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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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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8月25日 19: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ZW)0000454

项目编号: SXHR(采)-2020002

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

预算金额(元): 570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70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一标段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700 详细规格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3220000.00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二标段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175 详细规格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805000.00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三标段 植物油及其制品 84 详细规格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1680000.00
数量合计: 959 预算合计: 570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11〕181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考投标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合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标书里)(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6、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为确保配送准确、及时、迅速,海原县教体局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由三个代理公司代理,投标商能参与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8-26 08:30:00 至 2020-09-01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8时30分至18时00分; (以收到标书的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14层 (注:2020 年 09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 工作方案》的通知,为 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 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 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18时00分; (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所有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于开标前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陕西恒瑞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1404-1室)。 收件人:秦鏕淳 ,联系电话:0951- 5982762;手机号:13037963033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的投标 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备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应确 保投标 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 果在网上公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原县教育与体育局
地 址: 海原县南街
联系方式: 0955-4017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三号14层
联系方式: 0951-5982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志成
电话: 0955-401734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秦鏕淳
电话: 0951-598276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海原县教育局米面油采购8.25(定版) -上传版.pdf

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8-25

信息来源:http://www.ccgp-ningxia.gov.cn/public/NXGPPNEW/dynamic/contents/SXCGGG/ZBGG/content.jsp?id=2c9c002a73e77cc80174253679c2734a&cid=2012&sid=1&type=101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招标须知表..................................................................................................................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参考)..............................................................................20 第五章招标评标办法........................................................................................................... 22 第六章技术及服务要求....................................................................................................... 25 第七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26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招标公告 受海原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ZW)0000454)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进 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ZW)0000454 二、项目编号:SXHR(采)-2020002 三、项目名称: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 四、采购预算:三个标段合计570.5万元 一标段:大米,322万。 二标段:面粉,80.5万。 三标段:胡麻油,168万。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011〕181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考投标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采购标 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备 注 1 大米 700吨 详细规格参数以招 标文件为准 322 2 面粉 175吨 详细规格参数以招 标文件为准 80.5 3 胡麻油 84吨 详细规格参数以招 标文件为准 168 预算合计 570.5万元 注:本项目的采购数量只是预估数量,以学校实际需求量为准。 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合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标书里)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为确保配送准确、及时、迅速,海原县教体局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由三个 代理公司代理,投标商能参与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或事项: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0年 8 月 26 日上午 08:30 至 2020 年 9 月 1 日下午 18: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 统平台技术操作事宜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 卫市)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 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与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 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九、采购文件售价:0 元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8时30分至18时00分; (以收到标书的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14层 (注:2020 年 09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 作方案》的通知,为 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 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 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18时00分; (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所有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于开标前 (2020 年 09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陕西恒瑞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1404-1室)。 收件人:秦鏕淳 ,联系电话:0951- 5982762;手机号:13037963033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的投标失败 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备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应确保 投标 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 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接收。 )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 年8月26日至 2020 年9 月1 日) 十四、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十五、采购人: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95507678 联系地址:海原县南街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鏕淳 联系电话:0951-5982762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二期 3号楼 14 层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8 月 25 日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须知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 编 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ZW)0000454 招标编号: SXHR(采)-2020002 招标人 采购单位: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195507678 联系地址:海原县南街 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鏕淳 联系电话:0951-5982762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三号楼14层 2 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 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 招标内容 米、面、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预算 本次项目预算为:570.5万元 一标段:大米,322万。 二标段:面粉,80.5万。 三标段:胡麻油,168万。 注:本项目的采购数量只是预估数量,以学校实际需求量为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付款方式 以合同约定 3 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付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5 招标文件费 0元 招标文件 6 投标人提出疑问 时间 不统一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一次性提出 相关疑问, 如有质疑请以纸质书面形式送至我公司。 