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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中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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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4 17:09

一、项目编号
513423202060130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西昌锦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西昌市上西街仿古一条街A幢1层97号
中标(成交)金额 8933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厨具;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陈早恒;组员:陈瑶、陈静、杜文林;采购人代表 :徐升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8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督机构:盐源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636330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中学校
地址: 盐源县中学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4-636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昌市观海路16-18号(观海雅居宾馆前行100米)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834-258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0834-25816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 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项目编号:5134232020601300 采购单位:盐源县中学校 代理机构: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共同编制 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2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23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25 第六章 评标办法.................................................................................................. 33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4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源县中学校委托,拟对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34232020601300 内部编号:BYZB2020-070 号 二、招标项目: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90 万元。 四、采购包数:共 1包。 五、招标项目简介: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发售,网上发售邮箱号: 2280629398@qq.com。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 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 8 月 21 日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 2 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西昌市观海路16-18号(观海雅居宾馆前行100米)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 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 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 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 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源县中学校 地 址:盐源县中学校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4-636235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观海路16-18号(观海雅居宾馆前行100米)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2581666 电子邮件:2280629398@qq.com 2020年7月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盐源县中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5134232020601300 5 确定邀请投标人的 数量及方式 本次投标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形式邀请参加投标 的供应商。 6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9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90万元;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11 评审分工及负责主体 本项目评审分以下两个环节评审: 1、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代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评审。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第四章。 2、评标(符合性审查、综合比较与评价及推荐中标候选等资格性 审查外的其余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详见 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 4、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 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 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4 注:1.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的合理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 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 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13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如未提供,则不享受对 应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 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 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 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 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 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 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1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川财采[2020]28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 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5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7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2581666 18 投标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2581666 1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请中标单位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 书。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2581666 地址:西昌市观海路 16-18 号(观海雅居宾馆前行 100 米) 中标单位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由此引发的中标单位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 责。 20 采购代理服务费 (实质性要求)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18000 元整。 21 投标人询问、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和评 分标准除外)、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四川佰盈招投 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受理和答复。 2、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 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 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投标人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 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 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投标人询问、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 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 成的投标人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2581666 地址:西昌市观海路 16-18 号(观海雅居宾馆前行 100 米) 邮编:615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投标人应当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盐源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6363301 地址:盐源县财政局 邮编:615700 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1、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 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 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 财政部门备案。 24 节能、环保、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严格按照《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执行。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采购人及其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 实施政府采购加分政策。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优先采购 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 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对处于品目清单中的属于 优先采购的产品实行政府采购加分政策。 (三)其他相关政府采购强制、优先、促进、惩戒等政策,如扶持 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25 关于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 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 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26 关于本招标文件说明 (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 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确定。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项目采购。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7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是盐源县中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 供应商。 2.5“鲜章”系指带有印泥原始加盖的公章,非复印、扫描、彩色打印的方式取得的 印章(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许可使用的电子印章视同有效)。 2.6 本项目所称“产品”或“货物”系指项目采购清单中对应的产品、货物,在采购 清单名称栏中有对应名称描述;产品或货物经拆分后的产品或配件或部份内容不属于本 项目采购文件所称的产品或货物(采购文件有明确标注的除外)。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1000 单大锅电磁灶、电磁吊汤炉。 5.1.2 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5.1.3 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8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 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 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 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 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 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 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6 串通投标行为处理。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 9 评审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的可由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和书面报告,其他 环节出现或评审过程中未发现而在监督检查、质疑或投诉处理中发现的由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认定,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认定。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6)评标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8)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 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被 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解释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 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有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情形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将终止后重新组织。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 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 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 标人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 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 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 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 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投标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8.3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 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 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 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则执行本条,是否允许详见第一章 投标 邀请】(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 产权的相关费用。 12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 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4.1 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14.2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文件第五章项目清单内容逐项编制,内容不得 拆分、合并、漏项、增项。(实质性要求) (4)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 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应答,主要是针对该招标项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招标项目的报价明细、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主要合同条款、履约能力等评 标内容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第八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 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不涉及)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 13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 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 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 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 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 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 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服务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 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 14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服务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需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注: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电子文档内容应当与投标文件 正本一致),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9 投标人依法启用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可用电子印章。 18.10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目录后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 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 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即各部份封装为一个袋子,计四个密封袋),密封袋上应 分别标上“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 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封条上应标明“*年*月*日*时(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 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 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 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一“递 15 交投标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人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 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 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 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 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采购人可能拟派的监督检 查代表参加出席。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 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 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 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 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的,视 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 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 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等实质内容。未宣读的 投标价格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 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 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 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 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 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 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 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 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 17 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 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 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应自行领取中标通知,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 理机构办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领取的将视为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须知附表中 联系方式)(实质性要求)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 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理 18 机构。