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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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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学年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学年度)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学年度) 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BW20D048

二、项目名称

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学年度) 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陇西县文峰镇宇臻物流集团大门口

0.0424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长安路北侧(宇臻公司东段商铺)

0.0423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洛门镇清华苑7号商铺

0.04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大米

新香万家

1

65

10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大米

一鸣良泉

1

65

10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面粉

新鹏鸿

1

92

25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面粉

日日旺

1

92

25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食用油

泽菲

1

55

5L/桶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一包:陇西随福粮行

食用油

海湖花

1

55

5L/桶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大米

昊帅

1

64.5

10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大米

红双赢

1

64.5

10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面粉

秦玉

1

92

25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面粉

祥和

1

92

25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食用油

伊瓶香

1

55

5L/桶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二包:甘肃聚隆达商贸有限公司

食用油

马三福

1

55

5L/桶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大米

国成

1

65

真空包装,粳米二等,10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大米

东极龙原香

1

65

真空包装,粳米二等,10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面粉

家多好

1

93

特一级小麦粉,25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面粉

千里雪

1

93

特一级小麦粉,25Kg/袋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食用油

进祥

1

56

菜籽压榨三级非转基因食用油,5L/桶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第三包:武山县盈丰粮油店

食用油

如祥都兰花

1

56

菜籽压榨三级非转基因食用油,5L/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英虎,王建军,朱文瑄,史丽娜,颜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4.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74号兰大二分部15号楼2单元1903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武阳镇武阳路30号

