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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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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5 11:40

一、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252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7—代0049

二、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镇江市冬润蔬菜基地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花园10号楼(菜市场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以(大润发镇江店、万方超市)公布的价格为基准,折扣率85%;

项目周期: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视双方履约情况保留是否续签的权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视双方履约情况保留是否续签的权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0年8月24日

开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标小组名单:陈京都、袁永立、刘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伍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宗泽路1-1号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0511-8589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07室

联系方式:1586299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雷鸣

电 话:15862990333

邮箱:1662579598@qq.com

传真:0511-855110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本项目为招标公告公开征集供应商)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附件:小微企业申明.jpg
附件:定稿--市政设施管理处2020年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pdf
附件:报价.jpg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 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2—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22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23—29 第四部分 项目采购需求 30—33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4—50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汇诚投资咨 询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谷阳路 299 号优山美地 150 幢 207 室)现场获取或者通过 1662579598@qq.com 电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2、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 0252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7—代 0049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 元/年,报价以(大润发镇江店、万方超市)公布的 价格为基准,供应商按基准价格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如遇以上两店均无公布的菜品,则以 当日农贸市场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 6、项目需求简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为切实加强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 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 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 7、服务周期: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视双方履约情况保留是否续签的权利)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 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及镇财采 2020 【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等 证明材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本文件免费提供,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请报名单位填写《采购文件供应商 领取登记表》并将相关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 确认完成报名)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点:镇江市谷阳路 299 号优山美地 150幢 207 室。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0年 8月 17日,每日 9时至 16 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吴士翠 联系电话:15050891585;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 公告) (1)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4) 供应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 年 8月 24日 13:3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8月 24 日 14:00 ;逾期送达将作无 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 8号工 人大厦裙楼 7楼第二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 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5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 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预留 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 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 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 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开通投标的“绿色 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 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平台-政府采购 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 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苏财购【2020】19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 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宗泽路 1-1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6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0511-85895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谷阳路 299号优山美地 150幢 207室 联系方式:15050891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解雷鸣 联系电话:15862990333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月 10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7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2、定义 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磋商组织方”系指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2.3“供应商”系指向磋商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竞标人。 2.4“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 送采购等相关工作。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3、本次采购方式 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招投标的相关费用,包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5 日 内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5000 元(伍仟元整)及专家评审费(费用以开 标当天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适用法律及约束力 5.1 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5.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以“★”标注的)、强制采购信 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8 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 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部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产品。 5.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 持政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 5.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 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评审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 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 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 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5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 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6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7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8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第一、 第二、第三部分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9 6、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格式; (4)项目采购需求;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方联系解决。 6.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天按磋商文 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磋商组织方,磋商组织方对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澄清, 将同时将澄清内容传送给每个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澄清内容可包括所有问题,但 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在磋商日期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磋商组织方均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3 磋 商 文 件 的 修 改 将 以 在 “ 镇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政 府 采 购 ” (http://www.zjzc.gov.cn/zjzc/)发布公告的方式和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此修改将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 磋商组织方有权推迟磋商时间,并将此时间变更书面通知所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标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0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提供服务的技术规 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8.