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50600]FJCD[GK]2020001-1、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07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0]FJCD[GK]2020001-1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元
投标保证金:9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1(批) | 否 | 二、参数要求 1:大米 ①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须符合GB/T1354-2009晚籼米国家标准一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②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③晚籼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QS认证标准、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质保期不得过半)、厂家厂址信息齐全,包装破损率为零。 ④中标人提供的晚籼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2、肉类 2.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鲜猪肉食品有检验检疫证明。 2.2鲜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 2.3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2.4产品非病死禽畜肉; 2.5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2.6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3、蔬菜类 3.1中标人销售给招标人的蔬菜应当全部达到无公害级,部分需达到绿色,至有机级。做到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3.2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3.3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3.4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3.5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3.6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3.7净菜率须在95%以上。 4、水果 4.1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 4.2外形完好,无影响消费的腐烂变质; 4.3清洁,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的机械伤;基本无虫害;无冷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外; 4.4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带柄时,其长度不能超过1cm。 5、面粉、油 5.1应符合SB/T10139-93标准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5.2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5.3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 6、佐餐类 6.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6.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6.3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7、冻品 1.1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1.2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1.3产品无过保质期; 1.4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1.5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1.6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 1.7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 8、其它采购品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①易包装食品和生活日用品、劳保用品的具体品种和数量由采购方根据需要确定。 ②、中标方保证所供应的物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确定。属食品部分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标准(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和食用方法等)。 ③、货物外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污秽不洁、严重破损,其内不准掺假、掺杂、伪造。 ④、禁止提供三无产品、酒类品、硬包装物品(玻璃、瓷、易拉罐等),禁止以次充好,供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时间间隔,不能少于三个月,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发现商品有变质或损坏(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中标供货商必须保证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 4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17 18:55至2020-07-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07 15: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98号
联系方式:0596-637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29号新城国际1幢2704室
联系方式:1896013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培鸿
电 话:18960136169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7-17
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600]FJCD[GK]2020001-1-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600]FJCD[GK]2020001-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 | 漳州市东岳新村33幢3-4楼 | 4406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600]FJCD[GK]2020001-1-1 包1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根据采购方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1(批) | 440640 | 44064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王日务 (包1) |
评审专家: | 陈碧珠,纪旺盛,李晓莲,游淑玲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600]FJCD[GK]2020001-1-1 包1 :6609元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98号
联系方式:0596-637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29号新城国际1幢2704室
联系方式:1896013616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吴培鸿
电 话:18960136169
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440640元 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0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00]FJCD[GK]2020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食堂物资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更正内容:
事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7-17 18:55至2020-07-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0-07-17 18:55至2020-07-3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0年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398号
联系方式:0596-637583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29号新城国际1幢2704室
联系方式:1896013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596-6375836
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