联系方式:0932-486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192号

联系方式:1890931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威

电 话:0932-4862223

附件下载
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第一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BW20D048-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学年度)采购项目.pdf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 (2020-2021 学年度)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BW20D048 采购单位:漳 县 教 育 局 代理机构: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目 录..............................................................................................................................................2 前 言..............................................................................................................................................4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1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21 3.2 招标..............................................................................................................................22 3.3 投标..............................................................................................................................23 3.4 开标..............................................................................................................................27 3.5 评标..............................................................................................................................28 3.6 定标..............................................................................................................................29 3.7 中标通知书..................................................................................................................29 3.8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 3.9 质疑与答复..................................................................................................................30 3.10 招标代理费................................................................................................................33 第四章 技术要求......................................................................................................................34 4.1 采购需求......................................................................................................................34 4.2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35 4.3 验收标准.......................................................................................................................35 4.4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35 4.5 特别声明......................................................................................................................35 第五章 评标办法......................................................................................................................36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36 5.2 评标程序......................................................................................................................36 5.3 废标..............................................................................................................................40 第六章 合同文本......................................................................................................................41 第七章 格式附件......................................................................................................................56 附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56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附件 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57 附件 3:投标函...................................................................................................................58 附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9 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0 附件 6:报价一览表...........................................................................................................61 附件 7:分项报价表...........................................................................................................62 附件 8:商务条款偏离表...................................................................................................63 附件 9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64 附件 10 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项目一览表...................................................................65 附件 11:技术规格偏离表.................................................................................................66 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67 附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2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前 言 致各位投标人: 本次招标依据的法律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招标文件是开展本次招标(采购)的唯一依据的文件,所有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以本 招标文件为准,除非招标人对此有另外的“书面通知”、“书面澄清文件”或在规定的发布 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上发布过相关“更正公告”,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请贵方详细阅读本招 标文件的各个条款的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代理工作为有偿服务,招标文件已详细载明收费标准,各投标人应将该部分费 用充分考虑,并由本项目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一次性缴纳给本项目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中带★的项目为特别重要的内容,请贵方务必重视。 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时间要求,若贵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 意味着贵方已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并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 学年度)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漳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 2020-08-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20D048 项目名称: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2020-2021 学年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 万元 最高限价:0.046 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 求: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营养健康状况, 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 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第 2 项;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所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符合与本次采购货物有 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 行业相关质量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技术规格、物理特性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标的数量:本 项目共 3 个包(标)段,每个包(标)段确定 1 家米、面、油定点供应商分片 区进行定点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学年度实际需求量为准,大米:10kg/袋,面 粉:25kg/袋,食用油:5L/桶,每类产品须提供 2 个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片 区划分具体为第一包(A区片区): 盐川小学、新寺中心小学、四族小学、城 关中学、大草滩中学、漳县一中、漳县二中、拉麻中学、蓝天幼儿园;第二包 (B区片区):新寺中学、贵清山中学、马泉中学、四族中学、石川中学、漳县 三中、武当小学、殪虎桥中学、金钟中学;第三包(C 区片区): 武阳中学、 武阳东街小学、三岔小学、盐井中学、柯寨中学、新寺多彩幼儿园、三岔苏川 小学、添彩幼儿园、职专。实施时间:2020-2021 学年度,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 约定的时间为准。实施地点:按照漳县教育局划分的学区进行供货、完成配送;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售后服务须在 1 小时 内响应,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等事件由履约方承担全部相关责 任及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 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在签订合同后,须在项目所在地市 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0-2021 学年度,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及履约方的权 利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为中小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或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03 至 2020-08-07,每天上午 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 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 文件格式为:DXZF)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08-25 09:00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 岷县街建设大厦 A2 座)第二不见面开标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1.1 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TF)。 1.2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 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 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1.3 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 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 电子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该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 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 锁子)参加投标。 注: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 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2.最高限价补充说明:大米不超过 70元/袋、面粉不超过 100 元/袋、食用 油不超过 60元/桶,每类产品须提供两个品牌进行投标,最高限价合计 460.00 元。 3.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以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 74 号兰大二分部 15 号楼 2 单 元 1903 室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漳县武阳镇武阳路 30号 联系方式:0932-486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192 号 联系方式:18909312227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威 电 话:0932-4862223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 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规定 2.1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漳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米、面、油定点供应商 (2020-2021 学年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W20D048 3.预算金额:0.00 万元 4.最高限价:0.046 万元 5.资金来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6.实施时间:2020-2021 学年度 7.实施地点:按照漳县教育局划分的学区进行供货、完成配送 2.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漳县教育局 2.联 系 人:颜威 3.联系电话:0932-4862223 2.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吴会青 3.联系电话:18909312227 2.4 付款方式 每月根据食用天数及人数核算后由教育局将专项资金划拨至学校食 堂并由食堂根据在校学生用餐消费收入直接从定点供应商处采购食材并 支付资金。 2.5 投标人资 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为中小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其产品为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生产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或 其产品由监狱企业生产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2.6 投标保证 金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 函,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包:伍仟元整(?5000.00 元) 第二包:伍仟元整(?5000.00 元) 第三包:伍仟元整(?5000.00 元) 1.