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必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3 磋商响应文件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 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8.4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 应一致),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5 磋商响应文件需提供详细的目录,并按顺序编写页码。 9、磋商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 9.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 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 求编写。 10.2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1、磋商承诺函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2、磋商报价 12.1供应商对所提供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需包括测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1 量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 价在所附的合适的报价明细表上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明细报价。 12.3供应商需另行准备已加盖好公章的空白“最终报价表”和“明细报价表”,以备 磋商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最终报价。 12.4磋商最终报价折扣率为合同签约依据。 12.5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12.6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13.1供应商必须依据磋商文件中磋商项目要求及技术规格的要求,逐条说明提供的测 量服务要求、运行性能以及适用性。 (1)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各项服务作出的实质性响应; (2) 服务条款响应的详细说明和承诺。 13.2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14、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 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后期维 护服务、财务、技术支持等各方面的能力。 1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16、磋商响应有效期 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组织方规定的磋商之日起 45 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 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2 16.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方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 应商可以拒绝磋商组织方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磋商保证金将于书面拒绝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 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密封处盖章),包装物上加盖供应商 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7.2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方应当拒收。 17.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居民身 份证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填写签到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居 民身份证的,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 1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期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 邀请指定的磋商地点。 18.2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方应当拒收。 18.3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 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 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 物上应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3 19.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19.3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组织方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与评定 20、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文件确认 20.1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活动。 20.2 按照本项目须知条款第 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0.3磋商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宣读 磋商顺序号及供应商名称。 20.4 磋商小组由 3人或 3人以上(单数)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磋商专家等专家组 成。 20.5 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 21、磋商过程的保密 21.1磋商将采取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的方式(不向其他 供应商公布、透露其价格等信息)。磋商开始后,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与审 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以及评定无 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建议等 方面向磋商组织方或参加磋商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磋商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 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2.2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4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磋商处理。 22.3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2.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磋商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磋商资料; (7)其他不遵守磋商纪律的行为。 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 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2.5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磋商组织方将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 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磋商组织方将停止磋 商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 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采购人、磋商组织方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 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 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磋商工作,与采购人、磋商组织方沟通并作 书面记录。采购人、磋商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开始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5 力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 供近 3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 为事业单位可提供 2019年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五部分磋商 响应文件(格式)】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磋商函【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 信用查询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 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 查询到的网页记录 7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资格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等 证明材料 根据苏财购〔2020〕52 号及镇财采 2020 【1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采购 24、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24.1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磋商响应文件的 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6 1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报价 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无效磋商情形的判定和处理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 明材料 2 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3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 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 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 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或服务)范围、 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方权利和磋商方义务的规定, 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 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 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无效磋商的情形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3)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 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4)未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材料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 ( 7 )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7 (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9)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 (12)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 同意)。 26、废标的情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7、 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 2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 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 27.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组织方将 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8 2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7.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 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 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串通磋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29.