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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少普镇教育管理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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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少普镇勇摸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织金县少普镇勇摸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93ZC2020A384
  • 采购预算:: 1,280,000元
  • 最高限价:: 1,280,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0-08-27至2020-08-28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织金县财政局2020年8月5日备案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织金县少普镇教育管理中心
  • 项目联系人:何兴旺
  • 联系电话:18386229888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廖劲波
  • 联系方式:0857-8300220
  • 五、附件

  • 需求公示(附件).pdf
一、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供应商信用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 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技术要求 标的物:供应肉类,疏菜类、干货类,配料类,蛋类,豆制品类,海鲜类,粮油类,粉面类等。 食品质量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食品分类 食品质量要求 1 肉类 新鲜肉类(猪肉、鸡肉、鸭肉、鱼),肉有光泽,气味新鲜正 常,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猪肉必须是贵州境内养殖的当天屠宰、单头净重(不含猪 头和内脏)200 斤以上的健康生猪;必须杜绝病猪肉、注水猪 肉、死猪肉、残猪肉、种用猪肉(公猪肉)、生产母猪肉(母猪 肉)、县境外养殖的猪肉。只接收整头或半头符合上述条件的 猪肉,猪肉要求现场进行烧皮后分类切割,去骨、去皮后分 出排骨、猪脚、肥肉、瘦肉,定期对排骨、猪脚切块,达到 烹饪条件。 2、鸡肉、鸭肉、鱼肉无色变、无异味、无杂质、无变质。鸡、 鸭、鱼必须是即时宰杀,去除毛皮及内脏等,清洗干净在无 变质、保鲜条件下进行配送。要求现场清洗后切块,达到烹 饪条件。 2 蛋类 要求严格按饲养规范进行,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 药残,无激素,鸡群健康。鸡蛋要求新鲜,蛋壳清洁, 无斑 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颜色均一致;有外蛋壳膜, 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蛋白浓度,蛋黄居中,轮廓 明显,胚胎未发育,蛋体大小均匀,有产地证明、检疫合格 证的无公害产品,包装成一板(箱)或整件配送。 3 蔬菜类 1、叶类菜要求: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 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害虫,大白菜、 卷心菜切开心不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 留不超标。尽量少用反季节蔬菜,含水量不超过 10%。 2、根茎类、如萝卜、土豆、莴笋等:无虫咬、发芽、发霉现 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 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态正常,大 小均匀,无软榻,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 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 注:1、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的标准。2.必须为当 天采摘或出库。3.包装必须完好未受污染。 4 配料类 配料类产品,供应商需提供 3 个以上(含 3 个)品牌供采 购学校自主选择。不得提供“三无产品”或过期变质、临近 保质期的商品;包装完好无损、未受任何污染,明确标注的 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质保期等。 5 豆制品类, 粮油类,粉 面类 必须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颜色均匀,有光 泽,无返生变白现象,无杂色和斑点,且无外来杂质颗粒, 具有相应食品固有的香味,无霉味及异味。 6 干货类 1、观察:干货原料不含或较少的含有杂质,原料的形状均匀, 具有原料固有的本色。 2、气味鉴别:植物性干料,具有各自的清香味;动物性干料, 须有原料固有的本味之外,无任何异味。 3、质量标准:植物性(海味)干料,通过触摸含水量符合相 关质量标准。动物性干料,采用敲打,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4、泡发率符合各种干货标准。 7 海鲜类 要求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 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符合海 鲜类商品质量管理标准。 8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签订协议一周之前,必须修建完善好规范的配 送中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冷库、操作间、消毒设施 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配备足够的运输车 辆。 (2)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必须是受到地方职 能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省 内食材所占比例须达 80%或以上。 (3)食材原则上配送实行“一天一送”。若遇节假日、周末 或临时调休,由校方与供货方协商解决。学校于 2日前拟订 采购原料清单,要求中标人次日配送,中标人按照学校提供的 购货申请单内容、要求、需配送食材的品种和数量将食材按 时配送到学校(具体的配送时间按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 随货开据食材验收单。 (4)学校食堂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负责过秤验收食材,校领 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验收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验 收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5)食材的验收查验。中标人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品牌供应 食材,必须确保食材的质量。中标人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 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 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6)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食材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 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 符合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7)配送公司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 途中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补上。 (8)所有食材运输必须是封闭的运载车辆,并且要保持洁洁 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 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9)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 能稳定。货物要分类堆放,防止交叉污染。 (10)中标人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提 前准备雨衣、电筒、发电机等。提前检查车辆等设备是否正 常运转。应加派人手,积极做好配送准备。 商务及评分 6.1 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 70分): 6.1.1 技术分评分标准(满分 10 分): 评标因素 分值 评价要素 配送中心作业流程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堂仓库的作业流程、检测室的作业流程、 净菜生产车间的作业流程,流程规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进行综合评审,评委在 2-0 分评分。 食品配送规划方案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配送中心的规划布局是否合理、储藏食品是 否满足所需,是否满足加工所需、食材检测设备配备等功能 间是否齐全进行综合评审,评委在 2-0 分评分。 肉类屠宰方案 2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肉类屠宰方案是否满足本项目基本要求 进行综合评审,评委在 2-0 分评分。 食品安全事故及突 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 否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价,评委在 2-0 分评分。 员工培训方案 2分 对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方案是否科 学合理进行综合评价,评委在 2-0 分评分。 6.1.2 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 60 分): 评标因素 分值 评价要素 从业人员健康证 10分 投标人拟派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的,每人计 2 分,最多计 10 分。提供健康证、身份证及劳 动合同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 章,符合要求的得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配送车辆 10 分 投标人据有封闭箱式常温配送车辆,且满足合同履行期限, 每提供 1 辆的计 5 分,2 辆及以上的计 10 分。自有的提供 车辆行车证,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车证,采购合同 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 要求的得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资质 10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计 10 分,原件扫描加 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要求的得 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猪肉来源 10 分 投标人配送猪肉来源为贵州省内合法生猪屠宰企业,屠宰企 业具有定点屠宰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与投标人签订 了供货协议的,计 10 分。证件及协议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 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要求的得分,不符合 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 10 分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该项目中,在招 标人出现资金困难,暂时不能支付我公司食材费用时,我公 司保证继续配送供应食材,不影响师生用餐,如承诺虚假, 我公司负责赔偿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承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后 原件扫描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得 10 分。 6.2 报价分计算方法(满分 30 分): 6.2.1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报价分= —————————×0.30×1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上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 6.2.2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6.2.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6.2.3.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 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相关规定,小企业 (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人同时享受多个价格扣除的,只按一次价格扣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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