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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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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或邮箱jycg@gdjycg.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Y20112207CS061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9.8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供应商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开启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

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9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邮件获取:

各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需注明采购编号)后及时将下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

1)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无规定格式);

2)汇款单扫描件;

3)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邮件主题为“购标+采购编号+公司名称”。

我公司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到账后,将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回传我公司邮箱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

银行账号相关信息:

收款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800180585908017

收款银行

广州银行东风支行(或农林支行)(行号:313581002781)

(2)现场获取:

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盖章件(无规定格式)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东金融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方式:020-37216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

联系方式:020-37619082(3761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电 话:020-37619082(37619972)-800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GDJY20112207CS061.rar

发布人: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8月24日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规范文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

委托编号:JY2020061

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0年8月24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磋商资格,建议适当提前到达。

三、供应商请注意区分磋商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代理服务费转入成交通知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供应商使用担保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公司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专业担保机构、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本公司约定的担保机构如下:

1、广东盈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757-22662204 总机:0757-22622388

2、广东尚贤雅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18681024486(微信同号) 固话:0769-21665661 客服QQ:1472420016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尚贤雅集”小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函。

六、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七、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八、请正确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包号与包组名称必须对应。

九、如响应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十、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十一、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无法确保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

总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备注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说明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费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七、磋商、评审、成交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九、询问、质疑、投诉

十、适用法律及政府采购政策

十一、采购活动解释权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二、评审步骤

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二:商务评审表

附表三:技术服务评审表

第五章 合同草案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一、政府采购响应(报价)担保函

二、制造商(或授权方)授权书

三、询问函格式

四、质疑函格式

五、投诉书格式

一章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金融学院的委托,对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

2、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9.8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的标的的名称、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二章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二章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供应商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开启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或邮箱jycg@gdjycg.com

3、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1)邮件获取:

各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需注明采购编号)后及时将下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

1)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无规定格式);

2)汇款单扫描件;

3)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邮件主题为“购标+采购编号+公司名称”。

我公司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到账后,将回复《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回传我公司邮箱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

银行账号相关信息:

收款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800180585908017

收款银行

广州银行东风支行(或农林支行)(行号:313581002781)

(2)现场获取:

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盖章件(无规定格式)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登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9月8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4:30(北京时间)

3、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9月8日14:30 (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5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小姐

电 话:020-37619082(37619972)-800

手 机:13642736214 邮 箱: jycg@gdjycg.com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金融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方式:020-37216923

3、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

联系方式:020-37619082(37619972)

八、公告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jycg.com

相关公告(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等)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供应商注意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第二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说明

1、​ 采购预算:人民币19.8万元

2、​ 采 购 人:广东金融学院

3、​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磋商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磋商报价。

4、​ 磋商报价包括: 采购范围内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相关费用、培训辅导、全额含税发票、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5、​ 供应商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PDF扫描电子版一份,以光盘或U盘形式,密封于磋商信封中。

6、​ 本项目属服务采购。

7、​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中符号定义:

(1)“★”号条款:废标条款,必须对此响应并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条款,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号条款:重要条款,负偏离将导致严重扣分。

8、​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书面说明应包含:报价成本分析报告、各项进货成本、开发设计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安装成本等的详细说明。)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代建单位移交学校后的南、北区食堂厨房毛坯工程二次装修和设备配置设计,北区食堂一层餐厅简装交付后的二次精装修设计。项目地址为广东省清远市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内,南区食堂总建筑面积5932.92㎡;北区食堂总建筑面积12068.74㎡。北区一层食堂由学校自营,南区食堂和北区二、三层食堂分别引进不同的社会餐饮企业经营。

项 目

楼层建设面积

(m2

厨房建设面积(m2

备 注

南区食堂

一层

3139.26

1205

二层

2793.66

1195.6

北区食堂

一层

4089.82

1156.6

餐厅建设面积2933.22m2

二层

4255.55

1123.2

三层

3723.37

1123.2

合 计

18001.66

5803.6

(二)设计主要内容

南区食堂一、二层厨房、北区食堂一层餐厅及厨房、北区食堂二、三层厨房的二次装修设计,以及南、北区食堂厨房设备配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北区一层餐厅家具配置、厨房设备清单及详细明细要求)及施工会审、施工过程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等服务。食堂厨房设备及抽排系统配置、造价清单及餐厅家具、软装等配套设备设施都须做到详细清晰,包括设备规格尺寸、型号、详细的功率参数、材质标准等都须详细标明。

1、厨房二次装修装饰设计:总平面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初步装修设计、施工图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电气系统及设备设计(设备动力用电及室内照明),智能化设计(明厨亮灶系统、设备监控、安全监控及一卡通安装方案),消防设计(此项为原有消防系统,主要参照规范考虑末端是否需要改造),通风空调设计(自然通风,舒适性空调设计),门窗设计及各按规范要求设置的传递门窗等。

2、厨房设备及抽排油烟系统设计:总平面布局规划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各功能区域设备配置,设备动力用电点位,厨房排水沟布置,设备给排水点位,抽油烟系统安装设计,送风系统安装设计等。

