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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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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办中小学自办食堂常用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发文日期 2020-08-24

滨海县公办中小学自办食堂常用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办中小学自办食堂常用食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交易服务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 3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每个分包确定三名供应商和一名备用供应商,并根据招标人指定的学校进行供货。供货过程中,所供食材被市场监督管理、卫生检验检疫等职能部门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随即取消其所有学校的供货资格,由备用供应商供应;如指定学校供货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该校的供货资格,经招标人许可,由另一供应商供应;若供应商之间相互恶意串通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中止供货资格,并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一、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滨海县中小学自办食堂常用食材采购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简要说明:此项目涉及滨海县有关中小学,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自办食堂2020年秋学期所需大米、食用油、猪肉(热鲜肉)、冷冻品(肉类(除禽类))、冷冻品(禽类)等五类食材的供应商。2020年秋学期约需大米140万千克、食用油17万升、猪肉(热鲜肉)30万千克、冷冻品(肉类(除禽类))12万千克、冷冻品(禽类)16万千克,所列食材为预估量,供应商供货量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教育局代为招标,合同由供应商和学校签订。

2、项目分为五个包,分别是一包:大米;二包:食用油;三包:猪肉(热鲜肉);四包:冷冻品(肉类(除禽类))、五包:冷冻品(禽类)。潜在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3、合同签订: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我局划分的三片区域:一片区(五汛镇、正红镇、蔡桥镇、通榆镇、天场镇、农业园区、陈涛镇),二片区(滨海港镇、滨海港经济区、八滩镇、八巨镇、界牌镇、滨淮镇、农场学校),三片区:县城各学校(含东坎街道、坎北街道)。选三名供货商供货,每名供应商抽签确定供应一个区域,供货商分别与区域内学校签订采购合同(所属区域的幼儿园如有需求也要按照中标价供货)。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2020年秋学期。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报县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备案,可续签一学期。招标人对不满意的供应商不续签。

4、结算方式:食材供应商与学校一个月汇总一次,在次月15日前结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清单或完税凭证,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须提供材料,评标时网上查询)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代表(须提供所代表生产厂家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滨海县设有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或承诺中标后在滨海县建设销售经营点或食材存储点(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学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供货类似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结算凭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2019年7月1日以来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2019年7月1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注: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所投产品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教育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0年8月 24日至8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本单位正式职工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交易服务厅)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电子档)。同时缴纳300元/分包材料费(不接受电话、传真、网络报名),未报名验资和交纳材料费的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 30日上午9:00。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接受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6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为一包:大米,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二包:食用油,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三包:猪肉(热鲜肉),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四包:冷冻品(肉类(除禽类))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五包:冷冻品(禽类),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多投多缴。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南京龙园中路支行,账号: 320899991010003049283 。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日缴纳到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注:请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XX包XX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经缴纳的,不需再缴纳。

七、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滨海县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515841237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圆圆 电话:19850949826

滨海县教育局

2020年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