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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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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202008070018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1. 1、 采购项目内容:提供食堂粮油、肉类、瓜菜类、水果及干杂副食品类等所有食材采购和配送,采购具体数量、品种以食堂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0000.00 元。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为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4) 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需由投标人在上述网站中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方式:(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登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核查)。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 QD202008070018 。

  • 采购项目名称: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 采购数量: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1 批。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提供食堂粮油、肉类、瓜菜类、水果及干杂副食品类等所有食材采购和配送,采购具体数量、品种以食堂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0000.00 元。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为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4、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需由投标人在上述网站中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须知:

    (一) 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备注: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登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核查)。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8月24日至 2020年 8月 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 日 14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十、开标时间:2020 年9月14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8月24日至 2020年 8月 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毛紫晴

    联系电话:188193980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1339266407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
    联系方式:020-61096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A802室
    联系方式:020-82022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莉玲
    电话:020-82022022

    附件:
    1.SCAN0002.PDF
    2.采购文件—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8.20定稿).pdf



    发布人: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广州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QD202008070018 采 购 文 件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二○年八月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投标一览表》。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七、 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 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八、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 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九、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 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 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5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H22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35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46 第六章 附件(格式)............................................................................................. 1 1 1 H63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投标邀请 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九 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QD202008070018 。 二、采购项目名称: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1 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提供食堂粮油、肉类、瓜菜类、水果及干杂副食品类等所有食材采购和配 送,采购具体数量、品种以食堂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00000.00 元。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本项目为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 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4、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 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需由投标人在上述网 站中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 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 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须知: (一) 只接受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备注: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登记):(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 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核查)。 (二)已成功登记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资格最 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三)若已登记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 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 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 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 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8月24日至 2020 年 8月 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 日除外) 到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 敏捷广场C7栋1102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十、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年 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8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毛紫晴 联系电话:188193980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房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13392664078 发布人: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 5 1B1B1B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下浮率)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 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 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本项目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 价为基准,按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品均采用同 一个下浮率。投标下浮率在0%~100%范围内取值,若报价超出此 范围则投标无效。若投标下浮率超过20%请列出详细的成本计算 清单,包含投标人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说明理由并须提供 近三个月以来的禽肉类,蔬菜类,蛋奶类等进货发票作为成本说 明凭证。未提供成本计算清单、有清单但理由说明不合理的,均 视为投标无效。 (3) 结算方式 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结算价款=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全市菜 篮子平均零售价(半个月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4)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5) 投标有效期 自从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 止为止 (6) 投标文件数量 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要求 U 盘介 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 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 投标文件为准)、唱标信封一份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温馨提示 (8)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 (9) 开标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 (10) 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按照中标额 3%的金额收取 (11) 采购预算 详见投标邀请 (1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4)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 标前答疑会 不举行 (15)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 (16) 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 (gzg2b.gzfinance.gov.cn) 7 一、说 明 1 招标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 标的方式,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甲方”系指采购人。 2.5. “乙方”系指中标单位。 2.6.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2.7. “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2.8. “中标人”系指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9.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 实施质量效果和货物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10.“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 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1.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 3.2. 合格的投标人 3.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3. 符合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 3.3. 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除联合体外(如允许),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同时参与本采 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3.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3.3.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或法定代表 8 人为同一个人的。 3.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接受作为参 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3.4.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已参与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再单独作为 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也不得再与他人组成另外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 关于分公司投标可以以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 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 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 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5.投标时不得使用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业绩用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相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4 联合体要求 4.1. 联合体成员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 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2. 该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各成员签订的参与本次招标的《联合投标协 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该协议必须明确中标前联合体内部工作分配 以及中标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联合体内部的工作分配,并指定其中一家作为联合体的主 体单位,该主体单位以联合体的名义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宜,其行为对该联合 体产生约束力; 4.3. 一旦签订中标合同,联合体协议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4.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尽管明确了联合体主体单位,但联合体各成 员在投标、中标及运营的全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5. 联合体如需组建项目公司,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联合体主体单位应在项目公司中 占有最多股份。 4.6. 联合体的组成及其组织结构在本次招标直至合约期满过程中均不得变更。 5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 5.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 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 5.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 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 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5.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 9 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 5.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5.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 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 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 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 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其他 7.1. 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 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采购文件 8 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8.1. 