3、北区食堂一层餐厅装修设计:在原有简装基础上进行总体平面精装修布局规划设计、方案效果图设计,各功能区域设备、家具、软装、智能化配置等。

投标人应保证按规划及需求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设备要求完成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

(三)设计总体要求

设计方案应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应从各个空间角度均能体现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等需要,各个功能设置应满足使用需求,做到联系紧密、人性化、智能、环保、卫生、安全、节能、节水,营造流畅合理的操作空间。餐厅设计需符合现代高校大众餐厅风格,简洁而不失校园风气。

1、南区食堂可满足5500人用餐,北区食堂可满足11500人用餐。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10年。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详见九、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附件),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设计。各项目标准需满足国家和当地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技术文件、政策文件、审批意见等。

4、全电厨房设计。各层用电量范围:南区食堂厨房2438.1KW(一层1209.27KW、二层1228.83KW);北区食堂厨房3619.46KW(一层1191.68KW、二层1296.7KW、三层1131.08KW),各层用电量不得超出所列用电量。北区食堂一层餐厅的用电要求须控制在代建部门交付的基础范围内,只做优化不得增加。南、北区食堂已分别预留1台应急发电机,预留的开关用电量为:南区2000A一路,北区:630A四路,用于应对各食堂临时停电时的食堂消防、照明、保鲜冷库以及食堂一层大众伙食餐饮供应使用。

5、经营项目要求:南区食堂(一层经营形式多样的大众伙食项目;二层经营各种风味项目),北区食堂(一层经营形式多样的大众伙食项目;二层经营各种风味项目;三层经营特色项目,该层设有教职工专区和3间接待用包厢)。大众伙食为普通高校大众餐食,风味设计须体现风味特点及丰富性,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各地美食特点。

6、南、北区食堂厨房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北区一层餐厅装修设计按目前市场中档标准配备并列出详细投资预算及设备详细的配置要求(包括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及功能要求等)。

7、建筑内装修要求管线暗敷,或利用部分管线作装饰;平面布置要求紧凑合理;防火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防火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照明及设备动力开关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节能,不能一位开关控制太多的灯具,不能一个空气开关控制所有灯具,设备应每台独立设计空气漏电保护开关;备用电源的供电方式,接地的设置;给水需满足使用需求配置相应管径;排水沟设计需考虑排水坡度,做到不积水;抽排系统应严格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配置,达到环保排放标准;送风系统需按建筑负压进配比设计;分体空调机设置根据现场需求合理设计;明厨亮灶系统需按照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配置;设置安全防范系统,包括保安监控、控制、显示及报警,门禁系统等。

(四)设计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实行总价包干,设计费限价19.8万元。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与设计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相关的配套设计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设计、施工、验收、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以及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五)工程预算要求

整体预算在符合各项目规范要求前提下,按照目前市场中等档次标准进行设计及配置厨房设备。

设计预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预算文件必须完整的反映工程项目设计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的依据性资料、定额及各时期材料指导价格进行编制。

编制的设计预算须经建设单位指定的单位进行审核,要求施工图预算偏差在+10%至-5%以内。

厨房设备及抽排系统预算清单须详细,包括每个设备的规格尺寸、型号、详细的功率参数、材质标准等都须详细标明。

(六)设计成果要求

1、投标人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审批部门要求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主要包括:

(1)方案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餐厅家具配置、厨房设备配置清单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等);

(3)施工图造价预算文件

(4)各阶段成果资料的电子文件。

2、投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的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如政府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则应按时进行修改(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3、投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国家对相关设计规范调整时,属于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的,应按时进行修改(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七)投标补偿及投标文件的构成

1、本次投标不设置投标补偿费。

2、供应商本次投标需要提供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平面布置图,能勾勒出清晰的设计意念、整体设计框架意向;

(2)彩色方案效果图,能全面反映、清楚地勾勒出整个食堂的各方面功能和设计效果;

(3)总体设计说明;

(4)主要设计说明;

(5)其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堂二次装修(含设备投入)概算、家具与设备配置方案等)。

3、无论是否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在采购人的同意和要求下,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且有权使用未中标方案中特有的某部分或设计理念完善初步设计。

(八)投标人进行二次装修及设备配置设计前的食堂现状

1、装修:

除厨房为毛坯(有房间隔墙无各部位面层)外,其余部分均为简装(地面为面砖,内墙为乳胶漆,天花为乳胶漆(就餐区为铝合金格栅吊顶))。

2、空调:

(1)餐厅采用多联式空调室内机加新风的空调形式;包间采用多联式空调室内机供冷,同时包间卫生间设置天花排气扇机械排风,室内形成负压而新风通过门窗从室外自然补进包间。

(2)厨房无空调,已设机械排烟,厨房油烟及排风由二次厨房设计。

(3)办公区采用多联式空调室内机供冷,同时设置天花排气扇机械排风,室内形成负压而新风通过门窗从室外自然补进房间。

3、智能化:

采用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屏监控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无障碍洗手间呼叫系统、UPS配电系统。

4、消防:

已有消防喷淋、消防应急设计。

、商务要求(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一)质量保证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投标人在本招标活动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2、投标人应保证所供服务没有设计、质量或工艺上的缺陷。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服务时间要求

1、设计总周期合计30日历天。

2、工作时段的具体日期将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计算。

3、若各阶段的设计审查时间缩短或延长,则各后续设计工作紧接设计审查而提前开始或推迟,设计总周期也相应缩短或延长。

(三)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经采购人确认的方案设计阶段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进度款;

2、中标人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预算编制、家具配置和厨房设备清单及详细明细要求,且经采购人审查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50%进度款;

3、设计费余额在中标人完成后续的施工会审、施工过程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等服务,待施工完工并验收后付清。

4、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含人员相关费发票及有关服务发票)、支付申请书和合同复印件等。

5、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6、说明:上述付款方式基于采购人实际付款规定,一般不得更改。若投标人不响应或响应为其他付款方式,但采购人因实际付款规定无法执行的,则将仍然按上述付款方式付款。

第三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章内容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中所述的采购活动。

(二)定义

1、“采购人”是指:广东金融学院

2、“代理机构”是指: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次采购、已在代理机构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联合体磋商”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

5、“合格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法律法规其他规定;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和实质性要求;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6、“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根据各地方、部门听证标准,地方与部门听证标准不同的,以低者为准。

7、“成交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8、“服务”是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内容及要求应提供的服务,包括供应商需承担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9、“原件核查”是指:供应商参与磋商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不提交相关原件或相关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该项视为不响应。

10、“原件备查”是指:供应商参与磋商时需同时携带相关原件到场,在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查验时提交,若要求提交但无法提交原件或相关原件与参与磋商文件内容不符的,该项视为不响应。

(三)日期、时间、计量

1、如无特别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到的日期时间均为公历日及24小时制北京时间。

2、如无特别说明,本须知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3、如无特别说明,证明资料有效期限的认定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天日期为准。

4、如无特别说明,本磋商文件中涉及到以“近”描述时间的,以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计算。

5、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开标室公布的网上北京标准时为准。

6、如无特别说明,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四)合格的服务

1、所有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进行及提供的资格。

2、所有服务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所有服务若涉及使用软件产品的,必须提供和使用正版软件;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联合体(资格条件要求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报价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报价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响应。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磋商费用

(一)相关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的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但无需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供应商如参与本次磋商,则视为供应商同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规定,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二)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

1、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文规定的收取,以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但若按上述方式计算后的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肆仟元的,按人民币肆仟元收取:

成交金额

服务采购标准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2、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注明采购编号)

收 款 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

800180585908017

收款银行

广州银行东风支行(或农林支行)

(行号:313581002781)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和构成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但不完全遵守,具体以本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磋商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供应商须知

(4) 评标方法及标准

(5) 合同草案文本

(6) 响应文件格式

(7) 在采购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更正

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告的等同于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已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供应商未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提出疑问的,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邮件有效)通知所有已登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认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编制不造成实质性影响的,在征得当时已登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同意并书面(加盖单位单位公章,邮件有效)确认,并公示更正公告时无其余潜在供应商有异议后,可不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本项目更正公告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一经发布,则视为有效送达,因供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而导致的风险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发布同时,代理机构将向已登记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告知书,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单位公章,邮件有效)予以确认已知晓澄清修改内容。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确认将视为已知晓澄清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与签署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而有可能导致的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已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A4 纸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名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签字章,要求盖章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5、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一般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旁边签字或盖签字章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才有效。

6、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单位公章的位置,供应商加盖已在有关部门备案、对供应商有法律约束力的真实有效的投标专用章的,响应文件中需附有加盖单位单位公章,并明确该投标专用章的使用权限的授权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盖章要求。使用其他类型印章的视为不符合盖章要求。

7、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见,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单位公章,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若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不清晰、顺序混乱、未与目录对应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的,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内容等不完全一致,但供应商认为其可作为该项证明材料的,需额外出具相关的说明文件,但是否符合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如未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则有可能导致该项证明材料不被认可,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额外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与实际响应情况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评判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构成与份数

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自查部分、磋商响应函、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编排顺序参见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签字盖章正本扫描PDF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不留密码,无病毒。)

3、独立密封包装的“磋商信封”一份,内装:

(1)磋商报价一览表(从正本复印)

(2)磋商报价明细表(从正本复印)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从正本复印)

(4)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

上述“磋商信封”内容仅为方便代理机构记录第一次报价及退还保证金,若未提交或其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均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4、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版不符的,以纸质版为准。

5、供应商若因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响应文件而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有效期与响应方案

1、本项目的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日起90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不足的磋商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响应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3、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另有规定,否则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响应方案,提供多个响应方案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是指在供应商可以独立完成本项目,并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准确核算后所报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保险费、各种税费、其他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前述价格包含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每一种类型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单价,磋商报价应当固定且唯一,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报价一览表》及《磋商报价明细表》的要求报价。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非关键性内容,否则,将被视为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4、供应商所报的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六)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要求。

