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440400-202007-GL100303-0001
二、项目名称: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吉祥隆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珠海市明珠北路广福花园112号商铺之五;中标(成交)费率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及配送一项 | / | / | 1 | 3,66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许彪、姚昭然、王日初、黄艳春
采购人代表名单:陈清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按预算金额计算,收费金额(元):442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08-25
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12楼15号评标室
资格性审查情况:所有投标单位都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情况:所有投标单位都通过了符合性审查。
最终评审结果如下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技术得分 | 经济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珠海市吉祥隆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88.00 | 9.38 | 97.38 | 1 |
2 | 珠海市健民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41.20 | 8.55 | 49.75 | 3 |
3 | 珠海市捷惠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23.40 | 10.00 | 33.40 | 4 |
4 | 珠海市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69.60 | 9.18 | 78.78 | 2 |
预中标人:珠海市吉祥隆食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预中标费率: 96.00%
预中标内容:食堂食品采购,一项。
供应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
地 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金洲社区金洲小学
联系方式:0756-7710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 (恒和中心)1栋605
联系方式:0756-2376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彰(招标代理)/陈清(采购人)
电 话:0756-2376060/0756-77100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ZY2020CG002
采购计划编号:P-20200703-002332
省网计划编号:440400-202007-GL100303-0001
采购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二○年七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注册。(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2、?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如是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址是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请适当提前(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达。
3、?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4、? 请仔细检查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相关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等相关要求资格证书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5、? 请仔细根据初步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逐条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检查相关证书、人员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 请留意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评分细则、用户需书、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事项中是否有要求原件核查的,如有,请于开标前,将原件(请提前准备好递交原件清单)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7、? 招标文件中如有实质性条款要求,则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偏离表》不能留空白,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8、? 请正确填写《投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9、?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10、?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我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是否决定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通知函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6
附件2:商务技术评分细则 11
二、合同资料表 1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7
一、说 明 18
1.适用范围 18
2.定义 18
3.投标费用 19
二、招标文件 19
4.招标文件的构成 19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20
7.投标文件的构成 20
8.投标文件编制 21
9.投标报价 21
10.备选方案 21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1
12.投标保证金 22
13.投标有效期 22
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
16.投标截止期 23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
五、开标、评标、定标 24
18.开标 24
19.评标委员会 24
20.评标程序 24
21.定标 25
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6
23.评标注意事项 26
24.采购代理服务费 26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6
25.合同的订立 26
26.合同的履行 26
七、质疑、投诉 27
27.质疑 27
28.投诉 27
八、适用法律 27
29.适用法律 27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28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31
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 32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35
一、资格性文件 35
1.1投标函 35
1.2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7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9
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1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1.6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43
1.7疾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 44
二、商务文件 45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45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46
三、技术文件 47
3.1服务需求响应表 47
3.2项目实施制度 48
四、经济价格文件 49
4.1投标一览表 49
一、唱标信封 50
二、通知函 5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ZY2020CG002;采购计划编号:P-20200703-00233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2.内容及数量: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及配送一项;
3.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佰陆拾陆万元整(¥3,660,000.00);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报价上限: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报价上限100%。
3.供应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中毒事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区级或县级(含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公司无食物中毒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信用信息: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四、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8 月4日~2020年8月10日,每天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 (恒和中心)1栋605)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前往现场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市财政采购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注: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公告的发布或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5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 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止。
八、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金洲社区金洲小学
联系人:陈清 联系电话:1382569022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 (恒和中心)1栋605
联系人:潘彰 联系电话:0756-2376060/17688181702
邮件:492271410@qq.com 邮编:519000
(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高栏港区:0756-7718816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
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 |
|
1.1 |
项目名称: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
2.1 |
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9.2 |