本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8.2.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8.3. 采购文件的组成 (1) 投标邀请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人需求书 (4)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5) 开标、评标和定标 (6) 附件(格式) 8.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 项、格式、条款和货物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 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9 采购文件的澄清 9.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 10 知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 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9.3. 除非需要,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 下规定: 9.3.1. 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3.2.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 以书面形 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 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9.3.3. 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采购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 议。 10 采购文件的修改 10.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采购文件 进行修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 布媒体上发布修改(更正/变更)公告,应当于开标前15天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通知所有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加盖单 位公章或电子邮件,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予 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 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十五天的, 采购代理机构 在征得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10.2.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 有报名的供应商。 10.3.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 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 供应商的投标。 10.4.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 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 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 的译本为准。 1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三部分:①商务响应文件(包括投标一览表);②技术 响应文件;③ 唱标信封。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 ②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③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而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④对采购文件第三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及商务要求等; ⑤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12.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13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 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 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3.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 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 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 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13.3.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3.4.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 12 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3.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 求。 13.6.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 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4 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 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 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 调整。 1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14.3.报价明细表内容应包含: 14.3.1. 采购文件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所需的费用; 14.3.2. 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所需的费用; 14.3.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4.3.4.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4.3.5. 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 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投标人须知 一览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4.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 费用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14.5.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 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6.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须标明“免费”。 14.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 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8.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及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14.9.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 联合体投标(如适用) 15.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 的,则必须满足: 15.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至(六) 项规定,对“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至少有一方符合。 15.1.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5.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1.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1.5. 业绩、奖项等的认定和评分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 方打分, 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不明确或难以明确以哪一方计算评分情况时,则按主体单 位情况评分。(如采购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 15.1.6.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 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 16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 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 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 17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明细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7.3.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7.3.1. 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 17.3.2. 对照采购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 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的 14 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18 投标保证金 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9.1.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 保。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 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 保证金。 19.2.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 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 19.3.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必须选定有合法资质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 20 投标有效期 20.1.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人须知一览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 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 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1.全部投标文件数量参看《投标人须知一览表》,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成 册(如采购需求要求提交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图纸规格统一按A0(约1189mm×841mm)规格 编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所有不 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1.2.投标文件的签署: 2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按要求签字或签章、盖章。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 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 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增删和修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唱标信封的密封和标记: 22.1.1. 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法人授权书和电子文件单独一起密封提交,若联合体投标, 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 在信封上标明“唱标信封”的字样。 22.2.投标文件递交及封装: 22.2.1. 所有投标文件及样板(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时间及地 点以第一章投标邀请为准),并当面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或邮递形式递交的; (3) 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 22.2.2. 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唱标信封单独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 “副本”或“唱标信封”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注明投标邀请 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 封”的字样,如: 收件人名称:(采购代理名称)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唱标信封 投标人名 称: 投标人 地址: 联 系 人 : 联 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前不得启封 22.3.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22.4.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 负责。 23 投标截止期 16 23.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递交地点应是采购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密封好提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 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4.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5 询问与回复 25.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 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5.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6 质疑与回复 26.1.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6.1.1.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6.1.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6.1.3. 提起质疑的日期。 26.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6.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收到 采购文件之日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逾期质疑 无效。(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投标人 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6.4.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 人公章)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逾期质疑无效。 26.5.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 当包括下列 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 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 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 (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 理书面质疑书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投标 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 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 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质疑及投诉情节严重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一至 三年。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 次 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 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 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 任。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 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 诉。投诉事项应该是经过质 疑的事项。 27 供应商询问的途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27.1.询问和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询问和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敏捷广场C7栋1102 27.3.询问和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廖工 27.4. 询问和质疑接收机构电话:15914383465(工作/接收时间:9:00-17:00) 28 中标通知书 28.1.