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汉区采FW(2020)03号
二、项目名称: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久顺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望江路天河望江郡小区东门北侧11号办公楼2楼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9%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清绿源速配中心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村8组三官庙巷3号楼19号营业房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13%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浩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办事处广坪社区一组(三二〇一医院南200米)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9%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雲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过街楼社区十组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9.5%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天泽润玉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上街村一组北环路31号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9%
四、主要标的信息
久顺.jpg
清绿源.jpg
天泽润玉.jpg
雲璐.jpg
浩浩.jpg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陈新忠、程革炜、王垚、王勤 | 吴林龙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汉台区教育体育局经办张希良
联系地址:汉台区米市街46号
联系电话:0916-25226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6-2245542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建设巷1号
联系方式:0916-2245542
十、附件:
2020教体局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标书.doc
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8月28日
.
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
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汉区采FW(2020)03号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人资格及审核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第六章 评标方法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汉区采FW(2020)03号
采购项目名称: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
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61120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肉类、蔬菜、禽蛋、干鲜、佐料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中标供应商数量:5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9-96702-7 87611761。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以下资质报名时不需提供,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服务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单位: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汉中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01650015052509721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米市街
联系方式:0916-2522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东建设巷1号
联系方式:0916-2245542
3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希良 联系方式: 13809163252
邓涛 杨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2245542
前 置 表
序号 |
章节 |
条款 |
内 容 |
要求与说明 |
1 |
一 |
一 |
项目名称 |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汉区采FW[2020]03号 |
|||
2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七章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3 |
四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 |
2020年8月27日上午9时整 |
|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
||||
4 |
二 |
1.1 |
采购人 |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
5 |
3.2 |
投标保证金 |
0元 |
|
6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单位: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汉中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01650015052509721 开户行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石灰巷21号 |
||
7 |
3.2 |
保证金的交纳 |
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措施截止日为我区疫情防控终止之日) |
|
8 |
3.3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为 90 天(法人授权书、投标函、产品授权书) |
|
9 |
3.3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
10 |
三 |
项目实施地点 |
地址:汉台区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地点; 期限:1学年 |
|
11 |
四 |
资质审查 (有/无) |
时间:开标大会同一时间 |
|
地点:开标大会同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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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六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
13 |
二 |
8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100000元(详见第七章) |
14 |
考察(有/无) |
无 |
||
15 |
样品(有/无) |
无 |
||
16 |
一 |
|
项目预算 |
7561120元 |
17 |
1、扣分事项: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但现场能够提交补充资格证明文件的总分扣1分。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开标一览表》的,总分扣1分。 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性投标采购文件处理。 |
注: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释义
1.1采购人: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1.2招标组织机构: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1.3监督管理部门:汉台区财政局
1.4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1.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招标组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自愿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招标及招标文件
2.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采购预算由财政性资金安排。
2.2采购人应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2.3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组织机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7部分,招标文件各章内容对招标事宜提出明确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5投标人未能全面、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而产生的误解、疏漏以及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或者被废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
2.6-1招标组织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和补正,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技术参数有误、表述不清或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规定办理,在法定时限内(8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组织机构(涉及技术参数问题的由招标组织机构转交采购人、由其予以解释或回复,其他问题由招标组织机构解释或回复);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机构在受理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作出解释;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接收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或邮件(快递)寄送;
联系部门: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0916-2245542;
通讯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东建设巷1号 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后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2.6-3招标组织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6-4.投标人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复制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组织机构。
3.投标及投标文件
