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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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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购买社会化服务保洁等(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购买社会化服务保洁等(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5 16:30

项目概况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购买社会化服务保洁等(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D5区E栋F3-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9032020000756
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购买社会化服务保洁等(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944720.00
最高限价 194472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总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26日到2020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D5区E栋F3-3层
方式: 1.现场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2.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信息(包括拟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并加盖鲜章扫描后传至我公司邮箱:182330800@qq.com。
售价: 1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D5区E栋F3-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地址: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慧;联系电话:1860827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D5区E栋F3-3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鲜先生;联系电话:08272226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慧
电话: 18608278707

项目编号: 详见采购公告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购买社会化服务保洁等(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巴中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七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7 -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40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0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 55 - - 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委托,对购买社会化服务 保洁等(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 标。 一、招标编号:详见采购公告。 二、招标项目名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购买社会化服务保洁等(第二 次)。 三、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项目介绍:该项目位于恩阳区恩阳大道,周边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 该项目占地 36.2 亩,总建筑面积 16518 平方米。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售价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8 月 26 日-2020 年 9 月 1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 - 3 - 午 14:00 至 17:00,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现场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加盖单位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 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 因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信息(包括拟参加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并加盖 鲜章扫描后传至我公司邮箱:182330800@qq.com。 3.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份(招标文件售 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报名费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前使用基本账户转入我公司帐户,并备 注供应商名称(可简写)以及本项目采购编号(以我公司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 0120 0000 4721 7 开户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家沟支行。 5. 待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对应供应商的 邮箱。 注:供应商须按以上方式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 盘兴物流园区 D5 区 E 栋 F3-3 层) 十、供应商邀请方式 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诚邀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 4 - 采 购 方: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联 系 人:唐慧 联系电话:18608278707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 D5 区 E 栋 F3-3 层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827-2226577 传真:0827-2229577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1944720.00元;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194472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 标保证金。 6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 约保证金。 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 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 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 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 2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 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 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资格要求、技术、商务要求的 质疑由采购人答复,其他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质疑接收人: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27-2226577。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盘兴物流园区D5区E栋F3-3层。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的质疑函必须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递交至我公司,我公司拒绝任何以非当面递交书面质 疑函的形式。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3368580。 13 文件组成部分(实质 性要求)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1正2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2)技术性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1正4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3)“开标一览表”2份,1正1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单独密封。 14 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 3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代理服务费:18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向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 司支付; 户名: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 0120 0000 4721 7; 开户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家沟支行;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15 正版软件政策 根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发办[2013]88号) 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项目如涉及软件部分,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相 关软件均须为正版软件。 16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 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 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 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 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 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 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 4 - 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 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 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 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 编制。 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5 - 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方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方员是指采购方内部负责采购项 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 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方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 6 -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 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 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现场考察。 - 7 -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 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 - 8 -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 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 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 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资格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内容做出的应答(详见第五 章)。 14.3 技术、服务和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和 商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技术/服务参数、技术/服务要 求、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部分投标文 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应答表;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 (4)商务应答表; (5)设计方案及服务措施; (6)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7)其他招标文件提及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 - 9 -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 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 缴纳投标保证金履行职责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且不得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 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 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做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 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 10 -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准备资格性投标 文件、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分项 报价明细表” 、和电子文件(U 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 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应为 U盘并单独密封。