招标人修改或澄 清招标文件的时 间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 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 一标段:陆万元整(?60000.00元) 二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三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虚拟账号缴纳,保证金必须以单 位基本户转入;出现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号填写有误或没有 及时缴纳保证金等问题,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8 中标服务费 详见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由中标人支付。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时间 开标后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秦鏕淳 联系电话:0951-5982762 11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递交任何备选投标方案 12 投标报价 招标代理或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招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份数 共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4 签字并盖章要求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密封、 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 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包封封口处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 投标人须知。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注:2020 年 09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 的投标文件送达) 1、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 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 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 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 文件的 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 18时00分; (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投标 人(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所有潜在 投标人或(供应商)于开标前(2020 年 09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1404-1室)。 收件人:秦鏕淳 ,联系电话:0951- 5982762; 手机号:13037963033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 由此导致的投标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备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 理。(投标人应确保投标 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 责) 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 织开标活 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3、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18:00时截止。 招标文件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 60天 17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9:00 开标地址: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随机 19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 其中:抽取专家 4人,具体人员开标前从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采购人 代表 1人。 20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2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2 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恶意中标,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3 投标时需携带的 证明材料 开标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文件需单独提供用于审查,相应的复印 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合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附标书里)(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 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 参加投标;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 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 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进账单。 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为确保配送准确、及时、迅速,海原县教体局大宗食材及原辅材 料采购项目由三个代理公司代理,投标商能参与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 招标文件 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 条 政府采购政策 1、总则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投标活动中落实节能资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1 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 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 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2 为了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符合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 文件内容),对小微企业提供 6%的价格扣除。 2、定义 1.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义务。 1.2.3 “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属政府投资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介代理机构 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 1.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3.2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招标文件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在开标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与 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 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1.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1.3.5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1.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 供应商基本资格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标书里)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文件为重要商务条款,投标人应作出实质性响应,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 投标;并将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第 2 条 招标要求 2.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掌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充分理 解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制作投标文件。 2.2 投标人应视为充分熟悉本次招标要求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3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都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 3 条 招标文件 3.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于招标文件 发售期间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 3.2 招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投标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3.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认并履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4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开标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陕西恒瑞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提出答疑要求。 3.5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开标前 15日,分段整理落实各类问题,并附加有关补 充或修正说明,以传真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该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单 位接到答疑通知书后,应向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回执。 3.6 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 4 条 投标 4.1 投标文件格式 4.1.1 投标文件格式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招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并加盖公章,副本可用复印件。投 标文件书写必须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增删。表述不清楚或字迹潦草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接受。 4.1.3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每份投标文件一律采用在文件左侧装订,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2.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包装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 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另一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包封封口处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 “密封”的意思是投标人对包封的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加盖单位公章。 4.2.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遗失和损坏不负任何责任。 4.2.3 投标人若要撤回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全权 代表签字和投标单位盖章。如果通知采用电报、电传的形式,随后必须补充经全权代表签 字的书面文函。 4.3 标价和货币 4.3.