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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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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8 】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320682200159(ZB072)

项目名称: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585.2276万元/年(含税)。

预算组成主要包括人员(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食堂岗位人员配置要求”)费用(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加班费用等)、管理费用以及税金。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用于支付服务团队人员费用总额应不低于中标金额的90%,每月将人员费用发放签字表报送采购人存档备查。

采购需求: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位于如皋市如城镇解放路199号,分河南餐厅、河北餐厅,采取食材自购、服务外包的运营模式。河南餐厅面积为1800平米,拟定座位300个,包间6个,厨房面积约200平方米;河北餐厅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操作间600平方米,包间11个,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按目前两个食堂就餐人数测算,预计就餐人数早餐600人,午餐1500人,晚餐100人。

中标供应商须配置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4人,人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自选普餐、易地领导就餐、会务及部门公务接待工作餐、自助餐厅用餐、外卖服务用餐、风味小吃以及超市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⑵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十二项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餐饮服务内容;

2.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从事餐饮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主管,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模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

4.如有不明事项的参考途径:请详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万国建 0513-87311234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编制:石 艳(0513-87528959)

开标评标组织:陈丽萍(0513-87623853)

1_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江苏卫生信息系统业务软件

如皋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320682200159(ZB072)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4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8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19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22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23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2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320682200159(ZB072)

项目名称: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585.2276万元/年(含税)。

预算组成主要包括人员(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食堂岗位人员配置要求”)费用(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加班费用等)、管理费用以及税金。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供应商用于支付服务团队人员费用总额应不低于中标金额的90%,每月将人员费用发放签字表报送采购人存档备查。

采购需求: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位于如皋市如城镇解放路199号,分河南餐厅、河北餐厅,采取食材自购、服务外包的运营模式。河南餐厅面积为1800平米,拟定座位300个,包间6个,厨房面积约200平方米;河北餐厅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操作间600平方米,包间11个,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按目前两个食堂就餐人数测算,预计就餐人数早餐600人,午餐1500人,晚餐100人。

中标供应商须配置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4人,人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自选普餐、易地领导就餐、会务及部门公务接待工作餐、自助餐厅用餐、外卖服务用餐、风味小吃以及超市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⑵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十二项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餐饮服务内容;

2.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从事餐饮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主管,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模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

4.如有不明事项的参考途径:请详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万国建 0513-87311234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编制:石 艳(0513-87528959)

开标评标组织:陈丽萍(0513-8762385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

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或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编写

投标人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

2.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并将正本、副本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投标文件均采用A4纸打印成册。正本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只须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密封后应标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投标前不得启封。

友情提醒:本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无故不到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

四、开标

由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

1.与会人员在指定区域就座,主持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主持开标会议。(评委不参加开标会议)
2.主持人宣布政府采购开标工作纪律。
3.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4.唱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内容,记录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
5.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6.会议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五、评标

(一)评审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2.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3.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审查;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相应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4.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六、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

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恶意低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6.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0.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11.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

1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九、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十、投标报价

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十一、投标费用

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十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十五、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一、需求说明

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如皋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分为河南部、河北部两个食堂,采取食材自购、服务外包的管理运行模式。本次招标拟将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给专业的餐饮企业经营管理,作为一个标段对外招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食材采购、质量初验、成本核算及中标服务单位履约监管;中标服务单位提供食材加工、餐饮服务、负责食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管理、食堂环境卫生等,负责物资领用、保管,并对食堂盈亏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保障任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在人员配备、售卖菜价核准、财会业务等方面加强对餐饮公司的监管。主管、会计、采购员、保管员和超市人员由中标供应商推荐,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面试确认,双方考核管理。

(二)服务对象

市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文化广场五馆等入驻单位的由市财政拨付误餐费的在编人员,预计4082人。按目前两个食堂就餐人数测算,新模式运行后,预计就餐人数早餐600人,午餐1500人,晚餐100人。在编机关人员凭卡就餐,不得现金结算,不对外经营。

(三)供餐方式及服务内容

1.普餐售餐方式为自选,早餐需提供至少十种点心,三种稀饭,面条馄饨等。午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三种,小荤三种,蔬菜2种,水果、酸奶等。晚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两种,小荤两种,蔬菜两种等;

