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J200804NJCJ007
二、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蓓菲蔻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65号14栋315
中标金额:人民币27.86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活动室配玩具 | 幼儿玩具系列 | 6 | 套 | 750 |
2 | 活动室配玩具 | 幼儿玩具系列 | 6 | 套 | 650 |
3 | 活动室配玩具 | 幼儿玩具系列 | 6 | 套 | 930 |
4 | 幼儿打击乐器 | 奥尔夫 | 40 | 件 | 290 |
5 | 幼儿园小桌椅 | 单桌6椅 | 13 | 套 | 1200 |
6 | 玩具收纳柜 | 标准 | 12 | 组 | 530 |
7 | 玩具收纳筐 | 标准 | 80 | 个 | 80 |
8 | 绘本收纳架 | 彩色绘本 | 2 | 套 | 220 |
9 | 幼儿绘本 | 彩色绘本 | 100 | 册 | 10 |
10 | 爬行地垫 | 十字纹 | 60 | 平方米 | 33 |
11 | 互动式电子白板 | DC700NA | 2 | 台 | 26145 |
12 | 立式钢琴 | 珠江立式钢琴118 | 1 | 台 | 16220 |
13 | 蒙氏全套玩具 | 蒙氏88 | 1 | 套 | 8430 |
14 | 0-3岁婴儿感统教具 | A型 | 6 | 套 | 2600 |
15 | 0-3岁婴儿感统教具 | A型 | 6 | 套 | 2601 |
16 | 0-3岁婴儿感统教具 | A型 | 6 | 套 | 2602 |
17 | 0-3岁婴儿感统教具 | A型 | 6 | 套 | 2603 |
18 | 婴儿抚触台 | 可移动式 | 40 | 台 | 440 |
19 | 仿真婴儿娃娃 | 125-29 | 50 | 个 | 70 |
20 | 会议椅 | JJS190701 | 50 | 个 | 400 |
21 | 婴幼儿洗浴盆 | 22*79*48cm | 6 | 套 | 260 |
22 | 烤箱 | 21升 | 6 | 台 | 600 |
23 | 微波炉 | 18升 | 6 | 台 | 601 |
24 | 电磁炉 | 175mm*215mm。 | 6 | 台 | 602 |
25 | 婴幼儿餐具 | 卡通 | 40 | 套 | 40 |
26 | 玻璃橱窗收纳柜 | 160cm*180cm | 4 | 组 | 4300 |
27 | 电水壶 | 1.5升 | 6 | 个 | 150 |
28 | 耳温枪 | 医疗红外 | 4 | 个 | 200 |
29 | 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设备 | 手动式 | 2 | 台 | 400 |
30 | 餐具消毒柜 | 标准参数 | 1 | 台 | 540 |
31 | 毛巾架 | 标准参数 | 2 | 个 | 230 |
32 | 小毛巾 | 标准参数 | 40 | 条 | 11.5 |
33 | 辅食制作用具 | 标配 | 6 | 套 | 71 |
34 | 辅食制作用具 | 标配 | 6 | 套 | 100 |
35 | 辅食制作用具 | 标配 | 6 | 套 | 100 |
36 | 心肺复苏模型 | 半身 | 2 | 个 | 940 |
37 | 心肺复苏模型 | 半身 | 2 | 个 | 1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文军、王复慧、吉同宁、黄光辉、何莲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419号
联系方式:025-8666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0号02幢608室(长发中心B座6层G席)
联系方式:025-8319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主任;代理机构:秦文静、徐艳
电话:采购人: 025-86660187;代理机构:025-83198830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J200804NJCJ007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
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评分标准 ........................................ 20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它................................... 2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3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单位名称,以下
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DJ200804NJCJ007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数量:1 批
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基于幼教实训室及育婴实训室的建
设需要,需采购幼教及育婴设备一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单位
1 活动室配玩具 桌面玩具 6 套
2 活动室配玩具 体育游戏玩具 6 套
3 活动室配玩具 大型软体建构玩具 6 套
4 幼儿打击乐器 奥尔夫打击乐器 40 件
5 幼儿园小桌椅 1 桌 6 椅 13 套
6 玩具收纳柜 活动室、育婴室用 12 组
7 玩具收纳筐 活动室、育婴室用 80 个
8 绘本收纳架 活动室用 2 套
9 幼儿绘本 活动室用 100 册
10 爬行地垫 活动室、育婴室用 60 平方米
11 互动式电子白板 可移动式 2 台
12 立式钢琴 教学钢琴 1 台
13 蒙氏全套玩具 蒙氏教具 88 件套装 1 套
14 0-3 岁婴儿感统教具 独木桥 6 套
15 0-3 岁婴儿感统教具 平衡木 6 套
16 0-3 岁婴儿感统教具 触角板 6 套
17 0-3 岁婴儿感统教具 森林独木墩 6 套
3
18 婴儿抚触台 可移动式 40 台
19 仿真婴儿娃娃 育婴师考证专用 50 个
20 会议椅 可折叠 50 个
21 婴幼儿洗浴盆 育婴师考证专用 6 套
22 烤箱 婴幼儿辅食制作用具 6 台
23 微波炉 婴幼儿辅食制作用具 6 台
24 电磁炉 婴幼儿辅食制作用具 6 台
25 婴幼儿餐具 幼儿亚克力餐盘、勺子 40 套
26 玻璃橱窗收纳柜 160cm*180cm 4 组
27 电水壶 1.5 升 6 个
28 耳温枪 婴幼儿专用 4 个
29 婴幼儿身高体重测量设备 手动式 2 台
30 餐具消毒柜 单门 80cm 1 台
31 毛巾架 圆盘、转盘式 2 个
32 小毛巾 小方巾 40 条
33 辅食制作用具 刀具 6 套
34 辅食制作用具 餐盘、辅食盘 6 套
35 辅食制作用具 砧板 6 套
36 心肺复苏模型 成人 2 个
37 心肺复苏模型 幼儿 2 个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8万元
2、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投
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
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2.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
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
4
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
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
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并提
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6本次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
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证明材料。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或者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即供应商因违法被全国各级政府采购、招标投
标监管部门列入行政处罚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
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在招标文件
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
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采购
代理机构在收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时,将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并保存,并将核实结果作为评审工作的参考。
3.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现场勘察/答疑
4.1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8月 6
日起至 2020年 8月 13 日止,每天 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文件:
(1)可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300 号 02 幢 608
室(长发中心 B座 6层 G席))购买文件。
(2)可通过网络购买文件,但首先须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电话联系,并将项目名称及
投标人名称发送至 DianjingEPM@163.com,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购买人
电子邮箱,文件售价不变(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 50 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
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
6.2购买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
标申请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
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投标人需承担
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8月 27日 10:00:00(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 300号 02幢 608室(长发中心 B座 6层 G席),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人
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 419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25-86660187
11、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 300号 02幢 608室(长发中心 B座 6层 G席)
联系人:秦文静、徐艳
联系电话:025-83198830
传真:025-83198830
电子邮箱:DianjingEPM@163.com
12、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定义
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及接受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节能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
