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WH-HD-2020-1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MLWH-HD-2020-1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柴永韬,信德安,张科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4398.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代理收费不足贰仟元的按贰仟元计取, 基数为中标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联系方式:022-24123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联系方式:18202204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朋颖 电 话:18202204102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最终.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MLWH-HD-2020-11)
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0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37
第五部分 竞争性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MLWH-HD-2020-11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其他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投标。
三、项目预算:97.92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20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四)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以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00-9:3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资质审查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3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三)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30
(四)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朋颖
(二)联系电话:1820220410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三)采购联系人:张科长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412386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8202204102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名称、磋商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人工费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二)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在完全了解采购人的需求上完成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收取方式:电汇、支票。
2、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保证金送达或电汇到采购代理单位。磋商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递交磋商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水游城冠锜大厦14层。
开户行:工行红桥大丰路支行 账号:0302016919300259313
若供应商采用电汇形式,磋商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注册地汇出,并注明用途、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注:如投标单位采用电汇方式,请于电汇后2日内与缴费单位电话确认。
5、供应商不按以上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中标后因供应商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七)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代理收费不足贰仟元的按贰仟元计取, 基数为中标额。
收款单位: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北大街支行
账号:0302080109300356397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评分标准(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标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 技术评分标准(90分) |
|||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至今同类型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分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②验收报告复印件; ③用户盖章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
6分 |
2 |
投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
(1)拟派本项目厨师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 (2)拟派驻人员(6人)持有效期内健康证,并提供派驻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备且持证率100%,6分;不具备或其他,得0分; (3)拟派本项目面点师需具有面点中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 |
10分 |
3 |
服务点对点应答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8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条扣2分,最低得分为0分。 |
18分 |
4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7分 服务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较满足采购需求:4分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一般,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满足采购需求:2分 服务方案不完整不详细,无全面性、可操作性,不满足采购需求:0分 |
7分 |
5 |
食堂菜谱及营养搭配方案 |
详细提供菜品轮换方案,包括名称、目录、循环周期等: 菜品丰富、营养搭配方案好:7分; 菜品丰富、营养搭配方案较好:4分; 食堂菜谱及营养搭配方案一般:2分 无:0分 |
7分 |
6 |
食品安全及新鲜度的保证措施及方案 |
方案规范详细、科学合理,可行:6分; 方案较为详细、科学性一般,可行:3分; 无:0分。 |
6分 |
7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
从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 方案考虑全面具体、专业性强,操作可行:6分; 方案考虑全面,专业性一般:3分; 无:0分。 |
6分 |
8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6分; 组织机构设置一般,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齐全、分工不够明确:3分; 无:0分。 |
6分 |
9 |