2.易地领导就餐服务:根据领导饮食习惯及工作需要,提供一日三餐配套服务;

3.会务及部门公务接待工作餐:根据主办方要求确定标准、菜单及供餐模式,配合主办方做好接待服务;

4.自助餐厅:提供至少4个冷菜、3个大荤、3个小荤、3个蔬菜、2种面食、2种点心、2种水果及2种米饭、2种汤;

5.外卖服务:提供卤菜、面点及净菜外卖服务,卤菜、面点自制,成本价供应,零利润核算;

6.提供广受职工欢迎的风味小吃,丰富供应品种;

7.超市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办超市,委托中标供应商对超市的经营进行管理,进货及收入由采购人统一管理。推行餐卡一卡通,实行成本价销售,零利润核算。

(四)项目要求

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84人。其中包含管理人员2名(主管1名、经理兼总领班1名)、行政人员5名(会计1名、保管员2名、采购员2名)、厨房人员36名(厨师长2名、副厨2名、小餐厅厨师7名、大锅菜厨师2名、面点师5名、切配工10名、卤菜厨师3名、蒸饭工2名、特色风味厨师3名)、服务人员41名(餐厅领班4名、服务员14名、勤杂工21名、超市人员2名)。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岗。

上述人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主管、会计、采购员、保管员和超市人员由采购人面试确认,中标供应商录用。

(具体详见附件《食堂岗位人员配备要求表》)

⑴食堂所有菜品包括点心、冷菜,必须由中标单位现场加工,不得外购成品菜(直接入口食品)。两个食堂均不对外经营。

⑵中标供应商团队支撑力要强,为保证菜品不断创新,口味不断变化,中标供应商必须实施厨师轮岗制度。选派的厨师要求每季度要有轮岗,每半年更换三分之一。

⑶员工餐、自助餐、工作餐、公务接待用餐等均按零利润核定菜价,保质保量、热情服务。

⑷食堂杜绝现金收支。机关人员凭卡就餐,菜肴自选,普餐供应原则上不外带,如有特殊必须预定。

⑸服务时间:河南餐厅全年不打烊,周六、日及法定假日,根据就餐人数多少调整职工轮休;河北餐厅周六、日及法定假日原则上休息,特殊情况除外。

(五)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最长服务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在资格有效期内一个年度合同服务期满后,若承包供应商服务质量好、得到采购人认可的,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测评满意率平均值低于80%或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80分的,除扣减服务费外,采购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同时取消续订下一年度合同资格。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标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终止经营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责任与义务

1.采购人责任与义务

⑴无偿提供场地、装修装饰、设备设施、收银设备、桌椅、餐具和厨杂等经营条件,并承担经营所需费用。

⑵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合规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⑶中标供应商在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影响到正常工作时,在及时通知采购人的同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采购人员工按双方商定的时间用餐,配送餐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⑷按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⑸配合投标人办理餐饮服务相关手续。

⑹提供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采购人对中标单位使用水、电、燃气等情况实行定额管理,中标供应商应秉持节约原则;提供员工工作服、日常低值易耗品、灭蚊虫、烟道清洗(每半年一次)、隔油池的清洗。

⑺负责餐厅物料采购、设备设施维修;按中标供应商编排的食谱要求采购合格食材,负责验收食材的数量、质量初验并核准食材价格,做到物有所值。

⑻负责提供中标供应商员工工作餐、更衣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办公电话。

⑼每季度组织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四次测评满意率都达80%(含80%)的,全额支付中标金额;如有一次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则取消15万元奖励金,同时扣除3万元/次。四次满意度测评都达80%以上的(即测评满意率平均值在80%基数以上的),则在80%的基数上每上升1%另支付奖金1.5万元,最多支付15万元,60%归餐饮公司,40%发放给行政中心食堂的员工。合同期内,测评满意率平均值低于80%或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80分的,除扣减服务费外,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服务资格,同时取消续订下一年度合同资格。

2.中标供应商责任与义务

(1)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须具备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在如皋市为本项目进行运营服务的全部资质。

(3)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约定合同的规定,制订本项目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服务标准、节能降耗措施、实施细则及安全措施,制定各类经营服务活动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采购人审核及备案。

