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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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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二次)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08-26
[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二次)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ZXM-202007089023

二、项目名称: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45.31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祈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西富河园(北京通顺港工贸有限公司)7幢111 45.31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北京市通州区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燕、赵刚、闫萍、许又生、刘胜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的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汪岩 010-69554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疃里东区庄园G5号楼102底商

联系方式:皮丹 010-61519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皮丹

电 话: 61519006

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招标文件.pdf

1 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ZXM-202007089023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总则......................................................................................................................7 三、招标文件..............................................................................................................8 四、投标文件..............................................................................................................9 五、开标和评标........................................................................................................12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4 七、废标....................................................................................................................15 八、投标纪律要求....................................................................................................15 九、其他....................................................................................................................1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 第四章 服务需求...................................................................................................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一、投标函................................................................................................................43 二、投标一览表........................................................................................................4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 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46 五、类似业绩六、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7 七、保证金退还说明................................................................................................59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提供)........................................................60 九、服务承诺............................................................................................................61 十、XX 方案...............................................................................................................62 第六章 合 同(格式)......................................................................................... 63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现对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 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 1.2、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1.3、项目编号:TZXM-202007089023 1.4、项目实施地点: 通州区 1.5、项目预算金额:453160 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合同履行期限:202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 1.8、采购需求:全面完成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 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 应 商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 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0年 07月 09日至 07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4 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http://zhengfu.bjtzh.gov.cn/zfcg/index)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下项目 报名入口进行填写网上报名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地址见联系方式)。 3.2 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备案)。 只有在通州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后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20 年 07 月 09 日至 07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地址见联系方式。 3.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通州区疃里东区庄园 G5 号楼 102 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5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人民币)/本,文件售后不退。 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 117 号 联 系 人:汪岩 联系电话: 010-69554584 招标代理人: 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疃里东区庄园 G5 号楼 102 底商 联 系 人: 皮丹 联系电话: 010-61519006 5、其他补充事宜 5.1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2020 年 07 月 09 日至 07 月 15 日)。 5.2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5.3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http://zhengfu.bjtzh.gov.cn/zfcg/index)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人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疃里东区庄园G5号楼102底商 联系人: 皮丹 电 话:61519006 3 招标项目名称 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 4 招标文件编号 TZXM-202007089023 5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 入围家数 设立 培训服务商库,允许入围数量为1家 9 服务期 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10 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11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全面完成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 12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项目资金的 40%,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总项目资金的60%。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关于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15 分包履约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分包、转包。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18 投标有效期 90天。 19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或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投标保证金须以支票、银行转帐的形式提交(2018年02月06 日下午16:00前到帐为有效保证金,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进帐时 间)为确保投标人的资金安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满后招标人 将按原帐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20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1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 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与正本一致)1份;用于唱标 的“投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附到投标文件当中,另一份 单独密封。电子文档指:将投标文件制成一个PDF文档,且该 电子文档的存储载体为U盘1份。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投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24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 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 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5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于年 月日前不得开启等字样。 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疃里东区庄园G5号楼102底商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后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招标 分配的任务数为计算基数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 定的招标代理服收费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招标。 2.有关定义 2.1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机构。本次招标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工久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3 “招标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 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 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 6.2 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 6.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 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答疑会。 9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书面文件应使用中文。 9.计量单位 9.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10.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部分: 13.1 商务部分 13.1.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本次招 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 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3.1.2 企业实力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 10 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 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 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 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1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 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 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 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 份)、投标一 览表和相应的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按照自身所投 包号(如有)分别进行投标文件的印刷和签署,每包(如有)各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投标一览表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1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 存档的电子文档需制成一个 PDF 文档,存储载体为 U盘,且电子文档内容与正本一致。