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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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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7 15:3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1140220200008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8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附件
原谈判文件第四章第39页第16条净平不锈钢油烟净化器更改为:不锈钢油烟净化器
更正日期 2020年08月27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 附件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090087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坡区桐花巷兴园名宅写字楼16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正;联系电话:028-38222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8-38222253
    五、附件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编号:5114022020000898 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 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8 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2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1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37 第五章 谈判总则……………………………………………………………43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0 - 2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的委托,拟对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 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4022020000898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最高限价:20.00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 3 - 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 09:0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眉山市东坡区桐花巷兴园名宅二期写字楼 16 楼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0 元/份(谈判文 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领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应当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 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 表;电子邮箱领取时,供应商应当将前款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1745804650@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028-38222253),否 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8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 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 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桐花巷 兴园名宅二期写字楼 16 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0900873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桐花巷兴园名宅二期写字楼 16 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38222253 - 4 -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20.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报价要求 及包数划分情况 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被作为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 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 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费 等; 2、供应商的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 联合体 不允许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50%或者比其 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低 40%时,谈判小组认为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 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 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 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 否则无效。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1)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 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价格扣除。 A.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指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 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的优惠。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 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D.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 5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 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 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有失信行为的,须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 情况;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 款第一项进行处理。 6 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7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38222253 8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 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38222253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38222253 10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评审结果、定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 和程序等内容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028-38105385 1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3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 的资格性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盖鲜章(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 诺(承诺格式自拟)四选一); (3)谈判承诺及声明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 - 6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 3年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或承诺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相关主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盖鲜章或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 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14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 改; (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 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或保留原样); 但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响应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5)谈判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 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分公 司、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签字或 盖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无效; (4)自然人参加谈判的签署自然人名字。 16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逐页编码。 17 包装和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2)密封袋按第三章中 “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 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18 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U盘)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应按本表第17条“包装和密封要求”进行密封; (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人员必须是响应文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 接收。 (5)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9 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情 形 (1)谈判过程中的终止谈判情形 a.在主持人宣布谈判开始时,到场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谈判过程中的无效响应情形 a.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b.密封不完好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标过程中的终止谈判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谈判小 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2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1 政采贷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 (眉财采〔2019〕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 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22 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 元,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23 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 付款方式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 30%,验收合格后支付 67%,剩余 3%在 1 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 8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 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 9 - 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 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以采购清单中列明的核心产品开展相同品牌产品评 审。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 10 -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 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 - 11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 判过程中澄清。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 12 -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 文档(U 盘)。