投标报价: 以结算率报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结算率=采购价÷零售价×100%[如一斤猪肉最低零售价为10元,折后售价(即采购价)为9.9元,则结算率=9.9÷10×100%=99%] 零售价以珠海市朝阳市场当日公布的零售单价为准。 单项食品的计算价格=结算率×朝阳市场当日公布的零售单价。 供应商的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12.1 |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账户(请注明采购编号),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账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人民路支行 户名: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444000099013000097077 |
13.1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14.1 |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共三个封包,分别为投标文件、唱标信封、电子文件。 2、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性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经济价格文件装订成一本。正本1份,副本4份 (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但封面须加盖公章)。全部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包内。为节约环保,建议双面打印。 3、唱标信封内容: 投标一览表、退保证金说明装订成一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包内。 4、电子文件内容: 以U盘或电子光盘形式提交。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包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6.1 |
投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
开标、评标、定标 |
|
18.1 |
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函》。 |
19.1 |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
20.1.5 |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3.?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4.?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5.?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 项目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8.?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9.?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20.3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其操作程序为: 1、? 评委独立地根据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另附),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客观分除外)。 2、? 商务技术部分满分90分,经济价格部分满分10分,总分为100分。 3、? 评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1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100 2.2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 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20.4 |
评标委员会将对最终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前三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1.1 |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中标人。 |
速算增加额
(万元) |
||
100以下 |
1.50% |
0.00 |
100-5
00 |
1.1% |
0.40 |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
25.1 |
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样本(详见合同书格式),该样本或合同资料表中没有约定的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
质疑、投诉 |
|
28.1 |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602079;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525387; 3、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7263993;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7253916; 5、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8937663; 6、珠海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3629027; 7、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7718816; 8、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756-2212774。 |
其他事项:1、凡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评审现场核对的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人可将原件直接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将原件(可不密封)单独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的将予拒收)。2、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
附件1: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1.1资格性审查
序号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 |
1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
2 |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填表说明:1、“通过”打“√”,“不通过”打“×”;2、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初步审查视为不通过。
1.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 |
1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人满足关键技术要求(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
||||
4 |
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7 |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8 |
结论 |
填表说明:1、“通过”打“√”,“不通过”打“×”;2、投标人有一个“不通过”,初步审查视为不通过。
附件2:商务技术评分细则
评价指标 |
评价指标分项 |
分项分值 |
评分细则 |
---|---|---|---|
制度管理 (27分) |
配送制度 |
7分 |
对投标文件中采购地点、选菜标准、包装方法、运输计划、送货时间、验货标准等六项配送制度内容进行横向综合评价: 优得7分,良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 |
管理制度 |
5分 |
对投标文件中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及社保制度、奖惩制度进行横向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 差得0.5分。 |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
5分 |
对投标文件中的突发事件处理制度进行横向综合评价: 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 差得0.5分 |
|
索证制度 |
5分 |
建立索证制度,包括索证凭证及服务单位证明两项,对索证凭证及服务单位证明横向综合评价: 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 差得0.5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核查原件,无则不得分。 |
|
员工培训制度 |
5分 |
有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须有培训记录。横向综合评价: 优得5分,良得3分,中得1分,差得0分。 |
|
相关业绩 (5分) |
相关业绩 |
5分 |
1、提供自2016年1月以来企业或事业单位食堂经营或配送项目,每份合同得1 分,最多计5项业绩,最高 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无则不予计分。 |
综合实力 (58分) |
运营保障 |
6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配备的送货的车辆数量进行打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每配备1辆送货车辆的得2分,本项满分为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有车辆是指车辆所有人是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如配备车辆是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配备车辆是租赁车辆评标现场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原件查验,无则不予计分。 |
食品安全保障 |
16分 |
1.投标人提供自自2019年至2020年以来至少5个月将(猪肉、鸡、草鱼、米、调和油、河粉、蔬菜)七种原材料送检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或拱北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测,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 2.投标人需提供 2019年以来至少 1 个月对面包、热菜及生活饮用水委托具备 CMA 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每项得 2 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核查原件,无则不计分。 |
|
公共责任险情况 |
5分 |
投标人近五年为同一个服务单位食材或食堂购买公共责任险情况:连续 5 年购买公共责任险的得 5 分; 连续 3 年或 4 年购买公共责任险的得 3 分; 连续 2 年购买公共责任险的得 1 分; 只有 1 年购买公共责任险的得0.5分; 没有购买公共责任险的不得分。 注:近五年是指 2016 年至 2020 年。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保险单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时查验原件,无则不予计分。 |
|
财务状况 |
5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中介机构审核的2015年-2019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进行综合评定。提供连续五年以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得 5分;连续近3年度或以上财务审计报告的的得 3 分;提供近1或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得 1 分;不提供者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中介机构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无则不予计分。 |
|
人员配备 |
7分 |