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 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后果 由投标人负责。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 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投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应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电子 文档”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前不 得开启等字样。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 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12 五、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招标人、监督人、投标人须 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1.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申请监督机构也可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 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 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投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 会的招标人、监督人、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对投标人的“报 价函”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 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记录进开标记录表,所有 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3.2 评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 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 13 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 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 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投标价格超过财政预算,招标人无法支付的; 5)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失实或无效材料的; 6)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质量信誉问题的; 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 8)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 9)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所列产品型号的; 10)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 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 定标原则 24.1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14 25. 定标程序 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 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招标人依据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5.3 招标单位不解释任何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 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 保证金退还。 28. 合同分包 28.1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合同分包。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15 30. 验收 30.1 中标人交货时,由招标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招标人应签署《验收报 告》。 七、废标 31. 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投标纪律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2.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其他 33.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33.1 优先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 和服务(须附证明材料)。 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4.1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价格评审时,对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6 (1) 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 (2)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 34.2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联合体(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价格评审时,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联合体中至少一方符合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 (4)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 (5) 联合体中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 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4.3 联合体中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参照 本条款第(1)条。 34.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不享 受上述价格扣除。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 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评分办法 3.1 初步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未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8 (8)未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详细评审综合得分为全体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打分汇总并计算算术平均值,评分及计算 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前三名为入围供应 商。 3.3 综合评分法: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人员配备和项目负责人 工作能力 满分 10 分 人员配备齐全,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专业配备合理,技术支持完善,应 用于本项目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6 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不少于 20人,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 2 投标人基本情况 满分 15 分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等,具有 高级工程师不少于6人,安全生产标 准化评审员不少于20人,提供劳动 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等,具有 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1-5 人,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审员不少于 15 人,提供 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等,具有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5人,安全生 产标准化评审员不少于10人,提供 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服务部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工作进度安排 满分10分 工作安排完善合理得8-10分,否则 酌情扣分 2 投标报价 满分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 报价)X 10% X100 3 对项目认知情况 满分15分 对项目理解(包括对项目实施的意 义、发展方向的理解等)及需求分 析、把握是否准确。 优:8;良:5-7;中:2-4;差:0-1。 19 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进行分析, 提出明确的针对性方法。 优:5;良:3-4;中:1-2;差:0。 参与过两次或以上,市级或区级安 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标准化现场核查 工作。 两次或以上:2;一次:1;无:0。 4 组织实施方案 (满分40分) 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先进性、全面性、 针对性。 优:30-40;良:20-30;中:10-20; 差:0-10 经济部分(10 分) (1)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得 10 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x 10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3)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 写明哪些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并标明单价和小计,如实填写附件中“中小企业或 监狱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对未按前述要求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明或未填 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 4.计算错误的修改 4.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 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2 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 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 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20 5.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 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5.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采购 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5 解答有关方面对招投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答复投标人质疑。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21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工作要求 一、 工作目的 为做好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项目工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 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工作的通 知》(京安办发〔2020〕5 号)和《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安全 生产条件普查动态更新管理办法》(通安委办发〔2016〕13 号)、等文件要求,逐步落实、推 动 2020 年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的开展,严格录入、核实、审查程序,严把更新数据质量关。 根据市局企业台账系统底数与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相比对,我局拟对全区生产经营 单位开展查遗补漏,进一步查清全区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可燃性粉尘、金属冶 炼等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以全面掌握本区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及分布,进一步夯实我区生 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推动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 工作时间 (一)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参加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织召开的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培训会,并在会上就具体工作细 节进行培训、交流。 (二)入户登记工作:202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第二次安全生产条 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动员培训会上安排的时间节点,前往各属地进行入户登记工作。 (三)整理数据分析报告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前。要求报告内容必须包括:重点领域 分析、行业对应监管分析、重点企业区域分析、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分析等,详细见分析报 告样板。 上述工作时间为计划工作时间,时间结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市局要求,以实际工作 要求为基础进行调整。 三、 工作内容 各评审中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2 (一)普查范围 纳入普查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在本区注册、经营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外埠注册、 本市经营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本区注册、外埠经营或没有实体经营行为和场所的生产经营 单位除外。 (二)普查内容 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和安全生产条件信息。基础信息包括 单位名称、地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安全生产条件信息 包括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可燃性粉尘、金属冶炼等信息。. (三)普查标准 见附件 1《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标准解析》 四、整体落实要求 (一)组建机构 组建本单位的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机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制订实施方案,向 区应急管理局普查办报备。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服从区应急管理局普查办工作要求。 (二)工作落实 1、本次普查工作具体由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填报、登记,由乡镇相关片区负责人员带领中 介服务机构对片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入户登记工作,中介服务机构务必与乡镇相关片区负 责人对接好普查时间,做到普查人员及时到位。 