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采购日常生活物资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8 18:27
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XZTZ202060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ZTZ202060
二、项目名称: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采购日常生活物资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森普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幸福小区 C1-1-1-401
投标报价:下浮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产地及制造商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牙膏 | 1 | 支 | 佳洁士 | 19.80 | 19.80 |
2 | 牙刷 | 1 | 支 | 佳洁士 | 4.95 | 4.95 |
3 | 毛巾 | 1 | 条 | 洁丽雅 | 14.85 | 14.85 |
4 | 香皂 | 1 | 盒 | 舒肤佳 | 11.88 | 11.88 |
5 | 洗脸(脚)盆 | 1 | 个 | 成都 | 14.85 | 14.85 |
6 | 剃须刀 | 1 | 个 | 飞科 | 277.20 | 277.20 |
7 | 吹风机 | 1 | 个 | 飞科 | 217.80 | 217.80 |
8 | 三件套 | 1 | 套 | 成都圣罗兰 | 108.90 | 108.90 |
9 | 毛毯 | 1 | 个 | 心心乐 | 108.90 | 108.90 |
10 | 褥子 | 1 | 个 | 成都 | 118.80 | 118.80 |
11 | 被芯 | 1 | 个 | 成都 | 148.50 | 148.50 |
12 | 保暖冬装 | 1 | 件 | 武汉策马 | 594.00 | 594.00 |
13 | 春(秋)装 | 1 | 件 | 石狮市思艳服饰 | 445.50 | 445.50 |
14 | 工作服 | 1 | 件 | 石狮市思艳服饰 | 445.50 | 445.50 |
15 | 工作服 | 1 | 件 | 石狮市思艳服饰 | 970.20 | 970.20 |
16 | 秋衣(内衣) | 1 | 套 | 南极人 | 99.00 | 99.00 |
17 | 秋裤(内裤) | 1 | 套 | 南极人 | 99.00 | 99.00 |
18 | 不锈钢碗 | 1 | 个 | 广东潮州 | 9.90 | 9.90 |
19 | 不锈钢餐盘 | 1 | 个 | 广东潮州 | 29.70 | 29.70 |
20 | 不锈钢小勺 | 1 | 个 | 广东潮州 | 9.90 | 9.90 |
21 | 一次性碗 | 1 | 包 | 成都批发商 | 34.65 | 34.65 |
22 | 一次性杯子 | 1 | 包 | 成都批发商 | 28.71 | 28.71 |
23 | 一次性筷子 | 1 | 包 | 成都批发商 | 29.70 | 29.70 |
24 | 成人纸尿裤 | 1 | 包 | 得伴 | 54.45 | 54.45 |
25 | 护理护垫 | 1 | 包 | 得伴 | 54.45 | 54.45 |
26 | 84消毒液 | 1 | 瓶 | 成都批发商 | 14.85 | 14.85 |
27 | 白毛巾 | 1 | 条 | 成都批发商 | 11.88 | 11.88 |
28 | 白围裙 | 1 | 根 | 成都批发商 | 11.88 | 11.88 |
29 | 白袖套 | 1 | 双 | 成都批发商 | 7.92 | 7.92 |
30 | 百合碗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7.92 | 7.92 |
31 | 保鲜膜 | 1 | 卷 | 成都批发商 | 44.55 | 44.55 |
32 | 簸箕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64.35 | 64.35 |
33 | 盆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39.60 | 39.60 |
34 | 盆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44.55 | 44.55 |
35 | 盆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103.95 | 103.95 |
36 | 不锈钢水瓶 | 1 | 个 | 广东潮州 | 19.80 | 19.80 |
37 | 不锈钢水瓶 | 1 | 个 | 广东潮州 | 34.65 | 34.65 |
38 | 不锈钢水瓶 | 1 | 个 | 广东潮州 | 49.50 | 49.50 |
39 | 双层丝漏 | 1 | 把 | 广东潮州 | 19.80 | 19.80 |
40 | 汤勺 | 1 | 把 | 广东潮州 | 34.65 | 34.65 |
41 | 汤桶 | 1 | 个 | 广东潮州 | 14.85 | 14.85 |
42 | 特大号盆 | 1 | 个 | 广东潮州 | 57.42 | 57.42 |
43 | 钢桶 | 1 | 个 | 广东潮州 | 14.85 | 14.85 |
44 | 菜墩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227.70 | 227.70 |
45 | 菜框(大)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44.55 | 44.55 |
46 | 菜框(中)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34.65 | 34.65 |
47 | 菜框(小)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24.75 | 24.75 |
48 | 炒勺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59.40 | 59.40 |
49 | 尘推 | 1 | 套 | 成都批发商 | 44.55 | 44.55 |
50 | 厨师帽 | 1 | 包 | 成都批发商 | 24.75 | 24.75 |
51 | 厨师服 | 1 | 套 | 成都批发商 | 198.00 | 198.00 |
52 | 楚家菜刀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54.45 | 54.45 |
53 | 楚家砍刀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84.15 | 84.15 |
54 | 打菜勺子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14.85 | 14.85 |
55 | 大黑垃圾袋 | 1 | 件 | 成都批发商 | 59.40 | 59.40 |
56 | 蒜蓉机 | 1 | 台 | 成都批发商 | 173.25 | 173.25 |
57 | 地垫 | 1 | 张 | 成都批发商 | 59.40 | 59.40 |
58 | 地刷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19.80 | 19.80 |
59 | 电磁炉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445.50 | 445.50 |
60 | 电饭煲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396.00 | 396.00 |
61 | 保温桶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143.55 | 143.55 |
62 | 分菜勺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29.70 | 29.70 |
63 | 粉碎机/打料机 | 1 | 台 | 成都批发商 | 297.00 | 297.00 |
64 | 高压锅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242.55 | 242.55 |
65 | 加厚耐用铝锅(大号)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381.15 | 381.15 |
66 | 刮尘刀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19.80 | 19.80 |
67 | 锅铲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34.65 | 34.65 |
68 | 黑磨砂筷子 | 1 | 双 | 成都批发商 | 2.97 | 2.97 |
69 | 剪刀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9.90 | 9.90 |
70 | 胶饭瓢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7.92 | 7.92 |
71 | 胶扫把 | 1 | 套 | 成都批发商 | 9.90 | 9.90 |
72 | 胶手套 | 1 | 双 | 成都批发商 | 11.88 | 11.88 |
73 | 胶围裙 | 1 | 条 | 成都批发商 | 14.85 | 14.85 |
74 | 胶袖套 | 1 | 双 | 成都批发商 | 9.90 | 9.90 |
75 | 砍刀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59.40 | 59.40 |
76 | 口罩 | 1 | 盒 | 成都批发商 | 74.25 | 74.25 |
77 | 医用床单、被套(三件套) | 1 | 套 | 成都批发商 | 69.30 | 69.30 |
78 | 面漏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24.75 | 24.75 |
79 | 喷壶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19.80 | 19.80 |
80 | 削皮刀 | 1 | 把 | 成都批发商 | 14.85 | 14.85 |
81 | 全钢菜汤勺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24.75 | 24.75 |
82 | 全钢饭勺 | 1 | 个 | 成都批发商 | 9.90 | 9.90 |
83 | 纱布 | 1 | 米 | 当地批发商 | 9.90 | 9.90 |
84 | 熟铁炒锅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79.20 | 79.20 |
85 | 塑胶盆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4.85 | 14.85 |
86 | 塑料菜墩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89.10 | 89.10 |
87 | 餐车 | 1 | 台 | 当地批发商 | 445.50 | 445.50 |
88 | 塑料盆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7.72 | 27.72 |
89 | 塑料水管 | 1 | 卷 | 当地批发商 | 118.80 | 118.80 |
90 | 塑料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4.85 | 14.85 |
91 | 铁爪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14.85 | 14.85 |
92 | 透明口罩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7.92 | 7.92 |
93 | 扫把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94 | 拖把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95 | 撮箕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34.65 | 34.65 |
96 | 碗筐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44.55 | 44.55 |
