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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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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48061-003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号

标的名称

中选家数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01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人员采购

1家

500000

1 年

02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

2家

1300000

1 年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02包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方式:现售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02包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5号

联系方式:0752-218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三楼B区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1日

委托协议编号:GDF-2020-19344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 材配送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7-148061-0031 招标编号:HZJS2020007 包组号:01包、02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07月 1 温馨提示: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响应供应商特别留意磋商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因此,请响应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 建议响应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指定账户, 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三、磋商文件中标有“★”的条款,响应供应商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 不满足, 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建议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开标 一览表》。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 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字(盖印鉴)。 六、响应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情见《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七、所投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的,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八、所投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 九、建议将响应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十、分公司作为响应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 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 十一、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响应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响应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 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 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 十三、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响应 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响应供应商提交 两份不同投标方案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3日10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ZJS2020007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堂服务托管及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8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中选家数 最高限价 (元) 服务期 01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人员采购 1家 500000 1 年 02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资格 供应商采购 2家 1300000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3) 02包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 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 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售 售价:200元/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9月0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02包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 流通许可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惠州市龙丰新联路 15 号 联系方式:0752-218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 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1日 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有关说明:投标人所投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请按照适用于所投包组号的需求条 款进行编辑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清单 包号 标的名称 中选家数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01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人员采购 1家 500000 1 年 (二)(01包)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要求 1. 项目要求 (1) 采取中标人管理模式,即中标人负责提供食堂工作人员,并派驻管理及技术团队管理运 营,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监督管理。 (2) 中标人按各岗位固定 7 位工作人员(不含行政管理人员和采购人指定食堂工作人员)配 备到采购人指定食堂工作(如有接待或其它就餐活动时中标人可调配安排增加人员进行服 务,具体增加人员数量以承诺书为准),按采购人约定的需求完成工作,办理相关入职手 续。 (3) 中标人派驻团队在管理期间不配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出现问题不配合改正的,采购人 有权利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人应该在一周内提供新的人员供采购人面试,并更换不合格员 工,保证食堂服务质量。 (4) 中标人配备使用的各类工作人员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要按用工性质持健康 证上岗。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着装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每年要定期组织所属 人员体检;在招录人员时,要严把健康关、体检关;要求品行端正。 (5) 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相关福利由中标人负责,不得违反惠州市社保等相关标准规定, 加班费按规定标准以实际加班时间按月据实发放。 (6) 现场团队应具备严格的考勤制度,并将每月考勤情况向采购人报备。 (7) 现场人员团队出现入、离职等变动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需 征得采购人同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采购人,在人员变动的3天内补办好手续。 7 (8) 中标人派遣的员工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如发生劳资纠纷,与采购人无 关。 (9) 中标人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使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并熟悉各项管 理规定,能够按照各项管理规定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2. 供餐时间安排 (1) 用餐时间为:早餐 7:30 至 8:30 ;午餐 12:00 至 12:40 ; (2) 如需加班晚餐:17:30 至 18:30; (3) 采购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就餐服务时间,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3. 菜品要求 (1) 所有菜品要符合大众化口味,并按采购人提供的用餐标准制作,控制用餐成本;所有菜 品均采用自助餐形式。 (2) 另根据情况提供工作围餐。 4. 人员配置及要求 序 号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及职责 备注 1 头锅 1 主要负责检察院食堂的厨房工作;负责每周 菜品创新、审核工作,抓好成本核算,控制 好成本,做好厨房技术指导和餐饮服务团队 协调组织工作;要求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式烹调师 证。年龄 60 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 正,无犯罪记录。从事厨师行业15年或以上 工作经验。 2 炒锅 1 协助头锅做好检察院食堂厨房的工作负责食 堂、餐厅菜品制作;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中式烹调师证 书。要求 60 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 正,无犯罪记录,从事厨师行业 5年或以上 工作经验。 如有接待可增 加到 2 人,费 用中标人承担 3 点心师 1 掌握点心及面包的制作技术,负责制作各种 面点及配料,掌握各种点心的风味。从事点 心制作 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要求 50 岁以 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 帮点厨工 4 协助副厨做好食堂、负责餐厅餐具清洁消 毒、负责蔬菜清洗和加工分拣及传菜服务。按 菜点烹调要求去皮、去老根,保证加工质量; 负责家禽、水产品等原料的初加工。要求 50 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 8 录,从事厨师行业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合计 7 5. 卫生要求 (1) 中标人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 《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 就餐环境要求良好,应保证食堂通风、干净卫生、地面无积水,有剩饭剩菜等垃圾处理 设施,餐厅室内温度舒适。 (3) 中标人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清洗和消毒工作。 6. 安全要求 (1) 中标人须做好安全用水、用火、用电、煤气等工作,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2) 中标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直接责任人,须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中标人须做好食品留 样等常规安全手续并做好存档资料工作。服务期间,因食堂食品安全造成的且经食品药品监 督部门检查认定或卫生行政部门检验鉴定确认是中标人的责任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 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支付全部罚金及一切费用,且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考虑是否取消中标人的 服务资格。 (3) 中标人要有针对不可抗力情况,如停水、停电等情况进行如何响应的方案,投标时提交 各项保障措施;采购人有紧急任务需中标人提供服务的,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具体费用由 双方另行商定。 