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中标 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授予合同 29 合同的订立 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 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 修改。 2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18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 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 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 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1 采购代理服务费 31.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基础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 31.1.1. 基础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 31.1.2.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31.1.3.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费率参照规定中的“服务招标”收取,按差额定 率累进法计算;专家评审费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 通知》(粤财采购〔2017〕1 号)按实际发生的收取。 31.1.4. 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划帐或现金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专家评审费以现 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凭证。 32 其他 32.1.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 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 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2.2.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2.3.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 问 函 19 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 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 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 录)。询问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 年 月 日 20 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 疑 函 (可根据质疑内容增加或删减) 我公司依法参与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年月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 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 编号: )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 损害了我公司权 益,特提出质疑。 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 项如下(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 来源或有效证据): 质疑采购文件 1.质疑内容采购文件页,内容“ ” 损害了我公司权益,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我方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无质疑。 质疑采购过程 1.于 年 月 日,在进行的(收取采购文件(样品)、开标、谈判)过程,发生损害了 我公司权益的事项,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 我方对其他采购过程无质疑。 质疑采购结果 1.于 年 月 日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 事实依据:( 证据见附件第 页)法律依据: 我方请求: 我方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其他内容无质疑。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 出回复。质疑供应商: (签章) 主要负责人 :(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 名章) 项目联系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21 职位: 电话(手机/座 机): 邮编: 电子邮 箱: 传 真: 日 期 : 年 月 日备注: 1. 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 据。 2.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 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禁止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本人签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公章。 22 2B2B2B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书 23 一、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供货期 最高限价 备注 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 采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人民币 1800000.00 元 以实际供货量 结算为准 1.采购单位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 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 处机关食堂的食材供应商 1 家,配送期限为 1 年。 2.每日就餐人数:总共约500人次,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 订单为准, 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中标人需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 3.本项目政府采购品目为:A1501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4.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5. 成交人须为本项目预留预算9万元用于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 网址:www.fupin832.com)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二、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每年采购金额 (人民币:万 元) 服务期 说明 1 肉、排骨类 180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 1 年 具体数量按采购人 需求分期分批提 供。 具体支付金额 据实报 销。 2 家禽类 3 冰鲜类 4 鱼类 5 蔬菜类 6 熟食 7 蛋类 8 干货、腊味、副食品类 9 豆制品 10 杂粮类 11 面食、粉类 12 粮油类、调味品、配料类 13 水果、奶制品 24 注:1.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 件对该批次的货物进行换货。 2.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采购人需求所列的货物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 价,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列入采购范围。 3.上表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进行供货。 三、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 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 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 后,方可采收配送。 (2) 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3) 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 3.1)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 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3.2)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 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3)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 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3.4)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 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4) 蔬菜种类质量标准: 种类 质量标准 叶菜类 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品种规 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 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 伤。 瓜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 条均匀, 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 25 土。 根菜类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 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无腐 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葱蒜类 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 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 烂、畸形、异味。 豆类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 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 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 异味, 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食用菌类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 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 新鲜,无杂质, 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 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 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 个品 种以上。 (2) 来源必须清晰。 (3) 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26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二)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质量要求 (1) 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 霉烂变质, 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 检疫合格证复印件(中标后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 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 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 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 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供货时所有冷冻食 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 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3) 家禽类(鸡、鸭等)需去净毛和内脏。 (4) 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 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 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 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 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类(如白仓、太阳鱼、红珊等)需杀净、去鳞,重量要 保证每条大约在 3—3.5 两左右。 2. 供应和管理要求 (1)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 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27 (2)产品票证要求: 2.1)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2.2)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羊 肉类、 家 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 售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随车同行。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 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 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随车同行。 (三) 粮油类 (1)食用油品质要求 1.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 存期、 执 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品牌要求金龙鱼、鲁花、 胡姬花、福临门等品牌。1.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 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 用章。 《广州市畜产品检验合格 证》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 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三鸟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 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 章。 牛肉、羊肉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 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 章。 28 《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2)大米质量标准:有 SC 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 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 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干货、副食品 类1.质量要求 (1) 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 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 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 规定标准,副食品须具有 SC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 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 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 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5.1)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 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5.2)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 筋韧、耐贮、无碎块。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 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5.3)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 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5.4)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 泽,体干不霉, 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5)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 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 银耳分为上中 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5.6)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 黑,菇底褶, 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5.7)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 29 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5.8)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 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 薄者为次品。 (6) 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 6.1)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 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 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6.2)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 物凝固不动, 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 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6.3)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 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 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 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 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6.4)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 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 嫩,味道纯正清香。 6.5)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 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 香滋味。 6.6)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 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6.7)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 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 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 无任何异味。 6.8)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 透明无杂质。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 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30 类别 资质证明 副食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四、货物包装要求 1. 中标人应保证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 质标准。 2.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 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 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3. 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 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五、配送管理要求 1.本食材采购项目需包含免费配送服务,具体配送服务需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中标人应至少安排 1 辆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 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3.中标人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 货、蔬菜、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 腐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 4.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使用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推 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 人使用单位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食品溯源要求。中标人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 六、配送运输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 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 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 31 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 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 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保证冷冻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 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七、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要求 采购人提前一天以微信、QQ、传真等方式向中标人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上应注明品 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点00分前中标人须按照订货单要 求送货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机关饭堂。 2.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 人要求供应, 否则用户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 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3.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随 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双方验货后 签字确认,各持一份, 作为采购人收货入库验收之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 象,采购人有责任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中标人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饭堂正常就餐。 4.中标人单位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 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一并交到采购人 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5.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有效 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卫 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6.1 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所配送的肉类、干货、蔬菜、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出现 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 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 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责任。 32 6.2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 退货。 6.3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将问题产品退 货处理。 7.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 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 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 个小时内送到。 八、货物验收 1.检验流程 (1) 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 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 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 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需提供原件进行留存,如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 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 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验收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 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 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人员 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 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采购人饭堂供应为前提尽快 补送。 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 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 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结算方式 1. 每半个月定价一次,根据每月第 1 日和第 16 日“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菜篮子零售价格” 分别对应品种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结算基准价参照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 (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1nfoes)→全市莱篮子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 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 参照作基准价。货物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副食品价格上涨或下降均以 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 险。 33 2. 本项目投标人各自报出统一且唯一的投标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 (如 80%~90%),下浮率范围:0%<下浮率≤100%。 3. 结算公式: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结算价款=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 价(10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4. 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中标人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中标下浮率结算,中标下浮率在合同 期内不作调整。 5. 如遇釆购人订购货物的价格,在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中属于未公布的品种,在菜篮 子报价标准中未列出,以周边肉菜市场同等质量的平均零售价格为基准(即货物基准价)。 十、付款方式 1. 货款实行按月支付。在办理支付手续时,中标人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 进行统计, 由采购人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采购人签字的验收单、 供货方开具发票,结清货款。所有货款用转账方式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 5 个工作日内办 理支付手续。 2. 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 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 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 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 支付。 十一、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1.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 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5) 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 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 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所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 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2.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 34 责任人。 3.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 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 权退货。应严格按采购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 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 意,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5.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 6.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 提前通知中标方。因中标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 采购,并由中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使用优质产品,包装 食品要有 SC 标志。食品生产企业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 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 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投标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 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 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 (1) 中标人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 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 中标人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8.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中标人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中标 人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9.中标人应在采购人饭堂适当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储存库,以快速响应采购人的需求。 35 3B3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36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需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招 标编号: )和乙方投标承诺,双方就甲方饭堂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供应货品及价格 (一)供应货品 ; (二)合同暂定总额为人民币元180万元(¥1,800,000元)。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年。自 20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产品价格 所有食材的价格均以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格(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网站 【价格查询路径: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gzplan.gov.cn)→广州市菜篮子 价格→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公布的正常零售品种价格为基准;广州市菜篮子价格 (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无公布的零售品种,以周边肉菜市场同等质量的平均零售价格 为基准(即货物基准价),该货物价格=货物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 四、货品质量及供应要求 (一)货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每批肉类要求提供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随车跟肉联厂“放心肉”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 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乙方需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6、乙方必须负责供应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必须有该公司标识)、交货质量检测、 搬运等工作, 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甲方通知的为准。 8、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 37 失和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包括:甲方自行采购货品高于双方约定的估算价,差额部分视为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另行运输的部分视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 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 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 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二)供应要求 要求乙方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 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 货物安全、卫生。