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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殡仪馆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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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项目概况

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TZ-2020-TZ0809

项目名称: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台州市殡仪馆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 3、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殡仪馆

地 址:路桥区桐屿街道下岭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台殡云管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2323893

质疑联系人:张加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6-82323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经济开发区华中大厦2单元20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8601313

质疑联系人:陈建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6013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招标文件】(定稿).doc

    296.3K

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

台州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PTZ-2020-TZ0809

项目名称: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采购单位:台州市殡仪馆

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E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E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E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E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2020年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PTZ-2020-TZ08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服务期

1

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详见技术需求

1

40

一年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餐饮(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餐饮劳务外包服务等)或酒店管理等相关内容。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在政釆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4.标书售价(元):无。

5.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无,按政釆云系统要求进行获取。

备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如需参加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开始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投标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开标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八、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实地实施方案复杂,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前往现场踏勘,以便明确投标方案。

九、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十、相关注意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 其他事项:

(1)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较长,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递交、解密等: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和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具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的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釆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招标将于规定时间在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请在开标当日规定解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完成解密(用CA驱动锁插入电脑及账号登入政釆云平台按时解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存储在U盘中)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及电话见下方联系方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投标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完成解密的,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其余事项:

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行

贷款年利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工商银行

3.8%起

王霖

88588246 13857654562

中国农业银行

3.8%起

龚盛

15858682216

中国建设银行

3.8%起

梅晶晶

88525339

13736585303

中国银行

3.75%起

任茜

13857695378

浦发银行台州分行

4.05%起

王渊

13616676319

浦发银行椒江分行

4.05%起

孙瑞华

13857688081

交通银行台州分行

3.75%起

周翔宇

13867697018

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4.32%起

王海玲

13566413827

浙商银行台州分行

5.01%起

章涉漪

81880185

13606681262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4.15%起

陈金园

13586052161

华夏银行台州分行

4.5%起

邱明达

81871518

13736252233

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

5.6%起

梁宛莉

13306869100

民泰银行椒江支行

5.8%起

陈慧珠

13857699669

绍兴银行台州分行

5.1%起

郭庭斌

15958633119

温州银行台州分行

4.55%起

王晓波

15824005475

平安银行台州分行

6.53%起

李俊丽

15906861025

宁波银行台州分行

4.35%起

戴莉丽

13566627207

金华银行台州分行

4.05%起

金雪婷

81886670

15968661569

台州银行

5.6%起

洪婷

15858624999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王橇  

联系电话:0576-88601313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李张勇

联系电话:0576-88601313(受理供应商注册、中标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华中大厦2单元2003室

(二)采购人(受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殡仪馆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东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6-82323893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标需求

一、编号:TPTZ-2020-TZ0809

二、采购单位名称:台州市殡仪馆

三、项目名称: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四、采购要求:

(一)服务需求:

1、服务模式为托管模式,即中标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并负责食谱制定、主副食的加工供应及卫生保洁等,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但负责原材料的验收工作。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食堂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

2、用餐人数及时间:采购人食堂365天无休,早餐时间一般为早上5:40-8:30,中餐时间为11:00-12:30,晚餐时间为17:00-19:00,就餐人数根据业务情况上下浮动,中午最大就餐人数一般不超过80人,早、晚餐就餐人数较少,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根据采购人食堂用餐情况,预设4个工作岗位,2名厨师(厨师职业资格等级要求:其中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另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2名帮工,厨师限50周岁以下,至少1名男性;帮工限55周岁以下,至少1名男性。投标人另需指定1名管理联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可在从事预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中指定),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采购人食堂365天无休的特殊性,安排工作人员,投标报价也需充分考虑工作时间特殊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后因人力资源配备不足等原因不能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工作任务的,中标人需立即增派符合行业规范工作人员,采购人不因此支付额外费用。如因采购人特殊情况增加服务人员的,产生的费用双方按实协商,另行支付。新聘员工进入食堂时,须立即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体检合格并取得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如无法取得该证书,乙方不得雇用。新进人员应同时缴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采购人留存。

4、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5、中标方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于每周五前提供采购人下一周的食谱及采购计划,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负责配给。中标方按照第三方配给食材原料进行加工,一天三餐响应。

早餐主要为包子、馒头、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素菜等,中餐至少保障2荤3素1汤,晚餐保障1荤2素1汤(或视情采取桌餐、汤面、炒糕等其他形式)。中标方根据就餐人数和食材成本及有关损耗,按照“零利润”原则确定每个菜品的价格进行出售,确保收支平衡。采购人有特别要求,应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如遇接待等活动需安排桌餐形式会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中标方应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在食材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适量、节约的原则,减少食材浪费。

6、中标人负责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日常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

