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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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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7 17:24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6032020000670
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45452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28日到2020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0年 9 月 3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此为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唯一途径。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受理股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075 编审股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3 监督股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5 评审股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6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4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13508285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路口—福辉鞋业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女士;联系电话:0826-2883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蒲老师
    电话: 13508285386

    30-2 号项目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广安市前锋区机关食堂包括区委区政府职工食堂、前锋国际商业中心职工 食堂、北城中央大街职工食堂、区人武部食堂共计 4个。 2.机关职工食堂热菜区、操作间、洗碗区设备齐全。 3.机关食堂早餐以面食、米线、稀饭、馒头、咸菜、鸡蛋等为主,用餐人数 约 850 人;午餐两荤两素一汤,用餐人数约 1200 人;晚餐两荤两素一汤,用餐 人数约 260 人。 二、食堂运作模式 1.合作模式:采用委托管理+约定服务模式。食材供应商、供应渠道及价格 由采购人负责确定。劳务服务委托中标商管理,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餐饮专业技 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开展劳务服务。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 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 奖励工资、社会保险费、员工福利费、交通费、通讯费、劳保用品、服装费、员 工房租费、管理酬金、法定税金等)。 2.采购人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的设备设施、餐具和正常维修维护 等。中标供应商因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故意损坏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中标 供应商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负责缴纳。 4.就餐收费一律采取刷卡方式,食堂劳务人员不得收受现金。 三、人员配备要求 1.管理人员 1名(厨师长),负责 4个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及公务接待用餐, 厨师长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营养师资格证书,有从事厨师长的工作 经验,有较强的菜品创新能力,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 完成各种规格的接待用餐,年龄在 18-55 周岁,身体健康。 2.厨师 8名(含 2名中式面点师),区委区政府职工食堂 2名、前锋国际商 业中心职工食堂 2名、北城中央大街职工食堂 2名、区人武部食堂 2名;厨师具 备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有从事厨师的工作经验,年龄 18-55 周岁,身体健 康。 3.墩子 7名,区委区政府职工食堂、前锋国际商业中心食堂、北城中央大街 职工食堂各 2名,区人武部 1名;有从业工作经验,年龄 18-50 周岁,身体健康。 4.服务员 16 名,其中,区委区政府职工食堂 6名、前锋国际商业中心食堂 4名、北城中央大街职工食堂 3名,年龄 18-50 周岁;区人武部 3名(年龄 18-45 周岁),身体健康。 5.4 个机关食堂劳务人员共计 32 人,从业人员必须 100%经过健康体检和岗 前培训。在入场前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有员工名单、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 级证书、体检证明等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6.因单位搬迁、食堂就餐人数的增减,采购方可调整或增减各食堂的人员配 备。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1年。区委区政府对机关食堂劳务有新要求的,按照新要求执行。 五、食堂服务需求 1.食堂管理服务目标 1.1 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准时供餐,营养结构、菜肴搭配合理,制作 安全卫生,达到如下服务管理目标:管理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率 100%。 1.2 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国家法 律法规,确保服务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 全标准》。 1.3 加强安全操作规范,杜绝因人为因数造成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 设备严重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4 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 2.供餐服务需求 2.1 供餐时间:食堂早中晚餐供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2.2 供餐采取早、中、晚餐集中供餐形式。 2.3 干部职工餐饮基本要求:工作日供应一日三餐(晚餐在区委区政府职工 食堂就餐,前锋国际商业中心食堂、北城中央大街食堂原则晚上不供餐,区人武 部供应一日三餐),双休日、节假日,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值班工作 人员提供加班、值班工作人员用餐服务。 2.4.做好采购人安排的接待用餐服务。 2.5.采购人指定的其它用餐服务。 六、食堂管理服务基本标准 1.服务质量 1.1 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 形象接待就餐者。 1.2 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工,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 餐时间。 1.3 每天备有半成品菜肴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1.4 在员工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餐桌、座椅的整理、清洁, 确保餐环境整洁。 2.菜肴质量 2.1 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 2.2 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 2.3 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 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 2.4 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 香味。 3.卫生管理 3.1 个人卫生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 “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 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 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2 环境卫生 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天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作场 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 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 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 及堆放泔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3.3 食品卫生 食品操作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 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 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 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 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所有食物、菜肴均 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 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并落实专人负责。 3.4 加工卫生 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洗冰箱, 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绿叶菜必须做 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菜叶 上;加工原材料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包装是否完好;每 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台、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 清理冲洗。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4.1 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4.2 对因不负责或违章操作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 担。 4.3 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 4.4 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4.5 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并承担 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等费用,及时交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 不得使用童工、曾因刑事犯罪受到过处罚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 的员工,发现未取得健康证的,采购人在劳务服务费中扣除 200 元/次。中标单 位对所配备的劳务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防疫、防火等各项培训,并将培训结 果报采购人备案,若因违规操作或人为因素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 位承担。 2.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4.有行政机关食堂从业经历的餐饮服务公司,需提供与行政机关单位签订的 餐饮服务合同。 5.具有从事川菜行业的丰富经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支付方式:中标商每月凭劳务发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 纳凭证结算。 30-2号项目采购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