(4)负责提供食材采购品种数量、质量验收及物资领用、加工、销售、仓储和安全管理。食堂所提供各类服务价格由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价成本价核算定价、报市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实施。

(5)必须加强领用物资管理、对领用物资的数量和金额双负责:中标供应商内部按服务类别,建立健全领用核算制度,确保领用物资的数量全部用于机关餐厅运营,所有服务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归市后勤服务中心,并且要等于或大于领用物资金额、能够做到盈亏平衡、略有结余。

(6)建立季度和年度盘货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临时盘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组织对食堂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存货情况、收入情况进行季度核查,并将领用物资使用、保管、销售收入情况列为机关餐厅服务主体考核的主要指标中去,作为是否续签的重要指标。如果发生亏损,将扣除中标供应商相应的费用予以弥补。

(7)应按时、保质保量的为采购人提供食品加工制作及相关餐饮服务,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做到饭菜新鲜可口、售卖时量化一致,核算准确,服务礼貌。

(8)对餐厅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负责。对所属员工、业务合作方尽到培训、管理义务,并做好厨房及餐饮服务区域防火等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影响,照价赔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应严格执行食物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负责餐具消毒并登记。

(10)厨师长每周四之前编制好下周每日每餐的菜谱交采购人审核;每天下午4点前制定次日食材采购清单交采购人审核;负责食材质量验收,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入食堂。

(11)应指定专人配合采购人做好食材采购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菜谱,应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批准后执行;紧急就餐服务时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天内(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准备好工作餐菜谱,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菜谱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餐加工制作和餐饮服务;举行重大活动时,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

(12)负责提出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及厨杂等用品的日常购置、更新计划,报采购人组织实施。厨杂等日常用品、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餐具、台桌布、餐巾纸、清洁剂、清洁用品等)年累计使用额不得超过15万元,如超过其超出金额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负责餐卡终端系统的刷卡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餐厅固定资产、食材、调味品等物资保管,每月配合、接受采购人盘点,并对存量负责。

(14)负责厨房、包厢及餐厅等的日常保洁,保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5)应注意节能降耗,水电煤年用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食堂使用量;应做好防火、防盗、防鼠等工作,爱护工作场所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协助采购人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场所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如因中标供应商操作不当而导致的设备损坏,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16)应做好本项目的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对餐厅员工的管理教育和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不得因与其职工之间的纠纷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7)人员用工应遵守《劳动法》,及时缴纳相关保险并提供相关福利。所有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18)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经培训后上岗并持有健康证;按照餐饮服务行业、卫生部门的规定和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仪容、仪表及服务态度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符合法定用工的年龄要求;遵守餐厅经营服务规范及保密制度;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定。

(19)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所有服务人员和厨房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

(20)应建立健康、薪酬档案,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情况表及健康证复印件,并保持本项目主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调整,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21)物品入账登记,负责随时记录有关情况变更,及时上交采购人备查。

(22)建立详实的核算台账记录,并保存完好。负责餐厅运行收支平衡,负责物资保管,非经采购人同意,无权处置任何食材或物资报废。餐厅每日核算,向主管方财务提供收支情况报表,每季度配合主管方清点库存。

(23)提供的餐饮服务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监督考核及服务对象的评议,接待餐随签单附满意率测评表,并按照满意度调查的反馈意见积极进行整改。

(24)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对管理中有关事项发生意见时,先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采购人工作的开展。

(25)用房、设备、厨具、炊具、餐具、剩余主辅料和厨杂物资等,以及合同期内发生的相关检测资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的7日内撤出本项目。在撤出本项目前,应向采购人员工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

(七)食堂服务管理标准及要求

1.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行业标准。

2.中标供应商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中标供应商须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遵守行政中心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市场监管部门餐饮食品卫生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5.中标供应商应守法经营,负责承包服务经营场所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保证菜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承包期间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采购人举行重大活动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

7.厨师长每周四之前编制好下周每日每餐的菜谱,报主管审核修定后送采购人备案;每天根据库存情况和次日菜谱的安排,拟好次日采购清单,报主管审核后送采购人备案。

8.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要爱惜爱护,在未征得招标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改造和变动。

(八)食堂岗位人员配置

食堂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岗 位

人 数

配备要求

主 管

1

1.热爱餐饮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10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