2、具体普查时间中介服务机构应在与属地最终确定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告知区应急 局普查办相关负责人后,按照工作进度按时按量完成普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与普查办沟 通协商后可按实际情况而定) 3、中介服务机构投入我区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聘请专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不少 于 16 组,每组保证 2名工作人员,且各普查小组至少有 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或 其他安全类工程师职称。以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的数据质量。 (三)例会安排 每月由区应急管理局普查办组织召开一次审查工作情况汇报会,将普查遇到填报问题、 个例问题、进度问题等相关方面情况进行例会汇报,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入户登记情况分析出 各镇、街普查采集工作的工作进度汇报;应急局普查办根据登记验收工作分析各镇、街普查 采集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率情况;并依据完整率、真实性和准确率的达标情况提出针对性整 23 改建议。 (四)保密原则 1、中介服务机构要确保普查工作中涉及到的用户单位机密及公司自身工程技术机密的不 对外泄露。 2、中介服务机构应做到机密的保管落实到人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责任落实到 位 (五)物资配备 1、中介服务机构要保证对镇、街的指导人员、形式审查人员和质量抽查人员的 物资配备,包括:电脑(台式、笔记本)、电话、数码相机、数字证书等设备。 2、中介服务机构要保证各现场抽查审核组的用餐、车辆使用及交通安排工作, 本年度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工作各镇、街不提供相关安排。 附件 1:《第二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标准解析》 附件 1 1.指标解释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京安普 01 表) 生产经营单位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法人单位 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 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会计上独立核算, 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 法人和其他法人。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主要依据营业执照进行区分;其他行业部门(民 政、体育等)发证的单位,如养老院、彩票店等,统一视同法人单位。 个体工商户 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 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 在建工程 指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指场所名称。一证一地的单位,原则上与证照名称一致;一地多证 的单位,按最主要的证照填写;一证多地的单位,填写证照名称加后缀,如:北京同仁堂连 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大屯路店;在建工程,填写工程项目名称;跨属地的填写项目名称+标段 号。名称填写应规范准确,不能少于 3个字。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不能重复。该名称是生产经营单位登录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网站企业平台)办理各项业务的账号,在系统内具有唯一性。如该名称 已被本属地录入,请确认是否为同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如被其他属地录入,可视情况添加后 缀再录入系统。 24 生产经营地址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地址。在建工程项目,请填写施工范围。具体地址应详 细准确、便于查找,不能少于 5个字。 本场所主营业务 指该场所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实际业务与证照内容不同的,按 实际业务填写。多种业务内容的,按照重要程度排序,以逗号区分。主营业务是为单位划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ABC 库分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依据,要填写详细、准确,不能少于 2 个字。 主要负责人 指该场所实际负责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职务 填写主要负责人在单位内所担任的职务,如董事长、总经理、店长等。 安全负责人 指该场所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或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如无可不填。 当前从业人数 指本场所当前实际工作人员数量。从业人数大于或等于 10 人视为一般法 人单位或大型个体工商户,小于 10 人视为小规模法人或小型个体户。 本场所总面积 指本场所地上面积、地下面积之和。在建项目填写建筑施工面积。多层建 筑应计算各楼层建筑面积的总和。 位于商市场、综合楼宇内 指在商市场、综合楼宇内部生产经营的单位,不含一层临街店 面。 证照名称 指单位证照上的名称或个体户的字号名称。要严格按照证照上的名称填写,不 能加后缀,不少于 3个字。在建工程项目,填写施工单位(总包单位)的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按照单位证照填写,18 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 其他代码 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外的其他代码。 证照类型 指其他证照的类型或名称,如“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国体育彩 票代销证”等。 注册地址 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按照证照上的地址填写。 法定代表人姓名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姓名, 按照证照填写。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可填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确实无法获得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的, 可填写主要负责人电话。 成立日期 指单位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或发证时间。 国民经济类型 法人单位填写,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股 份合作、港澳台、外商投资、分公司、其它等。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为门类、大类、中 类和小类 4级,应按照单位的主营业务,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进行逐级选择。本项 与安全监管行业分类、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项直接关联,并影响后续的数据统计分析,务必 填写准确。 安全监管行业分类 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 号)等文件,市应急管理 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一步筛选出的安全监管重点行业分类,主要包括工业(冶金、有 25 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旅游、文化、建筑、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 电力、热力、燃气、体育、交通、金属非金属矿山、邮政、仓储、新闻出版广电、其他行业。 本项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从系统中自动带出。也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修改监管行业 分类。 营业执照图片 对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进行拍照,并上传系统。确实无法提供执照 的,也可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网上的证照信息截图,或拍摄门头、牌匾照片。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 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 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根据《工 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附件)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 产规范(试行)》(京安监发〔2009〕8号),有限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 间三类。 特种设备 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燃气(餐饮) 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主要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和沼气等。工业用途的燃气,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 可燃性粉尘 指在空气中能燃烧或焖燃,在常温常压下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尘、 纤维或飞絮。悬浮在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当达到爆炸下限以上,遇点火源瞬间发生燃烧, 会产生爆炸现象。 金属冶炼 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 熔渣的生产活动。 备注 有其他任何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填入。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京安普 02 表) 使用单位 指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生产、进口、经营、运输危险化学 品的企、事业单位。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 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和 GB13690-2009《化学 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按照物理性质分为 16 大类: 1.爆炸物:是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 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 们不放出气体。 2.易燃气体:是在 20℃和 101.3kPa 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26 3.气溶胶(气雾剂):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 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 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 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4.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5.加压气体: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 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 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 6.易燃液体:指闪点不高于 93℃的液体。 7.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 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 下,都非常危险。 8.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 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 质的物质和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 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9.自燃液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 5min 之内引燃的液体。 10.自燃固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 5min 之内引燃的固体。 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是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 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 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 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 体。 14.氧化性固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 体。 15.有机过氧化物:是含有二价-0-0-结构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质,可以看作是一个或两 个氢原子被有机基替代的过氧化氢衍生物。该术语也包括有机过氧化物配方(混合物)。有机 过氧化物是热不稳定物质或混合物,容易放热自加速分解。 16.金属腐蚀物: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 上年度使用量 是指上年度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总量。 最大储存量 是指截止到填表时间的专用仓库、储罐、专用储存间、专柜及其他储存设施 的储存危险化学品最大数量。 27 《有限空间管理情况》(京安普 03 表)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 在内工作(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 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附件) 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京安监发〔2009〕8号),有限空间分为密闭设 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 锅炉等; 2.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温室、冷库、 粮仓、料仓、消防水池等。 3.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 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隔油池、窨井、下水道等; 数量 指取得密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和地下有限空间的总数。 外包作业 是指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将有限空间作业委托给有关专业公司或者物业公司。 检测、警示及防护设备设施 包括1.气体检测设备;2.安全警示标志;3.通风设备;4.照 明设备;5.通讯设备;6.呼吸防护用品;7.安全帽;8.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9.防护服、防护 鞋、防护手套;10.安全梯、三脚架。 《可燃性粉尘管理情况》(京安普 04 表) 工作场所名称 填写产生可燃性粉尘的作业场所(车间名称)。 所属行业 指金属制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木制品/纸制品加工、纺织品加工、橡胶和 塑料制品加工、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其他。 1.金属制品加工: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镁粉、铝粉、铝铁合金粉、钙铝合金粉、铜硅合 金粉、硅粉、锌粉、钛粉、镁合金粉、硅铁合金粉等。 2.农副产品加工: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玉米淀粉、大米淀粉、小麦淀粉、果糖粉、果胶 酶粉、土豆淀粉、小麦粉、大豆粉、大米粉、奶粉、乳糖粉、饲料、鱼骨粉、血粉、烟叶粉 尘等。 3.木制品/纸制品加工: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木粉、纸浆粉等。 4.