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要求执行导致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的,属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期退还保证 金的责任。(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合同分包则执行本条)(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 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 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 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 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 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投标人需单独提 供承诺函,无承诺的或承诺不全面的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 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19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3.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 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 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 金付款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0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 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未尽事项,按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有冲突或背离的,按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 行。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21 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2 第三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其他类似效力的其他要求。 23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资格性审查由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按以 下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逐条审核,未按要 求提供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无效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 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标环节。资格审查小组对评标报告中签署部份负责。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 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 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满一年的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 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 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或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税收缴纳的承诺函原件 (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 的复印件); (2)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纳的承诺函原件 (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 件); 24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其他类似效力的其他要求。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5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源县中学校二校区厨具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95 万元 3、包 数:1个包 二、采购项目主要参数及要求 (一)主要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1000 单 大锅电 磁灶 1、尺寸:≥1200*1300*800+400mm 一体冲压翻边大锅,功率/电压:30KW/380V 。 2、材质:整机采用 SUS201 不锈钢板制作,坚固耐磨、炉面及显示屏边框 整体冲压成型。 3、机芯采用全封闭铝质材料制作,自带内循环热交换系统,有效减少外部 使用环境影响。 4、功能动态显示屏带工作电压、档位指示、档位功率、电量统计显示、风 机动态工作显示、中文故障显示(线盘异常、线盘超温、请放锅具、锅具超 温、机芯超温、开关异常、电压异常)方便判断故障、维修处理。 5、135 度定位 9档磁控摇摆式启停开关,经《摇摆式启停开关寿命》检测, 工作≥12 万次检测合格,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 件)。 6▲、产品机芯和线盘结构稳定,抗振动性能优异,提供机芯振动测试合格 报告和线盘振动合格报告复印件。 7▲、采用耐潮湿防漏电风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商用电磁炉风机通过国家 电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依照 GB 4706.1-2005 对进行“耐潮湿”和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检验合格报告。 8、制造厂家获得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制造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0、制造厂家获得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证 书复印件)。 台 4 2 电磁吊 汤炉 尺寸:≥650*800*550+650mm 功率/电压:≥15KW/380V ,配 50cm 电磁炉专用汤桶。 2、材质:整机采用 SUS201 不锈钢板制作,坚固耐磨、炉面及显示屏边框 整体冲压成型。 3、机芯采用全封闭铝质材料制作, 自带内循环热交换系统,有效减少外 部使用环境影响。 4、功能动态显示屏带工作电压、档位指示、档位功率、电量统计显示、风 机动态工作显示、中文故障显示(线盘异常、线盘超温、请放锅具、锅具超 温、机芯超温、开关异常、电压异常)方便判断故障、维修处理。 ▲5、135 度定位 9 档磁控摇摆式启停开关,经《摇摆式启停开关寿命》 检测,工作≥12 万次检测合格,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复印件) ▲6、产品机芯和线盘结构稳定,抗振动性能优异,提供机芯振动测试合格 台 4 26 报告和线盘振动合格报告复印件; ▲7、采用耐潮湿防漏电风机,提供制造商有效的商用电磁炉风机通过国家 电器产品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依照 GB 4706.1-2005 对进行“耐潮湿”和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检验合格报告 ▲8、提供产品振铃波抗扰度项目测试合格检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鲜章(型 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9、产品工艺及电器原件性能优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 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器强度、泄漏电流和电器强度、 非正常工作、结构、内部布线、接地措施经严格测试,检测合格,提供具 有资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10、产品达到食品接触产品安全标准,具有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 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11、产品性能优良,正常工作状态下电磁炉锅具的偏置不影响其性能, 符合 SB/T 10548-2009 第 5.2.4 条标准,检测合格,提供具有资质检测报 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12、机器防水等级:IPX6,提供具有资质检测报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 投标产品一致)。 3 三星水 池 1、尺寸:≥2400*1000*800mm 2、材质: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台面不锈钢板厚度≥1.5mm,背板厚 度≥1.5mm,不锈钢板拉结加强筋及支架横通 20*40 方管,支架脚采用 Φ≥48mm,厚度≥0.8mm 圆管套可调钢脚,星盆厚度≥1.5mm 不锈钢,下水 带不锈钢隔渣板,台面打磨平整度±1mm。 台 3 4 双星水 池 1、尺寸:≥1600*1000*800mm 2、材质: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台面不锈钢板厚度≥1.5mm,背板厚 度≥1.5mm,不锈钢板拉结加强筋及支架横通 20*40 方管,支架脚采用 Φ≥48mm,厚度≥0.8mm 圆管套可调钢脚,星盆厚度≥1.5mm 不锈钢,下水 带不锈钢隔渣板,台面打磨平整度±1mm。 台 2 5 单孔收 残台 1、尺寸:≥1500*1000*800mm 2、材质: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台面不锈钢板厚度≥1.5mm 板,支架 横通采用Φ≥20*40mm 方管,支架脚采用Φ≥48mm,厚度≥0.8mm 圆管套可 调节钢脚;打磨平整度±1mm。 台 5 6 双孔收 残台 1、尺寸:≥3000*1000*800mm 2、材质: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台面不锈钢板厚度≥1.5mm,支架横 通采用Φ≥20*40mm 方管,支架脚采用Φ≥48mm,厚度≥0.8mm 圆管套可调 节钢脚;打磨平整度±1mm。 台 1 7 双层平 板工作 台 1、尺寸:≥1800*680*800mm 2、材质: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面板厚度≥1.5mm,下板厚度≥1.5mm, 框架结构,方、圆管均为Φ≥48mm,厚度≥0.8mm。台面打磨平整度±1mm 。 台 32 8 保温台 1、尺寸:≥1800*670*800mm 2、台面使用 304#不锈钢厚度≥1.5mm 磨砂不锈钢板,柜身、层板使用厚度 ≥1.5mm 不锈钢板,门板使用厚度≥1.5mm 不锈钢板; 3、支架使用Φ≥38*1.5mm 不锈钢管,φΦ≥38mm 可调脚;层架脚采用Φ ≥25mm 不锈钢方管制作; 4、星盆、汤池盆使用厚度≥1.5mm 不锈钢板。 