(七)证明响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标的响应情况的文件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符合性要求及拟响应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3、服务主要质量指标和服务水平的详细说明;

4、在项目规定的服务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服务所必需的条件。

5、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说明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的内容及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八)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因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磋商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磋商信封”字样。

3、外包装上请按以下格式标记(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正本/副本/磋商信封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分(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4、如果外包装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的(但应有密封,保证响应文件不外泄),不影响其响应实质性响应,但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或缺失资料概不负责。

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响应的组成部分,缴纳截止时间与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

保证金金额

¥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

收 款 人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帐 号

360201071920017952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风东路支行

注: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否则对因此造成的保证金登记、延误退还等情况自行负责。

4、采用《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或银行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1)保函内容应与本项目内容相符;

(2)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需达到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

(3)采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4)由正规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5)有效期超过响应(报价)有效期30天。

注: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单位约定的担保机构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

(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代理机构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当天提交采购合同到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保证金手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成交人磋商保证金或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成交人未按时提交采购合同导致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滞后视为供应商自身原因)。

3、若本项目因故终止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为使磋商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响应文件格式》中“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字盖章。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代理机构于规定的时间内收取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递交的密封文件有:正本、副本、磋商信封共三类

3、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响应文件:

(1)迟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

(2)未密封的响应文件。

4、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响应。

5、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

(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3、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或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退出磋商的,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4、评审结束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其撤销文件行为不影响评审活动和后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磋商评审成交

(一)磋商

1、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并邀请供应商参加,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以备查验。

2、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后的响应文件不当众予以拆封,不宣读第一次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3、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性实质是保障供应商自身权益,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性时,遵循任何不足以造成响应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响应文件泄密的,均不认定为响应文件未密封或不符合密封要求原则。经检查对响应文件密封性有异议的,最终由该异议响应文件所属供应商确认其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4、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出具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身份无误后,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认同磋商过程及磋商记录。

5、代理机构做好磋商过程记录,磋商报价记录由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一同签字确认。

(二)磋商小组

1、本次磋商由代理机构组建磋商小组。本次磋商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但若采购人不委派采购人代表,则均为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其他成员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磋商小组成员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磋商小组中,同一任职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超过两名的;

(5)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情况。

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磋商评审至磋商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的除外;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8)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三)评审

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四)响应文件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唱标信封磋商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磋商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或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响应文件报价缺漏项的处理原则

(1)对响应标的关键、主要内容报价漏项的,作废标处理;

(2)对响应标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报价漏项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

(3)对响应标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相应计入其评审价;

(4)对标的是否为关键、主要内容的确认,由磋商小组根据《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以其专业知识判断;

(5)对标的数量的确认以《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所明示数量为准;《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未明示的,由磋商小组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供应商的澄清决定;

(6) 上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评审价。

3、评审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

(五)供应商串通响应法定情形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成交价的确定

1、以供应商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2、以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或报价错误修正进行价格调整后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

3、按上述顺序依序确定成交价。

(七)成交

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法定例外情形除外),排名第一的有效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有效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成交结果的变更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承诺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合同的履行

1、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告知成交人。

2、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人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组织验收。

4、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询问、质疑

(一)询问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或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澄清有矛盾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涉及其他供应商利益的,代理机构将同时告知其他有关供应商或向其发出答复副本。答复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代理机构将视询问内容决定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答复。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依法在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处理质疑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提起质疑应符合下述规定,否则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受理。质疑具体程序阐释如下:

1、提起质疑的原则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依据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过程的有关资料及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取证。

(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但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而提出的质疑除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提起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不符合下述条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是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是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供质疑的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质疑人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邮箱等基本情况。

(3)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函应使用由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同时提交授权书原件,传真件及扫描件恕不受理。

(5)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名称及条款内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当事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6)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材料中有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因翻译出现相关问题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7)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质疑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质疑函的内容(范本见附件)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格式内容不符合规定格式或者未提交必要证明材料的,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供应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理由、重新提起质疑的时间,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间内修改补充后重新提起质疑。

4、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

超出质疑时效的质疑,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受理。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5、 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程序:

(1)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原件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快递质疑函原件除外)。

(2)代理机构将先与质疑人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质疑人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质疑的,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3)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补正。补正通知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代理机构。

(5)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以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6)在质疑处理期间,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是否暂停采购活动

(7)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人,并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或以传真、邮寄、邮件等形式传达,均视为有效送达。

(8)对在质疑答复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人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6、质疑处理结果

(1)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依法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其他规定

(1)质疑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举报、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

(2)采购单位、评审专家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

(3)质疑人拒绝配合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8、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

(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

9、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9楼

质疑受理联系人:廖小姐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20-37619082/37619972

质疑受理机构邮箱:jycg@gdjycg.com

邮编:510075

十、适用法律及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不归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本次采购活动参照下述法律法规,但不完全适用,具体以本磋商文件规定为准,未明确事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答复。