纺织品加工: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聚酯纤维、甲基纤维、亚麻、棉花等。 5.橡胶和塑料制品加工: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树脂粉、橡胶粉等。 6.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煤粉制备: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褐煤粉尘、褐煤/无烟煤(80:20) 粉尘等。 7.其他:可燃性粉尘类型包括硫磺、过氧化物、染料、静电粉末涂料、调色剂、萘、弱 防腐剂、硬脂酸铅、硬脂酸钙、乳化剂等。 涉粉作业人数 指可能受到粉尘爆炸伤害的最多作业人数。 28 是否经过整改验收 指整改后是否经过专家或专业机构论证以确定整改后符合有关国家 法律法规或标准。 《金属冶炼管理情况》(京安普 05 表) 金属冶炼 指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的生产活动。 工作场所名称 填写进行金属熔融的作业场所(车间名称)。 单次熔融量 单次熔融金属的质量。 年熔融量 上一个自然年(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年熔融金属的总质量。 涉及熔融作业人数 指直接从事金属熔融作业的人数。 29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GB/T 4754-2017)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农业 0311 牛的饲养 0111 稻谷种植 0312 马的饲养 0112 小麦种植 0313 猪的饲养 0113 玉米种植 0314 羊的饲养 0119 其他谷物种植 0315 骆驼饲养 0121 豆类种植 0319 其他牲畜饲养 0122 油料种植 0321 鸡的饲养 0123 薯类种植 0322 鸭的饲养 0131 棉花种植 0323 鹅的饲养 0132 麻类种植 0329 其他家禽饲养 0133 糖料种植 0330 狩猎和捕捉动物 0134 烟草种植 0391 兔的饲养 0141 蔬菜种植 0392 蜜蜂饲养 0142 食用菌种植 0399 其他未列明畜牧业 0143 花卉种植 渔业 0149 其他园艺作物种植 0411 海水养殖 0151 仁果类和核果类水果种植 0412 内陆养殖 0152 葡萄种植 0421 海水捕捞 0153 柑橘类种植 0422 内陆捕捞 0154 香蕉等亚热带水果种植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159 其他水果种植 0511 种子种苗培育活动 0161 坚果种植 0512 农业机械活动 0162 含油果种植 0513 灌溉活动 0163 香料作物种植 0514 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0164 茶叶种植 0515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 0169 其他饮料作物种植 0519 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171 中草药种植 052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活动 0179 其他中药材种植 0522 森林防火活动 0181 草种植 0523 林产品初级加工活动 0182 天然草原割草 0529 其他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190 其他农业 0531 畜牧良种繁殖活动 林业 0532 畜禽粪污处理活动 0211 林木育种 0539 其他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212 林木育苗 0541 鱼苗及鱼种场活动 0220 造林和更新 0549 其他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231 森林经营和管护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232 森林改培 0610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241 木材采运 0620 褐煤开采洗选 0242 竹材采运 0690 其他煤炭采选 0251 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252 非木竹材林产品采集 0711 陆地石油开采 畜牧业 0712 海洋石油开采 30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0721 陆地天然气开采 1313 玉米加工 0722 海洋天然气及可燃冰开采 1314 杂粮加工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319 其他谷物磨制 0810 铁矿采选 1321 宠物饲料加工 0820 锰矿、铬矿采选 1329 其他饲料加工 0890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1331 食用植物油加工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332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 0911 铜矿采选 1340 制糖业 0912 铅锌矿采选 1351 牲畜屠宰 0913 镍钴矿采选 1352 禽类屠宰 0914 锡矿采选 1353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0915 锑矿采选 1361 水产品冷冻加工 0916 铝矿采选 1362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0917 镁矿采选 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 0919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1369 其他水产品加工 0921 金矿采选 1371 蔬菜加工 0922 银矿采选 1372 食用菌加工 0929 其他贵金属矿采选 1373 水果和坚果加工 0931 钨钼矿采选 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0932 稀土金属矿采选 1392 豆制品制造 0933 放射性金属矿采选 1393 蛋品加工 0939 其他稀有金属矿采选 1399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非金属矿采选业 食品制造业 1011 石灰石、石膏开采 1411 糕点、面包制造 1012 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1419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1013 耐火土石开采 1421 糖果、巧克力制造 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1422 蜜饯制作 1020 化学矿开采 1431 米、面制品制造 1030 采盐 1432 速冻食品制造 1091 石棉、云母矿采选 1433 方便面制造 1092 石墨、滑石采选 1439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093 宝石、玉石采选 1441 液体乳制造 1099 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1442 乳粉制造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449 其他乳制品制造 111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451 肉、禽类罐头制造 112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452 水产品罐头制造 1190 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453 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其他采矿业 1459 其他罐头食品制造 1200 其他采矿业 1461 味精制造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62 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 1311 稻谷加工 1469 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312 小麦加工 1491 营养食品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31 1492 保健食品制造 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 1493 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1773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 1494 盐加工 1779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781 非织造布制造 1499 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1782 绳、索、缆制造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783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1511 酒精制造 1784 篷、帆布制造 1512 白酒制造 1789 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513 啤酒制造 纺织服装、服饰业 1514 黄酒制造 1811 运动机织服装制造 1515 葡萄酒制造 1819 其他机织服装制造 1519 其他酒制造 1821 运动休闲针织服装制造 1521 碳酸饮料制造 1829 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522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1830 服饰制造 1523 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524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1910 皮革鞣制加工 1525 固体饮料制造 1921 皮革服装制造 1529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 1922 皮箱、包(袋)制造 1530 精制茶加工 1923 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烟草制品业 1929 其他皮革制品制造 1610 烟叶复烤 1931 毛皮鞣制加工 1620 卷烟制造 1932 毛皮服装加工 1690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1939 其他毛皮制品加工 纺织业 1941 羽毛(绒)加工 1711 棉纺纱加工 1942 羽毛(绒)制品加工 1712 棉织造加工 1951 纺织面料鞋制造 1713 棉印染精加工 1952 皮鞋制造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1953 塑料鞋制造 1722 毛织造加工 1954 橡胶鞋制造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1959 其他制鞋业 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732 麻织造加工 2011 锯材加工 1733 麻染整精加工 2012 木片加工 1741 缫丝加工 2013 单板加工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2019 其他木材加工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2021 胶合板制造 1751 化纤织造加工 2022 纤维板制造 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2023 刨花板制造 1761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 2029 其他人造板制造 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2031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 1763 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 2032 木门窗制造 1771 床上用品制造 2033 木楼梯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2034 木地板制造 2436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2035 木制容器制造 2437 地毯、挂毯制造 32 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2438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 2041 竹制品制造 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2042 藤制品制造 2441 球类制造 2043 棕制品制造 2442 专项运动器材及配件制造 2049 草及其他制品制造 2443 健身器材制造 家具制造业 2444 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2110 木质家具制造 2449 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2120 竹、藤家具制造 2451 电玩具制造 2130 金属家具制造 2452 塑胶玩具制造 2140 塑料家具制造 2453 金属玩具制造 2190 其他家具制造 2454 弹射玩具制造 造纸和纸制品业 2455 娃娃玩具制造 2211 木竹浆制造 2456 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制造 2212 非木竹浆制造 2459 其他玩具制造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461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2222 手工纸制造 2462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2223 加工纸制造 2469 其他娱乐用品制造 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239 其他纸制品制造 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519 其他原油制造 2311 书、报刊印刷 2521 炼焦 2312 本册印制 2522 煤制合成气生产 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2523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2320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524 煤制品制造 2330 记录媒介复制 2529 其他煤炭加工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530 核燃料加工 2411 文具制造 2541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2412 笔的制造 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2413 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414 墨水、墨汁制造 2611 无机酸制造 2419 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612 无机碱制造 2421 中乐器制造 2613 无机盐制造 2422 西乐器制造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423 电子乐器制造 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429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2621 氮肥制造 2431 雕塑工艺品制造 2622 磷肥制造 2432 金属工艺品制造 2623 钾肥制造 2433 漆器工艺品制造 2624 复混肥料制造 2434 花画工艺品制造 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2435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2629 其他肥料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2631 化学农药制造 2823 腈纶纤维制造 2632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2824 维纶纤维制造 2641 涂料制造 2825 丙纶纤维制造 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2826 氨纶纤维制造 33 2643 工业颜料制造 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644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2831 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 2645 染料制造 2832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 264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911 轮胎制造 2652 合成橡胶制造 2912 橡胶板、管、带制造 2653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2913 橡胶零件制造 