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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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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4 16:24

项目概况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采购公告中免费下载,不得更改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9222020001030
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24033
最高限价 第一包(饮用奶)最高控制单价:1.8元/盒(200ml/盒); 第二包(鸡蛋)最高控制单价:4.77元/500克;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见询价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询价通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24日到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采购公告中免费下载,不得更改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方式: 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采购公告中免费下载,不得更改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8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该公告预算金额为概算金额,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和分校每月订购数量为准进行计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地址: 南江县红塔新区教师进修校内
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联系电话:0827-8225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巴中市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31号(光雾山广场旁住建大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女士;联系电话:0827-8619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827-8225532

- 1 - 采购编号:南政采询〔2020〕22 号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 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通 知 书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8 月 共同编制 - 2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5 -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 13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 14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8 - 第六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22 -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29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41 - - 3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学校食堂 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编号:南政采询〔2020〕22 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应商采购 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以下 1-5 条由供 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申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针对学生饮用奶: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批许可在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政策依据附件 见:(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川学奶办〔2019〕2号)} 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采购公告中免费下 载,不得更改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 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 4 -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 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 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09:30 时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必查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 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 文件)。 八、开标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开标 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8225532 地 址:南江县红塔新区教师进修校内 2.采购代理机构: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431 号(光雾山广场旁住建大楼) 邮政编码:636600 联系电话:0827-8619662 传真:0827-8619577 采管办电话:0827-8268381 - 5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询价须知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最高控制 单价 (实质性要求) 第一包(饮用奶)最高控制单价:1.8元/盒(200ml/盒); 第二包(鸡蛋)最高控制单价:4.77元/500克; 超过采购最高控制单价的报价无效。 2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 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 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 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 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 6 -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强制采购政策 要求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规定: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 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 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二、依据品目清单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 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三、 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根据认证机构 发展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 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 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 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 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 证产品信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 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 况。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 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 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 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 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 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 7 -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 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 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 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 中进行承诺。 6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8 -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履约保证金 金 额:采购概算金额的5%。(按包计算)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开 户 行: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银行账号: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签订合同前统一缴纳采购概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9 不发达地区企 业或少数民族 地区企业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企业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 10 供应商询问、 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1.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8225532 2.供应商对除上述询价通知书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 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827-8619577 联系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31号(光雾山广场旁住建 大楼) 邮政编码:6366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 书、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1 采购编号的一 致性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采购 公告页面显示的采购编号与本询价通知书所示不一致。为避免混 淆,采购编号以本询价通知书第一章所示采购编号为准。 12 其他 询价通知书前后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询价须知内容为准。 二、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 9 -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 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3.“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拟参加报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 商。 (三)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通知书“询价邀请”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了询价通知书。 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 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 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 - 10 - 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 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 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 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 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 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 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 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 11 -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 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 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 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 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询价须知; (3)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4)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7)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8)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 险。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二)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组织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 通知书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该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南江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 (三)确定邀请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通过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为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通 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天。