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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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
中相应的页面。
3.3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
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
单中相应的页面。
3.4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
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5进口产品政策
(1)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
库〔2008〕248号)的规定。
3.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4、联合投标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以
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报价
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
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
效投标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等。
5.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
不得部分投标;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3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
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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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的投标人。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
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
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
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或
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
传真等。
7.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9.1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
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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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
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合同草案条款;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0.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
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产品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
据等。
10.2若技术服务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0.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
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0.4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
称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4)★《供货一览表》;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6)企业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
(7)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一览表;
(8)项目集成或实施方案;
(9)服务承诺;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
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1
11.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
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
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
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11.4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处标明投标货物的单价、总价
以及分项报价。
11.5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盖章,并标
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未按要求单独封装、盖章
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1.6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8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该项目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超过招
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所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为 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签署
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
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5、投标费用
1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
格[2002]1980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4000元。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
日内,中标供应商以转帐、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否则由此造
12
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须包含该项费用,但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6.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6.4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投标地点。
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7.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7.2其他法定情形。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
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8.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19、诚实信用
19.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9.2 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
13
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
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没有疑义的应当予以签字确
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
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
20.6.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
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
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
据。
20.6.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14
21、评标
21.1评标组织
21.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
21.1.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评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
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
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1.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
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5
21.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
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6 款执行。
21.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1.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
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
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
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
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2.4澄清有关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
投标人的得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1.3.2本次招标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6 款执行。
22.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17
服务优劣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中
标注了“核心产品”字样的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相同品牌产品
处理。
22.3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根
