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安市第三小学餐饮配送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YHCGZ202016(招标文件编号:FJYHCGZ202016)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第三小学餐饮配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州成功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南同路闽消工业园一期一楼354-23#~35#
中标(成交)金额:0.001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泉州成功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 南安市第三小学餐饮配送服务 | 午餐约 1600人,以实际报名用餐人数为准。 | 2、服务要求 2.1 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安全卫生的餐盒供学生就餐使用,餐盒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清洁、消毒且达到相关 卫生要求。 2.2 本次磋商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午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午餐11:15点,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2.3 学生每人每餐标准为午餐不高于17元(含配送费用,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采购人及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午餐标准为 2 荤 2 素1汤并且总重量不少于150克,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学生吃饱为止。提前提供一周的菜谱,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营养菜谱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 供学生享用,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 2.4采购单位及学校家委会人员对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 2.5成交供应商使用的米、食油、调 味料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外包装有安全标示。 2.6 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成交供应商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成交供应商 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2.7 成交供应商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8 在采购人正常教学日,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每日11:15前将配餐送达指定地点,与学校共同完成分餐工作。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开餐而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成交供应商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2.9 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成交供应商需分好餐后在采购人校园内直接供给。 2.10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 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的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学生的成长 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 前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成交供应商应当于每周末向成交供应商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加以调整, 确定后于每周一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2.11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 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2.12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在学校设置冰箱,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 2.13 成交供应商应当做好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 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学生及时得到配餐供应。 2.14 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成交供应商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意见。采购人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成交供应商的加工场所及库存食物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虚心接受意见,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 2.15 成交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 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 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 全的防鼠、防蝇、防尘 三防 措施。 2.16 成交供应商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15 配餐车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成为成交供应商后,必须配备送餐车辆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规范。 2.17 成交供应商的配餐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 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按规范操作。 | 壹年,甲方可视情况续约 | 安全,卫生,营养,健康 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文斌、张红忠、雷伟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包干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安市第三小学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雷老师 13959766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洋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泉秀路福华商业中心大厦24楼2402
联系方式:陈先生 联系方式:15259779007 0595-28808649 电子邮箱:fjyh28808649@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525977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