3.1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认证、认定等必要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及审核方法》章节的要求以及招标组织机构的补充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和认证。
3.2投标保证金
根据2020年2月24日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向汉台区财政局呈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营商环境的报告》中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措施截止日为我区疫情防控终止之日)。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须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
3.3-2投标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3.3-3投标人须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投标承诺及投标价格。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4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要求)。
3.3-5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只能提交唯一的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无效。
3.3-6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不可选择的报价。投标货币:人民币。
3.3-7投标文件有效期
a.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
b.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招标组织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投标人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人资格、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书面拒绝延长有效期(在规定时限内无应答的视为拒绝),其投标人资格则自动丧失,但保证金无息退还。
3.3-8投标文件式样及签署
a.投标文件须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书写;按序编制页码,标注“共几页第几页”字样。
b.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详见前置表),各自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包应分别编制及密封。
c.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d.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3.3-9投标文件的密封
a.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须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的格式)。
3.3-10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邀请》章节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组织机构。
b. 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检查密封工作,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c. 递交、接收手续完毕的投标文件由招标组织机构项目承办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换和退回。
d.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机构拒绝接收。
e.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3-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a.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申请。
b.对撤回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再递交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密封及递交要求办理。
4.开标
4.1招标组织机构通过组织开标大会的形式公开开标。
4.2开标大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出席和参加大会的人员和代表,应在会议开始之前进行会议签到。
4.3大会主要议程
4.3-1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开标大会开始;
4.3-2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4.3-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4.3-3.1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3-3.2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密封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得启封。招标组织机构接收人在开标大会结束后,经该投标人签字确认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3-4公开唱标。
a.由唱标人宣布《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总表内容。唱标完毕,唱标人按开标的顺序,逐一提请投标人进行唱标确认。
b.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c. 对未唱出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d.招标组织机构指定专人对开标全过程进行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e.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评标
5.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2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当
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a.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实质性要求,并作出评价;
b. 审查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内容是否雷同,投标文件在形式、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两份(处)或多份(处)出现包装、装订 、目录 、格式 、资料复印、非打印资料笔迹相似、标书内容表述及漏、缺、误相同视为雷同,以及符合财政部87号令第37条规定的情形的,将按无效处理。对当事供应商视情节依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c.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d.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e. 向招标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3本项目确定采用的具体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程序等详见《评标方法》章节的规定。
5.4评标保密工作
5.4-1招标组织机构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5.4-2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全体与会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泄露给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5.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同意后做出处理决定。
6.定标
6.1定标程序
6.1-1招标组织机构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1-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函复招标组织机构。
6.1-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结果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7.签订合同
7.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须在招标组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合同文本草案。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7.2招标组织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7.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7.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项目验收
8.1项目完成后,依据合同约定,采购人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中标供应商费用。
8.2对已通过招标认定的中标供应商,需向后勤办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障金,该保障金专款专用,不计息,合同到期后依据履约质量全额或部分返还。中标供应商还需提供担保函、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担保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关于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9.1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格式)。且必须在《投标报价分项表》中注明每项产品(工程或服务)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
9.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供应商所报产品(工程或服务)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混合,只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报价给予扣除,扣除后与大中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报价相加,得到最终价格,用该价格参与评审。
9.4 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采购项目。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合同约定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60%,累计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
9.5中小企业投标(包括磋商、谈判、询价)保证金减半,履约保证金全免。
9.6未尽事宜以《汉中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为准。