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符时,以正本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符时,以 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2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 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3.3 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4 投标有效期 4.4.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6 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 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 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 13 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4.5 投标保证金 4.5.1 投标人在投标前按规定的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 4.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危险。 4.5.3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 4.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4.5.6 有如下列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 除因不可抗拒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商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④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6 服务费 4.6.1 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人、招标代理机与投标人约定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由招标人随货物支付给投标人,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用,投标人如果 投标即视为同意此约定。中标人依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向招标代 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招标项目的有关费用。详细见下附表: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 亿元-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招标文件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 万元 4.6.2 其他费用 中标人均应承担中标标段的其他费用。 4.6.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 中标的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 一个获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单位。 第 5 条 开标、评标和定标 5.1 开标 5.1.1 受招标人委托,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次采购的招标工作。 5.1.2 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全权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5.1.3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招标人只接受一次性报价,招标人不接 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5.1.4 招标人在开标时,宣布投标人名称、开标大会唱标报告、会议纪律等。 5.2 评标 5.2.1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 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包括技术、经贸等方面的专家和 业主的代表组成。 5.2.2 评标的内容有: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招标各项要求,所供设备(依据 技术文件及所供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质量性能是否可靠,报价是否合理, 招标文件 能否提供最佳服务,有无履行合同能力等。 5.2.3 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到决定中标日止,任何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员工作人员私 下接触或企图影响招标人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 5.2.4 在投标文件中,单价之和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文字表示的数 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据。 5.2.5 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如实详细填写。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与招标文件要求有 同等或更优的质量,并对设备的性能和参数负责。 5.2.6 初步评审 5.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 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2.6.2 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 文件的要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 负偏离或重大保留、缺漏项。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 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 的影响。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 处理。 A、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投标文件中的货物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G、有重大缺漏项的; H、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I、其他。 招标文件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2.6.3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若中标,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 5.3 评标答疑 5.3.1 招标人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澄清及答复都必须 以书面形式进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2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代表将在招标会议上做现场答疑。 5.3.3 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各项问题必须做出明确解答。 5.3.4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且 在评标答疑过程中未做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3.5招标文件当中的所有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以及在定标前招标投标以书面形 式所做的各项澄清或补充说明,都将为合同的附件,在合同有效期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6 根据本项目特点,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5.3.7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3.8 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时对下列因素不予考虑: (1) 如果合同授予中标人,货物应付的营业税或其它类似的税费。 (2) 除业主提出对合同部分条款变更影响到合同价格的情况外,在合同实施期间投 标报价只能作为价格的最高限。 5.3.9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了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和售后服务价格之外,还要按照 规定的方法考虑下列技术规格因素: (1)投标文件中申报的服务期; (2)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招标文件 (3)相应服务费用; (4)企业业绩; (5)服务方案; (6)投标人提供的对业主有利的其它条件。 5.4 定标 5.4.1 由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 对投标企业打分,汇总后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企业为中标单位。 5.4.2如最终得分出现相同的,以报价低者排列在前,报价也相同的,投票决定投标人排名。第 6 条 中标标准 6.1 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好、信誉好,履行合同能力强,报价 对买方最有利,能够提供最佳服务。 6.2 投标人正确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有效。 6.3 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无重大偏离,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 技术和质量要求,能够保证质量和交货期。 6.5 投标报价合理,报价低廉的投标更具有竞争力。但最低报价并非中标的唯一标准。 6.6 投标人能够为业主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6.7评标委员会采取评定合一的原则和办法,结合投标文件答疑情况进行评价、比较和讨论。 第7 条 评标原则 7.1 评标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7.2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同时维护业主和投标人 的合法权益。 7.3 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7.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标。 7.5 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 第 8 条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8.1 开标后直到定标结果宣布前,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 以及定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8.2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业主、评委施加任何影响,都将导致拒绝其中标。 8.3 评委对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不做任何解释。 招标文件 第 9 条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 10 条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1 条 质疑与投诉 1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3 质疑文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要求内容进行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 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 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11.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 招标文件 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1.5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 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红寺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具体见下附表: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质疑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951-5078390 2 评标结果质疑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951-5078390 3 行政监督投诉 海原县财政局 11.7 保密和披露 11.7.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11.7.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 机构负责评标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11.7.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 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 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 担保密责任。 