投标保证金账户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第一标(包)段账户: 101932000287070045377 第二标(包)段账户: 101932000287070045378 第三标(包)段账户: 101932000287070045376 1.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1.2 投标人(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 标人(供应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3 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 (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供应 商)需自行登陆系统,在“查看保证金”栏目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 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 其责任自负。 1.4 投标人(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 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1.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 现场公布投标人(供货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 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1.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 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2.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投保须知 2.1 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查看保函”业务栏目完成保函在 线申请,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电子保函在保 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方视为有效。 2.2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使用手册》下载地址:“定西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2.7 投标有效 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天内有效。 2.8 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 购政策 一、《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是否包含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是? 2.是否包含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否?/是? 3.是否包含强制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否?/是? 4.是否包含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否?/是?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1.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否?/是? 2.是否属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否?/是? 3.是否属于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否?/是?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是否给予扣除:否?/是? 具体实施: 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的采购项目,中 小企业须符合: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 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含监狱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其中标价格不变。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须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 标)及工信部门出具的相关投标人及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认证文件; 2.1 监狱企业投标的或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生产的,另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2.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或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 的,另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 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 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标价 格不变,投标人应对联合体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的真 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 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2.9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2.10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 2.11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 2.12 投标文件 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服务文件、报价文件 等组成,具体由以下内容组成: 资格文件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扫 描件(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自然人(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 描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文件扫描件)。 注:根据投标人类型任选一进行提供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文件: 2.1 提供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文件扫描件; 2.2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 件;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者财政 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任选一进行上传)。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实际满足项目实施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 间前 1 年内不少于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 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 3 个月的供应商按照实际缴纳月数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出具的证明文件须为相关主管部 门出具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 式见附件); 5.2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检索结 果中无贪污贿赂记录的查询截图。具体为提供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检索结果中无“贪污贿赂”记录的查询截图(包含企业、法人, 若有委托人还需检索委托人的相关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 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5.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具体为提供公告之日起 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扫描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均被视为无 效投标。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的,同时提供第 2.1 项);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保成功的电子保函;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 术人员状况、财务资信状况等(按要求填写《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并 附所要求附件); 6.投标人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并附 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技术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文本;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4.项目实施等相关方案。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 服务文件 1.质量保证书; 2.可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具体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 2.8); 4.其他相关文件。 ★注意: 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不在有效期内而由此造成投标被否决或 出现其他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文件不清晰导致文件无法辨别、阅读、获取相 关信息的,由此造成投标被否决或出现其他的其他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以上构成投标文件的各部分文件包含的内容在制作完成后,须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至对应位置,以上排序非强制要求。 2.14 不见面开 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1.1 业务要求: 1.1.1 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系统发布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 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1.1.3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定西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提前进 入该系统签到,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 1.1.4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7 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 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1.5 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 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 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 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1.6 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 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 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 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 导致的一切后果。在开标过程中,如各投标人若无异议,视为默认开标 全过程所有结果,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1.2 投标人主体信息要求: 采用不见面开标后,投标人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 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投标人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投标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 果。 1.3 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3.1 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1.3.1.1 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和麦克风设备。 1.3.1.2 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 IE 浏览器,请确保 IE 浏览器版本在 11 及以上,具体版本可在 IE 浏览器 工具菜单下的“关于 internet 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 1.3.1.3 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 10M 及以上 网络宽带。 1.3.2 开标过程注意事项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 1.3.2.1 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 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进行线上签到。 1.3.2.2 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 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1.3.2.3 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 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 CA 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 1.3.2.4 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 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中心”栏目下载、查看。 2.15 投标文件 的签署 须逐页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在明确标明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标明 需授权代表人签字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用电子签章 签署。 2.16 电子投标 须知 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制作生成。下载地址: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 心”→“工具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定西版)”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 相关内容。 3)招标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数 字证书(CA 锁)加盖投标人的单位(法人、委托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 人、委托人)电子印章。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该使用投标人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 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 全部责任。 3.投标人对上传的投标文件须在解密时间开始起 30 分钟内予以解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9 密,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7 投标人家 数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三十一条执行,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3; ?本项目不适用。 2.18 招标公告 的发布 1.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步在定西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2.供应商(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是否有关于本项目 的相关更正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投标人)自行承 担。 