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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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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XQGPC-A2020008)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0008)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QGPC-A2020008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天津天宁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北端嘉利大厦1-601 76.82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货物
第1包
名称:分体空调
品牌:海信
规格型号:KFR-26GW/G116X-X1
数量:170
单价:1847
名称:洗衣机
品牌:海信
规格型号:XQG100-U1452FG
数量:68
单价:1793
名称:冰箱
品牌:海信
规格型号:BCD-269WTDGVBP
数量:68
单价:2608
名称:微波炉
品牌:格兰仕
规格型号:G80F23CN3L-C2(C0)
数量:68
单价:650
名称:电视
品牌:海信
规格型号:50H22E
数量:68
单价:163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秀君,刘加,耿志慧,郭洪波 李金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扬柳青镇柳丽路38号
联系方式:13312179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玉轩
电 话:022-27937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A2020008.doc
其他附件文件:分项一览表.rar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7日

天津市西青医院办公家具购置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QGPC-A2020008)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5日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分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A2020008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分体空调170台、洗衣机68台、冰箱68台、微波炉68台、电视68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项目预算

1310870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19年度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18年8月13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发送至xqqczj15@tj.gov.cn。(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27394697,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7:0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5第二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5第二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方式: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丽路3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孙星元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925992-850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质疑受理):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

2.联 系 人:孙星元

3.联系方式:022-27925992-8503

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丽路38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分体空调170台、洗衣机68台、冰箱68台、微波炉68台、电视68台。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0年8月5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家电购置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分体空调170台、洗衣机68台、冰箱68台、微波炉68台、电视68台。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19年度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20年)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2、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参考图片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至少6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投标人须提供随机赠送的易耗品清单、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制作备品备件清单)。

3、交货要求:

(1)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4、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5%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5%的货款。

5、验收标准:空调连接铜管横平竖直。安装设备均要达到参数要求标准,如甲方认为安装电器参数未达到招标参数,甲方有权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未达到招标要求甲方有权拒接支付验收款

6、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七、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和评标步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未装订或活页装订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打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满分37分)

(1)业绩(满分4分)

①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20年)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复印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两个以上(含两个)案例(4分);一个案例(2分);没有案例(0分)

(2)价格(满分30分)

①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企业实力(满分3分)

①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第二部分 服务(满分10分)

(1)安装及调试服务(满分4分)

①好(方案详细、完善、合理,能够保证完工,能满足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4分)

②中(方案合理,能够保证完工,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分)

③差(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0分)

(2)质保期维保服务(满分4分)

①好(质保范围和期限其中至少一项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4分)

②中(质保范围和期限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分)

③差(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0分)

(3)服务支撑能力(满分2分)

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人或制造商相关的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得2分;其他不得分.

第三部分 技术(满分53分)

(1)技术参数评价(满分20分)

实质性技术需求条款有一项及以上偏离的,按无效处理。一般技术需求每一项负偏离减3分,负偏离达到三项及以上的,此项得分为0分。

(2)产品整体性能评价(满分9分)

对比各投标产品,从产品整体先进、稳定、安全、耐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所投产品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耐用的,得9分;

所投产品技术较为先进、性能较为稳定、较为安全耐用的,得6分;

所投产品技术普通、性能基本稳定、基本安全耐用的,得3分;

所投产品技术落后、性能不稳定、不安全不耐用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

(3)关键零部件评价(满分9分)

对比各投标产品,从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先进、稳定、安全、耐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所投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耐用的,得9分;

所投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较为先进、技术较为先进、性能较为稳定、较为安全耐用的,得6分;

所投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一般、技术一般、性能基本稳定、基本安全耐用的,得3分;

所投产品的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落后、技术落后、性能不稳定、不安全不耐用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

(4)备品备件方案评价(满分6分)

对比备品备件方案,从方案的完整性、产品故障的处理措施、调换故障产品等进行综合比较。

方案完整,能够依产品损坏情况提供完备的处理措施,能够及时调换故障产品的,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6分;

方案基本完整,能够依产品损坏情况提供基本的处理措施,能够调换故障产品的,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4分;

方案不完整,不能依产品损坏情况提供处理措施、不能调换故障产品的,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

