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成交公告
2020-08-27 0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HHCS2020-0802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8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服务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交金额
单位
/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第一餐厅及第二餐厅经营权
南阳坤记味道餐饮有限公司
南阳市仲景路与范蠡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经营总收入的5.8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薛冰、吴程隆、田喜耀(组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8月27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兴隆路552号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0377-63112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18338109269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pdf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
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NHHCS2020-0802
采购人: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八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合同条款.......................................................................................................18
第四章 服务范围和要求.......................................................................................... 2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HHCS2020-0802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
2.服务内容: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第一餐厅及第二餐厅经营权;
3.服务期限:按照校方要求满足学校正常开学需要,经营期限为三年。
4.服务质量:达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
围。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8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凯旋中心 A 座)12 楼 12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1 套,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6)具有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资料;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面(加盖
单位公章,视为原件);
4.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份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凯旋中心 A 座)12 楼 1210 室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27 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凯旋中心 A 座)12 楼 1210 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兴隆路 552 号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0377-63112181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18338109269
发布人: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8 月 16 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 附 表
项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
2 服务地点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
3 采购人
采购人: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兴隆路 552 号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0377-63112181
4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 17 号楼 1210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18338109269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7 服务期限 按照校方要求满足学校正常开学需要,经营期限为三年
8 服务质量 达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服务内容
南阳市第五中学校(第八完全学校校区)第一餐厅及第二餐厅经营
权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5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 磋商预备会议 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14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15
供应商疑问及澄
清
采购人收到疑问后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澄清
16 磋商报价
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不少于二轮次的报价,且下一轮次的报价不得低
于上一轮次的报价,最后轮次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
价为第一轮次报价。
17 磋商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 日历天
18
投标保证金额及
方式
无
19 供应商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
20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电子文档:壹份(U 盘壹份)。
21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需签字或盖章处必须签字或盖章。
22
首次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3
首次提交响应文
件递交地点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
广场 17 号楼(凯旋中心 A座)12 楼 1210 室)
24
磋商开始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5 付款方式 双方另行协商
26
食品安全及设备
保证金
人民币贰拾万元
6
27
竞争性磋商小组
的组建
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社会评标专家 2名、业主代表 1
名
28 招标控制价 经营总收入的 6.5%
29 投标报价
本项目第一次报价为磋商函附录中的报价,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
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二次报价时不能低于一次报价,成交价以最
后一轮次报价为准。
30
响应文件的包装
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档(U盘)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
封套上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
31
响应文件的装订
要求
按照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胶装方式,胶装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
采购人:南阳市第五中学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3
是否退还磋商文
件
否
34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
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
席。
35 推荐成交候选人 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
36 公告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磋
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若有异议需在法定期内以书面形
式提出。
37 知识产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
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
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38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的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采购。
39 监 督
7
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磋商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40
相关费用:供应商承担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评审费、公证费(若有)等。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根据 1700(人次)*15(元/人/天)*200(有效经营天数)
*3(年)计取
41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
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
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
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予以拒收。.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代理本次磋商活
动的机构,即“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磋商供应商”系指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
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
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 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
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
购单位解释为准。
6.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
8
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三 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1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招
标采购单位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公告也是磋商
文件组成部分)。
7.2 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
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
况进行描述。
7.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
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 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
8.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
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 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
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招标采购单位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四 响应文件的编写
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
写。
9
10.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
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
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
绝其响应文件。
10.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
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
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2.磋商报价:见前附表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14. 磋商保证金:见前附表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前附表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
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
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
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6.1 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五章有关要求编制,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
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
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6.3 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
