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自行在釆购公告附件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09-21 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 项目编号: HSCG2020-120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HSCG2020-120号
- 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大米150000公斤、菜籽油1万桶、救灾帐篷100顶、救灾生活餐具200套、毛毯600床、折叠床200张、衣服1000套、棉被500床、解放鞋1800双。
- 采购数量: 1批
- 预算金额:1,999,000(元)
- 最高限价:1,999,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0-08-31 09:00:31至 2020-09-04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自行在釆购公告附件里下载招标文件
- 方式: 网上获取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8-31 09:00:00至2020-09-20 18:00:34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 开户账号:9558832405000149131
- 截止时间: 2020-09-21 10: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时间: 2020-09-21 10: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惠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通知书 采购批次:HSCG2020-120号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采购人指定时间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 项目联系人:犹先生
- 地址: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 联系方式:0854-6535388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孙志焘
-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R2区财富广场1号29楼
- 联系方式:18685078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志焘
- 电话:18685078558
-
- 应急局采购文件-副本.docx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HSCG2020-120号
招 标 人: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8 月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 约定如下: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 交投标文件。
(2)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 格式)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壹份(此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3) 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和电子 U 盘各一份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4)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 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纸质投标文 件为准。
(5) 评标办法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
(6) 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投标企业 CA
锁参加开标会。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委托,就 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2、项目编号:HSCG2020-120号
3、项目序列号:HSCG2020-120号
4、项目联系人:犹先生
5、项目联系电话:0854-653283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 采购主要内容:采购大米150000公斤、菜籽油1万桶、救灾帐篷100顶、救灾生活餐具200套、毛毯600床、折叠床200张、衣服1000套、棉被500床、解放鞋1800双。
(2) 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199.9万元
(%1)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的 30 天内。
(%1)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应根据《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进行规定,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收费凭证;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殊资格要求:无
9、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入 库 并 登 记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入 库 流 程 网 址 : http://58.16.127.130/TPWeb_QN/infodetail/?infoid=1debd670-07d8-495e-8af0-ae41f9838479&c ategoryNum=00200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09:00:00 至 2020 年 9 月 4 日 17:00:00
(%1)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购买。
(%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qnggzy.cn/tpweb_qn/ )
(%1) 投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9 月 21 日上午 10 : 30 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9 月 21 日上午 10: 30 分
13、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州农机校内,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4、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09:00:00 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 18:00:00
(%1)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1) 投标保证金交纳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州农机校内)
(%1)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号:9558832405000153489
15、PPP 项目:否
16、采购人名称:惠水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犹先生
联系电话: 0854-653283
1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环保政策、少数民族产品加分政策。
1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R2区财富广场1号29楼
项目联系人:孙志焘
联系电话: 1868507855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机构名称: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8 月 31 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
采购人:惠水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惠水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物资采购 |
3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4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采购预算 |
199.9万元 |
6 |
最高限价 |
199.9万元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应根据《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进行规定,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资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完税证明的缴纳凭据;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7、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8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招标文件澄清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
10 |
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 |
1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加盖公章及签字: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及签字。 |
12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 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需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凭证。凡未能出具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示期结束后 10 日内,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5 日内退还。”确 定取 消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内保证金管理系统统一递交和退付。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具体操作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http://www.qnggzy.cn/TPWeb_QN/) → 下载中心→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行流程。) 递交时间:2020 年 9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前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号:9558832405000153489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不论任何理由,都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仔细检查诚信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每个项目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均不相同,账户开户行不变,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作为收取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定进行投标保证金交纳。 |
||
13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 60 日历天 |
14 |
封套密封及标记 |
共 叁个 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 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件/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在 2020 年9月21日10时30分(即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在 2020 年 9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以交易中心开标厅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
16 |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 |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
注:1、本项目类型为 货物 。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
|||||||
23 |
优惠政策 |
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的文件规定,以下情况实行政府采购中一定幅度的 价格扣除和适当加分政策: (1)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主管部门开据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实自身是中小企业,提供不全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作为中小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 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入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入选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 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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