供货时需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对实行食品质量(QS)安 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提供 QS 认证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要求每天早上6 点 00 分前送到交货地点,临时性采购要按甲方的要求时间送 达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食堂 。 3、货物配送要求: (1) 所提供的物品运输应由中标人负责,不得外包,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 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 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 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 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 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 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 中断。物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 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 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38 (6) 在配送总重量不变情况下,采购人使用单位根据中标人各供货点择优选配上述货物 按期提出供货计划,中标人应灵活地配合和按时备齐货物。 六、售后服务 (一)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 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处理事 故所产生的费用等,报执法部门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二)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 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付款方式 1、甲方与乙方来往款项支付均以人民币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 2、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用户申请付款,用户收到 申请后在 5 个工作天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 八、验收要求 (一)货物验收 (1) 甲方按实际需要一般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传真通知乙方,急需物资等临时性采购应提前 2 小时以上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将货物准备齐全,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甲方代 表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送达。 (2) 交货验收:与甲方订数量相符并以甲方的验收货物数量为准,每次配送采用一式三联的 送货单,甲方验收后由验收员签字校准认可,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送货凭证及结算依据。如 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要求”中的相关规定验收。 (4) 如果乙方提供货物不对板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必须换货或退货,对因供应的货物 质量达不到卫生标准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追究其全部责任并拒付货款,并没收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5) 对甲方提出质量有争议的货物,买卖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 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物品的外 39 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 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 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 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 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 虫害现象。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 查——过磅—— 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五十箱以上(含五十箱)的抽查率为 10%,五十箱 以下的抽查率为 15%。 4、验收人员应按招标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 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 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 信息数据,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 据。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 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2)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 题产品退货处理。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3) 畜禽冻肉类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随车跟肉联厂“放心肉” 证的全部退货; (4) 抽查发现部分畜禽冻肉类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 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 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物品退货; (5) 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 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 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三) 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 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 40 人以不影响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 不退货给中标人。 (四) 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货物均记录货物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名确认。 (五) 验收条款 1、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 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配送货物必须按时按量按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当面核实克重。验收完毕 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 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履约保证金 1. 合同签订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招标人以转账或支票形式提交人民币中标额 3%的履约 保证金。 2. 因乙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供应的,每次将扣除 10%的履约 保证金。 3.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的,乙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将 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4. 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供应货物质量原因造成安全(监管和 食品卫生) 事故被取消供应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5. 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者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订 货要求的, 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3‰的违约金。 2、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乙方 41 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3 ‰的违约金。 3、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或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的能力,或乙方擅 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乙方须按合同暂定总价 3 ‰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需并 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值的 3 ‰的违约金。若连续出现 2 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 5、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 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6、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甲方人员不适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 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7、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 律责任。 8、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 伪劣物品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 十一、保密责任和义务 1、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 传。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 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应承担保密 责任。 3、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的个人资料送 甲方审查, 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乙方应固定送货人员及车辆,若要变更 送货人员及车辆,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 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 5、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 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 42 6、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7、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 9、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 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的保密责任有效期限:永久。 十二、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取 得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履行问题。并根据情 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和纠纷处理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具备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经检 验,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 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 违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 协议时,双方同意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提起诉讼。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双方因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的相关事宜产生纠纷,双方应 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纠纷处理期间,双方 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停止对本合同的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十五、合同效力及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限_ _年,即自__年_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季度甲方组织对乙方进行不 少于1次履约的考核、评估,评估采取市场调查、货品比较、现场考察服务质量等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见附件 1),如在合同期乙方考核总计超过2次为 70分以下,或发现两次以上 (含两次)食材变质变味、农药含量超标、无检验标志等严重影响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终 43 止合同。如在合同期乙方考核平均值超过90分以上,甲方将考虑与之建立长期供需关系,为 优质服务提供便利性。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十六、其它 (一)合同所有的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补充合 同、合同附件、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 之日期。 (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6、甲方双方确定对方可通过如下方式送达,一经对方通过如下任一方式发出信函、电 子邮件、短信和传真皆视为已经收悉。 十七、合同附件 (一) 中标通知书 (二) 甲 方 : 地 址 : 乙 方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 托 代 理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帐 号 : 签 约 时 间 : 年 月 日 签 约 时 间 :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广州市 44 附件1:食堂供货商考核评分表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 名称 供应项目 序号 考核 指标 分 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分值 一、 送货时 间 10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准时得 8分以上;很少不准时但 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得 8-5分,不沟通或沟通不及 时得 5分以下。 二、 服务态 度 10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得 8分以上;有时发现因搬装等原因造成食物污染、破 损得 8-5分;经常发生以上情况 5分以下。 三、 差错情 况 10 送货无差错得 8分以上;较少有差错但能及时补救得 8-5分;经常出错且补救不及时 5分以下。 四、 足斤足 两 10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得 8分以上;难得出现短斤缺两 但能及时更正得 8-5分;上述情况经常发生且不能 及时更正 5分以下。 五、 质量标 准 15 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得 10 分以上;发现一次食材 变质变味、农药含量超标、无检验标志的,得 10-0 分。 六、 品牌意 识 10 按采购人发布的品牌采购,无擅换商品或品牌现象 8 分以上;偶尔发现 8-5分,多次发现 5分以下。 七、 安全事 故 15 无出现卫生安全事故的得 10-15 分;因食材卫生等问 题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八、 跟踪随 访 10 供货商能主动到采购人随访,倾听饭堂意见,根据随 访频率得 0-5 分,在供货过程中发生情况能与机关事 务管理局及时联系并妥善处理,根据处理情况得 0-5 分。 九、 检测资 料 10 一次不漏地向食堂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得 8分以 上;偶尔遗漏 8-5分,多次遗漏 5分以下。 总分 考核结果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注:1、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 90分以上(不含 90 分)为良好,70以上至 90 分 (不含 70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含 70 分)为不合格。 2、各项指标分值说明见“附件 20”。 45 附件2:食堂供货商考核分值说明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供应项目 考核评分表序号 扣分事由 扣分值 备注 考核得分 经办人: 46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47 1 开标 1.1. 开标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采购文 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1.2. 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适用)参加。 1.3.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当场退还投标文件,并 与投标人办理退还手续。 1.4.