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6】
受昆山市周市中学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20-FS-G-023A
二、招标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08月04日开始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五、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评标委员会名单:郭苦建、陆强、曹辰、郁煜、许琰
六、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华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昆山市陆家镇陆丰东路3号仕泰隆模具城3号楼56室
中标折扣率:99.8%
代理服务费:27615.92元
主要中标标的内容: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投标折扣率% | 服务期限 |
1 | 食堂外包服务 | 99.8 | 3年 |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山市开发区南浜路258号二楼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华婷、薛媛媛
电话:0512-57383089 传真:0512-57383088
2、采购人:昆山市周市中学
联系地址:周市镇迎宾东路800号
联系人:俞英俊 联系电话:57628676
注:1、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各投标人对本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 昆山市周市中学关于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昆山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ZYE2020-FS-G-023A
采购项目: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单位:昆山市周市中学
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总 目 录
TOC \o "1-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3
第四章 招标书 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32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昆山市周市中学 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对其所需采购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20-FS-G-023A号;
二、招标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三、服务期限: 3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特殊条件:无
(三)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2、交款方式:招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3、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页面上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报名后下载获取,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4、本项目实施网上招投标,网上投标流程请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板块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办理CA窗口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1栋B2层 CA服务柜台。(CA窗口咨询电话:0512-57379257)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0年08月11日16:3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3、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相关技术问题咨询:0512-50355903)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询问方式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4、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
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 |
一 |
食堂外包服务共14人(男女不限) |
八、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陆仟玖佰零贰元整(?2146902.00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周市中学
联系人:俞英俊 联系电话:57628676
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南浜路258号二楼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83089/0512-57383088
联系人:华婷、薛媛媛
十一、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本次采购有关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三、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四、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十五、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要求参与开标。
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
2.9、天:日历数。
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要求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投标人(质疑、投诉)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答复。
2.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法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2.4、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
3、质疑
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下载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3.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3.2.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3.2.2、提供系统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2.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3.2.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3.2.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被授权质疑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3、采购代理机构如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3.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我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5、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说明
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2.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
2.1.1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2.1.2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2.1.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1.4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2.1.5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6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7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投标函);
2.1.8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2.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2.1.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
2.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2.1.1-2.1.7、2.1.11”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文件二(报价部分)
2.2.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2.2.2报价分析表(格式可自拟);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2.2.1-2.2.2”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3.投标文件三(技术部分,不得出现报价):
2.3.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2.3.2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及措施等);
2.3.3偏离表(技术、商务);
2.3.4服务项目的承诺、技术服务体系与方案;
2.3.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2.3.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3.7投标单位情况表;
2.3.8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
2.3.9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含社保证明)
2.3.10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
2.3.11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2.3.3、2.3.8、2.3.9”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报价
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工资、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4.2、投标单位应按《报价分析表》中的招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4.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投标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4.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提交;
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六、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名报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达到10次或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3.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3.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4、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4.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
4.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4.2.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4.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2.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4.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4.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