10.其它约定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要求各供应商要认真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条款制作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工作失误(如:①不按采购文件约定交纳保证金的;②不按采购文件约定制作、封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③不按要求密封采购文件和开标一览表的;④评委会一致认定的其它行为。),造成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采购活动失败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一次,情节严重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具体内容及其中标总金额。其金额不受市场和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2、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即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型号、数量与投标文件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货物技术规格及型号相一致。
3、知识产权:即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中标货物(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
4、配送期:2020年9月1日起鲜肉类每天配送一次,耐储存食品根据需要按时配送。供货期限为一学年,即从2020年9月—2021年7月,实施时间约200天。
中标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推迟工期,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中标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
项目(交货)地点:详见第七章供应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6、包装:包装必须适应货物特性和交通运输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或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所有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7、运输:专车为各学校配送肉类、蔬菜、禽蛋、干鲜、佐料等。并提供相应批次的质检报告,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8、检验: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当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出具合格证并封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须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随机开箱检验。
9、验收:通过检验的货物达到使用条件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质检机构、招标组织机构共同进行验收;招标组织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验收合格须交接项目实施的全部资料,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验收须以合同、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10、付款方式:按照各学校实际发生数量,中标供应商与学校核对无误后,由学校按月结算给供应商。
11、技术保障: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单位提供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装箱清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检测报告、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资料)。
12、人员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地点/费用/等。
13、质量保证
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原材料应提供清单,并在到货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代表检验核实(具体方式在合同中明确)。
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供货物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外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采购人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同时通告招标组织机构。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生,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当明确售后服务公约,承诺免费更换服务条件。
14、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经采购人同意并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可以对相应的原内容进行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办法。
15、产品设计变更
中标后,生产加工产品的设计、数量需要变更、调整时,应办理相应的变更、调整审批手续,并协商确定设计变更、数量调整后的产品价款计算方法和顺延等事宜。
16、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不可抗力。
17.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7.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通知对方。
17.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7.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8、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19、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全部或部分扣除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20、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招标组织机构各执一份。
21、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
乙 方 |
采购人 (盖章) |
中标供应商全称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被授权代表:(签字) |
被授权代表:(签字)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第四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一、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时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封装的要求:
1、 投标人须按要求单独封装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如不按要求单独封装,但现场能够提交补充上列资格证明文件的,总分扣1分。
2、招标文件正、副本内均需提供上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将1份原件装订于正本内),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3、上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资格。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三. 审核方法
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前审、复审。
前审: 日期:开标大会同一时间;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复审: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1.投标文件格式由本章目录所列第1部分至第7部分构成。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章内容,并参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凡未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要求封装,凡未按要求分装、密封、盖章、贴标识者,视为无效标。
汉台区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项目:
投 标 人: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目 录
第1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投标授权书
第2部分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第4部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第5部分 技术投标方案
第6部分 商务投标方案
第7部分 投标人声明及承诺
第8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1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与投标授权书
1.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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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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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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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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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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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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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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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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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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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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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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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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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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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