(一)本项目适用的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5、及上述法律规章所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广东省规章办法等。

(二)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扶持

1、根据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5)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小微企业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时给予价格评审扣除;

3、上述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4、符合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7、供应商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调整。

(四)信用查询

1、根据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截止时点: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以纸质打印方式留存并归入档案中。

5、使用规则:列入上述网站不良名单内的供应商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采购活动解释权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活动过程解释权均归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所有。

2、供应商向我公司咨询的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事项,一切均以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本项目负责人答复或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3、获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者,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磋商后,供应商应归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4、本项目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若有),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所规定的用途,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四 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其他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要求时除外。

4、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在磋商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审步骤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或符合性不合格或无效响应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评审和综合评分。

(5)根据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磋商评审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若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无加盖单位公章, 则以首次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若供应商参与磋商的人员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则无权参与磋商及最终报价,以其首次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9)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综合评分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分为商务评审、技术服务评审和价格评审。

(3)综合得分总分值最高为100分,各项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权重

30%

50%

20%

(4)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商务评审表》

(5)技术服务评审

技术服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技术服务评审表》

(6)价格评审

1)价格评审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经修正、调整后)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或报价错误修正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4、价格调整

(1)符合磋商文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其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响应文件报价错误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错误修正原则修正,修正后的价格为评审价。

5、评标分值汇总统计

(1)各评审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或技术服务得分。

(2)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服务得分+价格得分

(3)综合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1)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有效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有效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出现法定例外情形的除外)。

(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评审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确定。

附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

要求

资格性审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3、供应商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开启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符合性审查

1、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号条款。

2、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书原件(签署、盖章)。

3、已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4、磋商报价为对全部采购内容的报价,固定且唯一,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5、磋商响应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磋商有效期不少于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

6、未出现供应商串通投标法定情形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且无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8、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结论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附表二: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商务响应程度

完全满足或优于商务要求的,得3分;有不满足的不得分。

(提供商务要求响应表,若商务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3

2

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3

投标人信用情况

(1)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有效期内的3A(或以上级别)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

(2)近两年内获得过A级纳税人得2分,B级或M级得1分(因成立时间不足未能获得证书的企业,提供未达到申报时间及符合其他申报要求的承诺书,按获得证书计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4

4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接的食堂(须含厨房)装修设计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

5

服务评价情况

投标人2017年至今的同类服务项目评价,每提供一个优秀(或满意等同类描述)评价得2分,满分10分。

(提供评价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

合 计

30

注:各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技术服务评审

技术服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

根据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与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完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得4分,一般条款每一个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提供服务要求响应表,若服务要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4

2

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根据投标人响应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供总体设计方案,否则不得分):

布局合理,舒适实用,功能齐全,经营项目丰富且有特色,完全满足使用要求;立面效果合理耐用美观;剖面及大样做法能清晰表达装修材料及施工工艺;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标准,得10分;

布局基本合理,基本舒适实用,功能基本齐全,经营项目较少,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立面效果基本合理耐用美观;剖面及大样做法基本能清晰表达装修材料及施工工艺;基本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标准,得6分;

布局不够合理,舒适实用较差,功能不齐全,经营项目单一,难以满足使用要求;立面效果合理耐用美观差;剖面及大样做法不能清晰表达装修材料及施工工艺;不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标准,得2分。

10

3

效果图

设计

根据投标人响应本项目的效果图进行评审(提供效果图,否则不得分):

效果图理念满足项目要求,满足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得5分;

效果图理念满足项目要求,满足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得3分;

效果图理念满足项目要求,满足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得1分;

5

4

厨具配置

设计

根据投标人响应本项目的厨具配置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供设计方案,否则不得分):

空间利用高效,使用方便,充分考虑厨房操作流程合理顺畅,环保节能效果好,完全满足需求,得7分;

空间利用一般,使用较为方便,基本能考虑厨房操作流程合理顺畅,环保节能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空间利用较差,使用不方便,未考虑厨房操作流程合理顺畅,环保节能较差,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7

5

机电配套

设计

根据投标人响应本项目的机电配套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配套设计完整,符合规范,满足使用要求,环保节能效果好,得5分;

配套设计较为完整,基本符合规范,基本满足使用要求,环保节能效果一般,得3分;

配套设计不完整,难以符合规范,难以满足使用要求,环保节能效果差,得1分;

5

6

经济

实用性

根据投标人响应本项目的工程概算、装修及设备材料、构造进行评审:

概算合理、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方便,得5分;

概算基本合理、材料与构造基本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较为方便,得3分;

概算不合理、材料与构造难以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日常使用、管理及维修不方便,得1分;

5

7

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计划

根据投标人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计划内容、进度控制、与本项目需要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

计划具体详细,进度控制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计划基本完整,进度控制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计划不完整,进度控制差,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4

8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5分,否则不得分;

(2)其他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满分7.5分:

1)各专业(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注册资格证,每提供一个专业人员得1分,每专业限1人,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5分;

2)各专业(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每提供一个专业人员得0.5分,每专业限1人,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2.5分;