97 | 温水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98 | 稀饭勺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14.85 | 14.85 |
99 | 洗碗毛巾 | 1 | 张 | 当地批发商 | 9.90 | 9.90 |
100 | 小板凳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7.82 | 17.82 |
101 | 小垃圾袋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11.88 | 11.88 |
102 | 削皮刀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10.89 | 10.89 |
103 | 牙签 | 1 | 板 | 当地批发商 | 9.90 | 9.90 |
104 | 油石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1.88 | 11.88 |
105 | 大号五斗收餐车 | 1 | 台 | 当地批发商 | 346.50 | 346.50 |
106 | 片碱 | 1 | 袋 | 当地批发商 | 346.50 | 346.50 |
107 | 玻璃罐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108 | 玻璃罐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109 | 不锈钢酱油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4.75 | 24.75 |
110 | 不锈钢加厚调味盒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7.72 | 27.72 |
111 | 大号保鲜盒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112 | 中号保鲜盒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7.72 | 27.72 |
113 | 小号保鲜盒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114 | 油缸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44.55 | 44.55 |
115 | 抽纸盒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7.82 | 17.82 |
116 | 不锈钢分餐勺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117 | 餐巾纸 | 1 | 包 | 当地批发商 | 24.75 | 24.75 |
118 | 面条筷子 | 1 | 双 | 当地批发商 | 7.92 | 7.92 |
119 | 50塑料钢化垃圾桶带盖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54.45 | 54.45 |
120 | 透明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121 | 透明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7.82 | 17.82 |
122 | 电池 | 1 | 对 | 当地批发商 | 5.94 | 5.94 |
123 | 电池 | 1 | 对 | 当地批发商 | 5.94 | 5.94 |
124 | 电池 | 1 | 对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125 | 去油剂 | 1 | 瓶 | 当地批发商 | 24.75 | 24.75 |
126 | 洗手液 | 1 | 瓶 | 当地批发商 | 39.60 | 39.60 |
127 | 钢丝球 | 1 | 包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128 | 钢丝球 | 1 | 包 | 当地批发商 | 14.85 | 14.85 |
129 | 洗衣粉 | 1 | 件 | 当地批发商 | 74.25 | 74.25 |
130 | 洗衣粉 | 1 | 件 | 当地批发商 | 128.70 | 128.70 |
131 | 女凉拖 | 1 | 双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132 | 男凉拖 | 1 | 双 | 当地批发商 | 24.75 | 24.75 |
133 | 女棉拖鞋 | 1 | 双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134 | 男棉拖鞋 | 1 | 双 | 当地批发商 | 29.70 | 29.70 |
135 | 水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4.75 | 24.75 |
136 | 水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9.80 | 19.80 |
137 | 水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14.85 | 14.85 |
138 | 垃圾桶 | 1 | 个 | 当地批发商 | 24.75 | 24.75 |
139 | 垃圾袋 | 1 | 把 | 当地批发商 | 4.95 | 4.95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勇、蒋明芳、黄淑梅、刘志震、庹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15〕29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巴宜区财政局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77899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B1-10栋三单元1403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7740193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74019368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审批表
项目名称
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服务中心采购日常生活物
资项目
文件编制人
西藏同正招
标代理有限
公司
项目编号 XZTZ20206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牙膏、牙刷、毛巾、香皂、
洗脸(脚)盆、三件套、
毛毯、褥子、被芯等;具
体采购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
具体金额以
实际供货量
为准
送审时间: 2020 年 月 日
采购人
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服务中心采购日常生活物
资项目
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XZTZ202060
采 购 人:林芝市巴宜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零二零年七月月三十日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评审办法......................................................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2
第五章 采购参数.................................................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采购日常生活物资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 B1-10 栋三单元 1403 室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TZ202060
项目名称: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采购日常生活物资
项目
预算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采购需求: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洗脸(脚)盆、三件套、
毛毯、褥子、被芯等;具体采购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供货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
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截图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明、本单位工作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 以上资料及相应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为原件)按
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5
时间:2020 年 7月 31 日至 2020 年 8月 6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30,下午 15: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 B1-10 栋三单元 1403 室
方式:采购文件 85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日月湖水景花园小区北区 6排 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芝市巴宜区财政局
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电话:177899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 B1-10 栋三单元 1403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17740193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7740193687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巴宜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采购日
常生活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XZTZ202060
2.1 采购人
采购人:林芝市巴宜区财政局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7789925666
2.2
采购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日月湖小区北区六排四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40193687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
分
采购内容: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洗脸(脚)盆、
三件套、毛毯、褥子、被芯等;具体采购参数详见采
购文件。
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
3.3 采购预算 具体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3.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6 采购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人需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7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3.8 合同履行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3.9 分包 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