据综合排名,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22.4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各有关当事人对中
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2.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
予以通报。
22.7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8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3、编写评标报告
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
的其他人员透露。
六、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
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8
25.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
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询问、质疑、投诉
26、询问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
或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质疑
27.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27.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5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
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9
27.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
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
予以处罚。
27.7 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8、投诉
28.1质疑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
第三章 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投标评审价计算标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报价的 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
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报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三、综合评分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分
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30
2.1
技术
方案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响应,评审委员会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 12分,每有
一项负偏离扣 2分,扣完为止。
12
2.2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中对主要设备搬运及安装技术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总体概述、现场平面布置、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保措施、
关键施工技术和工艺、特殊气候及现场成品保护、完工及验收方案
等)进行评分:
施工技术内容齐全、完全合理的得 12分;
施工技术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的得 9分;
施工技术内容稍有缺失、基本合理的得 6分;
施工技术内容有重大缺失、稍不合理的得 3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12
21
2.3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中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组织构架、劳动力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拟投入机械设备明细、主要材料进场安排等)进行评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并
响应进度计划的得 1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并
基本响应进度计划的得 9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与
进度计划稍有出入的得 6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严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不合
理并严重不响应进度计划的得 3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12
3
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
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质保期
内及质保期外所投品牌相应耗材及维修材料服务情况等)进行评
分:
方案合理、完善且可行性强得 12 分;
方案较合理、较完善具可行性得 9分;
方案一般、不够全面、具一定的可行性得 6分;
方案不合理、不具可行性得 3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12
4 授权
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提供互动式电子白板厂商原厂销售授权书及
质保承诺函的,得 8分,只提供其中一项者得 4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提供立式钢琴厂商原厂销售授权书及质保承
诺函的,得 8分,只提供其中一项者得 4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6
5
对招
标文
件的
响应
程度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详实,目录完整、评分索引准确、页码正确得
6分;
内容较齐全,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 3分;
内容无缺项,评分导览少有错误,装订整齐的得 1分;
投标文件内容有欠缺,目录不完整、评分索引、页码编制混乱者不
得分。
6
6
诚信
指数
及星
级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的供应商诚信指数及
星级评分: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40-30分的扣 2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29-20分的扣 3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19-10分的扣 4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
22
合计 分值合计 100
说明: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23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它
一、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数
量
单位 备注
1 活动室配玩具 桌面玩具 6 套
2 活动室配玩具 体育游戏玩具 6 套
3 活动室配玩具 大型软体建构玩具 6 套
4 幼儿打击乐器 类奥尔夫国内打击乐器 40 件
5 幼儿园小桌椅
木质环保、实木原色
1 桌 6 椅
桌子:120*60*50cm
椅子:55*30*30cm
13 套
6 玩具收纳柜 活动室、育婴室用 12 组
7 玩具收纳筐 活动室、育婴室用 80 个
8 绘本收纳架 活动室用 2 套
9 幼儿绘本 活动室用 100 册
10 爬行地垫 活动室、育婴室用 60 平方米
11
互动式电子白
板
可移动式
1、产品整体外观尺寸:宽度≥2000mm;高度≥
1200mm;厚度≤95mm。
2、智能黑板液晶平板性能要求:70 英寸。
3、对比度≧4000:1。
4、亮度≧450。
5、分辨率≧1920x1080。
2 台
12 立式钢琴
教学钢琴,带双人琴凳
钢琴
1、高:118CM。
2、腿造型:直腿。
3、音板:白松木不等厚加强音板。
4、键盘:应采用平衡加铅技术,每个琴键手感统
一;采用优质毡弦槌,键盘具有完美的弹性和硬度。
5、琴弦:进口专业级琴弦。
6、踏板功能齐全,配延音踏板、柔音踏板和弱音
踏板。
7、琴盖:具有缓降装置。
1 台
核心
产品
24
8、击弦机:采用以实木为主的击弦机,顶杆采用
ABS 材质。
9、琴身颜色/面漆:黑色。
10、附件:键盘呢毡,产品说明书。
双人琴凳
1、带书箱。
2、PU 皮。
3、木料环保漆。
4、黑色。
13 蒙氏全套玩具 类蒙氏国内教具 88 件套装 1 套
14
0-3岁婴儿感统
教具
幼儿园感统训练器材、独木桥 6 套
15
0-3岁婴儿感统
教具
幼儿园感统训练器材、平衡木 6 套
16
0-3岁婴儿感统
教具
幼儿园感统训练器材、触角板 6 套
17
0-3岁婴儿感统
教具
森林独木墩 6 套
18 婴儿抚触台 可移动式,育婴师考证专用 40 台
19 仿真婴儿娃娃 育婴师考证专用 50 个
20 会议椅 可折叠活动室学生上课用 50 个
21 婴幼儿洗浴盆 育婴师考证专用 6 套
22 烤箱
婴幼儿辅食制作用具
1、容量:21 升。
2、规格:50cm*30cm*30cm。
3、功率:1500w。
6 台
23 微波炉
婴幼儿辅食制作用具
1、容量:18 升。
2、规格:290mm*290mm*149mm。
3、功率:600w。
4、底盘类型:装盘式。
6 台
24 电磁炉
婴幼儿辅食制作用具
1、规格:175mm*215mm。
2、功率:2100W。
3、操作方式:触摸式。
6 台
25 婴幼儿餐具 幼儿亚克力餐盘、勺子 40 套
26
玻璃橱窗收纳
柜
160cm*180cm 4 组
27 电水壶 1.5 升自动断电防干烧电水壶 6 个
25
28 耳温枪 婴幼儿无线红外医用耳温枪 4 个
29
婴幼儿身高体
重测量设备
手动式 2 台
30 餐具消毒柜 单门 80cm 1 台
31 毛巾架 圆盘、转盘式 2 个
32 小毛巾 婴幼儿全棉面料 40 条
33 辅食制作用具 刀具 6 套
34 辅食制作用具 餐盘、辅食盘 6 套
35 辅食制作用具 砧板 6 套
36 心肺复苏模型 成人 2 个
37 心肺复苏模型 幼儿 2 个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对所供货物提供免费质保期 3 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
计算),并提供承诺书。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质保期内,指定专人负责与用户保持长期的联系与售后服务,
以确保用户正常使用。
3、免费提供相关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帮助文档等资料。
4、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
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所投品牌相应耗材及维修材料服
务情况等)。
四、实施方案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编制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现场平面布置、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保措
施、关键施工技术和工艺、特殊气候及现场成品保护、完工及验收方案等);
2、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组织构架、劳动力人
员进场计划安排、拟投入机械设备明细、主要材料进场安排等);
五、交付使用要求
1、供应商所供货物须满足所有功能要求。