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到点时,主持人应当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以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1.5. 主持人宣读开标大会会场纪律。 1.6. 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 时,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 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价格、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 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7. 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1.8.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 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1.9.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方法 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 取的专家组成,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则评标委员会全部由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 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不得参与同自己或任职单位 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专家应主动提出回 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2.2.1.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 3 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 担任顾问, 或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48 2.2.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4.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2.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6.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2.2.7.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 作; 2.2.8. 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 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2.2.9. 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2.2.10. 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两名; 2.2.11. 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情形。 2.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 资格性审查 3.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 审查表》。资格性审查结论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评审委员会对 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 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3.2. 资格审查环节中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需签署书面意见,并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 由,投标人可在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 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3.3. 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作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的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 的,不得评标。 4 符合性审查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2.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 在评审中发现关键指标/服务要求等未能达到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或有虚假情况时,评标委 49 员会有权取消其评审资格。 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4.5.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采购响应无效: (1)供应商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采购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或签名; (3)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 (4)采购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5)采购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实质性条款或指标; (6)供应商报价不确定或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7)联合体的供应商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8)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 采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加 “★”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号的指 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4.7. 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 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得分的评审。(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5 投标文件的澄清 5.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的代表签 50 字或盖章,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供应商没 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澄清、说明、补正或 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的,可判定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5.3.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 形式的文件资料。 6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6.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以采 购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推荐候选中标单 位。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 目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 分 合计 权重 45% 25% 30% 100% 6.2. 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 标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3. 对通过符合性审(检)查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 标人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6.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关于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同一包组)投标:① 使用综合评 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②综合得分相 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节能产品;(2)环保产品;(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部分得分( 由高到低); 51 ③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法律 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6.5. 技术、商务评定 6.6. 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采购文件中,如标 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 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6.6.1. 填写《技术响应评分表》或《商务响应评分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6.6.2.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有效数)。 6.7. 价格评定 6.7.1. 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价格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 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本章的第二条第 5 点。 6.7.2. 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 且最低的投标下浮率(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下浮率(1-投标下浮 率),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价格得分=基准价格÷投标下浮率×价格权重×10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 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6.7.3.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政府 采购支持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予以扣除。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以提供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52 (5)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为准。 (6)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如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7.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小型微型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6.7.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小型微型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 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7.6.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投标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提供投标产品所获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7.7.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 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7.8. 投标人应当提供《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8.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53 6.8.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8.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8.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 评标报告中记载。 6.9. 综合评分的计算 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 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招标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 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7.2. 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 定标 8.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 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 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法定媒体上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 所有投标人。 8.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3.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否则应当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9 签约 9.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 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 修改。 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9.3.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54 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10 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0.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0.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0.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10.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0.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0.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11 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1.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2 附件 本评标文件包括以下评标过程中所需文件附件: 附件 1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 3 技术评分表 附件 4 商务评分表 附件 5 价格评审表 55 附件 1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性审查内容 结论 不通过 的理由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 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 面承诺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税收 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 纳税收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内开具的缴纳 社会保险凭据】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6.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 定,则使用其规定)。 7. 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 本 项 目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 府采购严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同 时 ,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记录名单。 (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 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 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 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 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 图或下载存档)。 9.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 料】 56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 料】 备注:1.表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采购 文件要求。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资格性审 查成员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资 格 性 审 查 成 员 签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57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1.表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采购 文件要求。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评审委员 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 委 签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符合性审查内容 结论 不通过的理由 1.