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 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 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 12 条 合同的签订 12.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 12.2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撤回中标通知,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另行招标或将标的授予下一个获得最优评标结果的投标人。 12.3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 第 13 条 合同的备案 13.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或成交人)应配 招标文件 合采购人将采购合同与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13.2 中标人(或成交人)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办理货物或服务的验收工作,并认真填写 验收报告报备存档。 13.3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 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 14 条 履约验收 14.1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并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 机构的相关验收工作,具体验收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程序规范进行。 14.2 对于如软件开发等类型项目须通过指定的经过国家认定的质量检验机构的检验。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参考) (以采购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为准) 采购合同委 托 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甲 方: 乙 方: 买方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机关确 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卖方投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1)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 (包括特殊条款); (3)招标文件说明函; (4)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3、 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4、付款条件 4.1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完工。 4.2 卖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买方办理付款 手续,具体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5、项目交工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并提交一 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买方进行验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招标文件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细则:评标定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投标人报价、商 务部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中标 单位。 三、在设计合理的同等条件下综合评分法的分值设置如下: 序 号 评审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45分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 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 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45。 2 商务标 响应情 况 5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 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 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 0.5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3 技术标响 应情 况 (技术指 标、参 数) 20分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及一般技术指标、参数的 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 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1分,投标文件一般技术指 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0.5 分,两项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 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3分,投标文件技术指 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1 分,两项减完为止。 备注: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提供2020年省级质检部门出具 的投标货物近半年的全项检验合格报告来佐证所投货物满足招标文件 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检查,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 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4 类似业绩 5分 自 2017 年以来,每有一项同类采购业绩的得 1 分,得至标准分 为止。 备注:须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进场交易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 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 样品 3分 投标人须现场提供样品,样品的规格为:米:5kg、面:5kg、 5L) 样品根据参数中的标准,品质优秀的得3分,品质一般的得2分,品质 较差得1分。 6 包装标示 认证 2分 认证包含: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放心粮油认证、 (提供三项的得2分,缺少一项扣1分。) 招标文件 备注: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在外包装上印制“海原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字样,其中大 米、面粉以25kg封装,油5L/桶。甲方随机抽查4次,随机抽检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配送食品时,配 送车辆需安装GPS定位、监控等。 评标要求: 1、商务标部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2、技术标部分、售后服务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 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中未载明的事项或排他性、歧视性条款、个别品牌个性化要求的, 不作为评标依据。 4、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1 月1 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 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参与评分的投 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 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 6%后计算)。 7 安全配 送实施 方案 安全配送实施 方案(10分) 安全配送实施方案特别详细、具体、合理可行,并确定本项目配 送负责人并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健康证的得 6-10 分;一般详细、基 本可行,得 3-5 分;配送体系不完备的得 1-2 分;不合理或未提 供则不得分。 8 售后服务 及质量承 诺 10分 1.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 人售后服务承诺,得4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 2-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1-2 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则不得 分。 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直接设立经销基地得 2 分(2020年9 月1日之前);委托其它单位、个人为经销服务机构的得1分(提供 委托协议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则不得 分。 3、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且保证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供货的,承诺在供货中无食材质量和 服务质量问题(如出现问题承诺自愿接受违约经济处罚且处罚金 不低于项目中标金额的 10%的罚金),承诺全面且按招标文件 规定撰写方案的优得4分,良得2-3 分 一般的得 1-2分,不提供 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 6、环保节能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使用日期及 其它说明事项 一标段 大米 质量符合GB1354-2018标准,具体要求:加工精 度:精碾;不完善粒≤3%; 杂质最大限量:总 量≤0.25% ; 碎米总量:≤10%; 其中小碎 米:≤1.0% ;黄粒米含量≤1.0%;互混率≤ 5.0%;水分≤15.5%;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禁 止使用任何添加剂。 铅(以Pb计)≤0.2㎎/㎏;镉(以Cd计)≤0.2 ㎎/㎏;铬(以Cr计)≤1.0㎎/㎏;总汞(以Hg 计)≤0.02㎎/㎏;无机砷(以As计)≤0.2㎎/ ㎏;六六六≤0.05㎎/㎏;滴滴涕≤0.05㎎/ ㎏;黄曲霉毒素B1㎎/㎏≤10; 700吨 二标段 面粉 特制一等小麦粉,质量符合GB1355-1986标准, 具体要求:灰分≤0.70%;粗细度:全部通过 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 ; 面筋质 ≥26.0%;唅砂量 ≤0.02% ;水分≤ 14.0% ;磁性金属≤0.003g/kg,脂肪酸值≤ 80mg/100g,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禁止使用任何 添加剂,铅(以Pb计)≤0.2㎎/㎏;镉(以Cd 计)≤0.1㎎/㎏;铬(以Cr计)≤1.0㎎/㎏; 汞(以Hg计)≤0.02㎎/㎏;六六六≤0.05㎎/ ㎏;滴滴涕≤0.05㎎/㎏;黄曲霉毒素B1㎎/㎏ ≤5.0;过氧化苯甲酰㎎/㎏不得检出。 175吨 三标段 胡麻油 食用纯胡麻油,质量要求符合GBT8235-2008标 准,具体要求:色泽:黄≤45、红≤4.5; 酸 值:≤1.0(KOH)mg/g ;水分及挥发物:≤ 0.1%;不溶性杂质:≤0.05%;折光指数: 1.4785—1.4840; 过氧化值:≤6.0mmlo/kg; 相对密度0.9276-0.9382;总砷(以As计)mg/ ㎏≤0.1;铅(以Pb计)≤0.1㎎/㎏;苯并 (a)芘ug/㎏≤10;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 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澄清透 明,具有胡麻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口感好。 84吨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 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次招标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招标文件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米面油)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 (签章) 2020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明细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响应表 六、运输配送及质量保障服务方案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经济责任承诺书 十、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十一、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十二、货物说明 十三、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 (一)投 标 函 致: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根据贵公司 项目的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我方所投 (项目名称)第 标段,总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 写) ,投标报单价:人民币(大写) ;(小 写) ,供货期(服务期): ;。