1、投标人必须配有专业营养师:营养师应在投标人公司购买社保,购买社保连续五年以上的得3分,连续3年到4年得2分,连续1年到2年得1分,1年的得0.5分。无则不予计分。 2.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投标人自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可得2 分。注:需提供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2019年至2020年完成继续教育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高级职业经理人:投标人自有高级职业经理人可得 2 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人连续五年或近三个月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无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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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 及信誉 |
8分 |
1)具有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得3 分。 2)具有有效的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可得 3 分。 3)守合同重信用:2018年至2019年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连续1年获得此荣誉得1分,连续2年获得此荣誉 得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上查询链接及截图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无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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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
6分 |
1、投标人曾为贫困学生减免餐费(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7月1日以来,为部分贫困学生减免餐费的证明,由服务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生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准备原件,根据需要备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A.减免餐费人数在5人(含5人)或以上的得3分; B.减免餐费人数在2-4人(含2人)的得2分; C.没有减免餐费证明:得0分。 2.投标人连续五年(2015年-2020年),在教育系统的软硬件建设、教学设备、奖教奖学、扶贫捐款、抗击疫情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和乐于助学行为的。连续五年以上的得3分,连续三年到四年得2分,连续一年到二年得1分,1年的得0.5分。无则不予计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行政部门或学校出具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准备原件,根据需要备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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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诚信 |
5分 |
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对供应商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珠海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中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 1、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得分0分。 2、未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的得分5分。 注:招标机构以开标当天在珠海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中的“珠海市政府采购系统”查询的供应商的诚信记录为准,供应商诚信记录由代理机构提供给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如系统中不存在(或者查询不到)供应商有相关记录的,视作供应商未被记入系统诚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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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10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若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上限,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注:1、“近X年”是指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开始计算。 2、凡涉及上表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标书中提供复印件,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不符合以上要求该项不得分。 |
附件 3 经济价格评分细则
经济指标(10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若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上限,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及《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4.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按上述 1.1、1.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
业。
1.4.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按上述 1.1、1.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
第 16 页 共 61 页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2019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19-118
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
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3.1.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占
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合同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1 |
甲方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 乙方名称: (为本项目中标人)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2 |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 |
3 |
附加服务(通常不包含在合同价中):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
4 |
提供服务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或证明文件:必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并把记录表和有关证明上交采购人。 |
5 |
合同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 |
6 |
供应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
7 |
交货方式: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货物验收时间:现场验收。 交货验收方式:买方指定专人验收。 |
8 |
付款方法和条件:按月支付,每个月10号前凭中标人提交有效发票及上个月份对账单进行支付上个月货款。 |
9 |
违约责任: 1、? 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若在调整期间,双方对货品价格有疑问的,可协商解决。 2、? 学校每天下午提供第二天所需食品清单和需求量,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清单在第二天早上6点前按照采购人需求数量保质保量送到学校,并完成检验工作。中标人须接受采购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所交付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记一次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采购人将从当月付款中扣除3%的金额作为惩罚;每月超过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中标人所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且中标人须承担采购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中标人不按时交货的,每次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若延迟交货查过8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
10 |
其他: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投标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监管部门”是指:同级财政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8合格的投标人
2.8.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8.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8.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8.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特殊条款。
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4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8.4.1除联合体外,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有多个包组,则为同一包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2.8.4.2目前处于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状态,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9合格的货物
2.9.1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2.9.3进口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9.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9.5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投标,否则均视为拒绝选用进口产品投标。允许选用进口产品投标的,投标人也可以选用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投标。
2.9.6本次采购的货物中,有列入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选用清单内产品投标,并提供相关清单目录;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方允许选用清单之外产品投标。
2.9.7满足《用户需求书》所列其它要求。
2.10合格的服务:满足《用户需求书》所列要求。
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资料表
3) 投标人须知
4) 用户需求书