(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记录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0

合 计

50

注:各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第五 合同草案文本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草案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和细化。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服务标的、数量

1、服务内容:

2、服务期限:

3、服务方式: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服务要求

1、……

2、……

四、付款方式

1、……

2、……

五、售后服务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2、……

六、安装与调试

1、……

2、……

七、验收

1、……

2、……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价的5%。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第六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 系 人:

联 系 方式: (手机号码及邮箱)

日 期:

目 录

一、自查部分

提交情况(√)

页码

备注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二)价格评审自查表

(三)商务评审自查表

(四)技术服务评审自查表

二、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三、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三)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需要采购人接受的附加条件

(五)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四、报价部分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二)磋商报价明细表

(三)报价适用政策说明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磋商响应函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单位证照

(三)名称变更

六、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响应情况自行编制目录)

七、技术部分

(一)技术参数响应表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响应情况自行编制目录)

八、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九、磋商信封

一、自查部分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项目

要求

自查

结论

响应证明文件页码

资格性审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2、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3、供应商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6、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磋商开启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符合性审查

1、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号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2、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书原件(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3、已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4、磋商报价为对全部采购内容的报价,固定且唯一,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5、磋商响应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磋商有效期不少于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6、未出现供应商串通投标法定情形或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且无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8、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需对《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中“六、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

“★”条款自查表

(若磋商文件中无“★”条款,可不填写)

序号

”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页

2

见响应文件()页

3

见响应文件()页

4

见响应文件()页

5

见响应文件()页

6

见响应文件()页

7

见响应文件()页

8

见响应文件()页

9

见响应文件()页

10

见响应文件()页

11

见响应文件()页

12

见响应文件()页

……

见响应文件()页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需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成交注“★”的条款内容逐条响应。并在“是否响应”栏成交注是否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条款为必须响应的废标条款,不响应将导致废标。

3、“★”条款中若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自查结论

响应证明文件页码

1

磋商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第()页

2

磋商报价明细表

见响应文件第()页

3

中小企业产品/服务

□符合 □不符合

见响应文件第()页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服务

□符合 □不符合

见响应文件第()页

5

监狱企业产品/服务

□符合 □不符合

见响应文件第()页

备注:

本表需对供应商磋商报价内容是否符合扶持政策进行逐条响应,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响应实际响应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页

2

见响应文件()页

3

见响应文件()页

……

……

……

备注:

1、本表需对《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商务评审表的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根据响应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概况。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

2、请供应商按序编排,否则因此而导致磋商小组因无法找到证明资料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技术服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响应实际响应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页

2

见响应文件()页

3

见响应文件()页

……

……

……

备注:

1、本表需对《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审表的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根据响应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概况。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

2、请供应商按序编排,否则因此而导致磋商小组因无法找到证明资料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条款审查自查表

(若磋商文件中无“”条款,可不填写)

序号

“▲”条款要求

响应情况

无/正/负偏离

偏离概述

响应证明文件页码(如有)

1

2

3

……

备注:

1、本表需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成交注“▲”的条款内容逐条响应。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偏离栏内注明“无偏离”;偏离则请注明“正/负偏离”,并在“偏离概述”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条款为重要扣分条款,不满足不会导致废标,但会导致评审的严重扣分。

二、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

单位

备注

1

2

3

……

……

……

……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格式仅作参考,供应商可自定格式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提供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4.2 提供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资格性审查承诺函

声 明 函

致: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司代理的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项目响应,我单位郑重声明:

1、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3、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与其他响应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我方非联合体参与磋商。

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若无,可不填写)

1、………………

2、………………

3、………………

、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本证明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为避免废标,请务必提供本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法定代表人名字)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 GDJY20112207CS061 )的响应和合同执行等,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签字章):

(为避免废标,请务必提供本附件)

粘贴被授权人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响应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则无需提供此表。

(三)保证金缴纳凭证(递交保函时不适用)

磋商保证金缴纳说明函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GDJY20112207CS061 )的采购活动。我方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通过 (转账/支票/汇票 ) 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元。

请贵公司退还时退回以下账户:

投 标 人 名 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若供应商响应后,其单位名称变更或银行账户出现问题,需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给代理机构,否则由此造成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滞后或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递交保函的供应商请将保函复印件粘贴于此页,原件单独封装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附:

(粘贴转帐凭证复印件,可后附)

(四)需要采购人接受的附加条件

序号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1

2

3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附加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填写于其他地方的附加条件不予承认,若不填写或填写“无”,则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

2、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四、报价部分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  

报价内容

第一次磋商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

小写:¥

大写:

备注:详细内容见《磋商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磋商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响应价格包括所有采购范围内的费用(均为含税价)。

4、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

5、磋商报价应为磋商报价明细表各分项的合计金额。

6、此表是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复印一份封装于磋商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二)磋商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 

序号

分项名称

服务商

单价

数量

价格合计

服务期

说明

1

2

3

4

5

……

……

……

……

……

……

……

……

合计(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格式仅作参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定,但应不少于上述要求提供的内容。