质量: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 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及安装,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 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 放弃要求贵公司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副本_四_份、电子版一 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 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号: 招标文件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 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总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投标报单价 大写: 小写: 供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备选方案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备 注 投标人报价时须报单价和总价,中标单价原则上为一次性定价,如果项目所在地 市场平均价格变化波动上下浮动超过10%(不含),采购人将启动调价机制;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 将以本表为准。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三)投标分项价格明细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货物来源或 产地 规 格 数量 单位 单 价(元) 总价 (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元) 注: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展开。 投标单位名称: (盖 章) 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8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授权 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五)技术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技术要求 货物来源或产地 规格 技术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六)运输配送及质量保障服务方案 (本部分由投标人自编)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七)售后服务承诺 (本部分由投标人自编)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八)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合格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标书里)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为确保配送准确、及时、迅速,海原县教体局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由三个 代理公司代理,投标商能参与项目多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 招标文件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 随本响应文件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标书里)(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附上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对其本次投标有利的材料。 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授权 (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 项 目”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有关一切事宜。 本法人代表授权书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 (4)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 )中若获 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经 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一次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 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九)经济责任承诺书 项目(招标编号: ) 为了防止在本次经济活动中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的法 律法规,本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廉洁性,不从事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活动。 二、保证在招标过程中不出现相互串标、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等情况。 三、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施项目,不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四、保证在该项目中不损害甲方的利益,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行贿、送礼、请吃及提供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不 私自邀请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考察”或变相的行贿。 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方在此经济活动中的廉洁行为进行监督。如我方违反以上 内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我方愿予以赔偿。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十)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投标活动,现作出如下承 诺: 我方在此声明,本单位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在近三年内,没有出现违法违 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行为、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 全事故,没有重大经济纠纷,没有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 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后附:“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 间。(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网页截图,企业单位需将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 (十一)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 为营造“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贵公司在 项目的 投标活动中, 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诚实守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具备承担本次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三、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得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五、坚持独立投标,不得挂靠或借用别人的资质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七、严格执行标后合同管理规定,不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从中谋取利益。 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 标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由投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并提 交。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招标文件(十二)货物说明 本部分由投标自行编写备注: 1、附投标货物详细参数、技术规格,详细描述投标货物性能; 2、附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宣传彩页等; 3、以上内容不做强制性要求,投标单位可根据投标货物实际情况填写。 (十三)其他资料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 请 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相关规定。 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初次报价明细表》保 持一致。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招标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 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招标文件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原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米面油)招标公告 一标段:大米,322万。 三标段:胡麻油,168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或事项: 十、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宁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招标须知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 1 条 政府采购政策1、总则 2、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1.4.1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4.2供应商基本资格 注:以上资质文件为重要商务条款,投标人应作出实质性响应,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并将相应的复印件加盖 4.1.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每份投标文件一律采用在文件左侧装订,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应牢固、不 4.2.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包装 第 5 条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 9 条 废标 第 12 条 合同的签订 第 13 条 合同的备案 第 14 条 履约验收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参考) 第五章招标评标办法 第六章技术参数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说明: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签章) 2020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明细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响应表 六、运输配送及质量保障服务方案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经济责任承诺书 十、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十一、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十二、货物说明 十三、其他资料 (一)投 标 函 致: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致 :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明细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表 (五)技术响应表 (本部分由投标人自编) (本部分由投标人自编) 年月日 (八)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经济责任承诺书 (十)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附件: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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