投标人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 - 12 - 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 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 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 人承担赔偿责任。 - 13 -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第一包:学生饮用奶 一、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第一章询价邀请第四项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 件内容。 2.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四川 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政策依据见附件:(川学生营 养办〔2012〕4 号)、(川学奶办〔2019〕2号)} 3.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 5.供应商纳税证明(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纳税证明, 成立不足 6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 6.供应商社保缴费证明以及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2020 年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承诺 函);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经审计完整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可 提供本单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 9.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查询日期在招标 文件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原件必查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 文件一并提交,过时不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备注:1.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查资料不齐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主 持人、监督人、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对开标现场不予接收情况记录资料进 行签字确认。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 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 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 - 14 - 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所有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鲜章,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 第二包:鸡蛋 一、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第一章询价邀请第四项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 件内容。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投标产品供应商; 3.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5.供应商纳税证明(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纳税证明, 成立不足 6 个月的公司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 6.供应商社保缴费证明以及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2020 年以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承诺 函);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经审计完整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 年新成立的公司可 提供本单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 9.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查询日期在招标 文件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原件必查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 文件一并提交,过时不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备注:1.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必查资料不齐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主持人、 监督人、采购人代表、供应商对开标现场不予接收情况记录资料进行签字 确认。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 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 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所有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鲜章,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 15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1、为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采购鸡蛋,为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村 小教学点)采购学生饮用奶。 2、采购分包: 第一包:学生饮用奶 第二包:鸡蛋 3、本项目询价采购产品单价。供应合同分校签订,每学年签订一次。 二、采购参数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第一包学生饮用奶 1、执行标准:调制乳符合 GB25191-2010 标准。灭菌乳符合 GB25190-2010 标准;采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生牛乳生产,生牛 乳符合 GB19301-2010 标准,禁止使用或添加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调制 乳以不低于 80%的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净含量为 200ml/盒;包装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的长方体型盒装,注明国家营养办批准的“中国学生饮用奶” 文号和标识。(提供 2019 年以来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至少提供 3 种以上口味。 3.配送到学校食堂产品不得超过出厂日期三个月。 4.相关证书齐全完备,保证抽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每次配送时应提 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由学校存档;每学期提供一次产地食 品安全部门提供的抽检报告。 5.储存和运输。承诺在南江县境内建立(租用)仓库,产品应储存在 清洁、通风、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禁 止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 具和容器运送学生奶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日晒、雨淋及交叉污染。 6.货物交付周期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7.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第二包鸡蛋 1.执行标准:符合鲜蛋卫生标准《GB2748-2003》或最新标准(汞按 GB5009.17-96 或最新标准)。(提供 2019 年以来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 2.等级符合鲜鸡蛋分级《SB/T10638-2011》标准。 3.品质不低于 A级,具体要求如下: 蛋壳:清洁、完整,呈规则卵 圆形,具有蛋壳固有的色泽,表面无肉眼可见污物;蛋白:较粘稠、透明, 浓蛋白、稀蛋白清晰可辨;蛋黄居中或稍偏,轮廓清晰,胚胎未发育;异 物:蛋内容物中无血斑、肉斑等异物;哈夫单位:≥60。 4.重量分级为 M(+)级或 M(-),具体要求如下:每 100 枚鸡蛋最 - 16 - 低重量:M(-)≥4.9kg 5.包装。定型包装的产品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产品名称应当标为“鲜 xx蛋”。外包装采用特制木箱、纸箱、塑料箱等材料制作。内包装采用蛋 托或纸格,将蛋的大头向上装入蛋托或纸格内,不得空格漏装。从出厂到 学校日期不超过 7 天。 6.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7.储存和运输。承诺在南江县境内建立(租用)仓库,产品应储藏在 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贮存冷库温度为-1℃-0℃,不得有毒、有 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贮存。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 不得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过程应当 轻拿轻放。 8.货物交付周期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9.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0 年秋学期至 2023 年春学期(考核合格后, 合同一年一签订)。 2.概算金额: 学生饮用奶:供应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村小教学点)每年概算 金额约 304000 元。 鸡蛋:以上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食堂就餐人数进行概算,每年概算 金额约 720033 元。 结算金额以中标单价和分校每月订购数量为准进行计算。 3.价格调整: (1)中标人供货过程中,如遇所供食材市场参考价格与招标时中标 价格上下波动在 5%以内,其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 (2)若价格涨幅超过 5%,由供货单位向县教科体局提出书面申请, 按程序进行调价;价格跌幅超过 5%的,由县教科体局通知供货商,按程序 进行调价。第二次及以后调价涨跌参照前一次执行价格计算。 (3)调价计算方式。按招标时让利比例同比例让利执行,计算公式: 市场参考价格×(中标价格÷招标时控制价格)。 鸡蛋:市场参考价格指南江县发改局发布的适时市场价格(如南江县 发改局未发布,参照巴中市发改委《巴中市部分商品价格监测周报》;巴 中市发改委未公布,参照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四川省主副食品价格应急 监测周报 》。 学生饮用奶:市场参考价格指以当年四川省同类地区采购同类学生饮 用奶中标价格。 (4)价格如需调整,原则上一月调整一次。市场参考价格以当月发 改局(委)最后一次发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 17 - 4.订货形式:通过南江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监管平台订货。 5.供应范围: 鸡蛋: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学生饮用奶: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村小教学点)。县职中(杨家 河校区)、石矿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八庙小学、长赤小学、红顶九义校、 红光小学、红军小学、黑潭九义校、和平九义校、凤仪九义校、双流九义 校、正直小学、高桥九义校、元潭小学、东垭小学、仁和小学、石滩九义 校、关门九义校、关路九义校、关田乡小学、坪河九义校、杨坝九义校, 因校点(村小)布局调整,以实际需求学校为准。 6.应急机制: (1)学校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 (经相关机构认定),立即停止使用,由中标供应商及时更换,并自行承 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未能及时更换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封禁的, 无法履行合同,由教科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县内企业中考察,临时指定供 货企业。 (2)若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履约,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损 失并终止合同。为确保学校食材正常供应,由教科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县 内企业中考察,临时指定供货企业。 (3)若遇重大疫情或公共食品安全事件,未解禁期间,甲乙双方共 同承担风险,执行政府禁限决策,暂停供货,双方免责,由甲方自行采购。 (4)中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各乡镇或片区建立临时应急供应站,在 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时由供应商在当地市场临时采购,保证学校正常 供餐。 7.其他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整齐。供应商运输 工具进入采购人学校,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 (2)货款支付: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配送并经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合规票据后,由采购人 按约定的付款条件转入对公账户。 (3)货款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执行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 算货款。次月5日内由采购人、供应商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 续(供货清单、发票),于次月10日前由采购人将货款转到供应商指定对 公账户,节假日顺延。