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4 18:08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武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课间加餐食品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6222020000773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武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课间加餐食品采购(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3040000 | ||
最高限价 | (1)包一“学生饮用奶”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盒;(2)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最高单价限价:2.00元/根。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2021年春季学期末。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一“学生饮用奶”: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根据《关于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川学生营养办〔2012〕1号)、《关于报送2020年四川省学生饮用奶供应企业名单及最高日供应量的函》(川学奶办〔2020〕2号)规定,本次学生饮用奶投标企业为: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含洪雅阳平分公司、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杨森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共13家。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谢绝其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8月25日到2020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 ||
方式: |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 | ||
售价: | 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0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注:1、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政府采购模块下“武胜采购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上传到“资格审查文件”中,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上传到“商务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上传到“开标一览表”中(由于系统最大支持30M的PDF格式,大于30M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将文件分割后上传)。 2、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开标一览表(电子档1份)必须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的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扫描件且必须是PDF格式。投标人上传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扫描件(即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电子档),其扫描的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以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为准),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等)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5 招标文件咨询: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评审结果咨询: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 ||
地址: | 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18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800804779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电话: | 180080477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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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116222020000773号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武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
课间加餐食品采购(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广安)
采购人: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6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8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51
第六章 评标办法…………………………………………………………57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69
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武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课间加餐食品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6222020000773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2.项目名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武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课间加餐食品采购(第二次)
3.预算金额:
(1)包一“学生饮用奶”采购预算:152.00万元;
(2)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采购预算:152.00万元;
4.最高限价:
(1)包一“学生饮用奶”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盒;
(2)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最高单价限价:2.00元/根。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2021年春季学期末。
特别说明:在实施过程中,若实施该项目学校具备食堂供餐条件,学校改为食堂供餐模式,采购人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供货方,停止该项目的实施,采购人不算违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一“学生饮用奶”: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根据《关于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川学生营养办〔2012〕1号)、《关于报送2020年四川省学生饮用奶供应企业名单及最高日供应量的函》(川学奶办〔2020〕2号)规定,本次学生饮用奶投标企业为:四川新希望乳业有限公司(含洪雅阳平分公司、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杨森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完达山阳光乳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共13家。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谢绝其他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投标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3.方式: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注:1、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政府采购模块下“武胜采购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上传到“资格审查文件”中,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上传到“商务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上传到“开标一览表”中(由于系统最大支持30M的PDF格式,大于30M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将文件分割后上传)。
2、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开标一览表(电子档1份)必须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的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扫描件且必须是PDF格式。投标人上传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扫描件(即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电子档),其扫描的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以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为准),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等)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5
招标文件咨询: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评审结果咨询: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183号
联系方式:0826-6220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60号—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00804779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1、包一“学生饮用奶”采购预算:152.00万元; 2、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采购预算:152.0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1、包一“学生饮用奶”最高单价限价:2.00元/盒; 2、包二“特级食用火腿肠”最高单价限价:2.00元/根。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3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考察现场、标前 答疑会 |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8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9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
11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大写:0元整(小写:0.00元);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2 |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
/ |
13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息原路退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14 |
招标文件 咨询 |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
15 |
开标、评标 工作咨询 |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
16 |
中标通知书 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跟交易组织股联系后由组织股扫描中标通知书原件后通过网络传送给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
17 |
供应商 询问和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其他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并由采购单位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008047791(0826-6220092)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183号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如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询问事项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有质疑时,质疑书内容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附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询问、质疑和逾期询问、质疑恕不受理。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7.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8 |
供应商 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623155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 邮编:63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9 |
中标结果 公告 |
中标结果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 7.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20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送一份合同(副本)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
21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评审中如有需要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的,一律实行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专家澄清函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拍照发给需要书面说明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4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拍照反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放弃。 |
22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次采购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的价格给予10%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因此,如果符合此政策条件并且愿意享受此政策优惠的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文件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或《监狱企业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和中标资格都将被依法取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累计扣5分,存在二次失信行为累计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中进行如实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3 |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根据财库〔2019〕9号、18号、19号等规定,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
||
24 |
评标价 |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环保、节能产品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
25 |
资格评审委员会 |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
26 |
严禁参加 本次采购 活动的供 应商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27 |
声明承诺 提醒 |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28 |
供应商信用融资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29 |
开标会说明 |
一、疫情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再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 二、各投标人必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安排至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真实导致开标会期间无法正常联系的责任自负。 三、本项目具体开标会直播流程:下载“QQ”并注册账号→搜索QQ群号(106197705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申请加群→开标会直播。 如对本次开标会有异议的,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开标会主持人。 本项目主持人联系电话: 廖先生:18908283218 彭先生:18181820100 曹先生:18980337361 颜先生:18980337761 4投标人未参与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会开标全过程及结果。 五、评审期间需要投标人澄清的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说明(拍照反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邮箱地址由当次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提供)。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简称“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6.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
6.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他不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投标文件(1份)”、“开标一览表(1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1份)”构成。
15.1 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15.2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
投标人编写的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2.1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3、2-4)。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指开标之日)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条适用于市场竞争充分的通用货物。如家电、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
15.2.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7);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有,没有本项不提供)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1);
(2)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2);
(3)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8);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5)
(5)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实质性要求,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2-12)
(6)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5.2.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7.投标保证金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证明投标文件(1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
19.2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应为原件(必须单独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报价以此为准。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中必须装订开标一览表。
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9.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所盖印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
19.5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20. 投标文件的标注和制作要求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分别注明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并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16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采购项目名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武胜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课间加餐食品采购(第二次)(包_)、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紧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20.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投标文件(1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1份)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
20.3投标文件(电子档)制作要求
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开标一览表(电子档1份)必须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的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扫描件且必须是PDF格式。投标人上传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扫描件(即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电子档),其扫描的纸质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未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以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为准),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电子档)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以供应商身份登录用户名帐号,查找本采购项目,上传,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的上传端口将自动关闭。
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政府采购模块下“武胜采购上传”上传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上传到“资格审查文件”中,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投标文件上传到“商务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上传到“开标一览表”中(由于系统最大支持30M的PDF格式,大于30M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将文件分割后上传)。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上传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资格性审查和中标
23.开标
23.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全程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疫情期间本项目实行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不需再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
23.2开标时,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3.3开标时,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4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谈判会主持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6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第六章评标办法中3.2.2(二)条规定的除外);
(2)没有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24.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采购人等工作人员,根据“递交投标文件汇总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宣读,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请投标人代表进行澄清或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反馈给谈判会主持人。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5)投标供应商未参与网络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会开标全过程及结果。
25.资格性审查
25.1资格评审委员会组成。
采购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组成三人及以上单数的资格评审委员会,开标结束后,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资格评审程序。
25.2.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资格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熟悉和理解。
25.2.2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对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资格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25.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资格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25.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示中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评标(注:资格性审查是本项目开评标的必要过程,是进行评标工作的前置条件,只有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评标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入评标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6.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现场活动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录音录像,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7.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内容为: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中标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5.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
6.评审专家名单;
7.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8.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5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跟交易组织股联系后由组织股扫描中标通知书原件后通过网络传送给中标供应商。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 中标人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9.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一份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30.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履行。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