不提供方案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0分。

(5)安装实施方案评价(满分9分)

对比安装实施方案,从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安装方法、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安装需求的,得9分;

方案较为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项目安装需求的,得6分;

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安装需求的,得3分;

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安装需求的,得0分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减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出现1次减1分,最多减5分::

①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②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④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⑤投标文件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出现1次减2分,最多减10分:

①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③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投标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④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第五部分 其他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①围标或陪标的。

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④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字号、字体、排版、错漏之处非常一致的。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③他人举报,经查证投标人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739469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五份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开标分项一览表

(4)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5)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6)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7)授权书

(8)真诚投标承诺书

(9)投标产品技术说明文件

(10)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的证件

(11)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站上予以公布:

①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中心备案的。

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④其它经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5)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

(6)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7)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8)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十、项目需求书:

1、实质性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实质性需求条款

1

分体空调

170台

能效等级:变频一级

空调类型: 挂机

空调功率: 1.2匹(大一匹)

产品报价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2

洗衣机

68台

洗涤公斤量:9KG

电机类型:变频电机

颜色:香槟金

产品报价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3

冰箱

68台

面板类型:钢化玻璃面板

类别:三门

总容积(升):≥235

制冷方式:风冷

产品报价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4

微波炉

68台

开门方式:侧拉门

内胆材质:喷涂

容量(L):≥23

产品报价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5

电视

68台

网络功能:支持有线/无线连接

显示屏类型:LED显示屏

芯片:8K

屏幕尺寸:50寸

产品报价包含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注 :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空调为核心产品。

2、一般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和单位

需求条款

1

分体空调

170台

APF≥5

制冷量:≥2600W

制冷功率:620W

制热量 ≥4300W

制热功率:≤1300W

电辅加热功率:≤1050W

循环风量:≥580m3/h

室内机噪音:≤41dB

室外机噪音:≤51dB

2

洗衣机

68台

产品类别:滚筒式

控制方式:电脑控制

能效等级:1级

排水方式:上排水

电机类型:变频电机

具有:电磁门锁 预约功能 抗菌窗垫

筒自洁功能 消毒洗功能 记忆功能

3

冰箱

68台

显示方式:LED显示

冷藏室(升):≥131

冷冻室(升):≥71

除霜模式:智能除霜

制冷方式:风冷

耗电量:≤0.54(KWh/24h) 能效等级: 一级变频

4

微波炉

68台

微波功率(W):≤800

容量(L):≥23

5

电视

68台

网络功能:支持有线/无线连接

显示屏类型:LED显示屏

分辨率:1920x1080

芯片:8K

背光灯类型:LED发光二极管

屏幕尺寸:50寸

第 二 分 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开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书

11.2 开标一览表

11.3 开标分项一览表

11.4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11.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11.6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11.7 授权书

11.8 真诚投标承诺书

11.9 投标产品技术说明文件

11.10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的证件

11.11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 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信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应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8.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8.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8.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19.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等内容。

19.3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 递交投标文件:

20.1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2.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3. 投标文件的开启: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3.2 开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

23.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3.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4. 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4.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4.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5.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5.7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6.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6.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6.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评标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8.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开标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8.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标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29.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29.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9.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0.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1. 最终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1.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1.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2.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3. 中标通知:

33.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35.2 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5.3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5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

37. 合同转让:

37.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7.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8.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支付。投标报价和中标后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询问与质疑:

39.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0.质疑

4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0.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0.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XQGPC-20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一、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生产厂家:

货物原产地: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货物总价款:

大写: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成交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 ),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货物到达后,并由供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由使用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安装和使用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需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供方提出索赔。

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需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供方提出索赔。

六、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 %的货款。

七、售后服务

八、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 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一、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二、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两份,政府采购中心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使用方及供方、需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供方投标文件(编号:XQGPC-)及其承诺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供应商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2.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3.供应商应答表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西青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 份、副本 _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_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开标分项一览表

3.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4.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5.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6. 授权书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第二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第三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4.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5. 如果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包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商

品牌

数量

投标总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单位:元

项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国内/外

省内/外

商品属性

单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注: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4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资格要求

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

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

服务要求

交货要求

注:

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件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用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编号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