台 8 9 双门消 毒柜 1、尺寸:≥1190*530*1800mm 2、功率/电压:≥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 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把手,内设超高温保 护功能,使用更安全;定温定时功能;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台 4 27 3、产品依据 GB4706.1-2005、GB17988-2008 标准检测合格,内部采用远红 外发热管加热,120℃以上高温消毒,符合二星级消毒柜要求,对脊髓灰质 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4.00,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4、消毒柜食品接触部位(内壁/层架、网架)依据《GB4806.9-2016 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检测合格,提供安全试 验报告复印件(覆盖型号须包含投标产品); ▲5、高温消毒柜系列产品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标准检测,对 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5.00,提供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 印件; ▲6、消毒柜产品符合国际 IEC 60335-1-2004 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验监 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 查询网址及截图; ▲7、基本售后保障:全国联保,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 诺。 10 四门冰 柜 1、尺寸:≥1215*680*1900mm 2、温度:-5℃~5℃/-6℃ ~-18℃;容积:冷藏≥450L,冷冻≥425L;制 冷方式:直冷; 3、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保 发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保卫生; ▲4、产品符合 GB 4706.1-2005 和 GB4706.13-2014 标准,提供具有 CMA 标 识检测报告复印件; ▲5、输入功率:≤350W,获得 1级能效标识,提供具有 CMA 标识检测报告 复印件;(型号与投标产品必须一致) ▲6、产品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 4806.1-2016、GB 4806.6-2016、 GB4806.7-2016、GB 4806.9-2016,提供相关试验报告复印件(检测覆盖型 号与投标产品必须一致); ▲7、产品符合国际 ISO1992-2:1973 标准,具有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附查询网址及截 图; ▲8、基本售后保障:全国联保,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 诺。 台 4 12 拼台 1、尺寸:≥1000*500*800/1200mm 2、面板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台面板厚度≥1.5mm 板,支架横通采用 Φ≥20*40mm 方管,支架脚Φ≥48mm,厚度≥0.8mm 圆管套可调节钢脚;打 磨平整度±1mm 台 4 13 48 盘蒸 饭车 1、尺寸:≥1470*650*1440mm 2、功率/电压:24KW/380V;输入蒸汽气压:0.02Mpa;蒸饭量:240kg;可 供人数:1200 人;盆数:48;结构形式:双门;配 48 个加厚蒸饭盘; 3、外壳采用全不锈钢拉丝板制作,高压加厚整体发泡层,满足食品接触产 品安全标准;自动进水,防干烧功能; ▲4、蒸饭柜电热管为日用管状电热元件,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 316 不锈 钢材质制作,且符合 JB/T4088-2012《日用管状电热元件》标准,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蒸饭柜电热管(316 不锈钢)检测报告复印件; ▲5、制造商蒸饭柜系列产品符合国际 IEC 60335-1-2004 及 IEC60335-2-4 2:2002 标准,提供具有由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 标志认可认证证书复印件; 6、制造厂家获得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7、制造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台 2 28 8、制造厂家获得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证书(提供证书 复印件)。 14 米面柜 1、尺寸:≥1200*600*760mm 2、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板,台面选用厚度≥1.5mm 不锈钢板,侧板、 围板选用厚度≥1.5mm 不锈钢板,外置平稳无晃动,负差按国际支撑腿用 Φ≥48mm,厚度≥0.8mm 不锈钢管。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台 8 15 米面架 1、尺寸:≥1000*800*50mm,单层 2、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采用 25*25mm 方管厚度≥1.5mm,每根方管间隔 100mm,框架结构,台面打磨平整度±1mm 。 台 8 16 馒头机 1、尺寸:≥1300*500*960mm 2、功率:≥3KW;电压:380V 3、效率:≥4000 个/小时 成型规格:100 克/个(球形) 4、馒头成型好、计量准,适用于小麦馒头粉加水、添加剂和好面团的成型, 面团通过输送、剪切、滚圆的办法加工成圆球形馒头,广泛应用于机关、 厂矿、学校食堂、馒头加工单位及专业户,也是配置馒头生产线的理想设 备。 ▲5、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保障,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 GB4806.7-2016、 GB4806.9-2016、GB4806.10-2016,提供具有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 书(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6、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6.1-2005 及 GB4706.38-2008,提供 CQC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7、产品符合《SB/T 10128-2008 馒头机技术条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 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8、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台 1 17 包子机 (蒸包 机) 1、尺寸:≥1400*700*1420mm; 2、功率:2.5KW/220V; 3、蒸包规格:30-120 克/个,蒸包褶数:9或 12 褶; 4、生产能力:≥1920 个/小时; ▲5、产品符合《GB16798-1997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要求,提供 CMA 标识 检测报告复印件;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台 1 18 全自动 洗碗机 1、尺寸:≥11000*900*1800mm 2、具有“超声清洗”(纳米超声清洗技术,清洗的同时除菌)、“自动洗 碗”(高压喷淋冲洗)、“均热节能型远红外烘干”、“餐具自动整理” 等功; ▲3、为确保使用效果,整机可根据场地拐弯放置。 ▲4、清洗水温、漂洗水温在不超过 50 度时,餐具的洗净度 99%以上(附投 标产品消毒、除菌效果检测报告、性能质量检测报告、无化学残留检测报 告复印件) 5、传送方式:链自动传送,采用平辅与 R齿组合式传送带,为保证清洗效 果及防止食物残渣卡嵌,不得采用全斜插式或全拨齿式传送带(附现场实 际使用图片或视频截图)。 ▲6、电热管为 316 不锈钢材质,防干烧、防爆(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7、为节省费用,减少化学残留,须使用普通家用洗洁精,不得使用专用洗 涤剂。 8、洗涤陶瓷、不锈钢、密胺异型餐具为主餐具;清洗能力 3500-5500 件/ 小时。 ▲9、节约能源,电加热,总功率须不大于 79KW,且需在不使用催干剂情况 台 1 29 时,餐具的干燥度能达到 80%以上(详细列出投标产品各工序功率分配)。 10、耗水量不大于每小时 350 升,家用洗洁精约 3-5 元/餐。 11、整机为优质食品级不锈钢板材,外观美观,无焊疤锈迹等缺陷。 12、电器元件须采用优质品牌。所有连接线均为国标铜芯线。 ▲13、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19 切肉绞 肉机 1、尺寸:≥560*480*810mm 2、功率:≥1.1KW;电压:220V 或 380V。 3、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切面组织新鲜,适用于 肉类切片、切丝、绞馅、灌肠。 ▲4、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200kg/h(绞肉)、180kg/h (灌肠),提供 CMA 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5、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 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6、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6.1-2005 及 GB4706.38-2008,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7、产品符合《SB/T 10130-2008 绞肉机技术条件》,提供 CMA 标识检测报 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8、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台 1 20 土豆脱 皮机 1、尺寸:≥780*510*1000mm 2、额定功率:≤1.1KW,电压:220V 或 380V。 3、生产能力:≥240kg/H;防水等级:IPX1;拨料盘直径:350mm;传动轴 转速:260r/min。 ▲4、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保障:产品具有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 ▲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706.1-2005 及 GB4706.38-2008,具有 CQC 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6、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台 1 21 长方餐 桌 1、桌面尺寸:≥2000*1400*600mm; 2、桌面材质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面板厚度≥1.2mm;台面内衬防火板, 以万能胶粘连; 3、桌架采用≥50*50*1.5mm 碳钢矩管连接,经酸洗、磔化、静电喷塑处理; 配塑料脚套; 4、配玻钢圆凳,凳子可翻折。 台 300 22 干货架 1、尺寸:≥1200*500*1500mm,四层 2、台面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厚度≥1.5mm,立柱采用Φ≥38*38mm 方管, 支架横通加强筋 20*40 方管,支架脚采用≥38*38mm 可调子弹脚,横档冲口 连接、无焊缝; 台 6 23 和面机 1、尺寸:≥955*570*1060mm; 2、功率:≥2KW,电压:380V; 3、采用新型传动桨叶式搅拌结构,噪音低,最大和面量:≥50kg/次,效 率:≥400kg/H; ▲4、料斗锁止装购置:采用双锁止装置,防止单锁止结构损坏而发生人身 伤害,提供 CMA 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5、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保障:具有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 证书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6、产品结构性能稳定,符合 GB4706.1-2005、GB4706.38-2008、 GB16798-1997 标准要求,外壳不锈钢板材符合 GB/T 3280-2015 标准要求, 提供产品 CMA 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型号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 台 1 30 ▲7、制造商和面机系列产品符合国际 EN453:2000 标准,具有产品质量检 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附查询网址及截图; ▲8、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 24 24 盘蒸 饭车 1、尺寸:≥1470*650*1440mm 2、功率/电压:24KW/380V;输入蒸汽气压:0.02Mpa;蒸饭量:120kg;可 供人数:600 人;盆数:24; 3、结构形式:双门;配 24 个加厚蒸饭盘; 4、外壳采用全不锈钢拉丝板制作,高压加厚整体发泡层,满足食品接触产 品安全标准,自动进水,防干烧功能; ▲5、蒸饭柜电热管为日用管状电热元件,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 316 不锈 钢材质制作,且符合 JB/T4088-2012《日用管状电热元件》标准,提供 CMA 标识蒸饭柜电热管(316 不锈钢)检测报告复印件; ▲6、产品标准符合 GB4706.1-2005 及 GB4706.34-2008,提供具有 CMA 标识 检测报告复印件; ▲7、制造商蒸饭柜系列产品符合国际 IEC 60335-1-2004 及 IEC60335-2-42:2002 标准,具有由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 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台 1 25 304 不锈 钢餐盘 1、尺寸:35*25*2mm(±5%) 2、优质 304#不锈钢一体冲压成型,六格。 