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
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5.3
招标代理
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2015】299 号文执行,
由中标供应商交纳。
2、交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3、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期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机构有
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10.1
政策鼓励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策,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以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2
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
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函〔2019〕513 号)政策。
14.1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
修改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投标截
止时间。
16 投标文件组成
1、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2
份,开标一览表 1 份(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
证)。
17.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
格式要求
(1)供应商不得对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
修改。
(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
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
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响应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
办理。
(3)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
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
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
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投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
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4)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
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
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5)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
相矛盾。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
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审委员会应要求
9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7)电子光盘格式中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为PFD格式(封
面盖章)。
17.2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
章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
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
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而不
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
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电子光盘应在非读物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供
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纸条粘贴在非读物面后在纸
条上加盖公章)。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
密封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
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
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
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
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加盖骑缝章并分开包装,
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光盘与开标一览
表(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一起封装一个包
装。
4、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在封
10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鲜章)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委托人签字,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响应一览表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9.1 报价规则
本次采购采用折扣报价,报价计算方法:(计算结果
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1-综合优惠率]*100%。其投
标报价为 %。
2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日月湖水
景花园小区北区 6排 4号)
21.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21.2 投标保证金
1、金额:2万元
2、递交方式:转账
户名: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0158000409100035466
3、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
间为准)按规定将保证金交纳至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单上必须备注“投标保
证金”字样及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果有)。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告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合
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5、退还方式:请各供应商将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11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证、保证金转款凭证、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提供)
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3417413367@qq.com,并电话通知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述资质后按规
定的时间办理退还手续。
21.3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0 %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转帐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 7 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次性
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
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
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
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3.1
评审委员会
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 5 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人,
其余 5 人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33 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
12
二、供应商须知
项目概况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招标的采购人为林芝市巴宜区财政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指西藏同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了投
标文件的供应商。
2.5“设备”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一切设备及服务。
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需承担的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工、
施工、辅材、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培训、维修、售后服务以及其他
相关业务。
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3.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标包划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采购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 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9 分包: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
4合格的供应商
4.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3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