(二)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2、中标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餐饮行业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派驻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采购人有权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管理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因中标人原因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非中标人原因损坏的,中标方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5、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

6、中标方应每年组织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体(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体检结果交采购人查验,所有派遣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7、中标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中标人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8、中标人工作人员休息时间不得在厨房内躺卧。厨房、餐厅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亦不得在食堂内晾晒衣服、鞋袜等。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9、中标人工作人员严禁与台州市殡仪馆工作人员或外来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请采购人有关部门处理。

10、中标人工作人员,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经采购人提出事证,中标人应立即督导改正或予以撤换。

(三)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中标方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加工间。

3、中标方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出现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中标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中标人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食物按要求存放在留样柜,并做好登记(食品留样规定附后)。

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五)违规及损失处理:

1、采购人提供的食堂生产所需设施,中标人必须善尽保管与维护之责。设备故障由采购人协助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属中标人人为操作损坏,由中标人承担维修责任。

2、中标人应做好防火、防盗措施,若由中标人过失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中标人应负全责。

3、中标人如需对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内的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经台州市殡仪馆同意后方可实施。

4、中标人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六)服务要求:

1、服务有效期内,非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提供服务。中标人如擅自停工,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履约没收保证金并解约。

2、中标人不得擅自将承包权转让,或委托他人承包经营:采购人因而遭受损失的,中标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采购人即终止与中标人之合作协议。

4、在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台州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住在馆内守灵,持有餐券的)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降低伙食质量、数量。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与中标人的合作协议。

5、中标人须每周五前向采购人报送下周菜单,采购人及时审核,无异议的,中标人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单时,必须报经采购人同意。

6、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菜谱制定、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犯罪记录。

2、服务人员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健康证的体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应自行与获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其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福利。

4、服务期:采用1年+1年形式,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果续签合同的,则服务标准不得降低,服务及结算均按原合同标准执行。续签合同须经招标代理机构鉴证,并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方为有效。

(八)相关约定:

1、中标人应具备中标后10天内按采购人人员配置要求入场的能力。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因中标人责任导致的突发情况需要使用资金的,如就餐人员因食物不洁等原因引起腹泻、中毒等,查证系中标人责任(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先行用该履约保证金支付相关费用;使用后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半个月内补足;协议期满中标人如无债务或其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采购人于中标人退离半个月内无息返还。

3、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厨房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中标人应进行赔偿。

4、中标人承包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承包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5、中标人承包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6、承包期间,涉及采购人义务的,采购人应全力配合。

7、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复印提交采购人备案。

8、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9、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职责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提供采购人认可备案。

10、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九)服务质量考核

采购人根据下面的日常考核细则对中标人进行日常考核。日常考核扣款以月为单位汇总,并在下季度付款时结算。

序号

考核扣款内容

扣款金额

备注

1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人数、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上岗证等)。

200元/人次

2

用工手续不齐全或支付员工工资不及时的。

200元/人次

3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200元/次

4

服务人员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的。

100元/次

5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双倍赔偿

6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餐厅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

200元/次

7

要求设有专兼职卫生安全员,并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未按要求做到的。

200元/次

8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及相关记录的。

200元/次

9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操作流程,发现餐具不洁。

200元/次

10

食品加工场地、仓库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200元/次

11

要求厨房、餐厅环境内外保持整洁有序,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每餐后厨房地面、厨具等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油质保证地面橱柜整洁不油腻。

200元/3处

12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有腐坏变质情况的。

200元/次

13

加工过程中应减少浪费,合理控制成本,发现浪费较严重的。

200元/次

14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200元/次

15

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私自将食堂食材、原料等带回家的或私自将食材、原料送与他人;在食材验收过程中,未尽到监管职责,接收了不合格食材,或食材存在缺斤少两等情况。

500元/次

16

采购人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无故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500元/次

17

服务员、厨师及管理人员离职15天以上未补进的,月替换超3人(该替换指标不包括采购人提出的替换名额)。

2000-3000元/人次

18

如一天接到投诉2次以上或连续3天投诉达到3次以上的,经查实确属中标人责任的。

300元/次

★因中标方派驻人员原因出现重大卫生或者安全事故以致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领导查处等造成严重影响,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

采购人从承包的第四个月开始结合每月考核季度汇总情况支付中标人劳务报酬(凭中标人提供税务票据支付),支付金额为总承包金额/4-日常考核扣款。

食品日常留样管理制度

职工集体就餐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留样的,应按下列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1、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9、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10、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11、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 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12、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台州市殡仪馆食堂劳务外包采购

2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服务内容要求”

3

▲服务期:一年

4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价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

现场踏勘: 建议现场踏勘。

7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10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76-88601313(李张勇)

8

电子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标书关联定位。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9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

12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

1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4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发布公告的网站上。

