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0A180FG015F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北山湾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承包
2、标的数量:一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编号:GPCGD20A180FG015F
1)、采购内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北山湾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承包
2)、服务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北山湾校区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项目无预算,食堂饭菜价格按国家、省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由就餐人支付。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5000元。请留意报价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地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
联系方式:0754-88307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方式:肖先生020-62791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 020-62791619
FG2008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20A180FG015F .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2020年8月25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1、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报名。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1、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1、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获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1、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1、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A180FG015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项目无预算,食堂饭菜价格按国家、省教育部门及学校相关标准执行,由就餐人支付。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北山湾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承包。
2、服务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北山湾校区。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1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 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5000元; 请留意报价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754-88307771
传真:020-8330 9916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5041
QQ:325897423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5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需要逐条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内容
金新校区食堂,北山湾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承包。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金新校区食堂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85号,厨房面积110㎡、餐厅面积230㎡,承担金新校区理论上约1000名师生员工(约300名走读生,内宿生晚上基本不在学校用餐)的就餐需求。
北山湾校区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旅游度假区,约6800名师生员工(学生集中用餐时间段在周一至周四,周五至周日只有部分学生留校)的就餐需求,其中约有2000多名师生在尚在经营的第三食堂用餐。第一食堂位于第1-5栋学生宿舍区附近,共有二层,厨房面积为120㎡、二层餐厅面积共为1344㎡,可容纳2000人同时就餐。第二食堂位于学院北山湾校区南楼,共有二层,第一层厨房面积为120㎡、餐厅面积共为900㎡;第二层主要为教工食堂,餐厅面积为450㎡,能承接学院约380名教职工用餐需求(教职工也可到其他食堂用餐)。
三、承包时间与范围
承包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包学院食堂的膳食(可设置小卖部)、卫生、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工作。
四、承包基本条件
1.投标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药品食品监督局以及学院制订的食堂管理制度。
2.参加投标者须具备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食堂经营或规模以上企业有2年的餐饮服务经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3.食堂员工总人数与就餐人数按 1:70 配备,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不少于70人(可视前三个月师生用餐数量适当调整);须配备餐饮营养师、专业厨师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中标人需有3名驻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至少其中一人须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等工作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交项目负责人名单,无特殊情况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若需更换人员需报招标人同意后才可以更换。
4.中标方应按规定自行与所辖所有员工签订合同并办理社保等。所有员工须具有健康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食堂所有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劳动纠纷、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分包转包。
五、承包有关要求
(一)投入改造要求
★1.本项目免收管理费,中标方承诺第一年用于本项目的改造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改造与装修、配套空调、环境、文化建设等项目和厨具、餐桌、餐具等设施设备)不低于250万,改造建设所有投入合同期满清点后归校方所有。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2.中标后在半个月内必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改造方案(具体改造计划与时间、深化设计图纸与效果图、投入明细表与预算清单明细等)。所有改造方案及后期相关调整须经学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每次改造完成后必须将实际投入改造的方案、详细预算清单提交学院验收,每次投入的总值经有资质的造价机构核定的总值为准(由学院送相关机构审核,费用由学院负责),验收报告以及财产登记表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3.中标方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食堂承包的准备工作,同时启动食堂现场勘查、设计改造方案及预算、方案送校方审核等工作,待2020年秋季学期结束学生离校后立即进场改造装修并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工。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为师生提供用餐服务。
4.改造过程中中标方必须维护、保管好招标者的资产,经营前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移交后方可使用;不得改动房屋结构;不得占用食堂围墙外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
5.中标方需根据上级“明厨亮灶”的要求和标准,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6.中标方需实现电子化管理,相关的硬件如电脑、打印机及软件等配套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方一卡通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中标方销售饭菜须使用学院一卡通电子化系统收款。
7.经营期满后,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验收移交校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餐时间。正常工作日6:30至22:00。寒暑假、节假日营业时间,由后勤部门另行通知。
2.供餐方式。中标方除能按传统就餐方式提供就餐服务外,还能提供智能点餐解决方案,满足师生员工智能就餐和智能支付需求。如提供小程序或APP等方式和必备智能点餐设备,能让师生员工通过移动端实现【线上订餐、档口自取】【预约订餐】【预约取餐】等智慧点餐需求,并能通过获取【取餐时间】,实现错峰用餐。
3.膳食品种及价格。中标方要保证菜品种类丰富、营养均衡、价格合理。教工食堂午餐灵活采取自助餐、套餐、小炒等多种形式。学生食堂饭菜的花色品种保证早餐 10 个以上、午晚餐(含小炒) 20 个以上,按高、中、低比例 3:4:3 配制。不断开发新菜式、新品种,保证饭菜质量稳步提高,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物美价廉、优质服务。主食米饭不能限量(米饭一元任吃),保证学生能吃饱。其中须有 3 种 1.5 元每份平价菜式,素菜不许超一元,半荤如蛋、豆腐不许超 1.5 元。如遇市场波动时,可由招标方与中标方协商调整。
投标时须提供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品种与菜品价格);经营期间每周五提前提交下周菜单供学院总务部门审核。
(三)卫生与安全要求