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3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并按照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了投标文件。
4.4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
5.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中标/
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5.3 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保密
6.1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7.语言及计量
7.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协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
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
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
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协商处理。
7.2 协商计量单位,单一来源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单一来源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 本次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价格均以元为单位。
8. 知识产权
8.1 供应商应保证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相关
责任。
8.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4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因供应
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
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或投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政策鼓励
10.1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策,对小
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以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 本次采购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政策。
10.3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
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谈判处理。载明“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10.4 具体方式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11.投标限制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供应商。
15
12.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拆活动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
进行。
13.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
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的文件。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13.1 招标公告
13.2 供应商须知
13.3 评审办法
13.4 合同条款
13.5 采购需求书
13.6 投标文件格式
13.7 补充通知等(如果有)
根据本章第 14.1 款和第 14.2、14.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以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进行询问。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14.2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或采购代理如果认为
确认有必要进行修改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
应商。修改内容如影响潜在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采购人将按 14.1 要求顺
延投标截止时间。
16
14.3 本次采购的所有澄清、通知均以书面形式发出。在代理机构办公现场
领取澄清、通知的,供应商应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填写领取登记表;以其他媒介形
式收取澄清、通知的,应在收到文件后 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通知。
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按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提出。
供应商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就供应商就现场或市场
了解的任何情况、信息所做出的推断负责。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
17.1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文本(供应商自行决定采用彩色或黑
白打印),为减少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
的全本黑白复印件,但所有正、副本均须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由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贴密封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封口处签字。
18.3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
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9.投标报价规定
19.1 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的为一次性报价。
17
19.2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9.3 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的包装、运输、人工、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
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19.4 本次采购采用折扣报价,报价计算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1-综合优惠率]*100%。其投标报价为 %。
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
20.1 潜在供应商应在开标当日且在本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
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二代身份
证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时,向采购人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出
席开标会。
20.2 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
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前述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21.投标有效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21.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及履约保证金交纳
及退还金手续。
21.3 供应商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后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供应商明知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而投标的;
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有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及活动的;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的;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21.4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
18
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2.开标
22.1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
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
托的代理人本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3 开标时,采购人或供应商自主推荐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
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未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
22.4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
标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招标文件要求的,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将如实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做为专家符合性检查的依据。
22.5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开标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
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
开标记录。
22.6 所有投标文件唱标完毕,如供应商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
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现场核实,当
场予以更正。
22.7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应签字确认。