2、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所供货物规格等要求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供货
安装,并须确保产品质量。
26
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后免费负责安装调试,
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人特殊要求验收;无特殊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企业标准验收,无企业标准的,按采购人的使用要求验收。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之日止。
八、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具相应发票,与此同时在 15 个工作日内供
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质保期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及时提
供的质保期履约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备注合同编号、加盖公司章)后,即向供应商支付合
同总价款的 100%;
质保期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幼教、育
婴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28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
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
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
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
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
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乙方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29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
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
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
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 (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
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
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
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
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
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
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30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
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
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
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
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
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
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31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
逾期交付达 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
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
并按第 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
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
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
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9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
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32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文件
【正/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35
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编制以下格式的评分索
引表格。否则,可能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
件中的
页码位
置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2.1
技术
方案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响应,评审委
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 12分,每
有一项负偏离扣 2分,扣完为止。
2.2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中对主要设备搬运及安装技术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总体概述、现场平面布置、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
保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和工艺、特殊气候及现场成品保护、完
工及验收方案等)进行评分:
施工技术内容齐全、完全合理的得 12分;
施工技术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的得 9分;
施工技术内容稍有缺失、基本合理的得 6分;
施工技术内容有重大缺失、稍不合理的得 3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2.3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中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组织构架、劳动力人员进场计划
安排、拟投入机械设备明细、主要材料进场安排等)进行评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
理并响应进度计划的得 1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
理并基本响应进度计划的得 9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
理与进度计划稍有出入的得 6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严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
不合理并严重不响应进度计划的得 3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36
3
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体系、服务
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
话、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所投品牌相应耗材及维修材料服务情
况等)进行评分:
方案合理、完善且可行性强得 12 分;
方案较合理、较完善具可行性得 9分;
方案一般、不够全面、具一定的可行性得 6分;
方案不合理、不具可行性得 3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4 授权
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提供互动式电子白板厂商原厂销售授权书
及质保承诺函的,得 8分,只提供其中一项者得 4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提供立式钢琴厂商原厂销售授权书及质保
承诺函的,得 8分,只提供其中一项者得 4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
对招
标文
件的
响应
程度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详实,目录完整、评分索引准确、页码正
确得 6分;
内容较齐全,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 3分;
内容无缺项,评分导览少有错误,装订整齐的得 1分;
投标文件内容有欠缺,目录不完整、评分索引、页码编制混乱
者不得分。
6
诚信
指数
及星
级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的供应商诚信指
数及星级评分: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
加 3 分;
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40-30分的扣 2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29-20分的扣 3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19-10分的扣 4分;
诚信指数(信用得分)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
37
目录
附件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
附件二、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
附件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
附件六、投标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 ........................................
附件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
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
附件九、供货一览表格式 ....................................................
附件十、项目实施方案(自拟) ..............................................
附件十一、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
附件十二、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
附件十三、投标人自有设备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
附件十四、企业声明函格式 ..................................................
附件十五、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附件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