15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6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7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内按合同总金额的5%以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退还。

18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19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0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21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8.政府采购云平台系指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若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的,所以涉及到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做PDF的时候线下签字或盖章完成后再扫描即可。如果需要CA中加法人章或者法人签名等,需要供应商单独线下联系CA公司进行办理,可能需另收取费用。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2、所有涉及电子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取(不足6000的按6000元计取),各标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足陆仟元的按陆仟收取)。本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若因中标人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投标人如果对于法律服务分包,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

(八)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当报价也相同时,则以商务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组织单位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

3、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4、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5、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包含的内容及组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为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釆云投标客户端)中还需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有)。

1、资格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规定签字或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对本项目的解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商务技术标的打分内容,并结合第二章“招标需求”,由各投标人自行编制商务技术标;

(2)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根据评标办法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容缺项的,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该项得0分。

3、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小微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无需提供)。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若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的,所以涉及到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做PDF的时候线下签字或盖章完成后再扫描即可。如果需要CA中加法人章或者法人签名等,需要供应商单独线下联系CA公司进行办理,可能需另收取费用。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全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必须准确填写,开评标过程中须保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畅通,随时进行项目开标情况通报及回执。

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准时及全过程参加本项目线上招投标活动的,建议授权全权代表参加。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员、材料、管理、安全文明、假日加班费、值班费、高温补贴、维护、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1、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标书关联定位。

(八)投标文件的封装、递交要求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构成无效标,但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截至时间后送达或寄到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5、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标“▲”技术指标、主要内容允许正偏离)。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响应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规定位置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3)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供货期、服务期、工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

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内容发生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供货期、服务期、工期等报价内容与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不一致;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汇总评分后,再开启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或到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或到开标现场参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开标现场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插线板、保持电脑网络畅通、CA锁等开标工具,否则造成无法解密或其他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疫情期间,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进入后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参与评审活动人员应严格遵守开评标现场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否则不得进入现场。

(二) 开标、评标及定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到达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在政釆云平台发起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由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5、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现场参加的,则现场签署。供应商未按时签署或拒不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响应文件评审、资格审查;

7、资格响应文件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8、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公布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文件文件得分情况。商务技术文件仅宣布总得分,不公布各细项得分,供应商不得就此提出异议;

9、开启通过资格响应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要求响应文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公布报价内容,供应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对各自的报价进行回复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已确认)。报价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享受政策优惠的供应商也同样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电子邮件确认;

10、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在政釆云平台上进行公布结果;

11、开标会议结束。

12、备注: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及解密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造成无法成功解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在同一时间段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请自行内部协调好,系统要求编制标书的CA与解密CA保持一致。

(三) 异常情况处理: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为 5 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编写采购项目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合理调整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其放弃中标资格,则按本次评标供应商得分排序结果依次替补或重新组织。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40分、商务技术分6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节能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中小企业的产品在价格、技术、服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用。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分+商务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报价分(4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注: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的企业产品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执行依据见第2点“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内的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打印件(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判后确认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商务技术标评审(6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数

分值

商务资信(14分)

1

项目业绩

(0-5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劳务外包工作业绩,每个得2.5分,最高得5分;同一服务续签的合同(续签服务期必经满一年及以上)的,按同等有效业绩计算。

0-5分

2

投标人基本情况(0-9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1分,最高得3分。

0-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具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员工手册)进行评价。评价优得6分,评价良5分,评价中4分,评价一般3分,评价差2评价差1分

0-6分

技术分(46分)

3

人员配置情况(0-9分)

根据投标人人员配备是否响应采购需求情况,从人员职业资格、有无健康证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优得9分,评价良7分,评价中5分,评价一般3分,评价差1分,评价很差0分

0-9分

4

项目实施方案(0-32分)

由投标人结合采购文件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阐述,根据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全面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评价。评价优得10分,评价良8分,评价中6分,评价一般4分,评价差2分,评价很差0分

0-10分

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及保证相关制度有效执行的举措,主要包括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卫生、餐具厨房餐厅卫生、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进行评价。评价优得10分,评价良8分,评价中6分,评价一般4分,评价差2分,评价很差0分

0-10分

应急措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和突发时间安全应急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优得7分,评价良5分,评价中4分,评价一般2分,评价差1分,评价很差0分

0-7分

根据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优得5分,评价良4分,评价中3分,评价一般2分,评价差1分,评价很差0分

0-5分

5

员工稳定措施(0-5分)

员工稳定承诺及有关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优得5分,评价良4分,评价中3分,评价一般2分,评价差1分,评价很差0分

0-5分

合计

0-60分

(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方式

(1)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人义务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第五章 合同格式(仅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招标代理公司关于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期限 年。 本合同执行自 日起至 日止。