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拒绝签字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认可整个开标过
程。
22.8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23.评审
2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推荐前 3名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
19
23.3 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待临时抽取的专家到齐后,成立评审
委员会,宣布评审纪律要求、推荐主任委员。具体评审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24.中标
24.1 中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拟中标供应商。
24.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
购人在接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
单中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出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5.中标通知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供应商如果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5.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
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的开标地点为西藏同正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供应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处罚。
27.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公告,并说明废标
20
的理由。
28.无效投标的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的组成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29.签订合同
29.1 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29.2 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
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符加的签约条
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 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
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0.履行合同
30.1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验收
本次采购的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
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
生的检测费、劳务费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特别说明
32.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一型号(或版本)
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同一品牌同过资格审查后的报
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1
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
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或版本)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
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
为有效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核心产品列表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2.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2.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
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2.4 供应商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
(2)需提供样品的样品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不符的;
(3)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实际提供货物不符的;
(4)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
32.5 采购人不就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
解释所造成的推论和误解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
33.样品(如果有)
33.1 样品的封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样品的递交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3 样品的退还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
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
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组成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供应商。
4.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
6.评审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
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二、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审程序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3
1.1 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
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1.2 除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
和理由停止评审。
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
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1、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3 年(2017-2019)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
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20 年度任意 3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
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综合评定
3.符合性检查。
3.1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文
24
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
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
2
投标文件编码、
签署、盖章及组
成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编码、加盖供应商公章和(/
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投标
文件的组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
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装订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8 备选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
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
价;
9 投标内容 满足采购参数的要求
10 合同履行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4.详细评审
4.1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及对评审因素的理解,对每个有
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独
立的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25
序号 评审项 权重 评审办法
一、报价部分(50 分)
1 报价 50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50,计算分数时
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
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
分。
3、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商务评分(20 分)
1 业绩 10分
1、供应商每具有 1 个类似业绩的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业绩以双方盖章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
服务机
构和服
务力量
10分
投标人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有固定营业场所(以该机构的
营业执照为准)的,得 5分,
投标人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每提供 1名得 1分,最高得 5分。
上述人员需提供2020年由投标人为该服务机构缴纳的的个
人社保记录证明。
三、技术评分(30 分)
1
技术响
应情况
10分
1.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能充分满足
需方使用要求的得 10 分(技术参数以公开发布或产品说明
书上的技术参数表依据为准)
2.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本满
足需方使用要求的得 6 分(技术参数以公开发布或产品说
明书上的技术参数表为依据为准)
3.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勉强
满足需方使用要求的得 3 分(技术参数以公开发布或产品
说明书上的技术参数表为依据为准)
4.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满足
需方使用的不得分。
2
供货、
人员安
排方案
10分
对投标货物的供货服务、人员安排、与采购人交接等方面