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9.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19 30、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百分制)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0.2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 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综合评价和比较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价格分 30 分 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折扣率(如:98%即以基准价的均值打 98 折)最低的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竞标报价)×30分。 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 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其它综合分 70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一 投标人实力评价 14分 1 种植、养殖场面 积 提供种植场地证明,每10亩得1分,最高2分,无证明不 得分;提供活禽养殖场地证明,每5亩得1分,最高2分;无证 明不得分。 注:1)提供种植场地及养殖场地需有合同或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2)非投标人名义的或供应商与其它单位合作经营的种植 场或养殖场不计算在内。 3)自有、租赁场地需在有效期内。 4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0 2 仓储能力 提供自有冷库或租赁冷库证明,每100平方得2分,最高2 分 注:1)租赁场地需有合同(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及和 合同单位一致的账务流水。 2)自有、租赁场地需在有效期内。 2 3 供应商运输能 力 1、提供自有配送车辆,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高2分; 具有冷链功能的车辆,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1分。 注:须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投标时提供车辆《机动车 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图片。 3 4 类似项目成功 案例 1、供应商 2017 年以来的类似主要业绩介绍 3 分,根据 供应商提供的 2017 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有一个得 1 分,最高 3 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盖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2、供应商获得的单位奖励证书 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相关证书,有一项得 1 分,最高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盖章盖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5 二 服务方案 22分 1 供应商提 供的项目实施 的整体评价 实施该项目方案全面性,实施要求响应方案的合理、规 范)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 6分,良好得 4分,一般得 2分, 其他不得分。同档次得分相同。 6 2 供应商提 供的内部管理 制度 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质量保障机制、配送业务操作 流程规范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进行综合比较, 优秀得 6 分,良好得 4 分,一般得 2 分,其他不得分。同档 次得分相同。 6 3 原材料配 送服务方案 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优秀得 2 分,良好 得 1分,一般 0分。 鱼肉、活禽、水产、蔬菜等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措施, 优秀得 3分,良好得 2分,一般 1分。 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保障措施,优秀得 3 分,良 好得 2分,一般 1分。 微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优秀得 2 分,良好得 1 分, 一般 0分。 10 三 服务质量保证 33 分 1 供应商提 供的各岗位的 操作规范 对采购、贮存、粗加工、分发、运输、清洗、消毒、检 验、保洁等)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 4 分,良好得 2 分,一 般得 1分,同档次得分相同。 4 2 人员评定 对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评定,优秀得 2分,良好得 1 分,一般 0分。 2 3 应急方案 应急配送时间、服务方式、质量保证评定,优秀得 5分, 良好得 3分,一般 1分。 5 4 人员食物 中毒等预备方 案 对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食物中毒等预备方案评定,优秀得 4 分,良好得 2分,一般 1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1 5 与采购人 的日常沟通 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评定,优 秀得 4分,良好得 3分,一般 1分。 4 6 其他实质 性优惠 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评定,得 1-3分。 3 7 配合采购 人对菜品加工 程度 供应商承诺可配合采购人对菜品进行加工,各供应商配 合加工程度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 7 分,良好得 4 分,一般 得 2分,没有承诺不得分 7 8 供应活禽 供应商承诺可供活禽得,并承诺可按采购人要求加工成 块。有承诺得 4分,没有承诺不得分。 4 四 其他 1分 1 响应文件 制作 磋商响应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胶装、双面打印等, 良好得 1分,一般不得分。 1 30.3 各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 30.2 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 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 31、允许修改磋商结果的情形 31.1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磋商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磋商结果, 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磋商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32、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结果向采购人推荐出成交供应商。 32.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授予合同 33、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利 33.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2 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4、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响应的权利 34.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即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 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5、成交通知书 35.1在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 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磋商组织方,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并同 意接受。 35.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成交。 36、签订合同时不得对磋商响应做实质性更改 36.1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 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6.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7、签订合同 3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 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7.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3 37.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 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8、履约保证金 38.1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合同总价款 5%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采购单位。 38.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质疑 40.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 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计算。 40.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 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 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 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40.3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外,还应当向采购 人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 40.4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可参考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 下载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4 40.5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投诉 4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 诉。 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42.诚实信用 42.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2.2 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42.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2.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4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 的通知》(苏财购〔2016〕50 号)等文件精神,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在项 目评审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 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5 43.解释权 43.1 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所有。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乙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副食品(包括肉类、禽类、 鱼类、海产品类、蔬菜瓜果类、水果类、干货、豆制品、乳制品、调料、食用油、大米等 食材);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副食品配送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配送运输、 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5)“甲方”系指为需要购买本次磋商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6)“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即 ; (7)“见证方”系指磋商组织方,即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供货内容、时间及价格 2.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包括肉类、禽类、鱼类、 海产品类、蔬菜瓜果类、水果类、干货、豆制品、乳制品、调料、食用油、大米等食材。 