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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黔西南支队安龙中队、执勤三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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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黔西南支队安龙中队、执勤三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8-28
武警黔西南支队安龙中队、执勤三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黔西南支队(采购单位)委托,对其武警黔西南支队安龙中队、执勤三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武警黔西南支队安龙中队、执勤三中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0-JWGZXN-W1001 3、项目序列号:2020-JWGZXN-W1001 4、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5、项目联系电话:13984693922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武警黔西南支队安龙中队、执勤三中队副食品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4068元/天 (4)最高限价:4068元/天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内每日根据采购人需求数量分批次供货。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及未达到审计要求的(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20年任意1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和社保缴纳证明(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特殊资格要求: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8-29 09:00:00至2020-09-20 11: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瑞金大道美福百货西楼10层)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注: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及未达到审计要求的(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20年任意1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④提供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和社保缴纳证明(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⑥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2020-09-21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9-21 15:00:00 12、开标地点: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义市瑞金大道美福百货西楼10层)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8-19 09:00:00至2020-09-20 17: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帐 号:090100170000288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黔西南支队 联系地址:黔西南州鲁屯镇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84693922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单位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符合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总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兴义市瑞金大道美福百货西楼10层 项目联系人:保邦敏 联系电话:15329492096 贵州中正信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