2、表格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磋商报价一览表》一致。

3、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

5、属于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需在 “说明”栏中列明,并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材料为准。

(三)报价适用政策说明

(若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此内容可删除)

按照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在本次报价中,我单位所投产品情况如下:

一、小微企业产品/服务

□ 我单位为小微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我公司本身提供的服务。

□ 我单位非小微企业。

二、监狱企业产品/服务

□ 我单位为监狱企业,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我公司本身提供的服务。

□ 我单位非监狱企业。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我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提供的服务均为我公司本身提供的服务。

□ 我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备注:

1、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在对应情况前的□打“√”。供应商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负责。

2、符合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上述用于价格评审扣除,价格评审分值将会在结果公告时给予公示。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规定格式,不可更改。如非小微企业,可不填)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规定格式,不可更改。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磋商响应函

磋 商 响 应 函

致: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GDJY20112207CS061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 (供应商名称) 自愿参与本项目响应,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并声明如下:

1、我方已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内容(如有),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

2、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历天。若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终止日为止。如证明文件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将补齐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我方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的。如贵方有要求,同意按贵方要求向贵方提供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任何数据、信息或资料原件进行核查。

4、我方的磋商报价详见《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权益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同时理解并明白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

5、我方明白并同意遵循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

6、我方如成交,保证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代理服务费,承诺在签订采购合同当天递交采购合同到贵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

7、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

代表姓名: . 手 机: .

电 话: . 邮 箱: .

地 址: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联系手机

联系固话

注册资本

职工总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份比例

1

2

3

……

……

……

……

……

……

财务状况

年度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现金比率

总资产周转率

资产负债率

公司简介:

(二)单位证照

粘贴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名称变更

(若无,可删除)

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

序号

商务要求

响应情况

无/正/负偏离

偏离概述

证明文件页码(如有)

1

2

3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需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三、商务要求”的条款内容逐条响应,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偏离栏内注明“无偏离”;偏离则请注明“正/负偏离”,并在“偏离概述”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

(二)管理体系认证一览表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等级

颁发机构

证书有效期

证明文件页码

1

2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需根据《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表要求提交相应证明资料(若评审表有要求)。

(三)信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证书有效期

证明文件页码

1

2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需根据《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表要求提交相应证明资料(若评审表有要求)。

(四)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实施时间

用户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证明文件页码

1

2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需根据《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资料(若评审表有要求)。

2、业绩须是以供应商名义完成的项目。

(五)服务评价情况

(六)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方面证明文件(如无可删除

七、技术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无/正/负偏离

偏离概述

证明文件页码(如有)

1

2

3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需对《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的条款内容逐条响应,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偏离栏内注明“无偏离”;偏离则请注明“正/负偏离”,并在“偏离概述”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要求证明材料,需标注证明材料具体页码。

(二)项目总体设计方案

(三)效果图设计

(四)厨具配置设计

(五)机电配套设计

(六)经济实用性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计划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序号

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姓名

现职务

职称

专业

学历

专业工龄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1

2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手签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在供应商正式任职的人员,供应商必须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项目履约进度安排

序号

项目各称

工期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版次

方案设计阶段

1

方案设计初稿

2

业主对初稿提出修改深化意见

3

综合深化成果(报业主确定图)

4

发包方确认(发包方工作)

初步设计阶段

1

初步设计(完成各专业接口)

2

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发包方工作)

3

初步设计(修改后初步设计)

4

初步设计审查(发包方工作)

5

初步设计(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管理部门审批流程布局)

施工图设计阶段

1

施工图设计

2

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成果

3

施工图造价预算(包括二次装全部内容及厨房设备抽排系统全部内容)

说明:1.设计总周期合计30日历天

2.工作时段的具体日期将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计算。

3.若各阶段的设计审查时间缩短或延长,则各后续设计工作紧接设计审查而提前开始或推迟,设计总周期也相应缩短或延长。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方面证明文件(如无可删除)

八、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及厨房设备配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JY20112207CS061)中获得成交,我方保证在获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或最迟不晚于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在采购人支付我方的成交合同款中按代理服务费的200%代为扣付;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响应保函开立银行(或开立《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的担保机构)应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字章):

电 话:

承诺日期:

九、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附件

第二类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适用于餐馆,单位食堂)

单位名称

地 址

核查日期

主体类别:餐馆(□大型;□中型;□小型);□学校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网络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烧卤熟肉);□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含自酿酒);□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核查内容

核查和评价方法

编号

核查项目的重要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合理缺项)

1.选址

选择有给排水条件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1​ 

***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外,其它场所均设在室内。

2​ 

***

进行冷食类、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制作和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中分餐,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生食海产品还需设置相应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配送沙拉、凉菜等半成品,现场仅拆封、调味,可在烹调加工场所或备餐、就餐场所进行。

3​ 

***

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制作和除学校食堂外的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的分餐,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简单调配自制饮料的,可在备餐场所等洁净区专用工作台操作。