个 2000 备注:1、以上带▲技术参数佐证资料均需加盖制造商鲜章,不盖章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不视 为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1000 单大锅电磁灶、电磁吊汤炉。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1、履约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 5%。 1.2 履约保证金退还:货物验收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售后服务 2.1 投标人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配置必要的售后机具、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2.2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 系统故障报修应 2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 用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3 故障问题解决后 24 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 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损失等情况。 2.4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对所投产品提供每年不少于 4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 2.5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2小时内响应到场,24 小时内完 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投标人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 31 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投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 担。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2.6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24 小时使用培训,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 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等。 3、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97%,一年后 支付至合同金额 98.5%,剩余 1.5%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日内。 6、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7、质保金 7.1质保金金额:结算金额的1.5%; 7.2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二)报价要求 本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装修改造、包装、运输、搬运及二次搬运、安装、调试、检测、保险、培训、风险、 利润、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三)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 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 著作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2、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 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 接损失向投标人索赔。 4、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产品制造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投标人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6、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四)其他要求 1、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投标人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 32 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 2、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 度。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投标人与采购人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验收标准、方式 1、验收方法: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依据经评审后的招标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时规格、技术指标响应承诺及 其它承诺逐项(条)验收,如发现任何一项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承担虚假应标责任。 3、如履约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履约验收报告。 注意: 1、本章节的以上标注有“(实质性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 偏离。 2、本章节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 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33 第六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 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具体评审分工及负责主体详见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第 11 项之规 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 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 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4 三、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 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 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 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 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 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 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35 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 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七)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 (八)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 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 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 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 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 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 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 36 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 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 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 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 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 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 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 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 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 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 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 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 37 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 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 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 依据。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 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 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3.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 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 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8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 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 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 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 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 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 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为小微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不 重复享受政策)。 