若发票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供货单位不一致,采 购人不予付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价格构成: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价、专用工 具价、售后及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 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 18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三、报价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报价(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 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 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 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获得询价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编制响应文 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资 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询价。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能在询价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结束后,按 照询价小组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 格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9 -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出的技 术、服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服务性 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应答表; 2.技术方案;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开发企业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机 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产品的保修时 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开发企业或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 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 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 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 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6.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供应商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开发企 业授权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 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开发企业授权 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七、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八、询价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应由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组 成。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 副本 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 准。) 2.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性文件必须分别装 订成册并编码。 3.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 - 20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 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 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 位印章代替。 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 页装订。 7.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8.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如有遗漏,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如有分包)。 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封面 应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资格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技术、服 务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密封。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 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 购评审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询价 通知书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拒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询价通知书的文号、分包号应 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询价通知书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 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询价通知书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 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 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21 -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章第十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 上标注“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 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 行修改: 4.1 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 金额为准; 4.2 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 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 22 - 第六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开标 1.开标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 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 应商代表参加。询价小组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开标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 监督。 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 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 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 退场。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 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供应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三、成立询价小组 1.询价小组中专家的组成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 规定执行。 2.询价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 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3.询价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四川 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 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 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等。 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 23 -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 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 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第 2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 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二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 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 求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解释。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 五、资格审查 1.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递交资格性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 全、有效进行资格性审查。 2.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 件要求。 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 法》和询价通知书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本法律法规和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4.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具资格审 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 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 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 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5.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资格审 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 布。同时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 6.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六、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 - 24 - 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 递交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 2.经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出具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现场报价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响应性文件未实质性响 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在技术、服务性 响应文件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 3.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 整),但应向现场监督人员报告。临时调剂的内容,应当在《询价报告》 中记录。 七、一次性报价 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现场报价必须在 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 商名单,待全部收齐后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报价单递交给评审委员 会。 3.供应商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 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 4.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 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5.询价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5.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5.2 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要求的; 5.3 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5.4 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询价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八、现场复核 1.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 理的重点复核。 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组织单 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 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 - 25 - 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组织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 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组织 单位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 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询价小组评审结果不合 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九、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 1.