(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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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 章) 年 月 日 |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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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姓 名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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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图文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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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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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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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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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名称 |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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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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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有效期为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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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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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
(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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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重要提示: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并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内装订授权书原件,否则作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应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不得少于90天。
第2部分 投标函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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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法 人(或负责人)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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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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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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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与 声 明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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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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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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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
正本1份、副本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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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
RMB: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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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投标人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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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
|||||||
B |
已详细阅读和核实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完全清楚和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所有权利。 |
|||||||
C |
同意提供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任何证据和资料。 |
|||||||
D |
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及中标结果。 |
|||||||
E |
如若中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
F |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有效期为90天。 |
|||||||
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联络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传真 |
联 系 人 |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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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
签署日期 |
||||||
(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第3部分 投标报价表
3.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百分比
项目名称 |
|||
平均优惠率小写: |
|||
平均优惠率大写: |
|||
项目完成时间 |
签订合同后 天 |
||
投标人 |
被授权人 |
日 期 |
|
(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特别提示:
1、投标人除按要求编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外,为便于唱标,还须提供本《开标一览表》(原件),并进行单独封装(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的格式),在开标大会签到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开标一览表需加盖红色法人(或负责人)公章,被授权人需签字或盖章,否则为无效报价。
3.2投标报价分项表
投标人: 人民币:元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品目序号 |
品 名 |
原产地及制造厂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其他费用: |
|||||||
税金: |
|||||||
总计 |
|||||||
(法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1、各投标人可按此表内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此表。
3.3本项目核心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
2 |
|||
说明:1、如有多家投标人投标以上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若数量前后不符,具体数量已第七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为准。 |
第4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5部分 技术投标方案
5.1技术投标方案的主要内容
5.1-1.投标人技术投标响应与指标说明(详见《投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a.标的物选配型(选配、提供)说明;
b.技术指标说明(商标、型号、产地、数量、配置、功能、规格、 知识产权、质量保证、使用说明等);
c.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认证等;
d.质量保证措施等;
e.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人员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流程图、投入计划等;
5.1-2有必要说明的技术问题。
5.2投标人技术承担能力说明
5.3填写技术指标响应表
技术指标响应表
品目 |
招标标的物技术指标 (按招标文件誊写) |
投标标的物技术指标 (供应商如实填写) |
响应评价 (负偏/相同/正偏) |
页码索引 |
备注 |
说明:如投标人填写不实,则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投标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
投标人:(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第6部分 商务投标方案
6.1商务投标方案的主要内容
6.1-1 投标人商务投标响应与合同条款说明(参照《合同主要条款》及《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6.1-2 有必要说明的商务事宜。
6.2投标人商务承担能力说明
6.2-1市场系统支持能力说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物流情况说明。