注:相关信息有不一致的,以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2.19 招标代理 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 中标人 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 采购人 支付 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10 2.20 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 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 场 0.5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 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 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1 投标人合 格来源国 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 2.22 货物、工 程及服务 合格来源 国限制 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 国家/地区(允许进口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除外)。 2.23 其他 1.招标文件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代 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均由授权代表人签署(需法定代表人责人签 署的部分除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合同文本及条款为构成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 中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未特别注明的为各个包(标)段的通用条款。。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 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 目是漳县教育局。 “招标人”是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漳 县教育局和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及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 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 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 等。 “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 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 制订。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项目为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 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3.2 招标 3.2.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采购)申请,并 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 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 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 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自行承担。 3.2.2 招标公告时间 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的时间为为准。 3.2.3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前言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技术要求; 第五章:评标办法; 第六章:合同文本; 第七章:格式附件。 3.2.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原公告发布媒体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3 投标 3.3.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投标人投标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 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 (服务),如有偏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 1)至 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 3.3.2 投标文件的语言 除专有名称、专用名词、型号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 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应使用中文。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由于外文资料未做翻译而由此引起的理解偏差导致评审出现偏差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3.3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3.4 投标报价 根据最高限价报出所投每类产品的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 3.3.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实施条例 的规定。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 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3.3.6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5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 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3.3.7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8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内容提供相关文件,明确 注明不允许修改的则不得修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3.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函为构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在投 标函中明确响应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已缴纳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代理 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统一 办理退还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有)的;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采购项目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 5)发现利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7)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中标后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 致的除外),中标人放弃中标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中标结果 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 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相关处理结果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的处理结果为准。 3.3.11 投标文件的比对 以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3.12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和修改 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识 投标文件的加密 加密的投标文件应该按照本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后缀为.DXTF。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CA 锁)登陆“电 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 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 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网上递 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3.3.13 投标文件上传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 3.3.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开标截止时间后,若投标人要求撤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可向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直 接递交撤回的相关文件。 3.3.15 特殊情形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 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 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 新招标;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重新评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第三条中的相关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 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 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 3.3.1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对全部包(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 1个包(标)段的中标资格。若 投标人在第 1包(标)段中已获得中标候选人资格,可正常参与第 2包(标)段或第 3包(标) 段的评审,即使其综合得分排名第 1,也将不被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获得中标资格,即各个包(标) 段的投标人按照评审排名顺序不能重复获得中标资格。 3.4 开标 3.4.1 开标流程 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 3.4.2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招标人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照不见面开标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8 方式开标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准时参与,缺席开标会议的,视为其同意招标结果。 代理机构有权就报价一览表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代表提出询问或发出澄清要求。 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 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5 评标 3.5.1 评标流程 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开始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推荐一名 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 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得分进行计算、合计并填写评分汇总表。 按照得分高低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3.5.2 注意事项 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 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在评标报告里 面予以记录。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做无效处理。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 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3.5.3 投标人家数计算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9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 理。 3.6 定标 3.6.1 评审排序 评标结果在评审得分汇总后,每个包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6.2 定标程序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排 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 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特殊要求:投标人可对全部包(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 1个包(标)段的中 标资格。采购人将先从第一包开始,按照评审排序确定中标人,若按照排序,在确定第二包 的中标人时出现与第一包中标人重复的情形,将按照评审排序顺延至下一个获得中标候选人 资格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7 中标通知书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 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0 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1 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 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或重新 组织招标。 3.8.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商签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 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 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 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 同。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若有),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履行合同: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3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但不得更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实质 性条款。 3.9 质疑与答复 3.9.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以答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1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 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0.2 质疑和答复 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提出(本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开始时间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 7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 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 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 照下列情况处理: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 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 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3.9.3 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须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9.4 质疑函格式要求及递交 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 区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按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并递交,递交的质疑函格式 不符合该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其改正。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招标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质疑函的递交须采取书面递交的方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9.5 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 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 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 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 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 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 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 者自行承担。 