人员培训 |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全面:6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有但不全:3分 无:0分 |
6分 |
10 |
紧急预案 |
意外事故、停电停水等的处理方案: 实用,经济,切实可行:6分 实用,经济,可行性一般:3分 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差:0分 |
6分 |
11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6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0分 |
6分 |
12 |
服务承诺 |
包含但不限于餐品当天制作绝不外采承诺、供货产品溯源证明材料提供承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爱护食堂设施和厨房设备承诺等: 服务承诺完善、合理的,得6分; 较完善、较合理的,得3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
6分 |
合计 |
100分 |
三、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4、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5、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询标的。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C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五、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要求
1、项目预算:97.925万元;
2、服务期:一年。
3、餐费:我局机关现有就餐人员143人(包括物业及保安9人)
餐标:19(元/人)*143(人)*250(工作日/年)=67.925万元
人员薪资:2.5万元/月(包括保险及意外险)
2.5万元/月(6人每月工资)*12(月)=30万元
总计:67.925+30=97.925万元
三、伙食标准及供餐方式
1、用餐时间:
早餐:7:30-8:30,午餐11:40-13:00;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餐标细则及用餐人数:
早餐:5元/人,主食不少于4种;粗、细粮搭配,拌菜不少于6种;口味酸、甜、苦、辣要合理,稀食不少于3种,豆腐脑、浆子、锅巴菜、煎饼果子、云吞、果子等每周不能重复;鸡蛋、牛奶必备;
中餐:14元/人,主食:粗、细粮搭配;四菜(主荤1个,次荤2个,素菜1个),两个汤;每周菜品种类不重复,每天保证供应应季水果或酸奶。
本次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总共需要配备6名工作人员,包括厨师2名、面师点1名、服务员1名、帮厨2名。具体分工如下:
岗位 |
工作内容 |
人员数量(人) |
说明 |
主厨(二级) |
负责制定每周营养菜谱以及厨房管理。 |
1 |
正常班 |
副厨 |
协助主厨制定每周营养菜谱以及厨房管理。 |
1 |
正常班 |
面点 |
负责制作面点、西点(需具有面点中级资格证书) |
1 |
正常班 |
服务员 |
负责卫生 |
1 |
正常班 |
帮厨 |
听从主厨安排做好洗菜、配菜,协助主厨对食堂的管理工作。 |
2 |
正常班 |
合计 |
6 |
||
★注:副厨、面点、帮厨人员完成本职工作后,需协助服务员完成服务工作。 |
五、技术需求
(一)餐厅管理标准
●饮食标准
1.厨师长要会同有关人员确定菜品的工艺,包括价格、用料标准、口味、颜色、装盘、容器等。
2.菜品一月调整一次,菜品更换率在30%以上。
3.食堂主管、厨师长及有关人员每周至少一次检查食材质量和来源,保证饭菜的质量。
4.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操作。
5.设置菜品质检员(厨师长兼任),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
6.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程进行操作。
7.食堂主管、厨师长在每天例会上要讲评前一天的反馈意见和情况。
●安全标准
1.厨房内要配备防火和灭火器材与设备。
2.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的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3.炒菜时,厨师禁止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事物或与人聊天。
4.油锅起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气桶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食堂内。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要好,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8.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例如,在使用燃气灶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9.用电烹煮食物时,需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10.厨房在炸、煎、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11.使用燃气灶、煤气管线时,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不可采用。
12.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燃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认已关闭。
13.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已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4.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验灭火器及消防水栓,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
●卫生标准
1.食品卫生实行“五个四”管理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和过期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
(2)成品(食品)有效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和开水、消毒柜)。
(4)环境卫生“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区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被,勤洗工服、抹布。
2.餐饮部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1)地面清洁无杂物,桌椅摆放洁净,门窗玻璃经常擦洗,四壁无尘,洁净舒适。
(2)餐厅周围的垃圾污水经常清除,残肴骨渣及时清理,餐厅内不得摆放杂物、空酒瓶、私人用品、扫帚、拖把和簸箕等清洁用具。
(3)洗手间勤冲洗、勤打扫,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清洁明亮。
(4)餐厅、通道、工作区域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
3.餐饮部个人卫生检查标准
(1)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工作前后要洗手、定期进行体检。
(2)厨房人员上岗要着工作服,戴卫生帽。
(3)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喷过多香水,不涂指甲油。
4.厨房操作卫生检查标准
(1)每天清洗,用开水浸烫使用过的抹布、垫布,以减少、杀灭细菌,托盘等工具要保持清洁。
(2)工作时,不许对着食品咳嗽、讲话、打喷嚏,不许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许在客人面前挖耳、剔牙、抓头皮、打呵欠、抠鼻子。
(3)端食物或入口用品的用具时要使用托盘。
(4)坚决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5)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患病者,应将其所用餐具单独存放、重点消毒。
(6)勿用手抓碗口或汤羹的入口处。
5.餐具卫生检查标准
(1)总体要求就是无油污、无水渍、无细菌。
(2)坚持“刮、洗、过、消毒”四环节。
刮——餐具洗涤前先刮去盘、碗中的剩菜、剩汤,进行大、小餐具分类,并分别清洗。