二、(01包)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 结算方式:采用按月度支付的方式。 3.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采取一月一结的形式结算给中标人。次月15日前,采购人按照月 服务费,凭正式发票向中标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款项。 4.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须对采购范围的全部内 容进行报价;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主要包含:运营成本费、人员工资、加班工资、 “五险一金”、税金、临时增派人员工资与不可预见的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 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 9 (02包)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 要求: 一、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清单情况 包号 标的名称 中选家数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02 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 资格供应商采购 2家 1300000 1 年 (二)项目概述 1.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确定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2名。 2. 供货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签订合同后,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取 货品种、次数不定。 4. 本次竞争性磋商只进行供应商的供货资格的采购,本次采购为协议服务资格的取得,并 不代表货物已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数量。 5. 准入方式:本项目准入资格供应商为两家,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第一准入资格供应商,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第二准入资格供应商。在合同期间,采购人由2家中标资格供应商中 进行食材配送。具体要求配送的食品原料包含新鲜蔬菜类、米油类、肉食品类、水产品类、 豆制品类、干调食品类、水果类等供应和配送。(详见(七)配送机制) 6. 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采购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食物供货、 运输、保管、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7.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项目基本要求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就餐人数约 140 人。中标人为采 购人供应粮油、肉类、鱼类、蛋类、瓜菜类、干杂副食品类、调味品类等。中标人可以供应 上述种类的某一种,也可以是供应多种产品,根据采购人的下单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 须质量安全卫生无毒无害,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 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 10 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 书。中标单位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 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 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 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 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中标单位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供 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 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单位应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配送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1. 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的规定,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 2. 中标人必须每天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示的副食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3. 除鲜货外,中标人所配送副食品必须有独立包装,不得有“三无”产品,生产日期至供 应当日不得超过规定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商品有包装的,商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 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 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商品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 换商品。 4. 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将所订的商品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如遇到不可抗 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间,中标人应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同意,但必须保 证在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饮食保障的前提下适当延误时间。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 污溃,无异味,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采购人制定副食品配送计划,于每 周五17:00前将下周采购计划发送至中标人或中标人派人领取。 5. 如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补货,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特殊情况临时采购,提前下单通知 中标人,中标人接单后,必须在两个小时内送货到位。临时采购的价格、质量和当月集中采 购的价格、质量要求一致。 6.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商品,除达到质量及外观要求外,部分副食品按照采 购人要求提供免费粗加工。 7.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于中标人,商品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 11 责。 8. 除客观不可抗拒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数量。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 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实现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 改变。 (五)其他要求 1. 招标人有权视食堂实际需求,要求中标人对配送产品进行再加工,如食物的去皮、研磨 等。招标人将依据加工的深度及难度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加工费,具体费用由招标人与供应 商协商确定。 2. 招标人如有大型会议、培训或活动时,有权视食堂实际需求,供应商应随叫随送。 3. 如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食堂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全力 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4. 响应供应商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期限(合同期限)内最 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六)采购配送的食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招标明细表一(副食品清单) 序号 货品名称 规格 序号 货品名称 规格 1 双桥味精 388g×20包 64 保宁醋 1×20瓶 2 双桥味精(细) 1×10包×1KG 65 大红浙醋 630ml×12瓶 3 双桥味精(粗) 1×10包×1KG 66 美味鲜白醋 1×20瓶×500ML 4 益力味精 斤 67 美味鲜白醋 1×12.5KG 5 厨邦鸡粉 1×6罐×1KG 68 美味鲜黑醋 1×12.5KG 6 厨邦鸡粉 1×10包×900G 69 天地1号 1×12瓶 7 精制盐 1×40包×500G 70 大红醋 12支/件 8 件海水盐 1×48包 71 李派林急汁 1×12瓶×290ML 9 国产白糖 1×50KG 72 凤球唛鲍汁 1×12瓶×380G 10 韩国幼砂糖 1×30KG 73 15度陈村枧水 1×4罐 11 黄片糖 件 74 广合腐乳 1×36瓶×335克 12 白冰糖 件 75 冬古南乳 罐 13 海天蚝油 700g×12瓶 76 李锦记豆瓣酱 1×12瓶 14 海天蚝油 1×2罐×6KG 77 三妹子豆瓣酱 1×8罐×1.1KG 15 李锦记锦珍蚝油 1×2罐×7KG 78 前飞豆瓣酱 1×8罐×1000克 16 李锦记锦珍柱候 酱 1×2罐×7KG 79 筐装豆瓣酱 1×30斤 17 一滴香麻油 2.5升×4罐 80 元老豆瓣 罐 12 18 海峰香麻油 900ML/罐 81 柱候酱 15支/件 19 花椒油 1×220ML 82 桂林辣椒酱 1×20瓶×215G 20 汉斯茄汁 1 × 6 罐 × 3.23KG 83 筐装豆瓣酱 1×30斤 21 地门茄汁 1×24瓶 84 湖南雄民辣椒酱 1×20瓶×230G 22 美嘉城西红柿茄 汁 1 × 12 瓶 × 630ML 85 老兵剁辣椒 1×6罐 23 家乐浓缩鸡汁 1×6罐×1KG 86 军杰剁辣椒 1×6罐 24 家乐黑椒汁 1×6罐×2.3千 克 87 香叶 500g 25 味事达酱油 1×6罐×1.6L 88 陈皮 500g 26 味事达酱油 1×20瓶×380G 89 八角 500g 27 冬古一品鲜酱油 1×6罐×1.68L 90 桂皮 500g 28 厨邦酱油 1×12瓶 91 草果 500g 29 美味鲜生抽 1 × 12 瓶 × 620ML 92 花椒 500g 30 美味鲜生抽王 1×6罐×1.43L 93 小茴香 500g 31 美味鲜老抽 1×6罐×1.43L 94 面包糠 包 32 美味鲜草菇老抽 1 × 12 瓶 × 620ML 95 彩田麦芽糖 1×24×380G 33 海天草菇老抽 1 × 6 罐 × 1900ML 96 红月泡打粉 罐 34 广东米酒 1×15瓶 97 龙口粉丝 1×50包×200G 35 九江米酒 1×8瓶 98 罐家乐鸡粉 1×6罐×1KG 36 甘竹米酒 1 × 12 瓶 × 610ML 99 家乐鸡粉 1×20包×450G 37 石湾米酒 1×15瓶 100 东江盐锔鸡粉 1×30盒×23G 38 红米酒 桶 101 家乐松肉粉 1×12罐×453.6 克 39 红荔米酒 1×12瓶 102 半岛万用香炸粉 1×24盒×150G 40 石岐米酒 1×40斤 103 金源自发粉 包 41 宝和甘竹罐头 罐 104 狮唛牌吉士粉 罐 42 甘竹鲜炸鱼 1×24罐×227G 105 斧头牌食粉 1盒 43 甘竹豆鼓鲮鱼 1×24罐 106 鹰栗粉 1×24盒 44 机帆阳江豆豉 1×40盒×450g 107 妙多咖喱粉 瓶 45 阳帆阳江豆豉 160克/盒 108 妙多咖喱膏 瓶 46 儿童榨菜 小包 109 洲星马蹄粉 1×24盒 47 澄海酸菜 1×30包 110 半糖马蹄粉 1×30盒 48 冬菜 件 111 三象糯米粉 1×20包×500G 49 红宇泡椒 200克×46包 112 荷花牌糯米粉 1×30包×500G 50 泸州芽菜 6包/件 113 荷花牌粘米粉 1×30包×500G 51 红油酸豆角 1×1件 114 排骨味王 包 52 红油萝卜丁 1×1件 115 羊仔生粉 45斤/代 13 53 华鹏橄榄菜 1×6罐×1000 克 116 裕景五香粉 1×20包×400G 54 华鹏橄榄菜 1×12瓶×160G 117 珍城咖喱粉 1×18瓶×50克 55 起源榨菜 1×50包×128G 118 绿湖胡椒粉 1×24罐×25G 56 绿湖顶好花生酱 1×12×454G 119 南德调味料 1×60包×130G 57 金牌高达椰酱 1 × 24 罐 × 400ML 120 桥头牌水煮鱼料 包 58 鹰唛炼奶 1×350克 121 酸姜 1×6罐×1.6KG 59 三花淡奶 瓶 122 半岛味椒盐 1×18瓶 60 安旗孝母粉 1×500G 123 家乐四季宝花生 酱 1×12瓶×510G 61 梅林午餐肉 1×24罐×340G 124 糯米醋 62 甘竹玉米梗 1×24罐×425 克 125 美味鲜顶方南乳 1×1桶×5.8KG 63 地扪玉米粳 1×24罐×425G 126 风车牌生粉 1 ×250g 食品招标明细表二(农副产品清单) 序号 货品名称 单位 序号 货品名称 单位 1 鲫鱼 斤 110 丝瓜 斤 2 水库鱼 斤 111 木瓜 斤 3 鲤鱼 斤 112 莲藕 斤 4 塘虱鱼 斤 113 京葱 斤 5 爪子仓鱼 斤 114 红枣 斤 6 罗非鱼 斤 115 支竹 斤 7 大头鱼 斤 116 木耳 斤 8 尤鱼尾 斤 117 绿豆 斤 9 瘦肉 斤 118 紫菜 斤 10 五花肉 斤 119 花生米 斤 11 上肉 斤 120 无皮花生米 斤 12 猪脚 斤 121 干冬菇 斤 13 肉排 斤 122 梅菜 斤 14 猪骨 斤 123 云耳 斤 15 猪舌 斤 124 酸菜 斤 16 猪肚 斤 125 咸菜 斤 17 猪心 斤 126 酸豆角 斤 18 猪扒 斤 127 黄豆 斤 19 猪肝 