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 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 订。 18.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 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 19.3 投标份数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 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19.4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若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 专用章、投标专用章须取得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 11 -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 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 单位公章(鲜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 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 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 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 - 12 - 应商监督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 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 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 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不得干扰、阻挠开标 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 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 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 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 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 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现场监督人员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13 -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 “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 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供应 商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 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 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 场。同时所有供应商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 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7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在规 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 14 - 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至 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送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存档一 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 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采购方要求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得退 还。 30.3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需经采购人审核,由履约保证金收取人支付。中标供 应商若不能按合同完成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退还。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 - 15 - 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 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办 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经多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 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 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 16 -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 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 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 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 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 17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但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标为“实质性要求”的除外)不一 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 18 -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资格性)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副)本 - 19 - 目录 ......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0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系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属实。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证明仅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代理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次原 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 21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证明仅用于委托代理人投标,仅供授权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22 - (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五)社保缴费证明依据和纳税证明依据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 23 -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实质性要求)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履行合同、产品生产、供应及保障 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 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 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 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 24 -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 ......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 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 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 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 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十)招标文件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 25 - 二、技术和商务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技术性和商务)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副)本 - 26 - 目 录 ...... (一)技术服务应答表 序 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及影响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 27 -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公司优势 备注 注:以上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出填写,不作为必填项。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 28 - (三)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包号),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服务期限 为: 年。 2、一旦我方中标,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技术和商务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开标一览表” 份;电子文档(U盘) 份。 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 29 -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及影响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五)整体服务方案 ...... - 30 - (六)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类 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其 它 人 员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 31 - (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 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 32 -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九)招标文件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 - 33 -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开 标 一 览 表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 34 - (一)开标一览表 序 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元) 备 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含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管理、税 费、利润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供应商地址: 投标日期: - 35 -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名称 简要服务 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元): 大写: 注:1.供应商需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供应商地址: 投标日期: - 36 - 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PDF 或 WORD 均可)包括:资格部分、技术/商务部分、报价部分的 电子档。 注:如电子档内容和投标文件纸质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内容为准。 - 37 -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8 -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或者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均为复印件);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3.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4.