洗——较油腻的盘碗需用热水清洗,放碱或洗洁精去油腻。
过——洗涤后用清水冲洗。
消毒——凡盛装直接入口食物、饮料的杯盘碗碟及所用小件餐具实行高温消毒。
6.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蟑螂、老鼠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他滋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各种传染病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4)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不得使用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
7.食品储存卫生管理规定
(1)控制食品的腐烂变质,消灭或控制微生物的繁衍,抑制组织酶的活动,防止安全物质的破坏,保持食品中的营养素,延长食品可供使用的期限,满足食堂供应的需求。
(2)厨房内储存的食物卫生要求主要是做到防霉、防鼠、防虫、控制温湿度及定期进行食品库房的清洗和消毒,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
(3)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方式要考虑有足够的空间,不可过分密集,一般与地板和墙壁保持20厘米的距离。
(4)各类食品应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存在的问题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异味食品与易吸收异味的食品不能混淆堆放。
(5)对入库的食品应做好验收,变质食品不可以入库,要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6)食品仓库要保持高度的清洁状态,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健全的清洁卫生制度。
(7)冷藏库要经常保持冷凝管上不结霜。易碎物品要严格防碰破,如灯泡要用铁丝网罩盖。
(8)对库存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加快周转、尽量缩短储存期。
●餐厅服务标准
1.餐厅环境标准:
(1)布置简洁明快、环境清洁舒适。
(2)卫生间清洁卫生,保证有岗、有人、有服务。
(3)空调室冬季18℃-24℃,夏季22℃-24℃。
(4)室内噪声不高于50分贝。
2.厨房设施设备和环境标准:
(1)水台、冰箱、炉灶、蒸汽炉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防蝇、排烟通风设施完好。
(3)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4)各种食品加工器械完好有效。
(5)连接餐厅的通道,有隔音、隔气装置,干净整洁。
3.服务质量标准:
(1)食堂设服务岗,并保证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人员要做到仪容端正,仪表整洁,符合员工手册要求。
(3)开工作业务班前会,做好上岗前检查,明确分工。
(4)早中晚及各式就餐规范布置,餐桌椅横竖对齐。
(5)严格执行使用托盘服务,保持托盘无油腻。
(6)食堂内设意见征求表,并对填写过的及时收回。
(7)保持食堂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的整洁、无浮沉、无污渍。
(8)保持清洁卫生,门窗光亮,地板、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无蜘蛛网。
(二)服务标准
●能源管理:
根据能源使用状况,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管理工作。
1、建立能源管理制度。
2、根据运行情况制定节能措施。
3、制订年度节能措施,加强组织,精心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4、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调整,争取将运行中的水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5、对电能消耗进行管理,每月对用电量进行分析,杜绝浪费现象。在保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电量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6、对月度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精心分析,发现能源消耗不合理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整,并组织进行整改。不断总结经验,使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食堂管理:
1、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通过专业渠道招聘和培训,接受过专业的素质、技能培训,具有厨师等级证书。
2、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病史和流行病史,上岗前提供由县级(含)以上级别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3、采购物品要选择正规供应商。食品在源头上质优、新鲜、干净。
4、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及工艺去操作。
5、食品在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且密封保存,直至开餐。
6、每天要对食堂进行消毒处理,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7、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8、其他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执行。
(三)监管范围及标准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对餐厅实施监督管理,监管的范围及标准如下:
●操作流程监控
1.每日由厨师长计算并列好明日所需食品材料种类及数量,并联系甲方指定配送单位购入食品原材料。
2.购入的原材料按类别分区存放,冷冻、冷藏货物验收后及时存放冷库,粮、油、蛋、辅料入库,青菜类上架,严谨乱堆乱放;
3.冷荤类解冻浸泡、清洗池、杀生池与青菜清洗、浸泡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严防混用;
4.初加工环节符合择净、清洗、浸泡、切配流程规范;
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成品采取密闭保温措施。
●销售环节监控
1.每餐闭餐后封闭餐口,清理售饭现场;
2.开餐前开启紫外线灯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未经消毒的售饭工具不得使用;
4.服务人员进入售饭间,必须洗手,二次更衣,带好发帽、口罩,头发不外露。
●卫生质量监控
1.加工间:检查频次,每天1—2次,顺序:原材料存放(冷库、主食库、调蔬菜库) 初加工区 烹制区 主食加工区 主食热成型区,符合卫生要求;
2.售饭间:预进间、二次更衣、紫外线消毒、售饭工具消毒、服务员个人卫生、着装达标;
3.餐具回收区:残食台密闭并摆放整齐,残食桶不外溢,每餐及时清理,餐具回收箱整洁,盘碗筷无随意丢弃,饭后遗留在餐桌上的餐具及时清理回收;
4.餐具洗涤消毒区:洗碗机水温度达标(86°以上),烘干温度≥120°,洗碗机转速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餐具经过烘干区时间不少于40秒;
5.餐具保洁:经过洗涤消毒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存储备用,运输餐具的车辆每餐用消毒药液擦洗,防治餐具污染;
●就餐场所监控
1.开餐前一个小时内所有餐桌椅擦洗干净,就餐中不得清扫地面;
2.餐厅地面无积水、污渍,就餐中临时造成的地面污染及时清扫擦洗;
3.根据餐厅光线强度,适时开启照明;
4.根据餐厅温度适时开启空调;
5.督促餐厅适时更换防蝇和防风门帘,定期擦洗,保持干净;
●设备使用监控
1.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2.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采取养护措施;
3.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
4.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0.5厘米,发现制冷效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