共同评 分因素 2 技术指标 和配置 45% 45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满分 45 分,带“▲” 符号的参数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0.6 分,最多扣 28.8 分;未带“▲”符号的参数与招标文件技术 要求有负偏离的,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0.2 分,最多扣 16.2 分。 (注: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为准,其余的 以投标人响应为准)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39 3 项目实施 方案服务 方案 16% 16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各分项的对本项目的响应 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横向比较综 合评定,每项优得 4分;良得 2.5 分;差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1、实施计划与组织; 2、质量控制和进度管理; 3、安全保障措施; 4、应急预案。 各量化区间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优:服务实施方案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对项目履约目标分析结 合实际且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翔实(能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 细化制订),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科学,实施计划流程清晰,符 合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的项目组织机构完整、管理运行机制 健全,质量控质和进度管理计划合理明确,为本项目制订的安全 保障、应急预案科学合理,针对采购项目售后服务要求而专门制 订的措施齐全且保障力量雄厚,有明确具体的售后服务响应时 间。附有翔实的佐证材料。整个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和可行性,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别是满 足工期、服务时间等相关要求)。服务实施方案语言表述准确清 晰,方案可信度高。 良:服务实施方案相对规范合理,履约目标分析能抓住重点,内 容相对完整,有少量资料,对项目分析结合实际有一定的针对性, 内容较完整,各阶段任务划分比较合理,项目组织与运行机制完 备,项目进度计划较合理,为本项目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售 后服务要求而专门制订的措施较齐全,有一定的保障力量。能提 供相关佐证材料,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人 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别是满足工期要求)。服务实施方案 语言表述虽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 差:有服务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或者套用货物制作、同 类项目通用服务方案模板),针对性差,没有针对本项目细化制 订,各阶段任务划分合理性差(甚至没有阶段任务划分),项目 组织机构不完整、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项目进度计划不明确, 未为本项目的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售后服务要求而专门制订的 措施或措施差,保障力量薄弱。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少甚至未提 供。整个方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差,部分满足采购需求。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4 企业信誉 3% 3 1、电磁炉制造商具有产品责任险且累计赔偿金额 1000 万元至 6 000 万元(含)的得 1 分,具有产品责任险且累计赔偿金额 6000 万元以上的得 2分,没有不得分。 2、馒头机制造商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 颁发的安全标准化证书且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得 1 分,没有不得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共同评 分因素 5 节能、环境 标志、无线 局域网产 品 3% 3 投标人所响应的产品中每有一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1分;每有一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得 1分;每有一项为无线局域网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的得 1分。本项最高 3分。 说明: 1、可重复计分;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共同评 分因素 40 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 3、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 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4、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 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封面及对应页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 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为 准。 6 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 1% 1 投标人符合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扶持条件的得 1分。(指 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 共同评 分因素 7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偏 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 五、废 标 5.1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 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 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 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41 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 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 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 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 42 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43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 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 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 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 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 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XXX 万元(大写:XXX) 四、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4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 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 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 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 甲方负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天内。 3、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4、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 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 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97%,一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 98.5%,剩余 1.5%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响应 8小时内响应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同 一设备经供应商 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 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保修期外为终身维护,免费指导维修,如设备故障需厂家维修,零配件费用、人 工等其他费用,按市场最低优惠价执行。 3、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45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 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 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 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 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 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 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 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46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仅供样例,具体由采购人、中标单位共同按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内容进 行合理、合法、科学修编。 4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 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48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 采购单位: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单位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 的合法 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 职 务: XXXX 被授权代表签字:XXXX 职 务:XXXX .