个体 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 为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仅供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供授权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7 月至今任意连续 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6个月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7 月至今任意连续 6个月缴纳税收凭证的复印件; (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6个月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工 商部门出具的备案章程)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三章资格性文件); (八)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自 拟); - 39 - (九)提供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起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成立时间查询;); (十)提供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资格性要求资料不得遗漏,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 逐页加盖公章(鲜章)或自然人逐页签字,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2)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若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不清晰且专家质询后,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澄 清的,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属性(自然人、总公司、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事 务所等)不同,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 40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该项目位于恩阳区恩阳大道,周边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该项目占地 36.2 亩,总建筑面积 16518 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环境保洁、秩序维护、停车管理、设施维修、绿化管理。 三、服务方案及质量标准: 总体要求是,引进成熟的物业管理理念,通过优质服务为业主构建良好的办 公环境。 (一)保洁服务; 时间安排:上午 8:00 以前地面清扫保洁,清运垃圾;18:00 以后保洁台面、 门窗,玻璃,清洁栏杆。办公楼楼梯、通道、栏杆及花台等公共区域(周末除外) 清扫保洁(含拖地),公共厕所每天 2次保洁并投放除异味物品,会议室会前会 后各打扫一次。做到地面无杂物、垃圾、道路无泥沙,无杂草、积水,楼梯口无 杂物和蜘蛛网,清洁率 95%以上;所有公共区域无杂物、垃圾和蜘蛛网,无乱张 贴、乱堆,扶手栏杆无尘,清洁率 95%以上,垃圾日产日清,整洁无异味无污积, 垃圾清运率 100%;每周开展一次消杀和灭菌工作,确保办公场所干净无异味, 无细菌病毒滋生蔓延。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确保办公场所无严重鼠、蛇、蚊蝇 等泛滥。 (二)秩序维护; 坚持 24 小时值班,协助单位做好内保工作,确保无安全、盗窃事故发生。 加强办公楼巡视,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对办公楼巡视一次,物管及工程人员对办公 楼巡视一次,注重对闲杂人员的盘查、管理,做好值班记录和来人来访记录,引 导来访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做到不脱岗、不漏岗,协助单位后勤人员做好其他 相关工作。公司将组织公安局物业服务人员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应急、电梯困人、 防爆等应急演练,要求全体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能最大限 度的减少损失,以此确保单位人员及财产安全。 (三)停车场管理; - 41 - 目标:停放秩序井然、车辆进出方便。一是对停车区域进行优化设置,警车, 社会车辆,单位车辆分区分片规划,预留特殊车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占 用消防通道及应急通道。二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实行引导停 车,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车头一致。三是车场管理员对内部车辆建立台账,车牌 号码,车辆型号,使用人,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造册,外面临停车辆必须问询临 停原因,登记停车人电话号码,车牌号码,进出时间等,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 检查或者拒绝车辆驶入。 (四)监控系统; 确保公安分局所有监控设备 24 小时运转正常,监控无死角,如发现监控设 备故障及时报备公司办公室,公司办公室接报后 24 小时内必须恢复运行,监控 室做好监控异常情况记绿,员工交接记录等。 (五)照明及设施设备维护; 各楼栋及公共区域的照明、公共设施设备做到及时检修,定期定时巡查检视 水、电、气、消防器材、建筑质量等进行专业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小修 作业公司负责维修,材料由公安分局实报实支,大中修公司提出请示,由局领导 审批后负责维修维护。 (六)密保管理; 公安局管控范围广,涉及面大,很多都属于高度保密的问题。要求我们物业 服务人员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严 禁使用录像设备对内部人、事、物进行偷拍摄录,严禁私下议论公职人员是非, 严格监控流动人员在办公区域内的一举一动,发现异常状况及时问询并报告。 (七)日常管理; 及时建立完善物业服务档案,加强巡视与跟踪回访,及时听取业主意见、满 足业主合理要求,使业主满意率 99%以上,投诉率低于 1%。物业公司每季度对物 业服务人员进行一次测评,及时改正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对公共设施、 管线、开关、电话等能随问随答。公布物业值班热线电话,接受业主监督。 (八)食堂劳务及服务。 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每日工作餐(包含节假日),根据需要做好接待用餐工作, 做好操作间、储存间、食堂的卫生工作,做好伙食账单。 - 42 - 四、项目部拟设人员: 物业服务部负责人及水电管理员 1名,负责整个公安局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安 排及监督检查,协助单位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水电日常运行 检修维护,随时排查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确保业主单位工作、生活顺畅。 项目部保安人员 3名,其中前门 2名轮岗,负责车辆进出登记,引导车辆有 序通行、停放,不影响消防通道;白班巡逻保安 1名,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 巡视排查,确保交通畅通无阻,及时处理管理区域内所发生的问题,并能做出正 确反应,会使用消防器材,杜绝消防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发生。 项目部保洁人员 2名,负责宿舍楼、战训场卫生、停车场、办公楼室外公区 卫生、一楼大厅、二楼公区卫生、二楼至五楼公区卫生、五楼以上以及会议室环 境卫生保洁,确保服务区域整洁、美观,地下停车场干净,卫生,墙壁无蛛网, 地面无积水。 项目部食堂人员 7名。其中负责人 1名,负责安排食堂全面工作,安排每周 饭菜单并公示,食品收放,协助采购、保管食材;厨师 2名,负责所有灶台工作、 饭菜质量及厨房电器检修;服务员 4名,负责菜案工作、餐具清洗、食堂卫生等 工作。 乙方在公安局设立物业服务项目部,共有工作人员 13 名,其人员工资、安 全、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三年。 六、其他 本项目费用不包括水电设施设备维修材料(包括大修人工费)、化粪池清理 等费用。值班所需水电、保洁用水及其他由业主方免费提供,业主方免费提供服 务人员伙食。 七、商务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规定,将员工的社保费用计入综合单价中。 2、员工需统一着装上岗,工作服装由供应商负责。 3、中标单位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与员工签订 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负责所有派遣人员的管理、 - 43 - 培训。 4、投标人的从业人员要求:公司内部有岗前培训机构,服务人员经过岗前 培训合格才上岗。 5、中标人有责任配合公安局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须 的材料。 6、中标人在项目运作中必须定期向公安局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公安局的监 督和管理。 7、中标公司所有用工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保障所用人员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8、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自提供服务第二个月开始,每月 10 日之前 支付上月服务费。 - 44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做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 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 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 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 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 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 - 45 - 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 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性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 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①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②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③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 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④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⑥招标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⑦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 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 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2.资格性检查。 - 46 - (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 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供应商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①应交但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②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③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2) 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负责评审,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3.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 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 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 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 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①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②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但有法定代表 人(签字)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③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 盖的; ④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⑤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②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 47 - ③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④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⑤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 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 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 的除外); ⑥技术、商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⑦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 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 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 48 -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⑥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⑦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 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①.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②.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③.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 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 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a.