2659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914 再生橡胶制造 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915 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916 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919 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2664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2921 塑料薄膜制造 2665 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2667 动物胶制造 2924 泡沫塑料制造 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671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2672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2681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2928 人造草坪制造 2682 化妆品制造 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68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3011 水泥制造 268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3012 石灰和石膏制造 医药制造业 3021 水泥制品制造 2710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3022 砼结构构件制造 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3023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 2730 中药饮片加工 3024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 2740 中成药生产 3029 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 2750 兽用药品制造 3031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2761 生物药品制造 3032 建筑用石加工 2762 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303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2770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2780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 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化学纤维制造业 3041 平板玻璃制造 2811 化纤浆粕制造 3042 特种玻璃制造 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3049 其他玻璃制造 2821 锦纶纤维制造 3051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3052 光学玻璃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3053 玻璃仪器制造 3251 铜压延加工 3054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3252 铝压延加工 3055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3253 贵金属压延加工 3056 玻璃保温容器制造 3254 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 3057 制镜及类似品加工 3259 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059 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金属制品业 34 3061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3311 金属结构制造 306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3312 金属门窗制造 3071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321 切削工具制造 3072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322 手工具制造 3073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3323 农用及园林用金属工具制造 3074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3324 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 3075 陈设艺术陶瓷制造 3329 其他金属工具制造 3076 园艺陶瓷制造 3331 集装箱制造 3079 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3332 金属压力容器制造 3081 石棉制品制造 3333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3082 云母制品制造 3340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089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3351 建筑、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 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352 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353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59 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3110 炼铁 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120 炼钢 3371 生产专用搪瓷制品制造 3130 钢压延加工 3372 建筑装饰搪瓷制品制造 3140 铁合金冶炼 3373 搪瓷卫生洁具制造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79 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 3211 铜冶炼 3381 金属制厨房用器具制造 3212 铅锌冶炼 3382 金属制餐具和器皿制造 3213 镍钴冶炼 3383 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 3214 锡冶炼 3389 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215 锑冶炼 3391 黑色金属铸造 3216 铝冶炼 3392 有色金属铸造 3217 镁冶炼 3393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 3218 硅冶炼 3394 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 3219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399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3221 金冶炼 通用设备制造业 3222 银冶炼 3411 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 3229 其他贵金属冶炼 3412 内燃机及配件制造 3231 钨钼冶炼 3413 汽轮机及辅机制造 3232 稀土金属冶炼 3414 水轮机及辅机制造 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415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3240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419 其他原动设备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3421 金属切削机床制造 3491 工业机器人制造 3422 金属成形机床制造 3492 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 3423 铸造机械制造 3493 增材制造装备制造 3424 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 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3425 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业 3429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3511 矿山机械制造 3431 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 3512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3432 生产专用起重机制造 3513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35 3433 生产专用车辆制造 3514 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3434 连续搬运设备制造 3515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3435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 3516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 3436 客运索道制造 3517 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 3437 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 3521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39 其他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522 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441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3523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442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 3524 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 3443 阀门和旋塞制造 3525 模具制造 344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3529 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445 液力动力机械元件制造 3531 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46 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3532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451 滚动轴承制造 3533 烟草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52 滑动轴承制造 3534 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53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3541 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 3459 其他传动部件制造 3542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3461 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 3543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 3462 风机、风扇制造 3544 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3463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3545 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64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3546 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65 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 3549 其他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466 喷枪及类似器具制造 3551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3467 包装专用设备制造 3552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3471 电影机械制造 3553 缝制机械制造 3472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3554 洗涤机械制造 3473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3561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3474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3562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3475 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 3563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3479 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569 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3481 金属密封件制造 3571 拖拉机制造 3482 紧固件制造 3572 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 3483 弹簧制造 3573 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 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3574 畜牧机械制造 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3575 渔业机械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3576 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3736 船舶拆除 3577 棉花加工机械制造 3737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 3579 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 3739 航标器材及其他相关装置制造 3581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3741 飞机制造 3582 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3742 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 3583 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 3743 航天相关设备制造 3584 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 3744 航空相关设备制造 3585 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 3749 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 3586 康复辅具制造 3751 摩托车整车制造 3587 眼镜制造 3752 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 3589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3761 自行车制造 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3762 残疾人座车制造 3592 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 3770 助动车制造 3593 邮政专用机械及器材制造 3780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3594 