4.5.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4.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4.5.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4.5.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4.5.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4.5.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5、投标的澄清
5.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5.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就澄清的答复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6、废标和无效标
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6.1.1通过资格审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1.2、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1.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1.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中标结果
1、中标单位的确认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单位。
1.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投标单位如有质疑,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中标公告,及时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
2.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合同的签订
4.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中标服务费
1.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天内付清。
1.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2、监督
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标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投标承诺函 |
1、投标承诺函 |
(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
2、(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
|
开标一览表 |
3、开标一览表 |
|
投标报价表 |
4、投标报价表 |
|
偏离表(技术、商务): |
5、偏离表(技术、商务): |
|
相关业绩一览表 |
6、相关业绩一览表 |
|
拟投入人员及设备情况表 |
7、拟投入人员及设备一览表 |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8、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资格证明文件 |
10、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单位同意招标文件的各条款要求,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2.我单位同意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3.我单位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响应该项目的全部实质性内容。
4.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我单位同意按采购单位确定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有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标结果无任何异议。
6.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7.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8.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服务过程中,如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YE2020-FS-G-023A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权再委托
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注:1、表格中“投标总价”为投标折扣率报价,不报总价,(如折扣率为92直接在报价栏中报92)以此类推,不能写百分号。
投标人:(公章)
法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或人数 |
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自拟。
5、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 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内容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服务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服务内容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业绩按招标要求提供,否则将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7、拟投入人员及设备一览表
拟投入人员及设备一览表
序号 |
人员/设备 |
配备数量 |
要求 |
备注 |
8、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章)
法人/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YE2020-FS-G-023A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人签字:
(投标方)公章:
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19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
2019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第四章 招标书
受昆山市周市中学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20-FS-G-023A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
三、服务时间:叁年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昆山市周市中学位于昆山市周市镇迎宾东路800号,中标后服务方需负责学校全体师生食堂用餐。
(二)、人员数量及配置
类别 |
岗位 |
年龄 |
文化素质 |
专业素质 |
人数 |
后勤(食堂辅助) |
50周岁以下 |
初中及以上 |
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懂食堂设备安全生产操作。 |
11人 |
|
厨师(项目经理) |
45周岁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2年以上经验,责任心强,持中级以上厨师证。懂食堂设备安全生产操作。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3人 |
|
合计 |
共14人(男女不限,须持有健康证) |
注:1、对于甲方食堂原有劳务派遣人员,在退休年龄内的,乙方需全部接收(原劳务派遣人员主动提出离职的除外),劳动关系全部转到乙方,并接续在甲方服务期内的工龄,涉及转入前的工龄法定义务由乙方一并承担。
2、乙方给付服务外包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含工资、社保个人与集体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与集体费用、福利、服装、餐费补贴)不得低于厨师57068元/人.年(其中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33000元/人.年,福利不得低于600元/人.年)、厨工46868元/人.年(其中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22800元/人.年,福利不得低于600元/人.年)。
3、服务外包员工在校用餐费用补贴由乙方每学期转至甲方指定账户,标准为2400元/人.年。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等工作,并对食堂操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负责。
(三)、食堂服务人员工作标准
1、能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5C)管理实施指南》、《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严守操作工序,禁止违规操作等,切实做好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
2、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管理范围,食堂环境保洁由服务单位负责。
3、服务人员能充分尊重并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在进行食堂管理过程中,能认真倾听学校师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公立医院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或体检证明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
5、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会同总务处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6、服务单位为学校配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从业要求,并能具备良好的服务观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从细微处着手,为学生打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用餐环境。师生饭菜做到量足,质优,确保干净卫生。
7、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正常的饭菜供应。
五、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挂牌服务,讲究礼仪、仪表,态度热情,服务到位,服装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有丰富的综合性项目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相关人员须持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所有人员均须持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
4、接受客户管理部门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5、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水、火灾、电、各类设备、重大疫情、异常天气、刑事案件等其他突发性事件)。
6、因校园的特殊性质,中标单位应有做好保密工作的相关经验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责任在提供服务时履行保密义务。
7、中标单位更换人员应提前15天告知校方。
8、承诺支付服务人员的人工费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9、承诺为全部工作人员交纳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的社会保障金。
10、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最低社会保障金如有调整,招标单位有权是否作相应的调整,中标单位均须无条件接受。
11、食堂固定资产由甲方负责,食堂等后勤外包人员工作物资、消耗品由甲方负责。
12、食堂厨师、帮厨用餐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在学校食堂用餐,费用按照学校教职工伙食标准,每学期开学前支付给校方。
13、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方及校方无关。
14、食材采购由甲方负责,中标方要负责食材质量验收以及食材入库,并要按照昆山市市场监督局、疾控中心、教育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操作。
六、对中标人的考核及违约处罚
1、检查内容:考核组根据《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考核表》(详见附件)标准对中标方进行考核。
2、奖惩办法
按《检查与付款》(详见附件)条款执行。
七、检查与付款
1、检查与考核
(1)甲方每月对乙方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采取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抽查每月至少1次,甲方检查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乙方管理人员可陪同;日常巡查由甲方派专人会同乙方管理人员进行督促检查、评分。
(2)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整改,同时乙方须主动联系甲方,在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如若乙方拒绝签字确认,甲方一律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考核评分。