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 49 - b.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c.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④.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a.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 b 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 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 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⑤.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 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 - 50 - 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 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 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 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①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②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③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④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⑤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1、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 - 51 - 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整体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企业信用及综 合实力、履约能力、支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 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该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 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 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 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5)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 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供应商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 均数。 5、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1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 价/投标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 扣除及失信加 成按照本招标 文件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 执行 - 52 - 2 整体服务 方案 45 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制定 相应的①保洁服务方案;②秩序维护方案; ③停车场管理方案;④设施设备维护方案; ⑤密保管理方案;⑥日常管理方案;⑦食 堂服务方案;⑧应急处置预案方案等内容,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得 45 分,每有一项不 详细、不完善、缺项或不能满足采购人基 本要求的扣 6分,扣完为止。 3 人员配备 28 1、拟派驻本项目的安保人员具有保安员 证或退伍军人证的,每提供 1名得 1分, 最多 3分; 2、拟派驻本项目的保洁人员及厨房人员 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报告,每提 供 1名得 1分,最多得 9分;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具有水电工 证的,得 2分,最多得 2分; 4、拟派驻本项目的厨师人员具有三级及 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的,每提供一名得 4 分,最多得 8分; 5、拟派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和厨房负责 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员证,每提供 1 名得 3分,最多得 6分。 需提供供应商为 拟派驻本项目人 员购买不低于连 续六个月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 及资格证书等相 关证明材料,签 订合同前携带所 有证明文件原件 送至采购人处进 行复核,少提供、 未提供的采购人 有权拒签合同。 4 企业信用 及综合实 力 5 1、供应商具有 “AAA”级及以上信用企 业称号得 2分,具有在有效期“AA”级信 用企业称号得 1.5 分,具有“A”级信用企 业称号得 1分,无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供应商同时具有 IS0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8001 体系认 证的得 3分。每少一个证书的或证书未在 有效期的,该项不得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签订合同 前携带所有证明 文件原件送至采 购 人 处 进 行 复 核,少提供、未 提供的采购人有 权拒签合同。 5 履约能力 7 提供自 2018 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 1个,得 1分,最多得 7分 提供中标(成交) 通知书或合同复 印件 6 支持不发 达地区、 少数民族 地区 2 供应商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的得 2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7 响应文的 规范性 3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 的得 3分;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 0.5 分, 直至该分值扣完为止,最多得 3分。 - 53 - (五)废 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六)定标 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 (4)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 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 54 -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 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 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 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 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 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 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 55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方(采购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 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 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 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一)、XXXX; (二)、XXXX; (三)、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 56 -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八条 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 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采购方认为不合理 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二)、采购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 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采购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 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三)、及时向采购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 合处理投诉。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方的监督。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 正常履行。 - 57 -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 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本身的财产损失、 由此而导致的采购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 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 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 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经协商在 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巴中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采购方 XX份, 方 XX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一)、项目采购文件 (二)、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三)、项目投标文件 - 58 - (四)、成交通知书 (五)、其他 采购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 日 - 59 - 附件一: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应退投标保证金 小 写: 大 写: 单位(盖章) 单 位 名 称 开 户 行 账 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有关投标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 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出现保证金未按时 到账等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2.为了更好的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用正楷填写附件一“确认表”连同附件二资料在投 标截止日期即开标当天,开标仪式前,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 3.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为:四川政府采购网; 4.我司工作人员将在法定时间内通知中标的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请在确认代理 服务费已到账后(财务部查询电话:0827-2226577),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 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 5.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中标供应商:我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 可拨打(财务电话:0827-2226577)查询。 中标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①采购合同原件一份、②保证金退还账户 信息确认表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 - 60 - 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827-2226577)查询。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 31. 合同公告 32.合同备案 33. 履行合同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目录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社保缴费证明依据和纳税证明依据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实质性要求) (八)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无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图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招标文件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和商务性投标文件 目 录 (一)技术服务应答表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四)商务应答表 (五)整体服务方案 (六)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七)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九)招标文件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开标一览表 (一)开标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元)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废 标 (六)定标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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