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黑龙江科技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黑龙江科技大学一处食堂档口出租
黑龙江科技大学一处食堂档口出租

招标详情

黑龙江科技大学一处食堂档口出租

项目名称

黑龙江科技大学一处食堂档口出租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0年8月25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0年09月1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租赁权

所在层数

2层

租赁面积

建筑面积40.3平方米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年租金5%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分布在学校内,有固定服务对象。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的用途为经营黑龙江科技大学校园内沁芳园食堂二楼最北侧1号档口,经营的餐饮范围需承租方对外引入砂锅面、米线、麻辣小面系列食品。

2、出租标的为闲置状态。附属设施包括:四层货架2个;立式双门冰柜2台;双眼灶1个;小地架7个;排烟罩2组;调料台1个;双层工作台5个;售饭台1节;移动售饭台2节;挂式卡机2台;双眼洗配槽1个。

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必须提前到出租方进行实地现场勘察。出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可对档口售饭台结构布局进行改变。

4、出租成交后,承租方需重新制作灯箱牌匾。牌匾设计风格要求与其他档口统一,设计方案上报黑龙江科技大学饮食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制作,牌匾制作成本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成交后,承租方需自备餐具。餐具样式、规格、色彩及质量先上报黑龙江科技大学饮食中心审核同意后,进行采购,采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出租成交后,若承租方是自然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经营档口;若承租方是企业,企业必须指定内部人员到场经营档口且经营档口的人员不得超过55周岁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7、为保证食品安全,出租成交后出租标的所需全部食品的加工原材料供应全部由出租方统一采购。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付10万元的食品加工原材料周转金。

8、出租成交后,承租方的销售结算方式仅为校园一卡通支付。不允许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结算。

9、出租成交后承租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出租标的转租或分租。

10、出租标的其他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租金底价

15814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

出租方承诺

附件: 出租方承诺.doc

出租方决策文件

黑龙江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0年第3次会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教育厅

特别

告知

1、 本次出租意向承租方必须在报名前仔细查看出租标的现场状况,并了解本公告出租标的信息,并同意全部条款后方可报名。

2、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4、 出租标的的使用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5、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6、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7、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8、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9、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燃气费、蒸汽费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水费、电费月基础用量由出租方承担(月基础用量暂定为40吨水,单价为3.3元/吨;2500度电,单价为0.513元/度,具体数量以饮食中心开学后重新核算为准),基础用量超出部分由承租方承担。供热费由出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和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窦老师/1563602122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09月14日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6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16时,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后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8月25日10:00-2020年5月14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的2%;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2、 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标的图片.zip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杨先生:0451-87200173/陈女士:0451-87200172

技术支持

杨先生:0451-87200173

咨询时间

2020年8月25日-2020年09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其他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