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8 11:40
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逸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日兴镇九湾村五组34号
联系人:曾宁
联系方式:13111873559
被质疑人: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20、22、24、26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812-5556733-8022
因“四川逸渝科技有限公司”认为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04212020603363)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8月26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0年8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1.中标供应商不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无效
二、质疑答复: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及时抄送了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调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现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出如下回复:
1. 对质疑事项1.2合并回复:
经我单位在“信用中国”及“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官网上查询,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请质疑人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更正公告。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 附件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件
〔2020〕04号
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逸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日兴镇九湾村五组34号
联系人:曾宁
联系方式:13111873559
被质疑人: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20、22、24、26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812-5556733-8022
因“四川逸渝科技有限公司”认为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04212020603363)的中标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0年8月26日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我单位于2020年8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详见质疑书):
1.中标供应商不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无效
二、质疑答复:
我单位受理质疑后,及时抄送了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调阅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现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出如下回复:
1. 对质疑事项1.2合并回复:
经我单位在“信用中国”及“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官网上查询,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请质疑人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更正公告。
感谢质疑人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