2.2 本次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期限内,如因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质 量、服务等不满意,经甲方书面告知乙方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3价格确定: 所有食材价格以(大润发镇江店、万方超市,)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供应商按基准价格 的折扣率进行结算(如遇以上两店均无公布的菜品,则以当日农贸市场实际销售价格为基 准价)。配送公司每日配送同时提供物品数量及相关平台网上上下载并保存当日价格截图。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6 2.4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签订 合同后,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退还。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采购单位。 3.货物质量 3.1乙方应确保所供的调料为全新原厂原装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在保质期 内。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并保证质量,不存在腐烂、变质 等情况。 3.2 合同期限内,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 无条件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乙方处以该批次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 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将扣除该月供货款 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甲方在该月 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3.3对因乙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 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订货及交货 4.1甲方每周五下午 16点前确定下一周的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后将配送计划发至 乙方,乙方每天 7:30 分前将食材送至采购人规定地点。如遇临时增减、调整,采购人需提 前一日通知供应商。乙方送货员: ,联系电话: 与甲方收货 员: ,联系电话 共同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名确 认。乙方所供食品与订单不符,或所供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拒 收,乙方应在当日 10 点前对短缺食品及时补送。 4.2 原则上食材送货一次,具体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公司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 特殊情况,配送公司须满足能随时送货。 4.3配送公司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每日的配送 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 格、数量、质量、价格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 4.4乙方自配车辆负责食品运送且应确保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无污染。 5.装运条件 所有货物以交到甲方指定地点为准,在此之前的一切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货款结算 6.1货款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每月 1-5日对结算月的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7 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 6.2 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进行隔月付款,供应商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 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 20个日历天内办理支付手续。(例如 2020年 1月份的副食品配 送款,于 2020年 3 月 6日-20日内支付)。 乙方收款单位资料 乙方收款账号: 户名: 开户行: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对接乙方的副食品配上服务。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7.1.3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 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1.4 由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 换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 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 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7.1.5 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 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招标人第一次给予 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 乙方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 监管部门。 7.1.6 乙方被有效投诉 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甲方可单方面可 解除合同。 7.1.7 甲方在校核乙方的单价、数量及总价时,如发现有欺报行为,则给予一定的经 济处罚。 7.1.8 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乙方在接 到甲方通知后 6个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7.2乙方权利义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8 7.2.1乙方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7.2.2 乙方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 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标志。 食品制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 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 禁乙方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甲方。乙方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 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 自行描述。 7.2.3乙方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2.4 乙方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一个销售或配送点,具体地址 ;负责 人 ;联系方式 。 7.2.5乙方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甲方的要求上交。 7.2.6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 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 方须在 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 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7.2.7 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 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招标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7.2.8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 1 小时内送到。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乙方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甲方代 买,货款由乙方支付。 7.2.9 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 送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因乙方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 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2.10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 方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清金额的 1%每天计算(因 乙方原因未按时结清账款除外)。 8.2 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29 根据甲方实际损失予以扣除不予返还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8.3 在就餐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经卫生及相关部门鉴定,如确属乙方所提供的食物 造成,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根据甲方 实际损失予以扣除。 8.4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法经营,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同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9.违约终止合同 9.1 配送期内,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原因需要终止本合 同的,乙方须予以配合。配上费用按时结算,甲方不负责其他赔偿损失。 9.2 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 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 经济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9条、第 10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 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 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由甲方、 乙方商定认可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 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 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税费 货物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争议解决方法 (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 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转让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0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七份,以中文书写,甲、乙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具 有同等效力。 14.3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直接进行处理。 14.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 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 规定解释。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1 合 同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在江 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证方”)见证下,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 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合同文件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磋商文件、提交的磋 商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磋商承诺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服务方案; (5)成交通知书; (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折扣率% 服务期限 备注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4.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材、运费、人工、利润、包装、制作、各种 税费、劳保、仓储、装卸费、检测费、加工费及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同时双方必 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2 5.