斤 128 粉丝 斤 20 肥肠 斤 129 粉条 斤 21 火腿 斤 130 辣椒粉 斤 22 猪肉丸 斤 131 面包糠 斤 23 腊鸭腿 斤 132 海带 斤 24 光鸡 斤 133 剑花 斤 25 光鸭 斤 134 干豆角 斤 26 三黄鸡 斤 135 白菜干 斤 14 27 咸蛋 斤 136 眉豆 斤 28 鸡肾 斤 137 扁豆 斤 29 鸡骨 斤 138 火锅料 斤 30 皮蛋 斤 139 薏米 斤 31 乌鸡 斤 140 椒盐粉 斤 32 鸡小腿 斤 141 蒸肉粉 斤 33 鸡小翅 斤 142 萝卜干 斤 34 梅香咸鱼 斤 143 冲菜丝 斤 35 大带鱼 斤 144 雪菜 斤 36 广东腊肉 斤 145 猪肺 斤 37 腊肠 斤 146 豆豉 斤 38 烧肉(原只烧猪 肉) 斤 147 枸杞 斤 39 叉烧 斤 148 干淮山 斤 40 猪耳朵 斤 149 党参 斤 41 烧鸭 斤 150 干辣椒 斤 42 鸡脚 斤 151 盐焗鸡料 斤 43 水晶凤爪 斤 152 猪血 斤 44 油炸凤爪 斤 153 玉米粒 斤 45 鸡蛋 斤 154 青豆 斤 46 鸡脯肉 斤 155 竹笋 斤 47 牛肉 斤 156 黄花菜 斤 48 牛腩 斤 157 蘑芋 斤 49 牛肉丸 斤 158 海带丝 斤 50 鱼丸 斤 159 汤料 斤 51 鸡尖 斤 160 方糖 斤 52 油麦菜 斤 161 泡椒 斤 53 芥菜 斤 162 泡姜 斤 54 绿豆芽 斤 163 粉葛 斤 55 黄豆芽 斤 164 豆腐皮 斤 56 上海青 斤 165 悠香干 斤 57 空心菜 斤 166 豆腐 斤 58 生菜 斤 167 白豆干 斤 59 包菜 斤 168 油豆干 斤 60 小白菜 斤 169 熏豆干 斤 61 大白菜 斤 170 濑粉 斤 62 木耳菜 斤 171 河粉 斤 63 菜心 斤 172 肠粉 斤 64 西洋菜 斤 173 干面条 斤 65 菠菜 斤 174 湿面 斤 66 南瓜 斤 175 油条 条 67 茄瓜 斤 176 包子 个 68 西红柿 斤 177 馒头 个 15 69 土豆 斤 178 水饺 斤 70 洋葱 斤 179 汤圆 斤 71 长豆角 斤 180 红豆面包 个 72 韭菜花 斤 181 奶油面包 个 73 冬瓜 斤 182 果酱蛋糕 个 74 佛手爪 斤 183 肉松蛋糕 个 75 红萝卜 斤 184 红枣蛋糕 个 76 白萝卜 斤 185 哈雷蛋糕 个 77 西芹 斤 186 提子面包 个 78 香芹 斤 187 鸡尾面包 个 79 青椒 斤 188 豆沙卷 个 80 圆椒 斤 189 肉松卷 个 81 红椒 斤 190 蒙牛纯牛奶 箱 82 西兰花 斤 191 蒙牛特仑舒纯牛奶 箱 83 四季豆 斤 192 蒙牛早餐奶 箱 84 荷兰豆 斤 193 伊利纯牛奶 箱 85 青笋 斤 194 伊利金典奶 箱 86 生淮山 斤 195 兰尾白 斤 87 红薯 斤 196 沙虾 斤 88 韭黄 斤 197 海大头虾 斤 89 韭菜 斤 198 海鲤 斤 90 蒜心 斤 199 鲈鱼 斤 91 玉米苞 斤 200 桂花鱼 斤 92 毛瓜 斤 201 生蚝 斤 93 水笋 斤 202 白鳝 斤 94 葱 斤 203 泥鳅 斤 95 姜 斤 204 多宝鱼 斤 96 蒜米 斤 205 生鱼 斤 97 蒲瓜 斤 206 水鱼 斤 98 沙果 斤 207 草龟 斤 99 香芋 斤 208 黄鳝 斤 100 青瓜 斤 209 黄骨鱼 斤 101 菜花 斤 210 边鱼 斤 102 青黄豆 斤 211 水蛇 斤 103 蒜苗 斤 212 太阳鱼 斤 104 凉瓜 斤 213 脆肉鲩 斤 105 西葫芦 斤 214 龙鱼 斤 106 鲜冬菇 斤 215 九吐 斤 107 平菇 斤 216 禾虫 斤 108 蟹类 斤 217 冰鲜鱼 斤 109 金针菇 斤 水产类根据市场供应为准。 食品招标明细表三(水果类清单) 16 序号 货品名称 单位 序号 货品名称 单位 1 苹果 斤 6 香蕉 斤 2 油桃 斤 7 西瓜 斤 3 番石榴 斤 8 杨桃 斤 4 雪梨 斤 9 乌梅 斤 5 哈密瓜 斤 10 橘子 斤 水果品种要根据时令种类。 食品招标明细表四(油米类清单) 序 号 货品名称 规格 序号 货品名称 规格 1 湖北米 1×30斤 8 鹰唛调和油 1件×4罐×5升 2 华寿米 1×30斤 9 鹰唛花生油 1件×4罐×5升 3 六福小农粘米 1×30斤 10 红灯调和油 1件×4罐×5升 4 东北大米 1×30斤 11 刀唛粟米油 1件×4罐×5升 5 软米王 1×30斤 12 鹰唛花生油 16升/罐 6 靓虾王米 1×30斤 13 鹰唛调和油 15升/罐 7 金龙鱼调和油 1件×4罐×5 升 (1) 所提供的商品如未列明在质量标准清单中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要求,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清单中类似商品质量 标准,货真价实。 (2) ★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属于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投标 人的办公场地和设备设施进行勘察。如采购人对于资料的真实性有异议时,投标人必须在采 购人提出后1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复核。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复核的,视 为投标人虚假应标。(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七)配送机制 (1) 供货价格:每月1日和15日前三天由中标人提供食材供货价格清单。供货价格清单即不能 高于当月市场(参考龙丰市场、下角市场)的平均价格或政府指导价,并由采购人确定每月供 货价格清单。采购人根据两家提供当月供货价格清单及对比配送食材质量品质择优选择其中 一家进行当月配送。具体配送时间安排,以合同约定为准。 (2) 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成交供应商的供货食品入货台账或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成交的两 家供应商同类食材有明显报价差异,要求该成交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成交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查后若发现供应商存在虚报或隐 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17 (3) 在配送期间分别对两家中标人的食材配送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方式 由采购人制定。如配送期间其中一家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要求中标人在一周内完成整改, 如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当月货款的1%;若中标人在2个月内出现连续 两次服务工作评价为不合格,由另外一家供应商完成剩余服务期的食品配送服务工作。 (4) 验收考核范围暂按《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材配送采购考核表》进行考 核,采购人有权对考核表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附件1: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食材配送采购考核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标分标准 1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2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 一个扣2分 晨检记录 1 每个工作日均有记 录,缺一扣1分 2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 资质证明材料 5 缺一扣1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 等原件或复印件) 5 缺一扣1分 3 食品配送 按时到位 10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2 分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4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 牌的扣2分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3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 求扣1分 4 食材保证 包装食品保质期情况 10 发现一次过期食品扣 5分 新鲜食品的新鲜度情况 10 发现一次不新鲜食品 扣5分 食材称重情况 10 发现一次短斤缺两扣 5分 5 价格执行 每天采购量的总价格*折扣率 30 不按折扣率执行一次 扣5分 所有物品的价格均以定价当日惠州市发 展和改革局网站重要商品价格公布执 行。或参考惠州市“菜篮子”价格、周 边三大肉菜市场(龙丰、下角)报价中 心价格,零售价以不高于当日市场零售 价。 不按价格执行一次扣 5分。 18 6 后勤管理 人员 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5 优5分,良4分,一般 3分,差1分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5 优5分,良4分,一般 3分,差1分 总分 100 总体评价: (可附页)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考核人员签名: 日期: 备注: 满分为100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二、(02 包)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为 1 年。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时间要求: (1)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上 6 点 15 分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指 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成交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 钟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因故退货,成交人需在 1 小时 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货物供应。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保证 30 分钟送 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除退货外还需承诺及时更换 1 小时送到。 (2) 干货类货品原则上每日供货,供货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 大米、面粉、五谷杂粮原则上每月分一个批次供货,供货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情况 双方协商解决。 4. 报价方式: (1) 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1日和15日前三天由中标人提供食材供货价格清单。供 货价格清单即不能高于当月市场(参考龙丰市场、下角市场)的平均价格或政府指导价,并由 采购人确定每月供货价格清单。采购人可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所有物品的价格 均以定价当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重要商品价格公布的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 19 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重要商品价格没有公布产品价格信息,则可以参考惠州市“菜篮 子”价格,零售价以不高于当日市场零售价,通过协商确认价格。 (2) 关于下浮率解释: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重要商品价格公示为基准,综合考虑本次 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而中标单位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 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例如:采购人需采购大白菜 1000 斤,依据惠州市发展和改 革局网站公布的价格,以 2 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 10%,则需要付给中标单位的款项 计算如下:1000 斤*2 元/斤*(1-10%下浮率)=1800 元。 (3) 投标人所报的本项目投标下浮率是固定唯一价且不得为负值。 (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下浮率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改变。 (5)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2小时(含)内无条 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2 次或2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 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6) 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 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 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7) 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5. 付款方式: (1) 结算周期为1个月,每期货款在双方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开具发 票,采购人依据相关支付程序在30天内向中标人付清货款。 (2) 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若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支付相 应货款,不应视为采购人违约,不得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 (3) 结算方式 1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 2 采购时应按以下原则确认实际供货价: 实际采购价格≤惠州市“菜篮子”价格×(1-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 20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1. 