6.2-2 财务系统支持能力说明:投标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的财务状况说明。
6.2-3 经验与业绩支持能力说明:投标人曾参与实施的项目介绍。
6.2-4 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支持能力说明:投标人所供产品(服务)质量保证说明及针对本项目顺利实施所预判的市场风险及与之对应的解决措施。
6.2-5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6.3投标人概况
6.3-1投标人简介。
6.3-2 填报Ⅰ、Ⅱ、Ⅲ、Ⅳ、Ⅴ表。
Ⅰ.企业经营情况表
投标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经济类型 |
注册资本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职 务 |
电 话 |
||||||
公司网址 |
传 真 |
|
||||||
营业范围 |
主 营 |
|||||||
兼 营 |
||||||||
经营优势和特长 |
||||||||
财务经营状况 |
年 度 |
营业总收入 |
缴纳营业税 总额 |
缴纳所得税 总额 |
负债总额 |
|||
2018年 |
|
|
|
|
||||
2019年 |
|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行名称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地址 |
联 系 人 |
|||||||
主营业务情况 |
主营业务名称 |
上年经营额 |
||||||
|
|
|||||||
|
|
Ⅱ.企业人员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企业总 人数 |
其中 |
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数 |
||||||||||
管理人员 |
业务人员 |
其他人员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
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 |
||||||||||||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 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2.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 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3. 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从事类似项目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4. 其他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从事类似项目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和经历 |
|||||||
Ⅲ、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
基 本 情 况 |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
西北地区或 陕西省总代理或中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 |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
Name: Tel: Fax: |
关键标的物 合法来源渠道 (1) |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
Tel: Fax: |
关键标的物 合法来源渠道 (2) |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
Tel: Fax: |
设在陕西省内(或本地)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
Name: Tel: Fax: |
Ⅳ、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验收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注:业绩必须是2018年以来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同类项目合同(≥10万)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原件(须有甲乙方红色印章)以备现场查验。
Ⅴ、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此上表格所填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7部分 投标人声明及承诺
7投标人签署承诺书
7.1 未签署或者虚假承诺签署本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须装订本原件,副本可装订复印件。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声 明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本企业(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磋商、谈判、询价)活动之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列指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
||
声明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承诺书
汉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第8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8.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内容。
8.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资格问题。
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开标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开标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第六章 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
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因素、分值设置、评审标准,详见《评标要素一览表》。
2.评标工作程序按下列步骤进行,前一步骤评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2.1 投标文件审查。
2.1.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代表或招标组织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详见《初步审查要素表》。
2.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在规定的澄清时限(期限)内,未能答复或者拒绝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采购风险进行评审。
2.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
2.3.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审查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内容是否雷同,投标文件在形式、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两份(处)或多份(处)出现包装、装订 、目录 、格式 、资料复印、非打印资料笔迹相似、标书内容表述及漏、缺、误相同视为雷同,以及符合财政部87号令第37条规定的情形的,将按无效处理。对当事供应商视情节报告汉中市财政局,依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5评标采取:100分制,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价打分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综合汇总排序,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监督下,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当排序推荐中标供应商名单出现多数评委成员的评审意见比较一致,某一个别评委的赋分畸高畸低,导致排序结果改变的,招标组织机构应当发回该评委重新进行评价,并向评标会议说明其赋分的合理理由,对拒绝说明、拒绝重新评价的,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
见《评标要素一览表》
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5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3.6投标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标准和商务要求的;
3.8有重大缺漏项的;
3.9附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不能接受的条款和商务要求的;
3.10投标人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过低的;
3.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7被评委会(小组)判定为雷同的;
评标要素一览表
项别 |
总 分 值 |
评 审 要 素 |
备注 |
|
100 |
分项值 |
|||
报价 |
30 |
投标人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有效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30=报价得分。注:有效最低报价=1-投标最大优惠率;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优惠率。 |
||
服务 |
50 |
13 |
投标人配送服务方案比较得分:优秀(8-10分)良好(5-7分)一般(1-4分) ;在汉台区境内有售后服务网点(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3分)。 |
营业网点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9 |
有专职配送人员5人得5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9分),并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原件。 |
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 |
||
5 |
有专门的运输车辆2辆得2分,每增加1辆1分(最高不超过5分),证件齐全;如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
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
||
5 |
建有蔬菜农药残留快检室,有相应检测设备。(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设备照片,不提供者不得分)(0-5分) |
|||
18 |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0-18);(每个制度2分)) 1.《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2.《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3.《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4.《食品准入台帐登记制度》 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6.《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7.《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8.《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9.《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盖有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