付款条件 5.1货款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每月 1-5日对结算月的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 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 5.2 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进行隔月付款,供应商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 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 20个日历天内办理支付手续。(例如 2020年 1月份的副食品配 送款,于 2020年 3 月 6日-20日内支付)。 6.服务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服务的时间在 “最终报价表”及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服务地点由甲 方指定。 7.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 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见证方各持一份。 甲 方(单位盖章):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单位盖章): 地 址: 电 话: 代表签字: 见 证 方(单位盖章):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谷阳路 299 号优山美地 150 幢 207 室 电 话:18852807033 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3 第四部分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二、项目内容 (一)基本概况 为切实加强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 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进行“统一 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 (二)配送人数及供货配送服务期限 1.供货人数:约 2-3人; 2.供货配送服务期限:3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视双方履约情况保留是否续 签的权利)。 3.食材及配送费用预算 350000 元/年。 (三)配送范围及质量标准 1.配送范围:包括肉类、禽类、鱼类、海产品类、蔬菜瓜果类、水果类、干货、豆制 品、乳制品、调料、食用油、大米等食材进行统一配送。 2.质量标准: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 ①肉类配送标准:质量必须符合 GB9959.1-2001 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 片、方肉、小排、肉糜、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 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 理工作。要求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 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程中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 二次污染。 ②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 GB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必须是从以下品牌中选 择:鲁花、金龙鱼、福临门)。 ③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 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 GB 18186-2000标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4 味精符合 GB2720-2015 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 GB2713-2015 标准,食糖符合 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 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 GB18187-2000 标 准。 ④冷冻品质量要求:配送公司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 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理工作。 ⑤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 GB2712-2003 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 合 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 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⑥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 《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 关规定,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理工作。 ⑦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 GB18406.1-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 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并按照厨师要求完成其他初步处 理工作。 ⑧禽蛋质量要求: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 GB2749-2015 标准。 ⑨活禽需提供具备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⑩大米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113《大米 GB1354-2009》 规定。(供应商提供的大 米必须是超市品牌产品)。 ○11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 用必须符合 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三、报价方式 所有材料价格以 (大润发镇江店、万方超市)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供应商按基准价格 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如遇以上两店均无公布的菜品,则以当日农贸市场实际销售价格为基 准价)。配送公司每日配送同时提供物品数量及平台上下载并保存当日价格截图。 四、配送要求 1.采购人每周六下午 16点前确定下一周的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后将配送计划发至乙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5 方,供应商每天 7:30 分前将食材送至采购人规定地点。如遇临时增减、调整,采购人需提 前一日通知供应商。 2.原则上食材送货一次,具体根据采购人需求;配送公司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特 殊情况,配送公司须满足能随时送货。 3.配送公司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每日的配送清 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采购单位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 数量、质量、价格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 4.配送公司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 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鲜活水产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 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 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 蔬菜等;(5)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的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对食材 供货渠道进行说明或提供追溯记录。 6.配送公司应具有车辆,在配送过程中,蔬菜、水果、杂粮等配送,须提供车、筐等 运输工具;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水产活物配送, 须提供制氧设备。若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三次不良后果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7.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出现以次充好等质量异议的,配送公司应无条件退换 货,如出现供货质量问题达三次(含)以上的,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 配送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如因供货问题造成食堂无法正常运行的,配送公司应根 据合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核实如中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食品,视为欺诈,配送公司要 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 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五、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 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 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6 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 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 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招标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 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 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 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 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4、验收记录 每日配送副食品时,须提供当日的配送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 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5、供应商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采购人未能按 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 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每月 1-5日对结算月的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 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 2、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进行隔月付款,供应商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 20个日历天内办理支付手续。(例如 2020 年 1 月份的副食品配送款, 于 2020年 3月 6日-20日内支付)。 注:1、供应商必须针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7 第五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响 应 书 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 供应商(加盖公章): 二○二○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8 一、磋商承诺函 致: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书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磋 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份。 (1)磋商报价表; (2)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4)技术方案; (5)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6)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验收方案; (7)企业情况简介; (8)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 (9)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0)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其他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唯一报价见最终报价表。 (2)我方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在磋商响 应文件中另作说明)。