5) 格式文件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5.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5.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构成
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8.投标文件编制
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报价
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确定的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9.3填写分项报价表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9.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备选方案
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投标人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
12.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5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14.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外,可加盖由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单位的公章,没有约定的则加盖各方公章),并经投标人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负责办理投标事宜单位的负责人,没有约定的则指各方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
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15.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一览表(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投标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
(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
15.3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5.4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3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5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期
16.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18.开标
18.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可视情况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开标时,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18.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4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
19.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评标程序
20.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0.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0.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20.1.6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0.2澄清有关问题。
20.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定标
21.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2.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23.评标注意事项
23.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3.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采购代理服务费
24.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4.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5.合同的订立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6.合同的履行
26.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6.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
七、质疑、投诉
27.质疑
27.1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将不予以受理。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28.投诉
28.1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适用法律
29.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1、? 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提供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供应时间: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中标人应定时定量向采购人提供配送服务。
2、? 配送要求
1、? 要求中标人每周周一向采购人提供货品货价行情,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报价,经采购人参照零售单价核定确认后方可采纳。零售价以珠海市朝阳市场当日公布的零售单价为准。
2、? 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若在调整期间,双方对货品价格有疑问的,可协商解决。
3、? 学校每天下午提供第二天所需食品清单和需求量,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清单在第二天早上6点前按照采购人需求数量保质保量送到学校,并完成检验工作。中标人须接受采购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中标人所交付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记一次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采购人将从当月付款中扣除3%的金额作为惩罚;每月超过三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 中标人所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且中标人须承担采购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 中标人不按时交货的,每次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若延迟交货超过8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 货物要求
1、? 食堂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特别是应确认经营者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 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来源于“无公害蔬菜基地”,每天有农药检测记录,所有蔬菜均须浸泡、消毒;肉类由国营肉联厂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标签。
3、? 所有食品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
4、? 配送的所有食品都必需有明确的标签。
5、? 每天必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并把记录表和有关证明上交采购人。
6、? 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食堂当天所需物品。
7、? 运送车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
8、? 运送车辆要确保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9、? 运送人员要有相应的证件。
10、? 如有卫生部门、卫生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食堂食品进行检查,中标人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4、? 特别条款
1、? 采购人有权视食堂实际需求,要求中标人对配送产品进行再加工,如食物的去皮、研磨等。
2、? 采购人将依据加工的深度及难度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加工费,具体费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
金洲小学食堂食品采购项目合同书
甲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金洲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
2、服务项目地点:
3、服务期限:
4、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中标结算率:(小写)
(大写)
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结算率=采购价÷零售价×100%[如一斤猪肉最低零售价为10元,折后售价(即采购价)为9.9元,则结算率=9.9÷10×100%=99%]
零售价以珠海市朝阳市场当日公布的零售单价为准。
单项食品的计算价格=结算率×朝阳市场当日公布的零售单价。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个月10号前凭中标人提交有效发票及上个月份对账单进行支付上个月货款。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若在调整期间,双方对货品价格有疑问的,可协商解决。
2、学校每天下午提供第二天所需食品清单和需求量,乙方须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清单在第二天早上6点前按照甲方需求数量保质保量送到学校,并完成检验工作。乙方须接受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乙方所交付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记一次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甲方将从当月付款中扣除3%的金额作为惩罚;每月超过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且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不按时交货的,每次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若延迟交货查过8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处理。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交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备案一份、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归档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备案和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归档。
2、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见证单位: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见证意见: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致:(采购人名称)、广东中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