制定的方案。
1.供货服务、人员安排、与采购人交接等方面安排充分、
合理的得 10 分
2. 供货服务、人员安排、与采购人交接等方面安排仓促,
不够合理的 6分
3. 供货服务、人员安排、与采购人交接等方面安排混乱的
得 3分
26
4.未做安排的不得分。
3
服务方
案
10分
根据本项目货物的服务情况、质量保证、品质等级、包装
等内容制定的方案
1.服务体系较完善,质量、品质较优、包装精美,性价比
较高的得 10 分
2.服务体系基本能满足需方,质量、品质较良、包装一般,
性价比一般得 6分
3.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质量、品质一般、包装简陋,性价
比较低的得 3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评审过程注意事项
5.1 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
过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
比较与评价。
5.2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进行重点复
核。
5.3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作方案得
分高低排列;工作方案得分相同的,按业绩人员得分高低排列;其余得分均相同
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
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
购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
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5.4 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
27
(七)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
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审结果。
5.5 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6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6.1 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6.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6.3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5.6.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8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
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 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
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
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
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投标报价,
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
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7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
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
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
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8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
5.8.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可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
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
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
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
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5.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 废 标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
废标的理由。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
30
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2.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
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
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
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
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
31
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
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
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
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33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
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
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
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34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
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35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36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
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
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
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
37
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8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
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
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
39
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
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
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
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
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
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
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
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0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41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货物类)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内容
货物清单
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及外观质量
技术、性能指标
运行状况及
安装调试
质量证明文
件
售后服务承诺 安全标准
合同履约时间、地
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情
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1.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
42
第五章 采购参数
一、采购清单目录及参数
序号 名称 参考(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单价限价(元)
1 牙膏 180g 1 支 参照 20
2 牙刷 无害塑料 1 支 参照 5
3 毛巾 700mm*330mm 1 条 参照 15
4 香皂 带盒 1 盒 参照 12
5 洗脸(脚)盆 进口塑料直径 300mm 1 个 参照 15
6 剃须刀 ALK-107 1 个 参照 280
7 吹风机 RCT-1800W 1 个 参照 220
8 三件套 纯棉长 2米宽 1.5 米 1 套 参照 110
9 毛毯
珊瑚绒加厚长 2米宽
1.5 米
1 个 参照 110
10 褥子 新疆优质棉花 1 个 参照 120
11 被芯
新疆优质棉(8斤)加
外套
1 个 参照 150
12 保暖冬装 套 1 件 老人 600
13 春(秋)装 套 1 件 老人 450
14 工作服 套 1 件
护理人
员
450
15 工作服 套 1 件
安保人
员
980
16 秋衣(内衣) 套 1 套 老人 100
17 秋裤(内裤) 套 1 套 老人 100
18 不锈钢碗 不锈钢 1 个 参照 10
19 不锈钢餐盘 不锈钢 1 个 参照 30
20 不锈钢小勺 不锈钢 1 个 参照 10
21 一次性碗 纸碗 50 支 1 包 参照 35
22 一次性杯子 纸杯 100 支 1 包 参照 29
23 一次性筷子 竹制品 100 双 1 包 参照 30
24 成人纸尿裤
95*120,柔绵质感,
尿湿显示、弹性要贴,
1 包 常用 55
43
双重防漏隔边
25 护理护垫
90*58,棉柔表层,防
漏包边,防漏底膜
1 包 常用 55
26 84 消毒液 瓶/450ml 1 瓶 参照 15
27 白毛巾 700mm*330mm 1 条 参照 12
28 白围裙 1.1m 1 根 参照 12
29 白袖套 40cm 1 双 参照 8
30 百合碗 15cm 1 个 参照 8
31 保鲜膜
450mm*300mm 20m/
卷
1 卷 参照 45
32 簸箕 60cm 1 个 参照 65
33 盆 36cm 1 个 参照 40
34 盆 40cm 1 个 参照 45
35 盆 60cm 1 个 参照 105
36 不锈钢水瓶 三磅 1 个 参照 20
37 不锈钢水瓶 五磅 1 个 参照 35
38 不锈钢水瓶 八磅 1 个 参照 50
39 双层丝漏 直径 7cm 1 把 参照 20
40 汤勺 40cm 1 把 参照 35
41 汤桶 35cm*35cm 1 个 参照 15
42 特大号盆 60cm 1 个 参照 58
43 钢桶 40cm 1 个 参照 15