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 3791 潜水装备制造 3595 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 3792 水下救捞装备制造 3596 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 3799 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3597 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811 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汽车制造业 3812 电动机制造 3611 汽柴油车整车制造 3813 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3612 新能源车整车制造 3819 其他电机制造 3620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821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 3630 改装汽车制造 3822 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 3640 低速汽车制造 3823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3650 电车制造 3824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3660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829 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831 电线、电缆制造 3711 高铁车组制造 3832 光纤制造 3712 铁路机车车辆制造 3833 光缆制造 3713 窄轨机车车辆制造 3834 绝缘制品制造 3714 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3839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 3715 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 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 3716 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 3842 镍氢电池制造 3719 其他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843 铅蓄电池制造 3720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3844 锌锰电池制造 3731 金属船舶制造 3849 其他电池制造 3732 非金属船舶制造 3851 家用制冷电器具制造 3733 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 3852 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3734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3853 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 3735 船舶改装 3854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3855 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3976 光电子器件制造 3856 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 3979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3857 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3981 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 3859 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3982 电子电路制造 3861 燃气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3983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3862 太阳能器具制造 3984 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 3869 其他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871 电光源制造 3989 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3872 照明灯具制造 3990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3873 舞台及场地用灯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业 3874 智能照明器具制造 4011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3879 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 4012 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37 3891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4013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 3899 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4014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15 试验机制造 3911 计算机整机制造 4016 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 3912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4019 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3913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 4021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3914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4022 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 3915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 4023 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 3919 其他计算机制造 4024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3921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4025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 3922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4026 教学专用仪器制造 393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4027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 3932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制造 4028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 3933 广播电视专用配件制造 4029 其他专用仪器制造 3934 专业音响设备制造 4030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3939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4040 光学仪器制造 3940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4050 衡器制造 3951 电视机制造 4090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3952 音响设备制造 其他制造业 3953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4111 鬃毛加工、制刷及清扫工具制造 3961 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3962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4120 核辐射加工 3963 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4190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3964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969 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3971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397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973 集成电路制造 4310 金属制品修理 3974 显示器件制造 4320 通用设备修理 3975 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 4330 专用设备修理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4341 铁路运输设备修理 4832 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筑 4342 船舶修理 4833 海底隧道工程建筑 4343 航空航天器修理 4834 海底设施铺设工程建筑 4349 其他运输设备修理 4839 其他海洋工程建筑 4350 电气设备修理 4840 工矿工程建筑 4360 仪器仪表修理 4851 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4390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852 管道工程建筑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853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 4411 火力发电 4861 节能工程施工 4412 热电联产 4862 环保工程施工 4413 水力发电 4863 生态保护工程施工 4414 核力发电 4871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 4415 风力发电 4872 水力发电工程施工 4416 太阳能发电 4873 核电工程施工 38 4417 生物质能发电 4874 风能发电工程施工 4419 其他电力生产 4875 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 4420 电力供应 4879 其他电力工程施工 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489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892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4511 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 4893 游乐设施工程施工 4512 液化石油气生产和供应业 4899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施工 4513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安装业 4520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910 电气安装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920 管道和设备安装 4610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991 体育场地设施安装 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999 其他建筑安装 4630 海水淡化处理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690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5011 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 房屋建筑业 5012 住宅装饰和装修 4710 住宅房屋建筑 5013 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 4720 体育场馆建筑 5021 建筑物拆除活动 4790 其他房屋建筑业 5022 场地准备活动 土木工程建筑业 5030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4811 铁路工程建筑 5090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4812 公路工程建筑 批发业 4813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5111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48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 5112 种子批发 4819 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5113 畜牧渔业饲料批发 4821 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5114 棉、麻批发 4822 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5115 林业产品批发 4823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5116 牲畜批发 4831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筑 5117 渔业产品批发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5119 其他农牧产品批发 5173 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 5121 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5174 五金产品批发 5122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5175 电气设备批发 5123 果品、蔬菜批发 5176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5124 肉、禽、蛋、奶及水产品批发 5177 通讯设备批发 5125 盐及调味品批发 5178 广播影视设备批发 5126 营养和保健品批发 5179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5127 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5181 贸易代理 5128 烟草制品批发 5182 一般物品拍卖 5129 其他食品批发 5183 艺术品、收藏品拍卖 5131 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5184 艺术品代理 5132 服装批发 5189 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 5133 鞋帽批发 5191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5134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 5192 宠物食品用品批发 5135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5193 互联网批发 5136 灯具、装饰物品批发 5199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 39 5137 家用视听设备批发 零售业 5138 日用家电批发 5211 百货零售 5139 其他家庭用品批发 5212 超级市场零售 5141 文具用品批发 5213 便利店零售 5142 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219 其他综合零售 5143 图书批发 5221 粮油零售 5144 报刊批发 5222 糕点、面包零售 5145 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批发 5223 果品、蔬菜零售 5146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5224 肉、禽、蛋、奶及水产品零售 5147 乐器批发 5225 营养和保健品零售 5149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5226 酒、饮料及茶叶零售 5151 西药批发 5227 烟草制品零售 5152 中药批发 5229 其他食品零售 5153 动物用药品批发 