磋商费用 1.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 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该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执行。招 标采购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代理费标准 类别 采购额度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3. 成交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 1.4.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入以下帐号的形式支付。 开户名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 银行账号:108999516010006877 二、磋商文件 2. 磋商文件的构成 2.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2.1.1. 磋商邀请函 2.1.2. 采购项目内容 2.1.3. 响应供应商须知 2.1.4. 合同书格式 2.1.5. 响应文件格式 21 2.1.6. 在磋商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 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 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带"★"为必达指 标,任何的负偏差或劣于必达指标将导致废标;带"▲"为重要技术、商务指标,任何的负偏 差或劣于将被扣分。 2.3. 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响 应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用 户需求书的标准。 2.4.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磋商文件的澄清 3.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以前 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 式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 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4. 磋商文件的修改 4.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有效)予 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 或修改(更正)不足5日的,但可能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征得当时已报名 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22 4.2.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 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 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4.3. 为使响应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 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5. 磋商的语言 5.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 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5.2.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6. 响应文件编制 6.1. 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 (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 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6.2. 响应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6.3.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 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对 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4. 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7. 磋商报价 7.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 人民币报价为准。 7.2.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磋商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 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 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7.3. 《磋商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23 7.3.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7.3.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响应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 在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价格中; 7.3.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7.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适用货物类项目) 7.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应当要求该供 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应当否决其投标资格。 8. 备选方案 8.1. 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有一个磋商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的除外) 9. 联合体投标 9.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响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0.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 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0.1.1.磋商函; 10.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0.1.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10.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资格证明文件。 10.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1.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营业执照》; 11.3.资格性文件。 12. 磋商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2.1. 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 12.2.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01 包保证金金额:5000 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24 02包保证金金额:1300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2) 开户名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上排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718 1390 5300 9315 注:汇款单注明汇款用途、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3)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汇款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磋商截 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为准,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未 递交保证金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将导致磋商无效,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 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12.3.凡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为无效磋商。 12.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5.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 为准)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 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3. 磋商的截止期 13.1. 磋商的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磋商为无效磋 商。 14.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响应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响应 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分别单独 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 或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 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 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响应供应商加盖公章。 14.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25 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4.4.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响应供应商应将有效的《报价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 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纸质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作载体)一并单 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没有递交纸质唱标文件 或纸质唱标文件未单独密封递交(不能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的包装中),将导致拒收 其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 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 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 15.3.如果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将导致拒收所有响应文件,招标采购 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6.2.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磋商,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 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16.3.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17. 开标 17.1.招标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 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开标时,由响应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 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 磋商价格、价格折扣、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磋商方案。 17.3.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响应供应商签字确认。 18. 磋商小组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6 18.