盖公章。
16.4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
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详见“见前附表”。
10
17.2 响应文件未按第 16.l 和 16.2 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采购单位不对响应
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3 若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
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
指定地点。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l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招标采购
单位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20.2 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1 招标采购单位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2 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
份证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人授权书》中
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
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22.磋商小组
采购人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的专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及以上
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
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
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
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
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
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
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4.2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1
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24.3 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特别注意事项:
25.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资格要求材料的。
25.2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 交货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3) 最后报价不符合本次采购控制价要求的。
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26.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
磋商文件第三章。
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
候选供应商。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
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
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8.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
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9.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
12
定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采购需求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
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成交
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信息发
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30. 成交通知
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
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风险抵押金和管理费支付:见前附表。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2.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
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
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
34.质疑程序及处理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
第三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项进行审查,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等是否符合要求,以确定磋商
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4.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5.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
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
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
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
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
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
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
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致
报价唯一 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内具有相应的服务内容)
完税及社保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及
缴纳社保资金的缴费凭证;
财务审计报告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食品经营许可证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信誉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
从成立之日起)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服务质量 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
服务内容 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
磋商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
15
3.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
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
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
列,并依此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2)评审标准
(一)投标报价(30 分)
1、报价原则:以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优价的营养食品,微利经营为原则。
2、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格及符合性评审,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小于或等于招标控
制价。
3、以最终有效报价中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
报价/评标基准价×30 分。
(二)企业实力(32 分)
1、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每具有一项类似的承包合同,每提供一份得 3分,最多得
6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 3分。
3、供应商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3分。
4、供应商拟配备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合格证书,每有一人得 2分,
最多得 6分。
5、供应商拟配备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 2 分,最多
得 6分。
6、拟配备的从业厨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或市级以上职
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烹饪技能证书,每有一人得 2分,最多得 8分。
注:以上内容评标时提供原件,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三)经营思路、方案及其他服务承诺(23 分)
1、供应商具有对该餐厅的设备投入的得 1 分,根据设备的配置情况在 1-3 分之间打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对该餐厅的区域布置方案的得 1分,根据区域布置方案的详细情况在
16
1-2 分之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运营管理方案的得 1 分,根据运营管理方案的详细程度在 1-3 分之间
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餐厅管理工作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奖惩措施的得 1 分,根据计划及
措施的详细程度在 1-3 分之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5、供应商具有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的得 1分,根据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荤素
搭配情况在 1-3 分之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6、供应商具有保证学生高峰期就餐的方案及措施情况的得 1分,根据方案及措施的
可行情况在 1-3 分之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四)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规章制度(15 分)
1、供应商具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的得 1 分,根据管理制度的可行情况在 1-3 分之
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的得 1 分,根据
安全管理职责、措施和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的详细性、可行性在 1-3 分之间打分。未提供
者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得 1 分,根据制度的详细性、可行性在 1-3 分
之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其他优惠承诺的得 1 分,根据优惠承诺的详细性、可行性在 1-2 分之
间打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说明:
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情况进行推荐候选人。
2、供应商最后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
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1
4、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学校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
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 年 月
甲 方 对 南 阳 市 第 五 中 学 校 食 堂 委 托 管 理 进 行 了 招 标 , 中 标 单 位
为 。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
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托管起止时间: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和托管金: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给甲方食品安全及设备
保证金: 20万元整。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抽取乙方营业额的 做为乙
方的托管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成立师生生活管理监督委员会,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货渠道、就餐环境卫生、
食品操作间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2、督促乙方从业人员办理卫生体检、计生、暂住等手续。
3、督促乙方做好日清月结工作,加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18
4、甲方对食堂饭菜菜单的调整、对食品价格的制定有管理权、建议权、否决权,
对食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具有监督权。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对甲方合理性监督管理拒不执行改正,或出现食品安全
隐患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依据事态的严重程度,扣除乙方所
交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整体考核,年度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则准许继
续经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将现有的食堂运营权、食堂现有的大型设备、设施交给乙方使用,其他
