品项得分 为 0分。 2.2.2(3)商 务部分评分标 准(12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12分) 1)、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食堂承包经营或学生营养餐供 应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要求评标 时查验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投标 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A级以下 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现场查验原 件,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材料作废标处理 并纳入黑名单)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齐全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 分。(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现场查验原件,标文件中须附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材料作废标处理并纳入黑名单) 77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本章第 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 3.1.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依据本章第 2.1.2 款及第 2.1.3 款规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 将被否决。 3.1.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78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9 3.4.2 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形处理办法: 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4.3 评审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情形处理办法: 若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排序;技术得分也相等的,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服务得分排列顺序也 相等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4.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约定: 3.4.4.1 情形一(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的约定: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2)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 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4.4.2 情形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的约定: 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3 项规定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3)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4.4.3 情形三(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约定: 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技 术要求”)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 3.4.4.1 或 3.4.4.2 规定处理。 3.4.5 评标过程中出现随机抽取情况的处理办法: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参加抽取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 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抽取,并形成书面记录, 随评标报告一并存档。 3.4.6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第四章合 同(模板) 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采购数量: (二)、本项目各标段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要求: (三)、本项目各标段采购要求: 1、第五标段采购要求: 2、第一至四、六标段采购要求: (四)、其它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附件1、投标报价表格 1.1 投 标 函 1.2开标一览表 1.3分项报价表 1.4 采购产品清单供应报价表 附件2、资格证明资料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 2.8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 2.9无行贿行为承诺 2.10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11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3、投标货物的技术资料证明文件 3.1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表 3.2技术规格偏差表 3.3产品质量保障证明文件; 3.4技术资料证明文件; 附件4、商务资料证明文件 4.1商务条款偏差表 4.2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4.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 4.4售后服务 4.5服务保障措施(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4.6食品安全及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4.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商务要求证明文件、资料 4.8企业相关信誉证明材料 4.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4.11服务承诺书 4.1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4.13投标承诺函 第七章招标项目资料表及评分办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