3.熟悉行政中心餐厅情况,能根据招标方要求统筹管理好相关事务。

经理兼总领班

1

1.热爱餐饮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强的食堂管理经验;

3.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40周岁。

厨师长

2

1.热爱餐饮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管理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一级厨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厨师长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副 厨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二级厨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小餐厅厨师

7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二级厨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大锅菜厨师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三级厨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面点师

5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三级面点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中式面点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3周岁。

会 计

1

1.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具有会计从业经历;

4.熟悉电脑及会计软件操作;

5.年龄45周岁以下。

保管员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相关从业经历;

3.熟悉电脑及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45周岁以下。

采购员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相关从业经历。

小餐厅领班

兼接待员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5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

3.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

大餐厅领班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管理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5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

3.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50周岁。

服务员

14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2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

3.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

切配工

10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勤杂人员

21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

卤菜厨师

3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三级厨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蒸饭工

2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超市人员

2

1.热爱超市工作,具备较强的管理协调和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2年以上超市工作经验;

3.年龄45周岁以下。

特色风味厨师

3

1.热爱餐饮工作,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2.取得三级厨师及以上资质;

3.具有5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

合计

84

以上人员须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和宴会用餐等需求,由中标供应商录用并管理。人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以上人员须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宴会用餐等各类需求,由中标供应商录用并管理,人员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奖励金

奖励金15万元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都达80%以上的,四次测评满意率的平均值每上升1%支付奖金1.5万元,最多支付15万元,其60%归餐饮公司,40%发放给行政中心食堂的员工。如有一次满意度测评低于80%,则取消15万元的奖励金。

三、考核标准

(一)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招标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否则,中标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服务期间食品、人员等安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考核办法为:实行月度考核和季度满意度测评。(见本部分附件1《如皋市行政中心食堂服务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考核细则》和附件2《如皋市行政中心食堂满意度测评表》)

四、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二)递交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三)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五、付款方式

每月25日前,根据人员费用发放签字表,结算上月度费用;每季首月25日前,按照中标金额的25%扣除上季度已发放人员费用,支付上季度考核费用;合同期满后,次月25日前,按照合同期内综合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期内奖励金。每次支付前,中标供应商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

六、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服务期间所有人员工资(含所有加班费等)、保险、工会会费、福利、住宿、交通、通讯、药品、培训、管理、安全、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

七、其他

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拟投入人员配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方案、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卫生保障及管理方案等)。

2.中标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对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等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采购单位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由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增减餐厅承包委托项目,同时根据实际委托项目投标报价进行调整或按比例折算后价格签订合同。

5.拟派出员工(含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有效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社保证明等(中标后提供)。

6.其他参照“如皋市行政中心食堂服务管理细则”。


附件1

如皋市行政中心食堂服务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具体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日常管理(12分)

日常规范

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管理制度

(8分)

各项制度

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保管制度、出入库制度、财会制度、食品加工制度、食品销售制度、食品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储存制度、餐具消毒制度、节能降耗制度、卫生清洁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制度、食物中毒和火灾应急预案制度健全

发现一项未制定扣0.5分

安全卫生(40分)

食品卫生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发现一次违规操作扣1分

不购买、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材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加工、保管食品时,做到生熟食品分开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食材清洗干净,不得留有异物;加工、销售过程中不得掉入异物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销售人员销售菜品时,须统一服装,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等行业规定卫生用品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厨房卫生

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橱柜、货架、工作台等保持干净,操作间、库房、各种厨具、地面墙面保持清洁整齐,角落不得有污物、灰尘、蜘蛛网、蚊蝇鼠蟑等

发现一项问题扣0.5分

洗菜池、厨具、餐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餐具器皿每次使用前必须在蒸箱中蒸煮五到十分钟,消毒合格率达100%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各种机械设备保持整洁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食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须处理到指定区域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餐厅卫生

餐厅地面每日清扫,无浮尘、水渍,保持洁净干燥

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桌椅摆放整齐、洁净无污渍,桌面无垃圾、水渍

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雨雪天气,地面及时防滑、除湿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餐厅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厨房卫生

库房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库房无异味,存放食材保持新鲜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冰箱冷库内结霜适中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食品留样