5231 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5154 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5232 服装零售 5161 煤炭及制品批发 5233 鞋帽零售 5162 石油及制品批发 5234 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5163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 5235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5164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5236 钟表、眼镜零售 5165 建材批发 5237 箱包零售 5166 化肥批发 5238 自行车等代步设备零售 5167 农药批发 5239 其他日用品零售 5168 农用薄膜批发 5241 文具用品零售 5169 其他化工产品批发 5242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5171 农业机械批发 5243 图书、报刊零售 5172 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5244 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零售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5245 珠宝首饰零售 5320 铁路货物运输 5246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5331 客运火车站 5247 乐器零售 5332 货运火车站(场) 5248 照相器材零售 5333 铁路运输维护活动 5249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5339 其他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5251 西药零售 道路运输业 5252 中药零售 5411 公共电汽车客运 5253 动物用药品零售 5412 城市轨道交通 5254 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5413 出租车客运 5255 保健辅助治疗器材零售 5414 公共自行车服务 5261 汽车新车零售 5419 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5262 汽车旧车零售 5421 长途客运 5263 汽车零配件零售 5422 旅游客运 5264 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 5429 其他公路客运 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5431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5266 机动车燃气零售 5432 冷藏车道路运输 5267 机动车充电销售 5433 集装箱道路运输 5271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 5434 大型货物道路运输 40 5272 日用家电零售 5435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5273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5436 邮件包裹道路运输 5274 通信设备零售 5437 城市配送 5279 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5438 搬家运输 5281 五金零售 5439 其他道路货物运输 5282 灯具零售 5441 客运汽车站 5283 家具零售 5442 货运枢纽(站) 5284 涂料零售 5443 公路管理与养护 5285 卫生洁具零售 5449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5286 木质装饰材料零售 水上运输业 5287 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 5511 海上旅客运输 5289 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 5512 内河旅客运输 5291 流动货摊零售 5513 客运轮渡运输 5292 互联网零售 5521 远洋货物运输 5293 邮购及电视、电话零售 5522 沿海货物运输 5294 自动售货机零售 5523 内河货物运输 5295 旧货零售 5531 客运港口 5296 生活用燃料零售 5532 货运港口 5297 宠物食品用品零售 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299 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航空运输业 铁路运输业 5611 航空旅客运输 5311 高速铁路旅客运输 5612 航空货物运输 5312 城际铁路旅客运输 5621 通用航空生产服务 5313 普通铁路旅客运输 5622 观光游览航空服务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5623 体育航空运动服务 6239 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 5629 其他通用航空服务 6241 餐饮配送服务 5631 机场 6242 外卖送餐服务 5632 空中交通管理 6291 小吃服务 5639 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6299 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管道运输业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710 海底管道运输 6311 固定电信服务 5720 陆地管道运输 6312 移动电信服务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319 其他电信服务 5810 多式联运 632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5821 货物运输代理 6322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5822 旅客票务代理 6331 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 5829 其他运输代理业 6339 其他卫星传输服务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5910 装卸搬运 6410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5920 通用仓储 6421 互联网搜索服务 5930 低温仓储 6422 互联网游戏服务 5941 油气仓储 6429 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 5942 危险化学品仓储 6431 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 5949 其他危险品仓储 6432 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 41 5951 谷物仓储 6433 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 5952 棉花仓储 6434 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 5959 其他农产品仓储 6439 其他互联网平台 5960 中药材仓储 6440 互联网安全服务 5990 其他仓储业 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邮政业 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6010 邮政基本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20 快递服务 6511 基础软件开发 6090 其他寄递服务 6512 支撑软件开发 住宿业 6513 应用软件开发 6110 旅游饭店 6519 其他软件开发 6121 经济型连锁酒店 6520 集成电路设计 6129 其他一般旅馆 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130 民宿服务 6532 物联网技术服务 6140 露营地服务 6540 运行维护服务 6190 其他住宿业 6550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餐饮业 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210 正餐服务 6571 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6220 快餐服务 6572 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 6231 茶馆服务 6579 其他数字内容服务 6232 咖啡馆服务 6591 呼叫中心 6233 酒吧服务 6599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小类代码 行业名称 货币金融服务 6890 其他保险活动 6610 中央银行服务 其他金融业 6621 商业银行服务 6911 信托公司 6622 政策性银行服务 6919 其他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 6623 信用合作社服务 6920 控股公司服务 6624 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 6930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6629 其他货币银行服务 6940 金融信息服务 6631 融资租赁服务 6950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6632 财务公司服务 6991 货币经纪公司服务 6633 典当 6999 其他未包括金融业 6634 汽车金融公司服务 房地产业 6635 小额贷款公司服务 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6636 消费金融公司服务 7020 物业管理 6637 网络借贷服务 7030 房地产中介服务 6639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7040 房地产租赁经营 6640 银行理财服务 7090 其他房地产业 6650 银行监管服务 租赁业 资本市场服务 7111 汽车租赁 6711 证券市场管理服务 7112 农业机械经营租赁 6712 证券经纪交易服务 7113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6720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7114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 6731 创业投资基金 7115 医疗设备经营租赁 42 6732 天使投资 7119 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 6739 其他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7121 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 6741 期货市场管理服务 7122 体育用品设备出租 6749 其他期货市场服务 7123 文化用品设备出租 6750 证券期货监管服务 7124 图书出租 6760 资本投资服务 7125 音像制品出租 6790 其他资本市场服务 7129 其他文体设备和用品出租 保险业 7130 日用品出租 6811 人寿保险 商务服务业 6812 年金保险 7211 企业总部管理 6813 健康保险 7212 投资与资产管理 6814 意外伤害保险 7213 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 6820 财产保险 7214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6830 再保险 721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6840 商业养老金 7219 其他组织管理服务 6851 保险经纪服务 7221 园区管理服务 6852 保险代理服务 7222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6853 保险公估服务 7223 市场管理服务 6860 保险资产管理 7224 供应链管理服务 6870 保险监管服务 7229 其他综合管理服务 4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名称:编号:__________);知悉 其全部内容,(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提交投标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4份、投标一览表 1份、电子版 1份)参加投标,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 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声明以下几点: 1.本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 2.本投标文件承诺:服务期________________。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若中标,我方同意将投标有效期延续至项目验收之日)。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单位不一 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如果在规定的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后,我方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7. 我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 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 投标人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二、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价 (含劳务费、服务费 等) 有无投 标保证 金 服务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章): 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此表应再密封标记一份并于投标时单独递交。 4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公司: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我方 “___________” 项目 (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 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47 五、类似业绩 48 六、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下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的内容。 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5 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社会保障缴费 凭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 6-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6-8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6-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49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0 6-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1 6-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格式) 1. 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1)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 (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 本投标人不生产,而是代理其他生产商的货物: 生产商名称和地址 代理货物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3. 