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 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 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 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 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二)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26 -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 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 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询价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 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出具询价报告 1.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 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 选供应商顺序。 3.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具 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 响应文件评审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询价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询价过程和结果有不 同意见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 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 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询价结束后,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 2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告 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采购人收到询价报告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按询价报告中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南 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 - 27 - 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4.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 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5.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询价报告 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依据 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以及询价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 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 和总价、规程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 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 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 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范围。 4.采购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 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司法救济。 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 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 作假。 十三、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和备案(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四、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及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 后应按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五、验收 1.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 验收。 2.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 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 - 28 - 收。 3.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 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 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 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十六、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 购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十七、询价纪律要求 1. 询价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询价小组成员进行旨在 影响询价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询价的资格。 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询价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 其他供应商。 4、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或性能(配置)、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 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6. 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 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十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财政 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 法规模块查询)。 29 第七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 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据自身投 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 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 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30 一、报价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采购编号: 第一包:学生饮用奶 序 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及品牌 投标单价 备注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盒 (200ml/盒),人民币大写: 元 /盒(200ml/盒) 投标单 价保留 两位小 数 注: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能在询价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结束 后,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 价。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执行的单价。 3.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以包为单位填写。 5.价格构成: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价、专用工具价、 售后及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 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采购编号: 第二包:鸡蛋 序 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及品牌 投标单价 备注 投标单价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500g,人民币大写: /500g 注: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能在询价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结 束后,按照询价小组的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得在响应文件 中报价。 2.报价应是最终用户执行的单价。 3.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以包为单位填写。 5.价格构成: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价、专用工具 价、售后及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 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 32 - 二、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 33 -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按照第三章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 ” 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 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34 - 三、承诺函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 承诺如下: (一)具备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五项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 具备的条件内容。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 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 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 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 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采购人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 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 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 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 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 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 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35 - 四、报价函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询价通知 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 物。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三、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 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询价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单位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 36 -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 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 称 联系电 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37 - 三、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技 术 服 务 性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 38 -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性响应性文件 一、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询价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 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项目实施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 三、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 - 39 -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微型(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40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 - 41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经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 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 意就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学生饮用奶、鸡蛋)供货项目按照以下条款和 条件签定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 货物名称 规格 执行单价 (元/盒)/ (元/500克) 概算数量 (斤/盒) 概算总价 (元) 说明: 1.概算数量及总价仅作为乙方生产量的参考数据,具体以每月实际 供货数量结算。 2.价格均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 价、专用工具价、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3.价格调整: (1)中标人供货过程中,如遇所供食材市场参考价格与招标时中 标价格上下波动在5%以内,其价格不作调整,互相承担风险。 (2)若价格涨幅超过5%,由供货单位向县教科体局提出书面申请, 按程序进行调价;价格跌幅超过5%的,由县教科体局通知供货商,按程 序进行调价。第二次及以后调价涨跌参照前一次执行价格计算。 3.调价计算方式。按招标时让利比例同比例让利执行,计算公式: 市场参考价格×(中标价格÷招标时控制价格)。 鸡蛋:市场参考价格指南江县发改局发布的适时市场价格(如南江 县发改局未发布,参照巴中市发改委《巴中市部分商品价格监测周报》; 巴中市发改委未公布,参照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四川省主副食品价格 应急监测周报 》。 