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会 负责。磋商小组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 表、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会成员共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 1名、专家人数 2名(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2.磋商小组会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磋商小组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 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18.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9. 磋商过程 19.1.磋商小组会将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 应供应商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19.2.磋商小组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 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 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或确定为磋商无效。 19.3.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 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19.4.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19.1.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磋 商: 1)响应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磋商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7 8)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磋商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1.2.磋商小组会对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 不合格或无效磋商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 告知磋商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9.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按顺序为准)分别进行 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6. 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 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9.7.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的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8. 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19.9. 对中标人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 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9.10. 根据财库〔2015〕124号,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 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9.1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响应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本文件19.10规定除外)。 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 响应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1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 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13. 单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但只作为一个响应供应 28 商计算,以符合报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报价人。多产 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则各包组认定响应供应商数量时, 相同产品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组各自磋商总价的60%,或主要标的品牌均相同,按一家响 应供应商计算。 19.1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本项目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作为废标(招标失败)处理,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 标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 算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 20. 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磋商小组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会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供应商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响应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响应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0.2.响应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 磋商的评价 21.1.磋商小组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 授标 2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 相同,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磋商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推 荐综合得分排名最靠前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 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22.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 告,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 29 力。 22.4.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 内,按响应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 与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 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成交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成交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 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按虚假应标处理。 23.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3.1.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磋商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 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磋商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 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 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六、询问、质疑、投诉 24. 询问 24.1. 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 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 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和联系方式”。 25. 质疑 25.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并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25.2.质疑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 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25.3.质疑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 复质疑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5.4.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 式。 25.5.质疑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的质疑人经办人必须是质 疑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由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工作人员办理时,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特 别授权,载明授权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及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0 25.6.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人名称、地址、电话等; (2) 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姓名其他组织的名称; (3) 所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采购编号; (4) 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和依据的来源正当合法; (5) 质疑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6) 有效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和传真;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8)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5.7.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符合要求的质疑书后,当场发出受理回执;对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书, 向质疑人告知不予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原因。逾期不提交符合要求的质疑书,视为质疑人放弃 质疑申请。 25.8.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质疑人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不良行为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25.9.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响应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5.11. 质疑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752-2766326;邮箱:gbin88@163.com(推荐使用)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邮编:516001 26. 投诉 26.1.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7. 合同的订立 27.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响应文 件承诺签订招标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 27.2. 签订招标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招标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28. 合同的履行 28.1. 