、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承包合同价款为¥ 元/年(大写:币 元整/年)。

2、结算方式:甲方从承包的第四个月开始结合每月考核季度汇总情况支付中标人劳务报酬(凭中标人提供税务票据支付),支付金额为总承包金额/4-日常考核扣款。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因乙方责任导致的突发情况需要使用资金的,如就餐人员因食物不洁等原因引起腹泻、中毒等,查证系乙方责任(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形),甲方有权先行用该履约保证金支付相关费用;使用后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在半个月内补足;协议期满乙方如无债务或其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甲方于乙方退离半个月内无息返还。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模式为托管模式,即乙方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厨师队伍、服务人员等),并负责食谱制定、主副食的加工供应及卫生保洁等,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但负责原材料的验收工作。甲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煤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对设施的正常维护。食堂油、米、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甲方提供。

2、用餐人数及时间:甲方食堂365天无休,早餐时间一般为早上5:40-8:30,中餐时间为11:00-12:30,晚餐时间为17:00-19:00,就餐人数根据业务情况上下浮动,中午最大就餐人数一般不超过80人,早、晚餐就餐人数较少,具体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3、根据甲方食堂用餐情况,预设4个工作岗位,2名厨师(厨师职业资格等级要求:其中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另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2名帮工,厨师限50周岁以下,至少1名男性;帮工限55周岁以下,至少1名男性。乙方另需指定1名管理联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可在从事预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中指定),乙方要充分考虑采购人食堂365天无休的特殊性,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若乙方因人力资源配备不足等原因不能完成甲方提出的工作任务的,乙方需立即增派符合行业规范工作人员,甲方不因此支付额外费用。如因甲方特殊情况增加服务人员的,产生的费用双方按实协商,另行支付。新聘员工进入食堂时,须立即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体检合格并取得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如无法取得该证书,乙方不得雇用。新进人员应同时缴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5、乙方要根据甲方的要求,于每周五前提供甲方下一周的食谱及采购计划,甲方委托第三方负责配给。乙方按照第三方配给食材原料进行加工,一天三餐响应。

早餐主要为包子、馒头、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素菜等,中餐至少保障2荤3素1汤,晚餐保障1荤2素1汤(或视情采取桌餐、汤面、炒糕等其他形式)。乙方根据就餐人数和食材成本及有关损耗,按照“零利润”原则确定每个菜品的价格进行出售,确保收支平衡。甲方有特别要求,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如遇接待等活动需安排桌餐形式会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应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在食材加工过程中应遵循适量、节约的原则,减少食材浪费。

6、乙方负责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日常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

四、管理要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被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餐饮行业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拟派驻的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管理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因乙方原因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非乙方原因损坏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5、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应每年组织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体(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体检结果交甲方查验,所有派遣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7、乙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必须为所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8、乙方工作人员休息时间不得在厨房内躺卧。厨房、餐厅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亦不得在食堂内晾晒衣服、鞋袜等。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9、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台州市殡仪馆工作人员或外来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请甲方有关部门处理。

10、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经甲方提出事证,乙方应立即督导改正或予以撤换。

(二)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乙方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加工间。

3、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出现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乙方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食物按要求存放在留样柜,并做好登记(食品留样规定附后)。

3、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四)违规及损失处理:

1、甲方提供的食堂生产所需设施,乙方必须善尽保管与维护之责。设备故障由甲方协助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人为操作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措施,若由乙方过失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3、乙方如需对甲方食堂内的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退回的事宜。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提供服务。乙方如擅自停工,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履约没收保证金并解约。

2、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权转让,或委托他人承包经营:甲方因而遭受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4、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甲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住在馆内守灵,持有餐券的)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降低伙食质量、数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5、乙方须每周五前向甲方报送下周菜单,甲方及时审核,无异议的,乙方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单时,必须报经甲方同意。

6、甲方有权对乙方菜谱制定、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六)其他要求:

1、乙方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犯罪记录。

2、服务人员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健康证的体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自行与获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其社会保险金和其他福利。

4、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采用1年+1年形式,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将根据乙方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果续签合同的,则服务标准不得降低,服务及结算均按原合同标准执行。续签合同须经招标代理机构鉴证,并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方为有效。

(七)相关约定: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按甲方人员配置要求入场。

★2、甲方工作人员(包括外来人员(住在馆内守灵,持有餐券的))因食物不洁等原因引起之腹泻、中毒等,查证系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先行用该履约保证金支付相关费用;协议期满乙方如无债务或其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甲方于乙方退离一周内无息返还。

3、乙方对甲方的厨房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4、乙方承包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承包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5、乙方承包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承包期间,涉及甲方义务的,甲方应全力配合。

7、乙方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复印提交甲方备案。

8、乙方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9、乙方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职责安排表、考核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