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提示: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XXXX 地址:XXXX 姓名:XXXX, 性别:XXXX, 年龄:XXXX(周岁),职务:XXXX,系 XXXX(投标人名 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或盖章)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0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1 三、承诺函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 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佰盈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我方完全接受并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 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 (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填 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 (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填 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 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52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3 四、知识产权承诺函 XXXX(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货物)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我单位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 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我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4 五、中标通知书领取及代理服务费缴纳认知的承诺函 XXXX(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参加“XXXXX”(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XXXXX)(包号: / )投标活 动,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规定关于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及采购代理服 务费缴纳的要求,我单位承诺: 1、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在公告期满 2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 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同时一次性缴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2、如我单位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放弃中标。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我单位已经知悉,且我单位本项目报价中已涵盖了参与本 项目的所有费用,并作好了如若中标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 服务费的资金准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未缴纳的,视 为放弃中标。 4、如未按上述执行,造成我单位无法领取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甚至逾期不领取中 标通知书,被视为放弃中标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的自行承担。 5、如未按上述执行,造成我单位本认知响应承诺为虚假材料(承诺)的事实而由我 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单位已清楚认知并认可.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5 六、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X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 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所规定 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 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 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七:依据招标文件第三、四章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 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56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 采购单位: .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7 一、投 标 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项目(项目编号:XXX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 XXX 万 元(大写:XXX)。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X 份,“技术、服 务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XXX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电子文档 1 份。 五、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X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8 二、开标一览表 序 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家及 品牌规格型 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采购、运输、保险、代理、 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采购人在项目结算 时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 章。(实质性要求)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是否为进口产品栏填写“是”或“否”。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9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 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增减。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60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 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至少为中标候选人)是否享受此政策情况将公开宣布或公告,属不 实的将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因此,各投标人应当如实、诚信承诺 和提供声明。 2、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 适用。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1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2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本企业 是/不是 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 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 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 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63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增减。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64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注: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增减。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65 九、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注:1、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增减。 2、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局势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第五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66 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1、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增减。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十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67 附件一: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包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 递交时间 密封合格与否 (签收人确 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时 分 □是 □否 电话: 传真: 手机: 签收人: 备注: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系人”、 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解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则执行本条,是否允许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1 资格性投标文件: 14.2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不涉及)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实质性要求) 五、开标和中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其他 第三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封面: 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三、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我方完全接受并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填写“有”或“没有” 八、我单位 (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XXXX(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XXXX(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六、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封面: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 一、投 标 函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家及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六、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序号 产品(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以上表格格式可自行增减。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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