2、评分办法
(1)甲方每月不定期抽查,同时每月汇总最终考核得分表。
(2)乙方每月最终考评得分为该月抽查考评得分和日常巡查得分的平均值。
3、付款
(1)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平均值)在90分或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当月度食堂管理服务费。
(2)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度食堂管理服务费1%。
(3)乙方当月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则甲方认为乙方未能完成当月的食堂管理服务工作,当月服务酬金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酬金的50%。
(4)乙方连续3个月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4、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每月按考核评分情况支付上一月度食堂等后勤人员服务管理服务费。
八、综合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管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出)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保洁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社保、公积金、福利、专业统一服装、餐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维护、胸卡、通讯器材、巡检器材、办公耗材、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中标后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4、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 的中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学校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时间: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② 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中标通知书;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付款方式:每月按考核评分情况支付上一月度食堂等后勤人员服务管理服务费。乙方开具发票,由甲方转帐到乙方帐号或支票支付。
(1)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平均值)在90分或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当月度食堂管理服务费。
(2)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度食堂管理服务费1%。
(3)乙方当月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则甲方认为乙方未能完成当月的食堂管理服务工作,当月服务酬金调整为合同约定的酬金的50%。
(4)乙方连续3个月累计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三、服务标准:见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
四、检查:
1、检查标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
2、各项服务管理出现一般性失误时,第一次甲方口头提出,第二次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出现较大失误时,甲方直接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再次出现,甲方提出警告;出现严重失误时,甲方提出警告或终止合同通知,乙方承担相关损失;每张整改通知经核实,扣除当月费用的10%;乙方出现严重失误承担相关损失同时扣除当季费用的30%;乙方严重失误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整年整个食堂承包费用的50%。
3、耗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和品牌。
4、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五、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保函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
(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
(3)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乙方应主动积极地与业主共同组建义务消防队,对消防工作负有相关责任。
(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乙方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项,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一季度的酬金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共同制定食堂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节,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甲方食堂进行非法经营谋利。
2、负责编制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计划,经双方拟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3、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规定对违反食堂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办公人员遵守有关食堂管理制度。
5、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进出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并做好动态记录。
6、接受甲方监督,并接受食堂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7、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食堂设施使用功能,如确有改动必要须报经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食堂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0、向甲方每月提交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1、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乙方对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2、因乙方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甲方食堂(含配套设备、设施)损失的,乙方应作出赔偿。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食堂、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14、承诺支付食堂等后勤服务人员的人工费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并且依法支付各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5、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最低社会保障金如有调整,招标单位不作相应调整。
16、因为政策调整导致人力成本上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七、其他约定
1、对于甲方食堂原有劳务派遣人员,在退休年龄内的,乙方需全部接收(原劳务派遣人员主动提出离职的除外),劳动关系全部转到乙方,并接续在甲方服务期内的工龄,涉及转入前的工龄法定义务由乙方一并承担。
2、乙方给付服务外包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用(含工资、社保个人与集体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与集体费用、福利、服装、餐费补贴)不得低于厨师57068元/人.年(其中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33000元/人.年,福利不得低于600元/人.年)、厨工46868元/人.年(其中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22800元/人.年,福利不得低于600元/人.年)。
3、服务外包员工在校用餐费用补贴由乙方每学期转至甲方指定账户,标准为2400元/人.年。
4、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等工作,并对食堂操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负责。
5、乙方对所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必须达到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6、《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考核办法》是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需至昆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2、合同生效后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首先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食材采购由甲方负责,中标方要负责食材质量验收以及食材入库,并要按照昆山市市场监督局、疾控中心、教育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操作。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 乙方: 备案机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日期:
开户行:
账户:
合同签定地:
附件一:
一、《学校食堂服务外包考核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
|||||
考评人员:(签字) |
|||||
责任单位: |
|||||
考评组意见 |
|||||
最终得分: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情况 |
考核得分 |
备注 |
1.无迟到、早退、旷工 |
3 |
|
|
||
2.无故离岗、串岗、聊天 |
3 |
|
|
||
3.不得当班时间睡岗,不准干私活 |
4 |
|
|
||
4.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三白),休息期间允许不带口罩与帽子,必须穿工作服 |
5 |
|
|
||
5.工作标准执行情况 |
5 |
|
|
||
6.是否服从领导管理安排 |
5 |
|
|
||
7.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敬业爱岗 |
3 |
|
|
||
8.在工作时,不扯皮,不推拖,不敷衍了事 |
4 |
|
|
||
9.做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 |
3 |
|
|
||
10.个人卫生、服装是否干净整齐(头发长未塞到帽子里,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准戴戒指、手饰) |
6 |
|
|
||
11.食堂保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负责打扫区域整洁优美。 |
3 |
|
|
||
12.礼节礼貌,工作中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打招呼。 |
5 |
||||
13.安全、岗位技能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台账记录完整 |
8 |
||||
14.负责领取食堂所需的物品,厉行节约 |
5 |
||||
15.上班时间禁止偷吃食堂食物,禁止顺手牵羊夹带食物。 |
5 |
||||
16.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各项迎检、考核工作安排 |
5 |
||||
17.食堂5C工作标准的操作执行落实不完善 |
3 |
||||
18、工作服务期间被师生有效投诉者。 |
10 |
||||
19、泄露甲方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 |
10 |
||||
20.甲方下达工作任务不能及时传达落实不到位。 |
5 |
||||
合计 |
|
100 |
|||
注:一、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扣1分/次,以上项目情况严重的加倍扣分。 二、奖励性加分: 1、受到业主或客户书面表扬的,一次加1-5分。 2、向甲方提交合理化建议或计划书、意见书经采纳实施后,对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成效显著的,一次加5-10分。 3、对于突发事件采取的应对措施得当,为甲方挽回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一次加5-10分。 |
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90%(权重)。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