所需物品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杜绝他人在校园内从事饮食摆摊设点活动,保证乙方的独家托管运营
管理权。
3、甲方负责现有食堂水、电设施畅通。本合同签订后,食堂内水、电维护及设
施维护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自主运营权,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有使用管理、维护权利和责
任。
2、乙方享有对从业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和解聘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乙
方优先招聘学校食堂原有工人及学校教师家属。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食品安全及设备保证金: 20万元整,若乙方在合
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9
1、乙方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开展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轶序,不能找任何
理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问题,自愿接受甲方开出的
罚金,并进行整改。
2、乙方必须合法运营,按正规管理流程对学校食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卫
生安全。
3、乙方必须约束并保证其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配
合学校各项工作部署,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学校形象和声誉。
4、乙方办理好所有从业人员的卫生、体检、计生等有关手续,加强对从业人员
的教育管理,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由此而造成的事
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乙方经营过程中,若师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由乙方先行垫付医疗费
用,待责任认定后再进行经济划分。
6、乙方在经营期间,按照甲方的要求,为早读及班主任教师单独划分就餐区域、
准时提供早餐,该餐不以营利为目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按月结算。
7、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实施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
造。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承包期内,乙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的用电每月按实际使用用
量并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按时交纳电费。如发现私拉水、电行为,甲方有权给予
罚款处理。
9、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乙方的责任
1、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
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应配备大型消毒柜满足师
生的正常使用,保障师生的餐具严格洗、消、冲、保洁。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
20
穿戴整齐,保持整洁。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防盗、防破坏“五
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
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
2、经查实,确属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
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严禁与师生发生争吵、打架事件。如果发生此类事件,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承担用工员工的所有费用及经营中的燃料、水电等各项费用。
5、坚持每餐试尝、留样制度,由班组安全员专人负责进行饭菜样品抽取,每样
菜抽取样品不得少于 250 克,并专柜保存 48小时,以备查验。
6、食堂周边环境,包括餐厅门前,食堂后院,办公操作区域周边 5 米范围内。
应保持整洁卫生。
7、食堂餐厅及各操作间、仓库仅允许负责人掌管钥匙,严禁私自配发。禁止非
食堂人员出入。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乙方按照和甲方的约定,定期不定时的对食堂进行卫生清洁检查,未达到清
洁要求的,自愿接受甲方开出的罚金,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
任。
2、合同期满后,乙方使用的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交还学校,乙方无条件在 10
个自然日内将本公司用品清场离开。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
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所交履约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3、因乙方违反合同甲方须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协议解除后,乙方应 12 小时内将食堂清
21
理整顿完毕交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甲方有权自
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所交履约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责令乙方放弃
经营权。
5、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食堂,则在乙方食堂投入的基础上加 10%,
做为乙方的经济损失。
六、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
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附则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2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餐厅概况:
1、第一餐厅:建筑面积约 1600 ㎡,餐位 640 个;第二餐厅:建筑面
积约 1400 ㎡,餐位 460 个;
2、就读学生 2700 人,教职工 260 人,其他后勤服务人员 60 多人。
3、该餐厅已建设完毕,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学生就餐桌椅、餐具等已
准备齐全。
二、经营要求
1、食堂现有的大型设备、设施交给经营单位使用,其他所需物品由
经营单位负责。
2、保证经营单位的独家托管运营管理权。
3、食堂内水、电维护及设施维护均由经营单位承担。
4、经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食品安全及设备保证金:20 万元
整,若经营单位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有关规定,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应将保证金
无息如数退还经营单位。
5、经营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开展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
轶序,不能找任何理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若因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的食品
问题,自愿接受甲方开出的罚金,并进行整改。
6、在经营过程中,若师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现象,由经营单位先行
垫付医疗费用,待责任认定后再进行经济划分。
7、在经营过程中,经营单位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的用
电每月按实际使用用量并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按时交纳电费。如发现私拉
23
水、电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罚款处理。
8、坚持每餐试尝、留样制度,由班组安全员专人负责进行饭菜样品
抽取,每样菜抽取样品不得少于 250 克,并专柜保存 48 小时,以备查验
9、经营单位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
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经营单位应负相
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10、同期满后,经营单位使用的采购人所有固定资产应交还学校,
经营单位无条件在 10 个自然日内将本公司用品清场离开。否则,视为经营
单位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采购人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经营单
位所交履约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11、因经营单位违反合同采购人须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采购人
书面通知经营单位解除合同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协议解
除后,经营单位应 12 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采购人。否则,视为
经营单位放弃了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采购人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经
营单位所交履约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
12、若经营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连续每年的学校考核为优良的,合
同期满后采购人再次选择经营单位时可予以优先考虑。
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目录
1.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要求承诺书
4.商务条款偏差表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资格证明文件
7.企业实力
8.经营思路、方案及其他服务承诺
9.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规章制度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采购文件内容确认书
13.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27
1.竞争性磋商响应书
致:
(供应商全称)授权 (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
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采购活动。为此,我
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采购件的全部要求进行磋商。
2、提供采购文件之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至少含:
(1)磋商报价表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3、投标报价为 。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有效补充文件(如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
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7、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并
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代理服务费、公证费和专家评审费。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8
2.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服务质量
服务期限
磋商有效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3、服务要求承诺书
致:(采购人)
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范围和要求》及其它有关章节的
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正/
负/无)
说明原因
1
2
3
注:商务条款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等内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
5.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供 应 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2
6.资格证明文件
33
7.企业实力
34
8.经营思路、方案及其他服务承诺
35
9.供应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规章制度
36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
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7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
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
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8
12.采购文件内容确认书
(采购人) :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采购文件的内容,对本采购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同意
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9
13.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 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
30.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
31.风险抵押金和管理费支付:见前附表。
32. 签订合同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学校食堂委托管理合同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资格证明文件
7.企业实力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3.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