4​ 

**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5​ 

**

餐馆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3.0,粗加工操作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5%,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就餐人数人均面积不小于0.2㎡。

6​ 

**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

7​ 

***

3.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给排水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给排水系统。

8​ 

***

墙壁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9​ 

**

门、窗应当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材料制作,与外界相通的门能够自动关闭。

10​ 

**

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11​ 

*

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

12​ 

*

4.清洗、清洁、保洁设施

粗加工操作场所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相应分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采用半成品烹饪的可相应减少水池的数量。

小型餐馆如使用盆、桶等容器代替水池,应设固定的有该排水设施的操作台。

13​ 

***

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具和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其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馆的餐饮具应采取热力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小型餐馆如使用盆、桶等容器代替水池,应设固定的有该排水设施的操作台。

14​ 

***

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15​ 

*

食品原料清洗、餐用具清洗消毒以及清洁工用具清洗水池分开专用,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6​ 

**

除清洁工用具专用水池外,其它水池容量不得小于0.12立方米。

17​ 

**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18​ 

**

5.设备、工具和容器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19​ 

**

单位食堂以及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的经营者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用具,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20​ 

***

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21​ 

*

6.食品贮存场所与设施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除外)库房分开设置。

22​ 

**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23​ 

***

食品库房以及其它食品处理场所有足够数量的食品存放架(柜),确保食品分类、上架(进柜)存放。

24​ 

**

常温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5​ 

*

冷冻(藏)库设有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26​ 

*

有专用的食品添加剂存放设施。

27​ 

*

7.通风排烟与采光照明设施

烹调场所配置机械排风和调温装置。

28​ 

**

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

29​ 

*

就餐场所有足够的窗户,或安装空调、机械排风装置,确保空气流通。

30​ 

**

8.卫生防护设施

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带盖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1​ 

*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有空气幕或纱帘、纱窗等防尘、防蚊虫设施。

32​ 

**

与外界相通的排水沟出口、排气口安有网眼孔径小于1c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3​ 

**

库房的门装有防鼠设施(如设不低于60cm的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可以自动闭合的密闭非木质门,不需安装防鼠板。

34​ 

**

9.更衣、洗手设施与厕所

员工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与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和更衣、洗手设施。中、小型餐馆以及5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可不作此要求。

35​ 

*

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36​ 

**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

37​ 

***

厕所采用水冲式,设有效排气装置,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

38​ 

*

10.专间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39​ 

**

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生食海产品前处理专用操作场所与专间相邻,配置专用水池和加工用具,处理后的半成品能直接通过传递窗进入专间。

40​ 

**

专间内设有独立空调设施、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和与专间面积相适应的空气消毒设施。特殊情况只能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在专间空调出风口安装空气净化过滤装置。

41​ 

***

专间入口处设置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42​ 

***

11.专用操作场所

与其他食品处理功能区有明显分区或隔离设施。成品存放区域与加工制作区域相对独立。

43​ 

***

地面无明沟,地漏带水封。

44​ 

**

场所内设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

45​ 

**

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46​ 

**

12.食品用水

食品清洗、加工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自备水源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47​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括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和自制饮品)的水经过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

48​ 

***

13.其它

单位食堂、大型餐馆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

49​ 

**

核查结果:核查项目总数 项,不符合项目总数 项,其中关键项 项,重点项 项,一般项 项。

核查意见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所)核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单位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通过  现场核查符合要求。

□限期整改 对照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限期进行整改完善。

□不予通过 退回整改后再行申请。

核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表共49项,其中关键项15项,重点项23项,一般项11项。***表示关键项,**为重点项,*为一般项;

2.项目中的内容如部分不符合,应作为不符合;

3.关键项允许不符合数为0项,重点项和一般项不符合总数≤10项,其中重点项不符合数≤4项。

磋商信封

将下列内容复印装入“磋商信封”,独立密封。

1、《磋商报价一览表》(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

2、磋商报价明细表(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

3、保证金缴纳说明函(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

4、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签字盖章PDF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

第七 附件

(以下格式文件不属于响应文件必须具有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不需要的可删除)

一、政府采购响应(报价)担保函

编号: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鉴于 (以下简称“响应(报价)人”)拟参加 项目(编号为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响应(报价),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报价)时应向你方交纳响应(报价)保证金,且可以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的形交纳响应(报价)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您方提供如下响应(报价)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响应(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响应(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报价)应当缴纳响应(报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即本项目的响应(报价)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超过本项目响应有效期30天。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上述第一款保证责任时,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响应(报价)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响应(报价)人向你方支付响应(报价)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目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响应(报价)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响应(报价)人响应(报价)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二、制造商(或授权方)授权书(要求提交授权书时选用)

(采购人/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法人,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授权方地址) 。兹授权 (供应商名称) 作为我方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

2.

…………………………

作为制造商/总代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 (供应商名称) 作出的与我方提供的产品有关的承诺共同和分别负责。

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供应商未成交,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响应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我方于 日签署本文件。

制造商(或授权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部门:

三、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的响应(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四、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或签字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备注: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