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需符合以下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以下要求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检查工作,招标人检查所需的工具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原辅料食材必须要新鲜,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所有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采购和使用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
2.须使用健康环保餐具。
3.菜品感官要求。具有饭菜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败、发霉等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外来杂质和污染物。
4.留样要求。中标人每日菜品每样菜品需提供125g样品,并分别用独立不锈钢餐具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封存48小时,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三天中午进餐者如无异常,方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5.食品主材采购点须选取符合相应的工商、卫生要求,并向采购点索取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年审记录等)备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出有单项指标不合格,视为违约,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6.每日须自行处理剩饭剩菜,不能用作第二天的食品出售。
7.中标方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对合作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与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负责,并制定安全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相关证书上墙公示备查。
8.中标方须做好食堂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同时,中标人须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负责垃圾分类处理。
9.中标方须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关于健康卫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上岗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报学院总务部门备案,工作时间规范着装和仪容仪表。
10.中标方应按照政府有关指导精神,协助招标人做好各项防疫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
11.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卫生、消防等部门监督检查,服从招标人的监管质询。
12.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管理不周而造成师生人身或财产受损害或商场火险事故等,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5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向招标人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主要用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首期用款、设施设备损坏赔偿及其它紧急情况。合同期满,经招标人检查食堂设施、设备无损坏及证明无安全事故之日起15天内无息退还。如服务期间内中标人自行退出不予退还。
(五)其他要求
1.中标方承担经营期内所有费用,含水、电、燃料和煤气的费用(按表计算)、设备维修费(包含校方移交的设备设施)等。
2.食堂的下水管道、排污管道、化油池堵塞疏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该房屋、设备及食堂营业管理等相关的费用,由中标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
3.中标方应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职责资质管理类、过程控制管理类、监管记录类等。
4.若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使用变质的原材料、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等影响较为恶劣的事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同时承包商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每年购买不低于500万元保险额的食品平安责任保险,并向招标人提供所购买的保险资料复印件。
6.在学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北山湾校区每个食堂可提供男女值班床位各4个。金新校区不提供值班床位。
7.中标方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附近东湖、葛州当地村民。
8.如遇不可抗力,对食堂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时,由招标方与中标方协商解决。
9.分类食品配送运输能力:拥有专业的食品配送车队。
10.专业食品分类冻柜储藏食物:提供专业符合标准的冻库(柜)技术。
11.供应商应具备《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IS022000认证体系以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为学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2. 员工配置和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1)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2)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3)项目团队中配有中式烹调师。
4)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的环境、就餐人员等情况,定期对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质检、用火、用电、用水等的培训。
六、商务要求(合同违约条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承租者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招标者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方的经营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中标方无条件退出,学院不作任何赔偿,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事情、影响恶劣的。
3.擅自停止经营的。
4.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私自更改经营范围等违规行为,经学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7.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在经营期内综合性测评分数连续二次不足60分的。
8.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9.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七、现场勘察及设计图、效果图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针对食堂现状进行升级改造,投标时请按照评分要求提供初步的改造方案(计划与时间)、初步设计图纸与效果图。有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投标人请按以下指引在指定时间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
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投标人出具的《现场勘察委派书》(按以下格式签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实地踏勘。现场勘察(答疑会)集合时间:2020年9月2日,上午10:00;现场勘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85号教学楼大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老师,电话:0754-88307771。
《现场勘察委派书》格式:
现场勘察委派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现委派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处理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A180FG015F]的现场勘查事宜。
特此确认!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名称(签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投标费用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招标采购人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本项目代理费用按人民币55000元定额收取(按投标函格式承诺付费);
3. 采购代理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采购代理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
三、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文本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1.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2.1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2.2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 投标的语言
1.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编制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 投标报价及计量
3.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
交纳办法如下:
(1)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保证金缴纳账户 :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8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按以下规程提交保证金的,我中心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07房,电话020-62791839)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报价截止日。
3)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报价截止前五个工作日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8楼807房,电话020-62791839)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采购项目编号,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查找对应本单位对应的缴纳保证金账户。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报价截止前3个工作日。
(2)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1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1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1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1 采用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格式;
1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30天。
4.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5.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5.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6.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6.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6.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 询问、质疑、投诉
1. 询问
1.1 投标供应商对本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质疑
2.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5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0-62791628;传真:020-62791628;邮箱:gpcgdzgke@gd.gov.cn (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3. 投诉
3.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2 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地 址: 汕头市金新路85号
电 话:0754-88307772、0754-83595765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合同的履行
2.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
九、 保密和披露
1.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 在采购人或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 评标注意事项
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商务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经营方案) |
商务评分(经营经验及相关资质等) |
权重 |
45 |
55 |
3.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3.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3.4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5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4.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2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 发布中标结果
5.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gpcgd.gd.gov.cn)。
5.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
|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2.“★”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4.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
|
5.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6.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评分范围 |
1 |
总体服务方案及管理架构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及管理架构情况进行评定: 1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涉及上述两方面内容,且贴近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清晰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5分; 2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描述涉及上述两方面内容,内容清晰详细,但不太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0分; 3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没有涉及或部分涉及上述两方面内容,不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5分; 4没有提供相关描述或其他情况得,得0分。 |
2 |
智慧化配置程度 |
10 |
1食堂销售系统能使用校园一卡通,完全具备智慧点餐智慧支付功能的,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的得10分; 2食堂销售系统具备智慧点餐、智慧支付但不能使用校园一卡通的,或能使用校园一卡通但不具备智慧点餐、智慧支付的,满足用户需求的得6分; 3食堂销售系统不能使用校园一卡通且不具备智慧点餐、智慧支付的,不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3分。 4没有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
3 |
改造方案 |
10 |
1响应内容中的初步改造方案完善、科学,内容清晰详细(包括改造计划与时间,设计图纸与效果图,预算清单等),承诺合同签订后同时启动3个食堂改造,施工期短于1个月完成,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 2响应内容中的初步改造方案比较完善、比较科学,内容清晰详细(包括改造计划与时间,设计图纸与效果图,预算清单等),承诺合同签订后同时启动3个食堂的改造,施工期1个月,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6分; 3响应内容中的初步改造方案不完善、不科学,内容不清晰详细(包括改造计划与时间,设计图纸与效果图,预算清单等),承诺合同签订后同时启动3个食堂的改造,但无法承诺施工期在1个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4没有提供或其他情况,得0分。 (提供改造方案和承诺函) |
4 |
员工配置和从业人员培训方案 |
4 |
1方案完善、科学,且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清晰详细,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 2方案比较完善,比较科学,内容清晰详细,但没有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方案不完善、不科学、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没有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提供员工配置和培训方案) |
5 |
菜单、菜品情况 |
3 |
1菜单、菜品内容清晰详细,口味范围广泛,价格区间合理,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 2菜单、菜品内容基本清晰,口味范围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 3菜单、菜品内容不完善、不清晰、口味范围和价格区间 等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没有提供或其他情况的,得0分; (提供菜单、菜品清单) |
6 |
团队资质 |
3 |
项目负责人中任一人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等工作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中任一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项目团队中配有中式烹调师的得1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相关人员自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
合计 |
45 |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评分范围 |
1 |
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条件响应情况 |
8 |
1.投标人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2.投标人已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文件);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学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 本项合计最高不超过8分。 |
2 |
与食品配套相关产业园区合作 |
11 |
1.与综合配套完善的冷链产业园区(集仓储,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为一体。批发市场设置有熟食区,冰鲜区,活鲜区,综合肉菜区等)建立了1年或以上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得11分; 2.与综合配套完善的冷链产业园区(集仓储,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为一体。批发市场设置有熟食区,冰鲜区,活鲜区,综合肉菜区等)建立了1年以内(不含1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得8分; 3.与综合配套完善的冷链产业园区(集仓储,批发市场,物流中心为一体。批发市场设置有熟食区,冰鲜区,活鲜区,综合肉菜区等)建立了一般合作关系,得6分; 4.与综合配套完善的冷链产业园区没有建立任何关系得0分。 (提供合作协议及产业园情况介绍) |