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鲜章。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 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订成册并编码。 17.5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7.7 谈判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谈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谈判供应商名 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2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并注明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 目名称,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是否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 13 - 2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 件。 20.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1.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评审办法的 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 14 -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 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4.成交结果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 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 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 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 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 15 -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 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 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 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此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 - 16 - 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17 -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 18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 19 - 封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X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X 供应商名称:XXXXXXXXXXXXXX(盖章) 日期:XXXX年 XX月 XX日 正本或副本 - 20 - 目 录 (响应文件组成)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财务状况报告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 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承诺及声明函 九、项目报价表 十、响应及偏离表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供应商报名凭证 十五、其他材料 - 21 - 一、响 应 函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 XXXX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 (供 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 务、工程,总报价为:人民币 XXXXXXX 元(大写:XXXXXXXX)。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 同规定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U 盘)。 4、我方承诺,谈判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如成交,承诺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 点等内容严格履约,如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履约,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7.我方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上述行为,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传 真:XXXXXXX 日 期:XXXXXXX - 22 -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供应商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 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鲜章) 注: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则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 2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 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 活动、并参与项目的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鲜章) 注:若授权代表人参加谈判,则无需提供本证明书 - 24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 鲜章); - 25 - 四、财务状况报告 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 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四选一,复 印件盖鲜章。 - 26 -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提 供查询结果截图盖鲜章或承诺函。 - 27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 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 28 -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 29 - 八、承诺及声明函 四川海纳恒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的谈判活动,现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政 策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情形; (五)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包括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谈 判成交资格、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七)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 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 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 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日)前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 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 供应商作出以上承诺即视为满足该条件,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 30 - 九、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谈判报价 服务期限 备注 1 合计: (大写: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所有费 用。 2.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都应在此报价表的基础上做下浮报价。 3.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现场提供。 4.最后报价,相应分项报价按比率进行下浮,以便结算及审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XXXX年 XX月 XX日 - 31 - 十、响应及偏离表 序 号 货物/服务 名称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货物/服务技术参 数 偏离情况 (符合、 正偏离或 负偏离) 偏离项(将偏 离的内容填 入此列) 备注 注:1.供应商须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认真响应,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 文件技术服务参数要求。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序号对应填写响应文件的实际参数。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 32 - 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根据要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格式自拟) - 33 -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 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货物制造商、工程承担人、服务实施人以及供应商自身全部为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提供本声明,如不是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性。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 34 -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如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 35 - 十四、供应商报名凭证 - 36 - 十五、其他材料 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37 - 第四章 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等要求 一、 项目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正山口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清单 1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参考图片 参数 2 单头大锅灶 节能炉头、工程. 全新电子打火 1000*1150*1200 2 台 灶面采用国标201 1.2mm不锈钢发 纹贴塑板,侧板及围板采用 1.0mm 不锈钢发纹贴塑板。 主体结构采用标∠40 角钢,黄伟炉 芯,风机 220V550W 前置气制,油制,风制。配置不锈 钢可调子弹脚 3 12 盘单门蒸 饭车 燃气、全新电子 打火 700*650*1650 1 台 柜身采用全自动整体发泡,门把手 采用厚 3mm 不锈钢制作,门铰采用 可旋转式,全钢制作; 配置钢制重力泄压阀; 全自动电子点火或手动点火棒点 火均可,更安全、方便、稳定; 燃气耗气量为 2.5 立方/时,全自 动进水,高效节能,配置四个稳定 足轮。 型号:燃气 4 双通打荷台 1800*800*800 1 台 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m不锈钢发 纹贴塑板,侧板、围板采用 1.0mm 不锈钢发纹贴塑板,内衬 20mm 优质 木工板,配置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5 不锈钢水池 2100*800*950 2 台 盆面采用国标201 1.2mm不锈钢发 纹贴塑板。立柱采用38不锈钢圆管, 中间采用 26mm 不锈钢圆管满焊连 接。 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6 不锈钢水池 1500*800*950 1 台 盆面采用国标201 1.2mm优质不锈 钢发纹贴塑板,中间采用 25mm 不锈 钢圆管满焊连接。 优质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38 - 7 灶间调料台 500*1300*1200 2 台 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m优质不锈 钢发纹贴塑板,背板采用 1.0mm 优 质不锈钢发纹贴塑板。 配置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8 吊汤灶 700*700*500 无风机 1 台 1.炉具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 板制作; 2.炉前板、侧板及背板采用 201#/1.0mm 不锈钢板制作; 3.炉体骨架采用 40*40*4mm 角钢; 4.炉膛为3.0mm黑铁板,内砌优质耐 火砖; 5.尾撑进水管为Ф15 镀锌管,不锈 钢风阀、全铜气阀; 7.立柱采用Ф51*1.2mm 不锈钢管, 配不锈钢子弹脚进行调节。 9 不锈钢烟罩 油网带灯和工作 台配套安装 5.3 米 烟罩主体采用国标201 1.2mm不锈 钢发纹贴塑板,侧板、围板采用 1.0mm 不锈钢发纹贴塑板, 配置滤油网,防爆灯,接油盒 10 背风管 530*430 5.3 米 采用 1.0mm 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 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 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11 风管 480*480 5 米 采用 1.0mm 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 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 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12 弯头 480*480 3 个 采用 1.0mm 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 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 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13 变接 现场做 4 个 采用 1.0mm 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 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 筋加强处理,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14 软接 2 个 采用不透气密封帆布制作,经久耐 用,不漏气。 - 39 - 15 风柜 3KW 1 台 该机具有消防排烟和通风换气的两 用功能。 1、产品名称:抽排风柜 2、电机功率:3(KW) 3、额定电压:380(V) 4、转速:1150(r/min) 5、流量5180—8860(mm/h) 6、全压630—600(pa) 7、噪音≤67(dB) 该机结构紧凑、外形美观,箱体采 用型材框架,箱板拼装设计 16 不锈钢油烟 净化器 800*600*500 1 台 1、 产品名称:油烟净化器,采用 1.0mm 厚优质 201 不锈钢制作, 该净化器具有消除排烟和通风 换气的等功能。 2、 功效:7000mm/h/具有效率高、 流量大、噪声低、安装、拆装简 单、清洗方便。 3、 额定电压:220V/50HZ 4、 风机功率:200 5、 出风口尺寸:600*500 6、 重量 78KG 17 不锈钢调料 车 500*700*800 1 台 调料车厢采用国标 201 ,1.2mm 优 质不锈钢发纹板,中间采用 25mm 不 锈钢圆管满焊连接. 18 不锈钢调料 盅 16 公分 12 只 调料盅采用国标 304 ,1.2mm 优质 不锈钢板制作。 19 大锅 90 公分 2 只 大锅采用国标钛金钢 3.0mm 钢板。 20 不锈钢圆桶 50 公分 1 只 桶面采用国标 304 ,1.2mm 优质不 锈钢板制作。 21 天然气漏气 设备 两个探头加主机 1 套 1、示值误差:±5%F?S 2、显示方式:大屏幕 LCD 液晶、发 光管 3、报警方式:声、光报警 4、报警音量:>65dB 5、响应时间:≤30s 6、工作电压:主电 AC220V±15%, 50Hz±1% - 40 - 7、外形尺寸:320mm×230mm×90mm 8、工作方式:连续 9、工作环境:温度 -10℃—50℃ 湿度 ≤93%RH 大气压力 86kPa— 106kPa 10、绝缘电阻:正常环境时 ≥100M Ω 湿度为 93%RH 时 ≥1MΩ 11、功 耗:小于 10W 12、供电节点:6个 13、报警输出:3A /2 组 接点输出, 其中一组可设置脉冲输出 14、信号传输:24V 无极性两总线(≥ RVS 2*2.5mm2二芯双绞线). 22 不锈钢餐桌 2000*600*800 10 张 桌面、凳面采用国标 201 0.8 国标 mm不锈钢发纹。凳子使用 5公分的 不锈钢方管,内衬 20mm 优质木工板 23 不锈钢地沟 盖 290*550 20 块 地沟盖采用国标201 3.0mm不锈钢 发纹板,出气孔采用发气孔。 24 四层板子货 架 1500*450*1500 1 台 1·台面采用国标 201 1.2mm 优质 不锈钢板连接,? 2·立柱采用Φ48* 1.2mm 不锈钢圆 管,? 3.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 U型镀锌 板加固; 4·配置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25 不锈钢工作 台 1800*800*800 1 张 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m不锈钢发 纹贴塑板,侧板、围板采用 1.0mm 不锈钢发纹贴塑板 内衬 20mm 优质木工板,配置不锈钢 可调子弹脚 26 油烟净化 器、风柜架 子 根据净化器和风 柜尺寸定做 1 项 采用 4X4 镀锌角钢焊接制作。经久 耐用。 27 拆灶补砖、 补瓷砖、刮 仿瓷、清洗 墙砖、装推 拉玻璃门, 开孔,水电 及水电材料 1 项 1、拆除大灶。 2、拆除三个工作台及水池。 3、开水沟并运建渣。 4、补砖及补贴瓷砖(补拆除大灶墙 面、地面的砖和瓷砖) 5、刮仿瓷(灶间的墙壁和灶间的房 顶以及消毒间)。 - 41 - 等 6、做灶具配套水电(灶具摆放需要 用的水电) 7、清洗厨房墙壁和地面瓷砖(清洗 灶间墙壁瓷砖和地下瓷砖)。 8、做消毒间的钢化推拉门一樘及开 气管孔。 28 教师吃饭桌 凳 1400*800*800 1 套 木制品。 29 配电箱 450*300*200 1 个 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 综合保护器、第二次启动装置;通 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能对风柜起 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 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充 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 员操作的安全 30 安装、运输 1 项 31 蒸汽机 950*580*550 1 台 1、产品名称:商用燃气蒸汽机 2、产品型号 80S 3、额定燃气压力(pa):1000pa 4、上汽时间:120S—150S 5、额定电压:Ac220/50H2 6、风机功率:100W 7、额定热负荷:28KW 8、蒸汽温度:105C° 9、燃烧器规格:30火排 10、能耗 2000pa:4.2 11、产品重量:52KG 32 不锈钢消毒 箱 1600*1400*1100 1 台 箱体根据现场尺寸定做,采用 1.2CM 不锈钢板制作,加厚保温层,整体 发泡处理。门把手采用厚 3mm 不锈 钢制作,门合页采用可旋转式不休 钢制作;带泄漏装置;更安全、方 便、稳定。同时可对 15只不锈钢桶 进行蒸汽消毒。 配置四个稳定脚。 33 灭菌灯 560*63*245 3 盏 1、产品名称:紫外线消毒灯 2、产品型号:GB-830 3、电压频率:220V—50H2 4、额定功率:30瓦 34 电磁阀电源 转换器 40*70*150 1 套 输入:100-120V 60HZ 200-240V 50HZ 输出:+9V DC 10A - 42 - 35 不锈钢纱窗 1200*1000 5 樘 材质不锈钢,防虫,防蝇。 三、 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开学后必须投入使用。30 日后完成验收。 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30%,验收合格后支付67%,剩余3%在1年后无 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1年。 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满足对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质保期 内如出现设备故障,必须在 1小时之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 并在 8小时内排除故障(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并承担维修费 用。若设备故障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解决,供应商必须提供并更换相应的设备, 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没有在合同期内完成安装调试,需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金 额的20%,且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例如:师生中午就餐费用等)。 四、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43 - 第五章 谈判总则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 44 -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不符 合的,谈判小组应填写供应商淘汰表,写明未通过的原因,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供应商拒绝签字的,谈判小组应注明情况并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 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 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 45 -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 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6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 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 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 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 - 46 - 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澄清后 30 分钟内确认,超出时 间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供应商 响应产品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所占金额比例大的优先(以财政部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如还相等的由 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供应商顺序。 2.8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谈判报。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 47 -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 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 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回复, 均纸质书面的形式进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 48 -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成交结果。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 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 49 -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 50 -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主要条款(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签订内容,仅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货物类)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 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 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 51 - 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给甲方,送交货物成品必 须与招标中标保留样品一致,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 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 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为 ,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 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重新计算;试用期结束后日 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满足项目采购清单中备注栏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 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 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 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 52 -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货到后十个工作日付合同价的%,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 付合同价的%,%的余款在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 息)。 2、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 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 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 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 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5 天, - 53 -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 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 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 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 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 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 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提交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 日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2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18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37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0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1.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八、谈判纪律要求 四、验收标准 第五章 谈判总则 合同主要条款(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签订内容,仅供参考)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