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4 13: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781202000052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大宗食材 (江政采招〔2020〕015号)”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8月11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各潜在供应商,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采购的大宗食材江政采招(2020)015号现有更正,更正内容如下: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到2020年 8 月28日17:0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9月2日13:00(北京时间)改为2020年9月10日13:00(北京时间);3、包三:蔬菜大类(蔬菜、调味品)中“鸡精味精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国家制定的GB 2717-2018”变更为“味精执行标准:符合GB/T8967;鸡精执行标准:符合SB/T 10371。”其余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8月24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 ||
地址: | 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16-322290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服务中心4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16-33200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0816-3320019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下载时,请您检查(本招标文件共 页)
政 府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5107812020000523
项目名称: 大宗食材江政采招(2020)015号
中国·四川(江油)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中心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人)
共同编制
2020 年 8月 10 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3828083" 温馨提示 2
HYPERLINK \l "_Toc1382808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1382808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13828135" 第三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6
HYPERLINK \l "_Toc1382813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13828160" 第五章 中小企业优惠 52
HYPERLINK \l "_Toc1382816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9
HYPERLINK \l "_Toc1382817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61
HYPERLINK \l "_Toc13828181"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73
温馨提示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投标项目报名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 大宗食材 (江政采招〔2020〕015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7812020000523 。
二、招标项目:“大宗食材(江政采招〔2020〕015号)”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 大宗食材(江政采招〔2020〕015号) 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包一:大米、小麦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的资格,有供货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9、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获得大米、小麦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提供授权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11、投标企业承诺近三年无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的通报(含法定机构官网通报),承诺不属实将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二:食用菜籽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的资格,有供货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9、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获得食用油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提供授权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10、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11、投标人须承诺有能力保障一级压榨菜籽油供学校安全食用;
12、投标企业承诺近三年无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的通报(含法定机构官网通报),承诺不属实将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三:蔬菜大类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的资格,有供货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10、投标企业承诺近三年无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的通报(含法定机构官网通报),承诺不属实将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四:肉类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的资格,有供货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9、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A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
10、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11、投标企业承诺近三年无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的通报(含法定机构官网通报),承诺不属实将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五:鸡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应具备所投标产品生产或经营的资格,有供货和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
9、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
10、投标企业承诺近三年无质量不合格产品和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的通报(含法定机构官网通报),承诺不属实将一票否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 8 月 12 日9:00至2020年 8 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10日13: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具体地点见四楼大厅LED显示屏。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邮 编:6217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6-3222904
联系地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交易受理股 (网上注册、文件下载、保证金交纳咨询、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0816—3320017
政府采购股(采购文件编制、对投标文件的询问):0816-3320019
交易组织评审股(开标、采购项目组织;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0816-3360893
现场监督股:0816-336837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包一:大米约750万元,小麦粉约110万元;包二食用菜籽油:约780万元;包三蔬菜大类:蔬菜约1200万元,调味品约150万元;包四:肉类:约3800万元;包五:鸡蛋约25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包一:大米最高限价2.5元/斤,小麦粉最高限价2.2元/斤;包二食用菜籽油:最高限价6.5元/斤;包三蔬菜大类:蔬菜优惠比例不得低于20%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调味品优惠比例不得低于10%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包四肉类:优惠比例不得低于6%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包五:鸡蛋每斤优惠比例不得低于10%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
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外的,但是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采用最低价法的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5 |
节能、环保要求(不涉及)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6 |
信息安全要求(不涉及) |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
8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9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否 |
10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2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13 |
现场演示 |
无 □有,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
14 |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
15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7 |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
18 |
投标保证金(不缴纳) |
(1)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不缴纳)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我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退还前递交一份合同原件到交易组织评审股)。 (6)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816- 3320017 本次投标保证金仅对本次投标有效,如出现二次投标等情形,供应商需重新交纳 。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总金额的 5 %。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履约验收表》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
20 |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应满足 要求;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21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
2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到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4楼交易组织评审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6-3360893 |
23 |
供应商询问、质疑 |
根据采购人与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处理;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进行询问和质疑的,由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处理。 2、采购人授权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接收、人员回避)、中标结果的质疑进行依法处理,采购人配合。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注: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联 系 人:陈贵华 联系电话:0816-3222904 采购代理机构: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联系人:税敏 联系电话:0816-3360893 |
24 |
供应商投诉 |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江油市财政局 地址: 江油市纪念碑东段36号 |
25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江油市财政局备案。 |
26 |
政采贷融资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投标现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与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包编号一致。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合格的投标产品
5.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5.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不涉及)
5.3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如涉及)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6.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