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08-26
滨海县公办中小学自办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构成”中第6条款现修改为“投标人如是唯一授权代表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1)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格式附后);
(2)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注:营业执照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由生产厂家派代表或投标人带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放弃。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其唯一授权代表(须提供所代表生产厂家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猪肉生产企业的只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不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构成”中第6条款“投标人如是唯一授权代表的须提供如下资料:
增加条款(6)投标人为猪肉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证原件由生产企业派代表或投标人带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放弃。
滨海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