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 投标文件齐全,盖章、签字有效 3. 投标商务服务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或重 大偏离 4.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不高于采购人 需 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 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5. 没有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低于成 本报价 6.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7. 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 标, 且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没有重大 偏离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 无效的 58 附 件 3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表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序 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 准 分值 1 售后服务及商 品质量问题的 承诺 根据各报价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售后服务、不合格货物退换方 案及承诺进行评价: (1) 售后服务计划完整可行,紧急供应时间短,得 5 分; (2) 售后服务计划基本完整,紧急供应时间较长,得 3 分; (3) 售后服务计划不完整,紧急供应时间长,得 1 分 5 分 2 肉品冷链配送 车 以投标人名称自有冷链配送车,每台得2分;租赁冷链配送车,每台得1 分;最高合计8分 (注: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提供租赁协议 及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 不得分。)) 8 分 3 食品质量安全 保证方案 对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生长环 境、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评 价):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具体,得 8 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一般,得 5 分; 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不够具体,得 2 分; 其他或无不得分。 8 分 4 配送方案及特 殊情况应急方 案 根据投标人配送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和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进行 评审: 方案完全满足要求,很合理、很完整的得 8 分; 方案较满足要求,较合理、较完整的得 5 分; 方案基本满足要求,不太合理、不太完整的得 2 分; 无方案的得 0 分。 8 分 5 投标人的团队 实力(是否配备 食品安全管理 员) 1、投标人每提供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每提供一名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得1分,此项最高3分; 本项满分6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只计一个。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 3个月社保(2019年7月至9月)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 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 料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原件由投标人携带在评标过程中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 法识别的不得分。) 6 分 6 投标人具有的 食品安全检测 能力 投标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拥有的检测设备;配备有农药残 留检测室且有以下五种检测功能的(如一台设备无法满足以下五种检测 功能, 可提供多台仪器组合):包括但不限于:真菌霉素检测仪、肉 类水分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等 设备。 1、此项最高得5分,5种检测功能缺一项,扣一分。 2、与具备CNAS和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合作且在有效期 内的,得2分。 7 分 59 以上2项累计得分,满分7分。 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名称为抬头的仪器购置发票和仪器图片 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 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②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和 CMA资质证书及合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由投标人携带在评 标过程中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7 投标人投保食 品安全责任情 况 购买的年总保额≥人民币3000万元得3分; 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的年总保额<人民币3000万元得2分; 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的年总保额<人民币2000万元得1分 购买的年总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得1分; (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 识别的不得分。) 3 分 合计 45分 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 资料。评委签名: 日 期 : 年 月 日 60 附 件 4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表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序 号 评分项 目 评分标 准 分值 1 投标人 实力 资质情况: 1、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通过HACCP体系认证得1分; 4、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5、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注: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3分 (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上认证材料复印件及网页截图, 证书的有效性以 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的网页截图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3分 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今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广东省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称号的2分,连续两年得1分。此项最高2分。一年得 1 分,无不得分,提供 有效证书复印件。 2分 2 货源保 障能力 和安全 检测报 告 1.投标人拥有自有(租赁或合作)蔬菜种植基地面积情况: (1)面积≥2000亩的,得4分; (2)1000亩≤面积<2000亩的,得3分; (3)500亩≤面积<1000亩的,得2分; (4)面积<500亩的,得1分; 注:此项最高得 4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蔬菜种植基地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租赁 合同或合作基地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 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4分 2.投标人同时提供距开标日前1年内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蔬菜种植基地 周边无污染空气或废气排放证明、蔬菜种植基地土壤检测报告、蔬菜种植基 地灌溉水源检则报告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的3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自有(租赁或合作)蔬菜种植基地的周 边无污染的空气或废气排放的证明扫描件;③投标人提供自有(租赁或合 作)蔬菜种植基地土壤检测报告扫描件;④投标人提供自有(租赁或合 作)蔬菜种植基地灌溉水源检测报告证明;(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原件由投标人携带在评标过程中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 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3分 3 项目经 验 1.每提供一个食材配送或食堂承包的同类业绩得1分; 2.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或以上)的食材采购供应业绩每1项得2分。 上述两项得分合计最高不超6分,同一业绩计分一次。 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款项的银行转款凭证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内没有标注金额 的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复印件或税控系统截图,无签订时间或无法辨识时间 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 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6分 投 标 人 自 身 货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市内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体积: (1)体积≥300立方米的,得4分; (2)200立方米≤体积<300立方米的,得3分; (3)100立方米≤体积< 200立方米的, 得2分; 61 4 物 存 储 能力 (4)体积<100立方米的,得1分。 注:本项最高4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自有冷库的提供冷库建造合同、发票复印件证明、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用的提供与 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扫描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 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4分 5 配送场地 实力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 (1) 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3分; (2) 3000平方米≤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2分; (3) 1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1分; 注:本项最高3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相 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 分。) 3分 合计 25分 备注:1、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 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有有效期但不在有效期内,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能反映相 关评审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评 委 签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62 附件 5 价格评审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 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招标相关条款。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 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最低的投标下浮率(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1-投标下浮率),下同)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基准价格÷(1-投标下浮率)×价格权重(30%)×100 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 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评 委 签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有效投标 人序号及 简称 评审分 项 价格得 分 投标下浮 率 评标基准 价 经评审的投标下 浮率 基准价=1-所有有效投 标人最低投标下 浮率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 标下浮率)×价格部分权重 ×100 63 第六章 附 件(格式) 64 一 6B6B6B投标文件(商务服务响应文件) 商务响应文件请按以下要求的顺序和格式制作。 序号 内 容 是否 提交 页码 范围 备注 1. 目录 2. ★投标函(附件 1)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 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年度内任 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 财务报表复 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证 明材 料】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税收部门出具 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②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 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8.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 有效期 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9. ★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0. ★ 本 项 目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 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 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 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 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 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 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5 1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1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 2)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 3) 15. 资格声明函(附件 4) 16. 同意采购文件条款说明(附件 5) 17. 投标一览表(附件 6) 18.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7) 20.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 8) 2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9) 22.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0) 2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11) 24. 企业资质、获奖情况及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 12) 25. 投标人的团队实力一览表(附件 13) 26.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 14) 27. 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 15) 28. 技术服务方案(附件 16) 29.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附件 17) 30. ▲条款响应一览表(附件 18) 31.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附件 19) 注:如提交的文件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66 二 7B7B7B唱标信封内容 唱标信封必须单独密封(该信封不要放入其它信封内),封口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 同递交,其内装以下内容: (1) 投标一览表 (2) 法人授权书 (3) 电子文档一份 67 附件 1 投标函 致: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第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被授权人职务及名称)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我方在此声 明并同意: 1.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投标。投标下浮率为_____。 2. 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 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所 指定的(项目名称),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3. 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 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 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我们同意放 弃对采购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5. 