招标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招标采购合同需 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 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 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8.2. 招标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8.1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29. 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招标磋商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 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 的法规、规章、政策。 30.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1. 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扶持 32. 本项目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除符合财库〔2011〕181号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32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 微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予以扣除。 33. 符合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 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5.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36. 响应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 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调整。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进行评审、 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出通过初审响应供应商的综合评价得分。磋商 小组会将按各响应供应商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排 序,推荐排名最前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8. 评标步骤 磋商小组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 01包:技术商务评分(80分):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 化打分(评价打分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评分表);所有评委对某一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评价 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响应供应商的商务评价得分。 01包:价格评估(20分): 最终报价: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 33 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价格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20。 2. 02包:技术商务评分(75分):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 化打分(评价打分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评分表);所有评委对某一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评价 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响应供应商的商务评价得分。 02包:价格评估(25分): 最终报价:通过初审的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 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采取下浮率报价: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估得分=(1-评标基准价)/(1-各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下浮率)×25。 3. 综合比较与评价: 综合得分及其统计: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报价人的最终形成的报价文件、磋商承诺及最 终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 分别就各个报价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 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报价人的技术、商务得分。然后,根据价 格评审方法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 得分(评审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 技术指标优劣排列,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 人,排名第三的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34 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供应商A 供应商B 供应商C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02包供应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提供有效期未届满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6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 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结论 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2、采购人代表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结论为“不通过”则该响应供应商为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响应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 审查。 35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响 应 供 应商A 响 应 供 应商B 响 应 供 应商C 1 磋商保证金是否足额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 2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3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签署和盖章要求 4 技术规格无严重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5 商务内容无严重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6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无超出财政预算 7 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 认定为无效标的内容和条款 结论 注:1、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 2、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响应供应商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响应供应商为不通过符合性 审查响应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36 附表 3:综合评分表 01 包综合评分表(10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分) 价格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 报价)×20。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0 荣誉信誉 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A 级得 5 分,B 级得 3 分,C 级得 1分,无提供不得分。(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图 片)。 5 菜品出品获 奖情况 投标人菜品出品获得全国或以上荣誉的得 5 分,市级得3 分,其余 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在职厨师获全国或以上奖项得3分,市级奖项得 1分,其余 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须提供奖项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3 企业餐饮服 务信誉度 获得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的得 5 分,获得市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的得 3 分,其它不得分。 提供称号证书复印件。 5 服务方案 考察投标人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 安排、食堂菜品出品方案、拟派驻人员工作经验与管理方案、安 全管理措施和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比较和评价:优得20分; 良得15分;一般得10分;差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 20 应急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的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以 及作出的相应预案进行比较和评价: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 得6分;差得3分;无提供不得分。 15 对比各投标人一小时内临时调配人手及进行服务能力的承诺书,进 行对比和评分。承诺方案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承诺方 案基本达到要求的,得3分;承诺方案差的,得1分;无提供不得 分。 5 37 管理要求 对比各投标人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的合理性、完整性进 行比较和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无提供不得分。 5 拟投入人员 投标人对本项目按要求安排头锅 1 人,炒锅 1 人,砧板 1 人,共 3 人均需持有厨师证,为满足得6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提供厨师证复印件、社保证明,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6 同类业绩 2017年1月份至今同类单位项目业绩份数,每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 4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协议或合同关键复印件) 4 服务机构 投标人注册在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分公司的(以营业执 照登记住所为准)为优得 5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以外项目所在地省内的其他城市注册或设置分公司 的(以营业执照登记住所为准)为良得 3 分; 投标人未在项目所在地省内注册的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得 1 分。 (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 5 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 完全响应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分;完全响应且无偏离的得1分, 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得0分。 2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38 02 包综合评分表 综合评分表(10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分) 价格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评估得分=(1-评标基准价)/(1-各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25。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5 获得信 用报告 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 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信息概要无 负面记录)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为满足得3分;不满足不 得分。