44 菜墩 60cm 1 个 参照 230
45 菜框(大) 65cm*48cm*32cm 1 个 参照 45
46 菜框(中) 56cm*28cm*44cm 1 个 参照 35
47 菜框(小) 50cm*38cm*14cm 1 个 参照 25
48 炒勺 8两 1 把 参照 60
49 尘推 43*16cm 1 套 参照 45
50 厨师帽 布料 1 包 参照 25
51 厨师服 绵料 1 套 参照 200
52 楚家菜刀 33cm*12cm 1 把 参照 55
53 楚家砍刀 23cm*10cm 1 把 参照 85
54 打菜勺子 10cm 1 把 参照 15
44
55 大黑垃圾袋 100 根/把,10 把/件 1 件 参照 60
56 蒜蓉机 1 台 参照 175
57 地垫 1.2m*80cm 1 张 参照 60
58 地刷 60cm/18cm 1 把 参照 20
59 电磁炉 1 个 参照 450
60 电饭煲 1600w 1 个 参照 400
61 保温桶 45cm 1 个 参照 145
62 分菜勺 6两 1 个 参照 30
63 粉碎机/打料机 1 台 参照 300
64 高压锅 32cm 1 个 参照 245
65
加厚耐用铝锅(大
号)
50L 1 个 参照 385
66 刮尘刀 J12421 1 把 参照 20
67 锅铲 30.5cm 1 个 参照 35
68 黑磨砂筷子 100 双.270mm 1 双 参照 3
69 剪刀 15cm 1 把 参照 10
70 胶饭瓢 20cm 1 把 参照 8
71 胶扫把 1.2m 1 套 参照 10
72 胶手套 40cm 1 双 参照 12
73 胶围裙 1.1m 1 条 参照 15
74 胶袖套 40cm 1 双 参照 10
75 砍刀 19cm 1 把 参照 60
76 口罩 50 个/盒 1 盒 参照 75
77
医用床单、被套
(三件套)
套 纯棉 1.5m*2m 1 套 参照 70
78 面漏 15cm*45cm 1 个 参照 25
79 喷壶 550ml 1 个 参照 20
80 削皮刀 450mm*300mm 1 把 参照 15
81 全钢菜汤勺 15cm 1 个 参照 25
82 全钢饭勺 7cm 1 个 参照 10
83 纱布 90cm*100cm 1 米 参照 10
84 熟铁炒锅 50 公分 1 个 参照 80
85 塑胶盆 40CM 1 个 参照 15
45
86 塑料菜墩 60cm*40cm*2cm 1 个 参照 90
87 餐车 3 层.430mm*200mm/层 1 台 参照 450
88 塑料盆 440mm*140mm 1 个 参照 28
89 塑料水管 直径 2公分 1 卷 参照 120
90 塑料桶 8cm 1 个 参照 15
91 铁爪 54cm 1 把 参照 15
92 透明口罩 10 个/盒 1 个 厨房 8
93 扫把 塑料、竹制 1 把 参照 20
94 拖把 塑料、不锈钢 1 把 参照 30
95 撮箕 22*31*29 1 把 铁 35
96 碗筐 40cm*20cm*10cm 1 个 参照 45
97 温水瓶 3L 1 个 参照 30
98 稀饭勺 20 cm 1 把 参照 15
99 洗碗毛巾 15cm 1 张 参照 10
100 小板凳 37cm*12cm 1 个 参照 18
101 小垃圾袋 50cm*30cm/根 1 把 参照 12
102 削皮刀 1 把 参照 11
103 牙签 1000 根/板 1 板 参照 10
104 油石 20cm 1 个 参照 12
105 大号五斗收餐车 106cm*56cm*93cm 1 台 参照 350
106 片碱 25kg/袋 1 袋 参照 350
107 玻璃罐 0.8 升 1 个 参照 30
108 玻璃罐 500ml 1 个 参照 30
109 不锈钢酱油壶 高 13cm*直径 8.5cm 1 个 参照 25
110
不锈钢加厚调味
盒
直径 20cm*高 20cm 1 个 参照 28
111 大号保鲜盒 43cm*27cm 1 个 参照 30
112 中号保鲜盒 40cm*25cm 1 个 参照 28
113 小号保鲜盒 35cm*23cm 1 个 参照 20
114 油缸 30cm 1 个 参照 45
115 抽纸盒 25.2cm*12.5cm 1 个 参照 18
116 不锈钢分餐勺 长 30cm 1 个 参照 20
117 餐巾纸 1件*10 提*12 包 1 包 参照 25
46
118 面条筷子 长 40cm 1 双 参照 8
119
50 塑料钢化垃圾
桶带盖
直径 50cm*高 55cm 1 个 参照 55
120 透明胶 4.5cm*60m 1 个 参照 20
121 透明胶 4.5cm*100m 1 个 参照 18
122 电池 5V 1 对 参照 6
123 电池 7V 1 对 参照 6
124 电池 9V 1 对 参照 20
125 去油剂 1L 1 瓶 参照 25
126 洗手液 500g 1 瓶 参照 40
127 钢丝球 20/包 1 包 参照 30
128 钢丝球 6/包 1 包 参照 15
129 洗衣粉 4斤 1 件 参照 75
130 洗衣粉 7斤 1 件 参照 130
131 女凉拖 36 码-45 码 1 双 参照 20
132 男凉拖 36 码-45 码 1 双 参照 25
133 女棉拖鞋 36 码-45 码 1 双 参照 30
134 男棉拖鞋 36 码-45 码 1 双 参照 30
135 水桶 280L 1 个 参照 25
136 水桶 170L 1 个 参照 20
137 水桶 50L 1 个 参照 15
138 垃圾桶 圆形 1 个 参照 25
139 垃圾袋 45*55cm 1 把 参照 5
备注:1、货物的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
费、本次货物安装费、保险费、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管理费用、技术指导、维修、税
费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已经包含在采购货物价格里面,招标人不会单独支付。
2、投标单位如对采购文件及招标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有异议,须在开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在提出质疑前,须查阅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准备齐全所有质疑证明材料方可提出。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投标单位无异
议。开标过程中及开标完成后,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质疑。
3、所投货物不能满足甲方合理要求的则无条件更换货物(参与投标则视为默认承认该条要求)
47
二、采购人其他要求
以上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如涉及到某一产品或只能满足某一产品的参数要求,仅供
参考,并不具有针对性,但供应商所投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以上参数要求。供应商
如对招标文件及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有异议,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递出,则视为供应商无异议。开标过程中及开
标完成后,不得再以此理由提出质疑。
1、设备的成本、运输、安装、调试费用及售后服务保险、税费等完成本次
采购所包含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所有产品必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才可以使用。
3、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一旦中标同意采购人保留调整部分货物选型
的权利。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应在产品交货前认真作好质量检验工作,材料设备必须合格,
且应附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书及出厂合格证。
(2)供应商应派人员到交货地参加货物清点验收。如发现供货数量、质量
和技术性能不符合本技术要求、合同附件要求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更换,更换
设备、材料所需要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运输方式:供应商自定,必须按质按量按时运输到交货现场。
8、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质保期:1年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所有附属部件应是成熟的、先进的、具有制造该
材料设备的成功使用和实践经验,并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得使用试验性
的设计和材料产品。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XX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时 间: 年 月 日
4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一览表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
六、技术偏离总表及性能特点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
八、售后服务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十一、其他
50
一、投标函
:
________(投标单位全称)授权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职称)
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招标项目)投标的有关活动。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
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的任何
缺陷,达到质量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
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我方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3)我方承诺踏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招标服务费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5)我方承诺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中标合同,否则采购人可视为我方自动
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潜在中标人。
(6)我方承诺设备所采用的专利技术均合格有效,所有技术应用和法律风险由
我方承担。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证明、陈述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
准确。若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 __ 电话:___ __ 传真:_________
51
8.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
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4
三、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 (担保
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供应商在规
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供应商在收到
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
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 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履约保
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
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附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5