食品留样有专人管理,留样时间达到48小时,每份不少于100克,每餐详细记录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留样的扣2分

安全生产

工作完成后,及时断水断电、关闭炊具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做好天燃气阀门开关和记录工作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服务质量(30分)

菜品质量

普餐为自选快餐,早餐需提供至少十种点心,三种稀饭,面条馄饨等。午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三种,小荤三种,蔬菜三种,水果、酸奶等。晚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两种,小荤两种,蔬菜两种等。另提供4种以上风味小吃

每少一种扣1分

自助餐厅为自助餐:提供至少4个冷菜、3个大荤、3个小荤、3个蔬菜、2种面食、2种点心、2种水果及2种米饭、2种汤

每少一种扣1分

易地领导用餐、会务及公务接待餐菜品丰富、营养均衡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菜肴搭配合理、切配标准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饭菜保证良好口感,不得出现饭菜不熟或怪味的现象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服务态度

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打骂等行为

发现一次问题扣2分

严格执行售餐时间,不得提前结束售卖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盛装菜肴份量合理,不得随意增减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仪容仪表

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须统一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保证双手干净,不得佩戴首饰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不得发生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食物、吐痰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工作人员准时到岗,有事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不得脱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积极配合市重大活动,调配增加管理和服务力量

发现一次不配合扣2分

认真编制好就餐大厅、自助餐厅、易地领导就餐与包厢接待一周菜谱;每日及时向采购人报送采购食材品种、数量;定时盘点库存并报送采购人补充等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设施设备定期清洁、维护和保养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不得随意带人进入厨房、库房、售菜等区域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餐厅核算管理(10分)

食材质量管理

每天专人验收并确认食材质量、数量等,供应商、送货人、电话等信息登记、签字齐全。索证、索票齐全,食材质量验收负责

发现一次问题扣1分

进出库管理

进货登记、领用登记及时,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登记齐全,能随时掌握库存信息

发现一次问题扣0.5分

报表报送管理

分服务项目建立内部领用核算制度;每日报送前日经营收支情况及累计经营收支情况;对库存货物进行季度、年度盘点,并报送报表等

每缺少一次扣0.5分


附件2

如皋市行政中心食堂满意度测评表

年第 季度

内 容

分 数

评分标准

菜品

质量

搭配合理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非常满意10分;

满意9分;

较满意8分;

一般7分;

不满意6分。

营养均衡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色香味形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花色品种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食品卫生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服务

质量

餐厅卫生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餐具卫生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个人卫生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服务周到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配套服务

□10分 □9分 □8分 □7分 □6分

意见或建议

 

填表人单位、姓名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两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的评审。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及内容

分值

评分要求或标准

一、企业综合实力(24分)

1.企业荣誉

5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与餐饮服务有关的表彰、奖励等荣誉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5分。

2.企业信用和认证证书

7分

1.银行资信证明(1分):AAA级(1分),AA级(0.5分),其余的不得分;

2.HACCP认证证书(1分)

3.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1分)

4.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分)

5.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6.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7.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企业业绩

12分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履行的就餐人数8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餐饮服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8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被服务单位出具的就餐人数证明。

2.被服务单位评价优秀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4分。提供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评价服务优秀的证明材料。

二、人员配置(26分)

项目管理

人员

7分

1.项目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有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经验的得1分,中共党员的得1分,职业经理人高级资格证书得1分,最高4分。

2.经理兼领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中共党员的1分,职业经理人中级资格证书得1分,最高3分。

厨师团队

(厨师长、副厨、厨师)

8分

1.具有一级及以上厨师证书(4分):有3名得1分,有4名得2分,有5名得3分,有6名或以上得4分;不重复得分。

2.具有餐饮厨房从业年限6年及以上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面点师

2分

具有面点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服务人员

5分

1.服务人员平均年龄30周岁以下的,得2分;

2.服务人员具有技校,职校、中专以上毕业证书的,有1个得0.5分,最多3分;

其他

4分

1.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中提供营养师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多2分;

2.有认证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ISO9001质量管理、ISO1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2200食品安全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等认证管理体系)且具有相适应培训证书的得1分。

3.党员数量3人以上的,得1分。

说明: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健康证以及党员、职称证书、职业证书、毕业证书等涉及评分点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从业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材料须随身携带备查。