5.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需承包方提出申请并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甲方对餐厅服务监督管理
1.对菜品品质的监督:包括菜品搭配、营养标准、菜品轮换等进行监督。
2.对食堂卫生的监督:包括餐厅卫生、厨房卫生、卫生流程等进行监督。
3.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标准:
餐饮人员管理:承包方应确保为餐厅提供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即厨师证书及健康证明,人员的流动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证履行合同内容,同时做好指导与协调工作。
2、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并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食品卫生及管理方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就不合理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3、员工刷卡用餐,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数,如遇加班、放假等非正常因素提前告知乙方。
4、乙方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等各项安全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乙方需在第二个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原料采购明细及相关费用清单,甲方核对无误留存。
6、甲方提供厨房、厨具、厨房设备等用具,每日所需食品原材料由甲方指定配送单位提供,食堂用水、用电,天然气费用由甲方承担。
7、固定资产所有权属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甲方规定期限予以报废。各种报废的固定资产、耐用品及其他由甲方购置的物资,全部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须定期对餐厅现有各种资产进行数量、使用年限等项目进行清点。遗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8、食堂所有厨具及厨房设备,如自然磨损及消耗甲方负责维修及添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足额安排主厨、副厨、砧板师、面点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支付。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厨房、餐厅,遵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标准向甲方和甲方指点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逢遇重大的活动,乙方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餐饮服务。乙方食品供应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食品供应连续两次达不到材料量化标准的,甲方可依制约责任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核实确定的,乙方需赔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1)出售变质、有毒食品、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导致员工食品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样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相关原因
4、乙方接受甲方卫生监督管理,并接受甲方对餐厅、厨房卫生整改要求。乙方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制作和食品卫生的检疫,检疫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结果上报甲方备案。卫生监督所日常检查,卫生许可证的年检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由乙方自理。
6、乙方食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7、乙方须负责所承包厨房、餐厅内所有区域的清洁工作,并达到甲方之清洁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内使用的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8、乙方应在不违背国家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遵照甲方特定的员工餐厅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和账册。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对食堂的各项原辅材料消耗、费用支出记好账册,随时供甲方查阅。
9、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就餐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提前开餐或提前收餐(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逢特殊情况甲方指定乙方延迟供餐或加餐的,乙方应予以配合。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和停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
1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款项。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
1.2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采购代理单位”。
2.2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单位。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5.3 供应商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本项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磋商代理服务费。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磋商邀请函、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单位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询问、质疑内容属于采购需求、采购方式、供应商产生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除此之外的询问、质疑内容,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公司提出。
8.2 询问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政策法规-地方政策”《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下载),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4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邀请函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8.5 质疑受理部门: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8202204102。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冠锜大厦14楼。质疑文件模板请自行在(www.tjgpc.gov.cn )政策法规-地方政策”《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载。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9.1中标与未中标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B 磋商文件说明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