我方完全接受本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6.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我方同意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8.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 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 司(企业)承担。 9.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 中标的唯一条件。 10. 如果我们未对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12.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 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 传真 :...................................................... 68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69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注: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70 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 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正反面)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 投标(项目编号为: )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 章):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注: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如是法定代 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71 附件 4 资格声明函 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 发布项目( 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 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 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 社会保险凭据】;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 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否则, 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 担。 三、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 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本公司(企业)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本公司(企业)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7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73 附件 5 同意采购文件条款说明 致: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的招标(项目编号: ),我方在 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 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 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74 附件 6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率% 服务期 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 购 % 完全按照采购 文件要求 注: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2.本项目投标人各自报出统一且唯一的投标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 (如80%~90%),下浮率范围:0%<投标下浮率≤100%。 3.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响应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75 附件 7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适用)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中小企 业扶持 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如投标单 位为中小企业,请填写下面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一起提交): 产品名称(品牌、型 号) 制造商 制 造 商 企业 类型 金 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 合计 环境标 志产 品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 商标) 制造商/开发 商 认证证书编号 使用价值量占 总金额比 重 ( 累 计 %) 节能产 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76 附件 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77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78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 供以下资料证明为中/小 /微型企业: a、投标人必须明确企业所属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 □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 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 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b、投标人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证明文件为准)、营业收入和资 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为准)证明文件(加 盖公章)。 填报要求: 1. 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货物报价明细表》一致。 79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 “微型”。 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 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 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 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 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6]90 号) 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 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网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 相符,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 0 分。 5. 上述文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或含部分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应同时提交本 函,并明确制造商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 2、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0 附件 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 、 公 司 名 称 : 电 话 号 码 : 2 、 地 址 : 传 真 : 3、经济性质: 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户: 地 址: 名称: 帐户: 5、公司基本情况: 6、供应商获得资质和荣誉证书一览表(后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准确无误,您有权进行您认为有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1 附件 12 企业资质、获奖情况及企业信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82 附件 13 投标人的团队实力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 年限 担任职务 承担工 作内容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第 页 2. 第 页 3. 第 页 4. 第 页 5. 第 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3 附件 14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价 (单位/万元) 数量 签约及完成时间 注:请附上下列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4 附件 15 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候选人, 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 评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采购人与我方签 订的采购合同款项中或保证金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采购人(应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电 话 : 传 真 :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85 附件 16 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服务方 案。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质量保证方案; 2.配送方案; 3.应急方案; 4.加工场地及设备配置; 5.种植(养殖或生产)基地情况;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6 附件 17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序号 带“★”号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投标函(附件 1)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依法经 国务院批准免 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 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 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①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②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 缴纳社会保险 凭据】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证 明材料】 7.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生 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8. ★供应商《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7 9.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 之一:①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同时,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 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 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 司), 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 时对总公司 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0.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证明材 料】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 承诺证明材料】 说明:1、加 “★”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号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3、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 注“×”, 并简述偏离内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8 附件 18 ▲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带“▲”号响应内容 是否响 应 偏离说 明 响应页 码 1 2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采购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 “×”,并简述偏离内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89 附件1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项目名称:九佛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QD202008070018 温馨提示 八、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 登记须知: 1B1B1B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招标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联合体要求 5合格的服务和货物 6投标费用 7其他 9采购文件的澄清 10采购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的语言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13投标文件的编写 14投标报价 15联合体投标(如适用) 1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8投标保证金 1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0投标有效期 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投标截止期 26质疑与回复 27供应商询问的途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28中标通知书 五、授予合同 29合同的订立 30合同的履行 31采购代理服务费 32其他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广州方明石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采购文件 质疑采购过程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内容 三、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2.供应和管理要求 (二)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1.质量要求 (三)粮油类 (四)干货、副食品类1.质量要求 2.供应和管理要求 四、货物包装要求 五、配送管理要求 六、配送运输要求 九、结算方式 十、付款方式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一、供应货品及价格 二、服务期限 三、产品价格 四、货品质量及供应要求 五、交货期、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 (二)付款方式 八、验收要求 (一)货物验收 (二) 验收流程 (三) 退(补)货流程 (四) 验收记录 (五) 验收条款 九、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十一、保密责任和义务 十二、不可抗力 十三、争议和纠纷处理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十五、合同效力及期限 十六、其它 签约地点: 广州市 附件1:食堂供货商考核评分表 附件2:食堂供货商考核分值说明 1开标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标方法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投标文件的澄清 6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定标 9签约 10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1项目废标处理 12附件 附件 1 资格性审查表 备注:1.表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在结论栏中填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备注:1.表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在结论栏中填 附 件 3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表 附 件 4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表 备注:1、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 5 价格评审表 注: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 注: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唱标信封”内。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填报要求: 附件 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 13 投标人的团队实力一览表 注:请附上下列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 15 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说明:1、加 “★”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号的指标要求未响应 附件 18 ▲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