三、餐饮经营服务方案(20分)

1.服务实施方案

5分

与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内容有关的总体响应与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服务理念、思路、模式;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实施细则;规则制度;安全措施、成本控制等。

1.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完全相符合,经营模式设计周全、先进、有新意,能满足不同就餐层次的需要,方案全面、成本控制达到采购人要求,且供应商有此模式的成功经验:(4-5分)

2.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基本相符合,经营模式设计周全,方案全面,成本控制齐全,供应商有此模式的成功经验:(2-3分)

3.服务方案与采购人需求不完全相符合,方案有欠缺,成本控制考虑欠缺,甚至有些无可操作性:(0-1分)

2.特色优惠服务

5分

视特色服务的吸引力、优惠范围、力度和人性化服务程度打分:

1.特色和优惠服务新颖,具有地方性、具有吸引力,体现成熟的人性化服务理念;(4-5分)

2.特色和优惠服务全面,但趋于大众化,缺乏新意;(2-3分)

3.有特色和优惠服务,但不全面,趋于应付;(0-1分)

3.菜谱设计及菜品质量

10分

食谱搭配科学、品种丰富,价格合理,详细叙述三餐的主食品种、菜样花色、数量分量种类、价格清单、菜肴更新制度及对保障菜品质量的方案:

1菜谱设计齐全、科学搭配、品种丰富,完全照顾各类人群,菜品质量保障方案完善,具有可操作性;(8-10分)

2菜谱设计齐全、品种丰富,能照顾各类人群,菜品质量保障方案可行;(5-7分)

3菜谱设计齐全,品种单一,欠缺搭配,菜品质量保障方案不完善或缺失;(0-4分)

三、管理制度(12分)

2.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

4分

食品保温、剩余食品处理、食品留样制度齐全,有完整合理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及控制方案:

1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完整、可行,考虑全面。并有专人负责;(3-4分)

2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但考虑有欠缺;(2-3分)

3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措施不得力;(0-2分)

3.餐厅卫生保障及管理方案

4分

餐厅就餐区域及厨房各操作间卫生状况良好,达到采购人要求,有完备的卫生管理、保障、消毒方案:

1卫生管理、保障、消毒方案完整、可行,考虑全面。并有专人负责;(3-4分)

2卫生管理、保障、消毒方案基本完整,可行,但考虑不够全面;(2-3分)

3卫生管理、保障、消毒方案不完善;(0-2分)

4.餐厅各项应急预案

4分

餐厅停水、停电,消防安全、食物中毒及生产安全等各项应急措施齐全,具备完整、规范的应急预案,并有充足的应急资源储备及较强的应急调配响应能力:

1餐厅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可行,考虑全面;(3-4分)

2餐厅各项应急预案基本完整、可行,但有瑕疵;(2-3分)

3餐厅各项应急预案不完善;(0-2分)

四、现场答辩(8分)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答辩,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具4题,每题2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独立打分。

五、价格(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3)采购人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 0513-87311234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招标为非电子标,投标人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内容,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提供,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法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⑴投标人营业执照。

⑵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⑴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⑵投标人从事餐饮经营期间,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⑶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0年1月至今连续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其他:

⑴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报价文件组成

1.投标总报价表(见后附格式);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后附格式);

3.投标函

4.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三)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4.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请见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有关招标文件资料”。)

投标总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小、微企业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大写:

小写:

残疾人福利单位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狱和戒毒企业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大写:

小写:

含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大写:

小写:

其他联合体折扣2%后的评审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

2、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填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其申报评审价格只作为评审依据,并对其计算结果负责。未申报视为其放弃享受相关政策。

其中: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评审价计算申报规则(以小微企业为例):小、微企业评审报价=投标总报价-投标货物(或服务)为小、微企业制造产品(或服务)的报价*6%。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组成内容

岗位

人数

单人月工资

年度工资(含加班费、保险、福利等)总额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月总工资

年度工资

总额

年度保险

总额

年度福利

总额

年度总额

人员费用

主 管

经理兼

总领班

厨师长

(一级厨师)

副厨

(二级厨师)

二级厨师

大锅菜厨师(三级厨师)

三级面点师

会 计

保管员

采购员

小餐厅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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