3.9.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被质疑人为非政府采购当事人的; 不符合质疑程序、文件不符合要求、不能有效举证或超过规定时效的质疑将被拒绝。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9.7 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 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 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提出投诉时,供应商应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按该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否则造成投诉书被拒收的, 代理机构概不承担在此过程中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10 招标代理费 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除此之外 不向中标人收取其他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每包。 代理服务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给本项目代理机构,逾期缴纳的,按代理 费金额的 1‰收取滞纳金。 代理费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盛支行 账 号:1016 4200 0520 137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4 第四章 技术要求 4.1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规格要求 片区划分 片区所辖学区(校) 第一包 大米 1.真空包装 2.粳米二等以上 3.净含量:10Kg/袋 A 区 盐川小学、新寺中心小学、 四族小学、城关中学、大 草滩中学、漳县一中、漳 县二中、拉麻中学、蓝天 幼儿园。 面粉 1.特一级小麦粉 2.净含量:25Kg/袋 食用油 1.菜籽压榨三级或以上非 转基因食用油 2.净含量:5L/桶 第二包 大米 1.真空包装 2.粳米二等以上 3.净含量:10Kg/袋 B 区 新寺中学、贵清山中学、 马泉中学、四族中学、石 川中学、漳县三中、武当 小学、殪虎桥中学、金钟 中学。 面粉 1.特一级小麦粉 2.净含量:25Kg/袋 食用油 1.菜籽压榨三级或以上非 转基因食用油 2.净含量:5L/桶 第三包 大米 1.真空包装 2.粳米二等以上 3.净含量:10Kg/袋 C 区 武阳中学、武阳东街小学、 三岔小学、盐井中学、柯 寨中学、新寺多彩幼儿园、 三岔苏川小学、添彩幼儿 园、职专。 面粉 1.特一级小麦粉 2.净含量:25Kg/袋 食用油 1.菜籽压榨三级或以上非 转基因食用油 2.净含量:5L/桶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5 4.2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2.所投产品须为无质量问题的合格产品,否则由此造成食物中毒等问题由投标人全部承 担,一经确认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 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售后服务须在 1小时内响应,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等事件由履约方承 担全部相关责任。 4.服务期内,应保证货物充足,不发生断货等。 5.除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固定不变。 6.投标人的报价应按照低于市场零售价的原则进行报价,即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及市场零售价(提供价格承诺函),一经发现,由此造成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验收标准 按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内容之间相互有冲突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 4.4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在签订合同后,须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4.5 特别声明 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规格须严格按所投产品填写。 投标人投标时应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否则由于虚假应标或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的,由虚假应标或获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此外,无论是否获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虚 假应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6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5.1.1 原则 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若出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 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1.2 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负责对外联系并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标、 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 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 收统发。 监督部门:由同级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 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2 评标程序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一、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同时向投标人出具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单。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7 2.1 是否按要求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2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3 投标文件不包含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4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相应; 2.5 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 2.6 投标人的报价没有超过采购人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2.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的,其 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8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禁止的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 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 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六、评标时,评标委员各成员存在不同意见的按以下办法调整: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2.2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价格、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3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 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本项目各包(标)段评审总分为 100 分,各项得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包(标)段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9 价格评分 3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价 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商务评审 25 分 1.能够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每 提供一个品牌的得 2分,最高得 12 分,最低得 0分。(满分 12 分) 2.根据项目特性及定点采购的便利性,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 的县内或就近区域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或签约的服务网点的得 5 分,其他区域的得 2.5 分。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场地租赁合同 或自有产权证明文件及库房照片,否则不得分。(满分 5分) 3.投标人能够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文件的,每提供 1项得 2.5 分,最高得 5分,评审时以提供的采购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 书为依据进行评审。(满分 5分) 4.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及可行性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方案 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3分,基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1.5 分, 不符合实际需求的不得分。(满分 3分) 技术评审 45 分 1.参数评审: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得15分, 每出现 1项负偏离扣 3分,扣完为止。(满分 15 分) 2.检测报告:能够提供所投产品检测报告的,每提供 1个品 牌的得 1.5 分,最高得 9分,最低得 0分,提供的检测报告须加 盖制造商鲜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 9分) 3.包装图片:能够提供所投产品品牌外包装图片且包装标识 清晰明确、包装信息能够体现所投产品符合参数要求的,每提供 一个品牌的得 2分,最高得 12 分,最低得 0分。(满分 12 分) 4.配送体系:供应商有保证配送产品的车辆和配送服务队伍: 配送人员具备健康证,配送车辆为厢式货车得 5分;配送人员具 备健康证但配送车辆为其他货车得 2.5 分;配送人员不具备健康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0 证或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满分 5分) 注:为避免所供产品雨淋、暴晒,配送车辆应为厢式货车; 配送人员至少为 3人,配送所需车辆至少为 1辆。 5.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全面可行且能最短时间内响应且到达 现场的得 4分,应急预案可行性不强的得 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满分 4分) 5.2.4 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 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1.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3、评标方法和标准; 1.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1.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1.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及监督方代表签字。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3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情况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1 第六章 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供销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HT-TWZC-BW20D048-(01/2/3) 甲方(采购人):漳县教育局 乙方(供应商): 项目代理机构: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2 政府采购供销合同 甲方(采购人):漳县教育局 乙方(供应商):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 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 二、合同总价: 三、付款方式: 四、质保期: 五、交付时间、地点: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方式: 1、乙方送货上门,乙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由指定收货人验收。此外, 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收到货物时在收货清单上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 收货联系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进行签收,否则可以不交接货物并不承担可能 造成的延期供货责任。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3 六、质量与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一次性百分之百满足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由 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提出异议时间:对于合同内容有异议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提出; 对于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从验收文件出具之日起 7 天内提出。 七、售后服务: 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依据。产品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承诺服务 标准提供服务。乙方与甲方另可补充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所需要的配置、参数、保质保量供货。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地方或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 对于参考的质量标准有差异的,按有利于甲方的原则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供货合同的约定近期完成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 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额 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 5%,逾期超过 5日,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九、变更解除合同及解决纠纷方式: 1、甲乙双方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书面同意。 2、解决纠纷的方式:1)双方协商?;2)向授权厂商投诉?;3)向财政部 门投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4 十、其他事项: 1、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 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各方签署页)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5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电话: 日期: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电话: 日期: 乙方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日期: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 合同格式条款 1、合同格式条款 1.1、定义 1.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 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买方 提供货物、服务、工程施工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 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 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 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 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 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 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1.2、合同的适用范围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7 1.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1.