(投标文件无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不得分) 3 管理体系 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业务服务场所: 1、有效期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发ISO9001质量体系认的证明文 件得1分; 2、有效期内ISO14001环境认证的证明文件得1分; 3、有效期内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证明文件得1分; 4、有效期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得1分; 备注: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原件备查。 4 配备检测设 备情况 根据投标人对应所投包组需配备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检疫试剂(农药残 留快速检测仪或肉类水分检测仪或瘦肉精检测仪器)对配送的每一批 次蔬果、肉类等进行农残检测,确保食品安全。需提供设备清单、设 备图片及购买凭证(发票或收据)复印件,满足4分,无提供不得分。 4 仓储要求符 合情况 根据本项目关于仓储的要求,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应符合 卫生要求,无不良气味,定期消毒检疫为满足得:5分。 投标人提供冷库建设合同、冷库照片,不提供不得分。 5 39 投标人配 送能力 1. 考虑到有保障采购人货物运输,投标人要有不少于3辆专用运输车 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6分; 2. 3辆专用运输车辆其中有一辆冷藏车、含一辆为投标人或法人名义 自有车辆另加2分。 备注: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租赁车辆提供车 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资料不齐全不得 分。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应当是投标人或法人名义拥有或订立。 8 同类业绩 投标人提供 2017 年以来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高得 8 分; 证明文件: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加公章,无提供不得 分。 8 服务团队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具备以下证书的: 1. 投标人服务团队的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餐饮经营管理师证书得 2 分; 2. 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获得一个高级食品检验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员 证书得 2分,满分 4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无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证书不得 分) 6 本项目总体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等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比较: 优最高得8分,良最高得6分,对比一般得3分;对比差得1分。 8 产品质 量保证 根据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响应情况进行比较: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 得7分,对比一般得4分;对比差得2分。 10 出现产品质 量问题退换 货方案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退换货政策进行比较:优最高得8分,良最高得6 分,对比一般得3分;对比差得1分。 8 服务的 便利性 考虑服务机构是否能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便利性并配置稳定 的服务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对各投标人进行对比:优最高得8分,良最 高得6分,对比一般得3分;对比差得1分。 8 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 完全响应且有正偏离的得3分;完全响应且无偏离的得2分,不响应或 负偏离的,得0.5分。 3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40 (服务类)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项目采购 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41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实施条例、《合同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双方 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五、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 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42 九、争端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 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 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4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1、请响应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 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1.1 报价一览表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磋商响应文 件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3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 1.4 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作载体) 44 项目 磋 商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包组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45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 检查 磋商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 署、盖章(原件)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原件)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磋商保证金(磋商 保证金交纳凭证) 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 声明函) 合格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其他要求(对照资格性 审查表) 其它资格文件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符合性 审查 报价人的合格性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 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 承诺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采购项 目内容”的“★”号技术要 求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采购项 目内容”的“★”号商务要 求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报价要求 报价未超出预算金额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其它(对照符合性审查 表)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 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磋 商!在对应的□打“√”。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1.2评审项目磋商资料表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证明文件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注:响应供应商对应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 准 附表3:综合评分表”中内容逐条填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二、资格性文件 2.1. 磋商函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 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 )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 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 存在排斥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 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 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 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 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响应供应商,在此保 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 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与其他响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8 (2) 我方参加本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50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 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 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 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成交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正面复印 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反面复印 件 51 2.3.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响应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 的 采 购 活 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电汇、银行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 保证金。 请贵公司退还保证金划到以下账户: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供应商开户银行: 响应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 1.上述要求提供银行转账方式填写。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方式凭证的要素一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 退还磋商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粘贴转帐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响应供应商磋商响应时,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 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招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未 成交的响应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为准)五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52 2.4.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招标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 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 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53 2.5. 供应商诚信磋商承诺书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本( 响应供应商名称 )公司在参加贵司进行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采 购活动中,承诺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 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招标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 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采购人合法权益; 3. 严格保守政府采购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4. 