3 |
供应商标准 |
12 |
根据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供应链情况进行评定: 1.与供应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且供应链中包含冷冻食品内容的得12分; 2.与供应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但供应链中未能体现包含冷冻食品内容的得6分; 3.没有与供应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得0分。 (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及供应链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合同中未有明确显示冷冻食品内容的,应提供供应链公司出具的供应链内容声明或证明文件) |
4 |
分类食品配送运输能力 |
6 |
拥有专业的食品配送车队: 1拥有自有的专业食品分类运送车辆,得6分; 2有配送食品车辆 并无食品分类,得4分; 3.没有专业食品配送车队得0分。 (提供车辆照片,车辆分类清单) |
5 |
专业食品分类冻柜储藏食物 |
8 |
1有专业的食物分类冻库(柜),符合国家标准的,得8分; 2有冻柜库(柜)符合国家标准的,得4分; 3.没有冻库(柜)提供,得0分; (提供合同及发票,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0天内租用或建设对应上述各条件的冻库(柜)) |
6 |
项目经验 |
10 |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的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每个得 2 分,累计最高10分; 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同一业主续签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 (提供食堂合作协议或合同) |
合计 |
55 |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PCGD20A180FG015F
2020年 月 日
甲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20年8月 日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PCGD20A180FG015F)进行公开招标的评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
一、承包项目和经营范围
承包项目: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金新校区食堂,北山湾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承包服务项目(含小卖部)的膳食、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经营范围:学生和教职工在校用餐,食品、饮料等及师生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
(校内食堂、小卖部,均不得摆卖香烟、酒、大功率电器、打火机等;销售的商品要适合学生的情况,不得销售造成严重校园卫生、安全问题的用品,不得对校外经营)。
二、承包方式
在甲方管理监督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完成承包项目所有的成本和费用。
三、承包期限
经营时间为伍年,自2020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止。承包学院食堂的膳食(可设置小卖部)、卫生、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工作。
四、甲乙人员消费款项的结算
1、甲方人员(教职工、学生,下同)采用一卡通卡刷卡消费,每月结算一次。
2、缴纳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5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转账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向招标人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主要用于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首期用款、设施设备损坏赔偿及其它紧急情况。合同期满,经招标人检查食堂设施、设备无损坏及证明无安全事故之日起15天内无息退还。如服务期间内中标人自行退出不予退还。
五、承包有关要求
1.本项目免收管理费,中标方承诺第一年用于本项目的改造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改造与装修、配套空调、环境、文化建设等项目和厨具、餐桌、餐具等设施设备)不低于250万,改造建设所有投入合同期满清点后归校方所有。
2.中标后在半个月内必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改造方案(改造计划与时间、设计图纸与效果图、投入明细表与预算清单等)。所有改造方案及后期相关调整须经学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每次改造完成后必须将实际投入改造的方案、详细预算清单提交学院验收,每次投入的总值经有资质的造价机构核定的总值为准(由学院送相关机构审核,费用由学院负责),验收报告以及财产登记表作为合同附件。
3.中标方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食堂承包的准备工作,同时启动食堂现场勘查、设计改造方案及预算、方案送校方审核等工作,待2020年秋季学期结束学生离校后立即进场改造装修并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工。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为师生提供用餐服务。
4.改造过程中中标方必须维护、保管好招标者的资产,经营前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移交后方可使用;不得改动房屋结构;不得占用食堂围墙外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
5.中标方需根据上级“明厨亮灶”的要求和标准,在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6.中标方需实现电子化管理,相关的硬件如电脑、打印机及软件等配套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方一卡通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中标方销售饭菜须使用学院一卡通电子化系统收款。
7.经营期满后,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验收移交校方。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餐时间。正常工作日6:30至22:00。寒暑假、节假日营业时间,由后勤部门另行通知。
2.供餐方式。中标方除能按传统就餐方式提供就餐服务外,还能提供智能点餐解决方案,满足师生员工智能就餐和智能支付需求。如提供小程序或APP等方式和必备智能点餐设备,能让师生员工通过移动端实现【线上订餐、档口自取】【预约订餐】【预约取餐】等智慧点餐需求,并能通过获取【取餐时间】,实现错峰用餐。
3.膳食品种及价格。中标方要保证菜品种类丰富、营养均衡、价格合理。教工食堂午餐灵活采取自助餐、套餐、小炒等多种形式。学生食堂饭菜的花色品种保证早餐 10 个以上、午晚餐(含小炒) 20 个以上,按高、中、低比例 3:4:3 配制。不断开发新菜式、新品种,保证饭菜质量稳步提高,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物美价廉、优质服务。主食米饭不能限量(米饭一元任吃),保证学生能吃饱。其中必须有 3 种 1.5 元每份平价菜式,素菜不许超一元,半荤如蛋、豆腐不许超 1.5 元。如遇市场波动时,可由招标方与中标方协商调整。
投标时必须提供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品种与菜品价格);经营期间每周五提前提交下周菜单供学院总务部门审核。
七、卫生与安全要求
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需符合以下要求,招标人有权对以下要求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检查工作,招标人检查所需的工具均由中标人提供。所有原辅料食材必须要新鲜,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所有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采购和使用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
2、必须使用健康环保餐具。
3、菜品感官要求。具有饭菜的正常色泽、气味、滋味及组织状态,不得有酸败、发霉等异味,食品内外不得有外来杂质和污染物。
4、留样要求。乙方每日菜品每样菜品需提供125g样品,并分别用独立不锈钢餐具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封存48小时,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如当天中午留样到第三天中午进餐者如无异常,方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5.食品主材采购点须选取符合相应的工商、卫生要求,并向采购点索取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年审记录等)备案。若所使用的食材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测出有单项指标不合格,视为违约,情节严重者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6.每日必须自行处理剩饭剩菜,不能用作第二天的食品出售。
7.中标方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对合作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与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负责,并制定安全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相关证书上墙公示备查。
8.中标方须做好食堂区域内(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的卫生,并根据政府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同时,乙方须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负责垃圾分类处理。
9.中标方须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关于健康卫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报学院总务部门备案,工作时间规范着装和仪容仪表。
10.中标方应按照政府有关指导精神,协助甲方做好各项防疫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