附件十七、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料 .................................................
附件十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格式自拟) ..................
(说明: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编制投标文件的目录)
38
附件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
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满足)
(填是或
者否)
投标文
件中的
页码位
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
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
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并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
拒绝存在违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存在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
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南京市政府
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9
附件二、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
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
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为人民币(大写) (? 元),节能产品和
环保产品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
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6、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
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时,如我方选择继
续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我方承诺继续遵守相关采购
方式的法律规定。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
成项目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
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
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40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1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
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南京典晶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招标,授权代
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日期自 年 月 日始,到委托项目全部完成止。授权代表无权就以上事
项再授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及签署投标文件,本格式不需提供,但须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申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参加投标,参照本格式执行。)
42
附件四、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备注
交付使用时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
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
响报价,影响产品或服务整体功能。
2、《开标一览表》除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单独封装、盖章,并标明“开标
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开标一览表》未按要求单独封
装、盖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3
附件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或型号或分项目 单价(元)
是否属于小、
微型企业的
产品
是否属于
节能、环保
产品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报
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
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
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4
附件六、投标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
投标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至少填报单价最高的两个产品)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或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质保年限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45
附件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技术条
款描述
投标响应的技术条款
描述
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投标人应逐一说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响应,投标人根据技术方案添加的设备、材料等也
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
4、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投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技术参数和
功能出现正负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
根据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
文件视为无效。
5、若投标文件中出现技术参数和功能与此表表述不一致的,以此表为准。
46
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商务条款
描述
投标响应的商务条款
描述
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投标人根据项目添加的服务承诺、培训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
4、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和相关服务要求,并对所有商务条款和
服务要求偏离的条目列入上表,未列入上表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
所将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审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7
附件九、供货一览表格式
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货物 1名称 品 牌 规格、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投标人应根据上表要求逐一说明拟提供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
等,否则,可能按照不响应处理。
48
附件十、项目实施方案(自拟)
投标人应对照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评审方法和标准等,自行编制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的总体方案、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
案、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方案、项目交付及验收方案、采购需求章节中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
服务承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案。
投标人名称: (盖章)
49
附件十一、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拟担任本
项目何种
工作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及
专业
执业
资格及证书号
技术
职称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等证明
材料。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序作为本表附页附后。
50
附件十二、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业主联系
方式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序作为本表附页附后。
51
附件十三、投标人自有设备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有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设备状态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说明: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序作为本表附页附后。
52
附件十四、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4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55
附件十五、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南京典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
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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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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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七、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3.1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能通过资格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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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