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1.3、合同的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1.4、合同价款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 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1.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1.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1.5.3、此次采购的货物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指定地点进行安装,供应商不得 私自安装。 1.6、货物的验收 1.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1.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 应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1.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 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和损失。 1.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 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8 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1.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 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1.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 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1.7、货物包装要求 1.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 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1.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1.8、运输和风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和保险事项,相关费用应包 括在合同总价中。 1.9、质量标准和保证 1.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 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1.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9 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 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 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 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 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15.1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 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0、权利瑕疵担保 1.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 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1、知识产权保护 1.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 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 1.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 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12、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 均有保密义务。 1.13、合同价款支付 1.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 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13.2、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 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 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14、伴随服务 1.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 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 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 进行培训。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1 1.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 支付。 1.15、违约责任 1.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 同条款第 9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 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 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 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 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 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 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 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 求乙方赔偿。 1.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 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 1.19 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 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 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 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 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 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 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 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6、合同的变更 1.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 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 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 方不得拒绝。 1.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 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7、合同中止与终止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3 1.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 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 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 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他人。 1.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9、不可抗力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4 1.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 害和社会事件。 1.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 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 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20、解决争议的方法 1.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 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 请调解。 1.20.2、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 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1、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22、通知 1.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 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5 1.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 迟之日为准。 1.23、合同生效及其他 1.23.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进口时需要进口许可证的话,卖方负责办理进 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6 第七章 格式附件 附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 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 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7 附件 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本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 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违反上述 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8 附件 3: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人) 所需的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 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对提交的投标文件保证其真 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 项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条款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响应。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递交的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天的投标有效 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9 附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姓名为 (身份证号: )现任本公司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为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人)所需的(项目名称)(包号)签署投标文件、进 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正反面):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 附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本授权函声明:法定代表人为 的(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人)所需的(项目名称)(包号)投 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1 附件 6: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 附件 7: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商 品牌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大米 2 大米 3 面粉 4 面粉 5 食用油 6 食用油 ... 合计总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 附件 8: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 实际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 实际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 注:偏离情况栏只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若有偏离,须予以注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4 附件 9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常驻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基本帐户开户 银行 近三年业绩 主营范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5 附件 10 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项目一览表 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项目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合同金额 (万元) 完成日期 业主名称 1 2 3 4 … 注:对于已完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发 的最终验收证书。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6 附件 11: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实际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 实际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 注:偏离情况栏只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若有偏离,须予以注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7 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此格式文件“内容”不允许修改,投标人须按此格式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9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0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1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 附件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此格式文件“内容”不允许修改,投标人须按此格式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 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 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甘肃必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4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 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 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 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3.2 招标 3.3 投标 3.4 开标 3.5 评标 3.6 定标 3.7 中标通知书 3.8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 质疑与答复 3.10 招标代理费 第四章 技术要求 4.1 采购需求 4.2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4.3验收标准 4.4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4.5 特别声明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5.2 评标程序 5.3 废标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第七章 格式附件 附件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附件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附件3:投标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6:报价一览表 附件7:分项报价表 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9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附件10 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项目一览表 附件11: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