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保证向磋商组织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 效并对其负责。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 有约束力。 (6)如果在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书的,磋商保证金 将不予退回。 (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39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响应或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9)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 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10)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偏离(技术和商务)见偏离说明(如果 有)。 (11)本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3)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0 二、磋商(报价)一览表 首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 送采购 技术要求 满足“第四章项目需求”的相关要求 投标折扣率% % 服务周期 3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视双方履 约情况保留是否续签的权利) 备注 注:1、报价折扣率%=每项食材实际收取的价格/农贸市场均价价格*100%。例如:供 应商以九五折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折扣率中填取 95 即可,中标后按(大润发镇江店、万 方超市)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95%收取每项食材的价格。 2、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食材、运费、人工、利润、包装、制作、 各种税费、劳保、仓储、装卸费、检测费、加工费及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 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对报价构成及相关内容需作说明的可另附页。 3、本次采购,为保证价格的统一性及避免不平衡报价,供应商报价时报取统一的折 扣率即可,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折扣率不得超 100%,否则视为超过最高限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1 最终(二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职工食堂产品集中配 送采购 技术要求 满足“第四章项目需求”的相关要求 投标折扣率% % 服务周期 3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采购人视双方履 约情况保留是否续签的权利)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具此表,应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 2、拟做第二次报价的,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以备磋商时填 写,作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 3、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二轮报价超过首 轮报价,则二轮报价无效,仅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如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其首 轮报价即为成交价格,拒绝接受“授标”或签订合同的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2 三、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一 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 2 注册资金: 3 公司地址: 4 成立日期: 5 法定代表人: 6 开户银行: 7 账号: 8 项目联系人: 9 联系电话: 10 从业人数 二 公司财务状况 (一) 2019 年财务状况 1 营业收入 (万): 2 利润总额(万) 3 年末“固定资 产合计” (万): 4 年末“流动资 产”余额(万): 5 年末“短期负 债”余额 (万): 6 年末“长期负 债”余额(万): 7 年末“资产总 计”余额(万) 8 年末“货币资 金”余额(万): 三 供应商其他信息 (一) 公司取得的 相关资质及 等级: (二) 公司 2014 年 度后获得的 荣誉及表彰 情况 四 本项目所提供的 2017年以来符合要求的成功案例清单 采购单位 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万) 联系人电话 验收情况 服务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3 五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必填) 注:1、成功案例除需填报本表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原 件携带备查); 2、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 日期:2020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4 四、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 (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 类别 技术证书名 称与级别 类似工作经验 及技术专长 备注 1 2 3 4 ? 1 2 3 ? 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技术证书、近 半年内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 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 日期:2020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5 (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简介 姓名 近 3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 性别 年龄 职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 *****师证书编号 其他专业资质 联系电话 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为*****师,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 3、列入上表人员必须提供能证明该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 日期:2020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6 五、项目技术及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力求完善,便于实际参照执行。项目实施方案 中至少包括: 1、项目实施的整体方案; 2、内部管理制度(含食材卫生安全保障制度、质量保障机制、配送业务操作流程规范 制度、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3、原材料配送服务方案(含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食材安全、卫生、无 毒无公害保障措施、食材配送及时及运输安全保障措施、鱼肉水产蔬菜新鲜度及质保期保 障措施、鱼肉水产蔬菜可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保障措施、微 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 4、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含采购、贮存、粗加工、分发、运输、清洗、消毒、检验、保 洁等); 5、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介绍; 6、参与本项目设备(含车辆、冷藏及冷冻设备)情况介绍; 7、应急方案(含应急配送时间、服务方式、质量保证); 8、人员食物中毒等预备方案; 9、与采购人的日常沟通、配合方案; 10、其他可行的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7 六、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由各竞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及项目特点,对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进行描述, 须涵盖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进度方案,包括项目实施的具体进度,目标管理措施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8 七、企业情况简介 1、请供应商自行介绍本公司情况,格式自拟。 2、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要求详细阐述服务方案; 3、其他根据项目状况自行阐述。 八、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如对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能够接受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 应文件的“服务承诺”中逐条进行响应和表述,其他与服务相关的承诺及优惠条件随后填 写。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49 九、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 商为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 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函第 11 条);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供应商项目所获得的荣誉(复印件、原件备查); 8、体现企业实力的各种证书、资质、表彰、认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9、2017年以来类似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10、参与本次项目的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的信息材料,后附能证 明该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能反映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的近半年内基金缴纳个人 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公司为相关人员缴纳基金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11、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的,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填写); 12、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 注:1、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可以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在磋商日应提供给磋商小组验证,否则由此对最终评定结果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供应商 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50 十、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 为我方就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号 项 目的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含合 同签订)。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职 务: ______________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 附: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交 纳材料附后)磋商响应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居民 身份证携带备查及近半年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基金证明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51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兹证明 (姓名) 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 人即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全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 备查。法定代表人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52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ZJZCFS-(2020)商字第 0252 号 53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文件规定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