依法履行招标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优良的售后服务; 5. 依法诚信进行质疑与投诉活动; 6. 主动接受招标采购监管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7. 客观评估自身的综合实力、履约能力等因素,并结合市场实际合理报价, 以避免成交后不 能履约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我方严格遵守、履行本承诺书内容,若因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并接受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54 2.6.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本(响应供应商名称)公司在参加贵司进行 项目(招标编号: )招 标中如获成交,我司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须知相关规定 向贵司交纳成交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成交服务费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 成交合同货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承诺日期: 55 三、商务部分 3.1 响应供应商综合概况 (1)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 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 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响应供应商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56 (2)拟投入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持何种资格证书 职称 从事专业 专业工龄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配 置 人员 … 注: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7 (3)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 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项目规模 签订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4)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1)主要商务条款响应表(“★”项) 序号 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条款 内容(“★”项) 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 注: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打“★”项的内容逐条响应。如 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磋商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磋商文件商务需求部分无打“★”的条款此表请留空,需盖章签字。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0 (2)一般商务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服务 要求内容 实际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 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磋商要求。 2.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 处。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1 四、技术部分 4.1 技术服务需求响应表 (1) 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求(“★”项)响应表 序号 磋商文件主要技术条款内容 实际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 说明: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响 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磋商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3.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磋商文件服务需求部分无打“★”的条款此表请留空,需盖章签字。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2 (2) 一般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一般技术服务 要求内容 实际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 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应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内容逐条 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磋商要求。 2.响应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 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4.2 服务实施方案 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 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报价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 应不全处理。(内容自拟) 1) 2) 3) ………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3 其他资料 (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资料,如有,请扼要叙述) 64 4.4外部佐证文件格式 原件验证一览表(如有原件请填写) 序号 磋商文件 要求原件的条款 外部佐证文件 原件的名称 原件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 注:1. 如果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验证,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的外部文件以佐证磋商文 件,请响应供应商在投标前填写好本表,响应供应商在递交磋商文件时一起单独递交本表, 评标时响应供应商在指定区域等待评委会验证原件。 2.此表内容必须与原件的内容一致。 3.磋商文件无须原件或者无提供原件,无需留此表。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退还文件签收(签名): 退还文件日期:2020年 月 日 时 分 65 4.5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各一份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报价一览表》原件加盖公章; 2.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说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 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 66 五、价格部分 5.1. 报价一览表 (01 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 备注:1、含税费等全部费用。 注:1.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所有报价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 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7 5.2. 报价一览表 (02 包)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下浮率 % 备注:1、含税费等全部费用。 注:1. 响应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所有报价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此表是磋商文件的必要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 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5.3. 磋商明细报价表(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分项名称 具体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元) 说明 1 2 3 ... 合计 注: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开标/报价一览表》一致。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9 六、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附件一:价格扣除 1.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 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予以扣除。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 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2.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 同为中型企业。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 如响应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4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4.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4.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4.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2.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2.1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0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本公司(此处填写从业人员或营业收入的具体数据),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 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证明文件;如不适用,无需留此声明函。) 71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不按要求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响 应供应商,视其放弃享受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如不适用,无需留此声明函。) 72 (三)监狱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企业 参加企业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 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2.监狱福利性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监狱福利性企业证明文件;如不适用,无需留此声明函。)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食品招标明细表一(副食品清单)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评审项目磋商资料表 二、资格性文件 2.1.磋商函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2.4.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5.供应商诚信磋商承诺书 2.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三、商务部分 3.1响应供应商综合概况 (1)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2)拟投入人员情况 (3)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4)履约进度计划表 3.2商务条款响应表 (1)主要 (2)一般商务服务要求响应表 四、技术部分 4.1技术服务需求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服务要求(“★”项)响应表 (2)一般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 4.2服务实施方案 4.3其他资料 4.4外部佐证文件格式 4.5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五、价格部分 5.1.报价一览表 (01 包) 5.2.报价一览表 (02 包) 5.3.磋商明细报价表(如有) 六、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三)监狱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