||
商务 |
20 |
10 |
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合同业绩≥10万元,每1个得2分,最高10分。开标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进行打分,无原件不得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
合同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评审结束后退还 |
10 |
分拣场地(0-5)、储备库房比较(0-5):投标人须提供场地照片、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协议。未提供场地照片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得0分。 |
|||
加分项目 |
所投设备为节能产品的(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得2分。所申报的产品价格占总报价达到50%及以上,才予以加分。 |
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
||
所投设备为环保产品的(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得2分。所申报的产品价格占总报价达到50%及以上,才予以加分。 |
注:1、各种计算数字“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经查证为虚假、伪造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3. 评委会成员的赋分超过分值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且拒不改正的,则该成员的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4. 为确保合同的真实性,招标组织机构视情况可对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与中标公告一并公示;
5. 投标人针对《评标要素一览表》中各打分项目的相关说明,需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注该说明所在具体位置及页码。
6、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节能或环保产品申明表
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型号 |
详细说明 |
备注 |
||||
期数 |
标志认证证书号 |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所处页码 |
金额 |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类 |
提供复印件便于审核 |
|||||||
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类 |
||||||||
注: 1、投标人所报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的,须在此表中进行申明。
2、投标人未在此表中进行申明的产品视为非节能或环保产品。
3、所申报的产品价格占总报价达到50%及以上,予以加分。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模式采购内容
通过招标确定不超过5家配送企业或商家,如有效投标人不到5家(含5家),依据有效投标人的实际人数,依次递减1家。结算时按照所有中标供应商的平均优惠率进行结算。采购预算由财政性资金安排。全区各营养改善计划午餐模式实施学校采购的肉类、蔬菜、禽蛋、干鲜、佐料等,均由定点配送企业或商家实行统一配送。中标的准入企业或商家由汉台区后勤管理办公室划片经营,定点为各学校配送。
二、具体要求及售后服务
(一)、价格:不超过汉台区后勤管理办公室每天公布的蔬菜及肉禽等产品最高限价,结合市场定价按照合理的优惠率结算。中标单位签订配送服务合同时需提供承诺书(从食材质量、价格、安全责任和服务四方面做出承诺)。
(二)、定点配送企业或商家职能
1.资质要求:
⑴具有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⑵在汉台区境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⑶有满足食品配送要求的车辆或物流网络;
⑷近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配送企业或商家要加强食品源头管理,建立进货台账。采购的食品应按规定索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从市场上采购的食品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凭证。
3.配送企业或商家必须确保食品及原材料等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所有食品必须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分类包装运输。
4.配送企业或商家必须建立自有的符合检测要求的食材安全快检设备。
5.不管学校大小远近,鲜肉类配送企业或商家原则上实行每天配送;耐储存食品根据需要按时配送。
6.配送企业或商家必须保证各类证照齐全、有效,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
7.食品配送企业或商家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2)《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3)《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4)《食品准入台帐登记制度》
(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6)《进货验收和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
(7)《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8)《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9)《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售后责任:中标企业或商家供应的肉类、蔬菜、禽蛋、干鲜、佐料等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中标企业或商家要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四)、投标单位要提供投标产品的配送、危机事件的处理和售后服务方案。
(五)、对已通过资格认定的食品配送企业或商家,需向后勤办缴纳10万元的应急保障金,该保障金专款专用,不计息,合同到期后依据履约质量全额或部分返还。中标供应商还需提供担保函、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担保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要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相关要求为学校完成一定数量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
三、付款方式
按照各学校实际发生数量,中标供应商与学校核对无误后,由学校按月结算给供应商。
四、汉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午餐模式采购项目供应学校和人数一览表(注:因政策变化或升学、转学原因,学生人数可能会有变化):
序号 |
学校名称 |
联系电话 |
享受营养午餐人数 |
1 |
河东店中心小学 |
18992602506 |
594 |
2 |
河东店周寨小学 |
13772805409 |
46 |
3 |
河东店张寨小学 |
13992654802 |
94 |
4 |
河东店磑里小学 |
13509161901 |
91 |
5 |
汉川学校 |
13309161571 |
77 |
6 |
宗营九年制学校(南区) |
13399268086 |
530 |
7 |
宗营九年制学校(北区) |
13399268086 |
251 |
8 |
宗营范寨小学 |
18609165159 |
77 |
9 |
宗营武家坝小学 |
13992607121 |
68 |
10 |
宗营汉工小学 |
13992665913 |
74 |
11 |
铺镇新铺小学 |
18992688986 |
159 |
12 |
铺镇乌梅小学 |
13709161321 |
84 |
13 |
铺镇狮子营小学 |
18991622009 |
123 |
14 |
铺镇宏峰小学 |
18991622018 |
447 |
15 |
铺镇刘堡小学 |
18992686521 |
66 |
16 |
铺镇李冲小学 |
13892696752 |
23 |
17 |
铺镇杨庵小学 |
13992600827 |
74 |
18 |
老君九年制学校 |
15291615566 |
410 |
19 |
老君盛家冲小学 |
13186335637 |
75 |
20 |
老君金寨小学 |
18165063005 |
145 |
21 |
老君新岗小学 |
13389167539 |
71 |
22 |
七里中心小学 |
13991628800 |
320 |
23 |
七里刘家山小学 |
13571613366 |
40 |
24 |
七里文家庙小学 |
13186318636 |
68 |
25 |
七里留马山小学 |
15291615009 |
37 |
26 |
龙江中心小学 |
18091602658 |
380 |
27 |
龙江梧凤小学 |
18091612200 |
46 |
28 |
龙江小店小学 |
18091635613 |
44 |
29 |
龙江沙沿小学 |
13399161567 |
158 |
30 |
龙江舒家营小学 |
13509168148 |
81 |
31 |
龙江唐营小学 |
13892688220 |
110 |
32 |
龙江闫营小学 |
13038452385 |
78 |
33 |
龙江西郑营小学 |
13289613888 |
89 |
34 |
龙江张码头小学 |
18992615808 |
35 |
35 |
徐望中心小学 |
13369256156 |
487 |
36 |
徐望邵家湾小学 |
15319315534 |
7 |
37 |
武乡王庄小学 |
13891631990 |
18 |
38 |
武乡珍珠庙小学 |
13992662778 |
14 |
39 |
武乡明光小学 |
13379160682 |
21 |
40 |
武乡肖寨小学 |
15191641698 |
2 |
41 |
武乡同立小学 |
15319304851 |
5 |
42 |
武乡邢坝小学 |
13891620609 |
97 |
43 |
武乡共立小学 |
13571681585 |
20 |
44 |
武乡崔小小学 |
13809161114 |
12 |
45 |
武乡毛寨小学 |
13991620139 |
12 |
46 |
武乡中心小学 |
15891466009 |
761 |
47 |
汉王九年制学校东校区 |
13992610028 |
299 |
48 |
汉王九年制学校西校区 |
13992610028 |
251 |
49 |
汉王牛尾小学 |
13630277011 |
12 |
50 |
汉王汉明小学 |
13468691472 |
8 |
51 |
汉王光华小学 |
18992677306 |
9 |
52 |
鑫源办事处九年制学校 |
18091667112 |
282 |
53 |
鑫源办事处崔家沟小学 |
18142350906 |
6 |
54 |
新沟桥初级中学 |
13991619882 |
605 |
55 |
铺镇初级中学 |
18909163721 |
570 |
56 |
舒家营初级中学 |
15891669064 |
74 |
57 |
望江初级中学 |
13571640730 |
215 |
58 |
一厂学校 |
18240869521 |
243 |
59 |
武乡初级中学 |
13468649305 |
267 |
60 |
思源九年制学校 |
18992661918 |
962 |
61 |
新民九年制学校 |
13186329239 |
1268 |
62 |
徐坡九年制学校 |
13892608502 |
258 |
63 |
龙江中学(初中部) |
13109193683 |
122 |
64 |
铺镇中心小学 |
13992662223 |
1155 |
65 |
七里崔家营小学 |
13488390061 |
265 |
|
合计 |
|
13502 |
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