学生饮用奶:市场参考价格指以当年四川省同类地区采购同类学生 饮用奶中标价格。 - 42 - (4)价格如需调整,原则上一月调整一次。市场参考价格以当月 发改局(委)最后一次发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付款条件 1.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配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 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合规票据后,由甲方按约定的付款 条件付款。 2.每月结算一次,按合同单价和一个月的供货总量结算货款。次月 5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核实供货量后办齐相关付款手续(供货清单、 发票),于次月10日前由甲方将货款转到乙方指定对公账户,节假日顺 延。若发票户名、开户行、账号与供货单位不一致,甲方不予付款。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周期为(?月供货、□周供货、□日供货、□其 他 )。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补货。具 体交货时间以乙方与甲方约定为准。 交货地点为: 学校食堂指定地点,并按要 求摆放整齐。乙方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五、质量保证及验收 (一)质量保证 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 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签订 合同前统一缴纳概算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银行担保、保险公 司担保)。收款单位:南江县财政履约保证金专户,帐 号 ,不再分校缴纳。履约完成后,保证金无 息退还。 2.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购买不低于预计销售额2‰的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验收条件 1.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4)《动物防疫合格证》(鸡蛋); (5)供货合同期限内产地相关部门抽检报告; (6)中标通知书及公司提供成立的售后服务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包括公司售后服务负责人,南江服务点负责人,公司收款信息等。 - 43 - 2.每批次随货同行材料。 (1)供货清单(要素齐全,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索证索票相关规定)、 发票(月末结帐时提供); (2)产品厂内自检报告; (3)动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限冷 鲜猪肉)。 3.产品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明确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产品必 须在保质期内,鸡蛋不得超过出厂日期7天,学生饮用奶不得超过出厂 日期三个月。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供应中标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要 求产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在确认 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 (三)抽检机制 每包食品原材料每学期随机抽样一次(在学校库房或南江县内中转 库房,时间按实际情况定),送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检测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售后服务 1.乙方应免费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其产品,在学校库房公示配送服务 监督卡,明确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网络远程订货管理系统,供甲方免费使用,实 现甲方网络订货;网络订单与纸质订单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投诉、质疑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发送的《投诉质疑书》为准,其它 方式概不受理。 (五)应急机制 1.学校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 (经相关机构认定),立即停止使用,由中标供应商及时更换,并自行 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未能及时更换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封禁 的,无法履行合同,由教科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县内企业中考察,临时 指定供货企业。 2.若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履约,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 并终止合同。为确保学校食材正常供应,由教科体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县 内企业中考察,临时指定供货企业。 3.若遇重大疫情或公共食品安全事件,未解禁期间,甲乙双方共同 承担风险,执行政府禁限决策,暂停供货,双方免责,由甲方自行采购。 4.中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各乡镇或片区建立临时应急供应站,在恶 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时由供应商在当地市场临时采购,保证学校正常 供餐。 (六)组织评议 - 44 - 甲方每学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进行至少1次的供应服务、质量等 公开、公平、公证的评议评议(结果分为好<90分及以上>、较好<80分 及以上>、一般<70分及以上>、差<70分以下>四类),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及投标文件、合同约定且执行满意度差的,经调查核实,可解除合同, 按违约责任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提前一周预订需求量。若因未按时订货导致乙方配送不 及时,出现伙食延误,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如有延误导致乙方货物配送不及 时,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乙方指导的方法贮存,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事 故,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甲方供餐延时且经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未 造成甲方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供方向需方支付 的违约金,三次取消供货合同。 2.凡经相关部门(机构)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原因造成甲 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 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停止供 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甲方的赔偿预付款。乙方向甲 方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 证金的6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8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0%且取消合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 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采购文件质量标准不符, 甲方有权予以罚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 3.供应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有分包、转包二次加工等违规行为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强制乙方退出配送资格。 七、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 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①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江县仲裁委员会 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 45 -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有变动,必须经双方 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 2.履约保证金集中交到南江县财政履约保证金专户,不再分校缴 纳。履约完成后,分校评议,集中退还。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县教科体局壹份,县采 管办壹份。 4.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供货范围;中标通知书;合同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附件。 5.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联系人员姓名、电话、邮箱做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部分,相关签字具备法律效力。若有变动,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九、其他未约定事宜,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 46 - 附件: 四川省省学生营养办四川省省学生饮用奶办 关于优化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川学生营养办〔2012〕4 号 各市(州)学生营养办、学生饮用奶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 通知》(川办发〔2012〕21 号)精神,我省 117 个试点县已全 面启动并顺利推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饮 用奶已成为大多数学校改善学生营养的主要营养食品。为进一 步优化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工作,经商财政厅,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坚决杜绝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授权代理机构和经 销商参与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 学生饮用奶是利用审批达标的学生饮用奶原料基地的生鲜 乳作原料,由审核认定的定点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安全质 量标准,通过专用生产线按规范流程和规定标准生产包装,专 供在校学生饮用的特殊产品,并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学生饮用 奶定点生产企业及该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的全资子公司才能推 广和配送学生饮用奶,坚决杜绝其他代理机构和经销商参与学 生饮用奶的政府采购和推广配送,以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安 全,优化学生饮用奶的配送服务。 二、切实优化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的审批工作 根据各试点县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47 - 都在短期内集中开展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较为特殊的工作实 际,各地要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 步优化政府采购的审批工作。既要通过严格审查,只能让在我 省通过审批和备案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参与,又要合理 设置审批条件,让定点生产企业充分参与各地的学生饮用奶政 府采购,及时消除人为设置过高条件阻碍定点生产企业充分参 与公平竞争的现象。 三、合理设定学生饮用奶的最高限价 按照“安全、优质、方便、廉价”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 门在严把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关口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当地的 实际,通过物价部门来合理核定学生饮用奶的最高限价,学生 饮用奶的价格应低于当地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四、分类推进营养食品的政府采购 各地在公开政府采购学生营养食品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 各类营养食品的质量安全,针对学生饮用奶、鸡蛋、面包、火 腿肠、水果等不同类别的食品,要严格审查相关企业和个人的 供应资格和生产能力,分类推进政府采购,不同类型产品不得 打捆采购。 五、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审批情况 经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审批,当前可在我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 企业共 11 家(近期新审批通过 3 家),其名称及相关情况详见 附件。各地应在此名单范围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实 施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为了避免引起恶性竞争,便于配送和 管理,鼓励市(州)统一组织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 - 48 - 附件:通过审批当前可在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定点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 年 7 月 10 日 - 49 - - 50 - - 51 - 一、询价须知附表 二、总 则 6.供应商社保缴费证明以及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2 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经审计完整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本单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 一、开标 3.询价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二十三条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 附件: 四川省省学生营养办四川省省学生饮用奶办 关于优化学生饮用奶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川学生营养办〔2012〕4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