11.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监督、卫生、消防等部门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监管质询。
12.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管理不周而造成师生人身或财产受损害或商场火险事故等,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要求
1.中标方承担经营期内所有费用,含水、电、燃料和煤气的费用(按表计算)、设备维修费等。
2.食堂的下水管道、排污管道、化油池堵塞疏通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该房屋、设备及食堂营业管理等相关的费用,由中标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
3.中标方应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职责资质管理类、过程控制管理类、监管记录类等。
4.若购入并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使用变质的原材料、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等影响较为恶劣的事件,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甚至终止合同,同时承包商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每年购买不低于500万元保险额的食品平安责任保险,并向招标人提供所购买的保险资料复印件。
6.在学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北山湾校区每个食堂可提供男女值班床位各4个。金新校区不提供值班床位。
7.如遇不可抗力,对食堂经营产生较大影响时,由招标方与中标方协商解决。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承包项目场地配套的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付)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有管理、监督权,派专人或成立专门的机构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检查监督、协调管理。
3、甲方对乙方经营的安全、卫生、质量、食品价格、商品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乙方应提供派往甲方承包项目的工作人员的花名册。乙方的聘用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意见、建议并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甲方第一次以当面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如未能及时解决,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要求乙方在3天内解决问题,乙方如不能在3天内解决存在问题,甲方可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0.5%。
4、甲方监督乙方经营饮食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饮食价格。
5、甲方可以对乙方经销的饮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出售任何有问题的饮食(如过期、有毒、发霉、变质的饮食)。
6、甲方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饮食,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期间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食品安全等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安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强化食品、商品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在校饮食安全。操作间内要严格按各功能区的划分使用。一是要建立安全责任,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甲方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二是建立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所有进入食堂员工要经过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核发健康证明;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所有制度粘贴上墙,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四是食堂和小卖部不得经营过期食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销毁过期食品,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如发生学生食用过期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并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乙方雇用食堂员工必须遵守学生规章制度,员工有变动必须向甲方报告,新进员工必须向甲方提供健康证。乙方应加强雇用的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4、商品、食品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餐具应严格冲洗、消毒、保洁;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要整洁;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乙方应认真创设食堂文化宣传氛围,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治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完成上述事项的相关费用。
5、食堂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食堂为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扩建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乙方负责食堂内及食堂周边卫生。
6、乙方必须坚持低利回报的原则。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物美价廉、优质服务。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参观的工作。若工商、税务等政府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8、乙方自觉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学校因乙方不具备证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承租者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招标者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方的经营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中标方无条件退出,学院不作任何赔偿,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体事情、影响恶劣的。
3.擅自停止经营的。
4.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6.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私自更改经营范围等违规行为,经学院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7.经营不善,师生意见大,在经营期内综合性测评分数连续二次不足60分的。
8.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9.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十一、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其他约定,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 |
乙方: |
地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943910T |
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汕樟支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2003020619200017932 |
帐号: |
日期:2020年 月 日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TOC \o "1-3" \h \z \u
1. 自查表 - 33 -
2. 报价表 - 35 -
3. 投标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资格证明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实施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东省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项目未有分包时本行可删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本部分内容,请投标人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中获取。)
投标人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要求 |
证明资料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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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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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要求 |
证明资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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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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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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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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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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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2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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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见投标文件()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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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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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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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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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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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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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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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3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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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见投标文件()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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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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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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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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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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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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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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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见投标文件()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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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2. 报价表
(本项目不采用)
3.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
传 真: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资格证明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采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4.5 相关证明文件
4.5.1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2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6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7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 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6. 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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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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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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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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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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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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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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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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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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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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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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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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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实施计划
7.1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7.1.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7.1.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7.1.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7.1.4 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7.1.5 培训计划
7.1.6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7.2 项目人员安排
7.2.1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7.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本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7.3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1 |
月 日— 月 日 |
||
1 |
月 日— 月 日 |
||
1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7.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7.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如有,请扼要叙述)
8.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对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采购代理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中心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或开立《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担保机构)应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9.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9.1 《采购代理费支付承诺书》原件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保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保函作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保证金金额]((小写)¥ 元):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贵方和投标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 问 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投 诉 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招标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