四、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地点
质量保证期
注: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填写所投设备的所有
实质性内容;
2.报价规则:本次采购采用折扣报价,报价计算方法:(计算结
果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1-综合优惠率]*100%。其投标报价
为 %。
3.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以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
4.此页开标一览表除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外,还必须按此格式
单独密封封装用于开标时唱标。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6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
序号 投标品目 数量
货物全称、品牌生产
厂家及国别
单 价
(元) 合价 备注
1
…
…
N
合计
此表可扩展
报价表中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已包括了
招标文件规定供货的设备、材料及其附属件、合同规定义务的所有费
用;包括了合同设备的生产、出厂试验与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保
管、装卸、保险费用、采购代理费,现场检验检测费技术接口协调与
配合、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技术服务费用,以及完成这
些工作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及其各种税费,还包括中标人完成本合
同的风险和保险等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7
六、技术偏差总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设备要求
参数
投标设备实际参
数
设备实际参数
证明材料
符合/正偏离/负
偏离
备注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并按
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
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
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
项,详细,真实的填写招标设备实际参数等,并附上实际参数的证明
材料,如产品随机的整套纸质中、英文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包
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以及官方出具的产品白皮书原件等。未提供或未
能有效提供所投设备的证明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
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
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栏中注明能证明该设
备满足某项技术参数的具体证明材料出处,如某项技术参数已在其中
文产品说明书中某页、某条载明,因此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
料”处栏中写明“见中文说明书某页某条”。相关证明材料请附于第七
条“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中。
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此表可扩展;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8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注: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
59
八、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格式内容自拟
- 60 -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格式自拟
注:提供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相关证书
(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注:(1)近三年指 2018 年 1 月至今
(2)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真实有效。若经查证不实,将取消投标
资格。如评审委员会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有疑问,有权要求供应商提
供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评审委会有权认定所
提供的业绩无效。
(四)近三年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自拟
(六)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信息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安排相应的技术人
员,所投入的人员必须能保证采购项目能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如中标供应
商所投入的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项目按期完工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相
关人员的数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要求增加相应的费用。
- 61 -
十、企业助廉守法承诺书
企业公
司名称
(盖章) 企业公司法人 注册地址
承诺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住址
项目名
称
项目主
管单位
或业主
承
诺
内
容
本人代表企业(公司、个人)在生产经营性活动中做出以下郑
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公司、个人)有关连接从
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
业;
二、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赠送礼金礼品,
不利用各种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如违反承诺,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的处罚,同意被行
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黑名单”。
承 诺 人 签 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 诺 时 间:
公司名称:
(签章)
备注:此表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作废标处。
62
十一、其他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2)本制造厂家不生产,需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
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制造厂家)公章:
供应商(制造厂家)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3
代理资格声明
供应商为代理人的填报此声明,同时提交上述附件十一“制造厂家资格声
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1>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同意为(代理)供应商提供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
3.由其他制造厂家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果有的填报)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
4.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
等级
5.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
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4
制造厂家委托代理投标授权书
致:采购人
作为设在 (厂家地址)的制造 (报价货物名称和
型号)的 (制造厂家名称)在此唯一授权 (代理公司
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 项目 (招标编号/包号)递
交响应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继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投标而提
交的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加盖公章)
授权人签字:
日期:
65
中小企业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工业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第四条第二款)。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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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供应商自行提供响应文件格式未要求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2.定义
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4合格的供应商
5.投标费用
6.保密
7.语言及计量
8. 知识产权
9.供应商的风险
10.政策鼓励
11.投标限制
12.质疑和投诉
13.招标文件的构成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9.投标报价规定
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
21.投标有效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2.开标
23.评审
24.中标
25.中标通知
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
27.废标的情形
28.无效投标的情形
29.签订合同
30.履行合同
31.验收
32.特别说明
33.样品(如果有)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二、评审方法
三、评审程序
四、 废 标
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采购参数
一、采购清单目录及参数
二、采购人其他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人授权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一览表
五、已标价的货物清单
六、技术偏差总表
七、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
八、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