本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 日期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近 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____(名称和地址)________ ____(销售项目)______ 52 (2)国内销售 _____(名称和地址)_______ ________(销售项目)______ 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投标人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 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6-4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法提供上一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见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银行资信证明应为近三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 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 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4 6-5 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如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6-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如有 要求则需提供。 56 6-7 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 处相应罚金。 特此声明。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57 6-8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8 6-9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xxxx 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项目编号),我方保证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 格[2002]1980 号)的规定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相关规定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及评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买方付给我方的 中标货物合同规定的款项中扣付。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_(法人公章)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 59 七、保证金退还说明 致:xxxx 公司 我方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项目编号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 请贵公司退还至以下帐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帐 号 联系电话 备注:后附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0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 九、服务承诺 报价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详细说明: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十、XX 方案 格式自拟 63 第六章 合 同(格式)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合同地点: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项目名称)中标服务商。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 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 1. 合同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 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1.1 本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1.4 中标通知书 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包括甲乙双方就具体单项服务内容签订的合同。 2. 合同术语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的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中及与合同相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按照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2.1“甲方”系指本项目需求方; 2.2“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即中标服务商; 2.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约定,包括构成 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4“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服务。 3. 合同服务范围 3.1 本合同的服务范围是指乙方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供服务。 3.2 乙方按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范围,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双方另行签订某项服务 的合同书,并在合同书中商定本次服务的费用。 3.3 甲方暂不在本合同中确定服务的具体数量和规模,以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实际需求 数量和规模为准。 4.服务权限 4.1 乙方作为甲方选定的中标服务商,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承担向甲方提供承诺的服务 64 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4.2 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在本合同中授予乙方 的权限,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商资格。 5. 服务承诺及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 5.1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服务收费价格进行核查, 如发现乙方违反了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签订的某项服务的合同书中商定的服务承诺及其 服务收费标准、未及时向甲方上报调整后的内容,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时,甲方 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商资格。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降低了根据甲方所需的具体业务签订的某项服务的合同书 中商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时,必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进行的收费调整,送交或发送传真至甲方, 确认收费更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 6. 特别承诺 特别承诺 乙方应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如果任何 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主张任何权利,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反驳第三方的主张、向 乙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7. 支付方式 7.1 甲方和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7.2 甲方凭乙方交来的合同、服务费用发票、服务项目明细等内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8. 服务延期 8.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或单项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和单项服务合同过程中, 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可 以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8.3 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拖延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有权采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加收违约金、赔偿金或解除本合同等措施。 9. 税费 9.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应当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9.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应当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9.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违约责任 65 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甲方可以 在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之前先行扣除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由双方商定。 如果乙方应付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服务,甲方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11.2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支 付违约金、赔偿金后,除非甲方行使解除权,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11.3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在 甲方书面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未能及时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11.4 因为乙方延迟提供服务,甲方行使解除权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或部分解除本 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即告解除或部分解除。 11.5 如果甲方工作人员发生向乙方索要回扣、恶意压低服务价格、以个人意见影响中介 机构发表公正客观报告等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追究其行政责任。 12. 破产解除合同 12.1 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濒临破产或因其他原因无力履行本合同时,甲 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 乙方时,本合同即告解除。 12.2 本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3. 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书面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 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或者根 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3.2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根据 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或者就本合同的延期履行达成补充 合同。 13.3 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 方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 合同解除后的自救措施 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后,有权选择其他有能力 的服务商重新作为合同乙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提供同类或类似服务。 15.争议的解决 15.1 甲方与乙方之间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66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6. 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由甲方与乙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后方可生效。 17. 通知 17.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回复、确认等,都应以书面的形式通过专人送递、 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双方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以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相关信息为准。 如果持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回复、确认等,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17.2 如果一方的收件地址、收件人等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通讯信息发生变更的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自行承担由此引 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18.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 生效及其它 19.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办两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并将其作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服务结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67 采购合同(服务类)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68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分包项目名称) 经 (投标人)以 号投标文件在国内 进行投标。 投标小组评定 (卖方)为中标服务商。买、卖双方同意按 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投标中标通知书 c. 合同 d. 招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含投标文件补充通知) 2、服务和数量 本合同服务: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双方签订合同,甲方按合同总价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款项的 40% 作为预付款。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总项目费用 的 60%。 5、本合同服务的时间及地点 69 服务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版本以双方签订时的版本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废标 八、投标纪律要求 九、其他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京安普01表)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京安普02表) 《有限空间管理情况》(京安普03表) 《可燃性粉尘管理情况》(京安普04表) 《金属冶炼管理情况》(京安普05表)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GB/T 4754-201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五、类似业绩六、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七、保证金退还说明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提供) 九、服务承诺 十、XX方案 第六章 合 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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