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对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998000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采购中秋节慰问品,所有慰问品必须是凉山特色优质绿色农副产品(须在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内)。本次慰问品共3507份;每份慰问品价值不少于300元;根据我方提供的数据将慰问品直接发放到科室。发放时间在9月23日至30日,9月23日早上8:00开始发放,不可提前发放,不得晚于30日17:00发放。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 投标人须在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发文认可(或其他政府部门发文认可的)佛山市经营受援地区扶贫产品企业推荐名单内;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 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社保验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6.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采购公室(详细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后勤辅助楼2楼)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 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发文认可(或其他政府部门发文认可的)佛山市经营受援地区扶贫产品企业推荐名单证明和截图
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半年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近期连续在供应商/供应商企业交纳6个月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8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招标文件后,供应商决定不参与本次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不含此2个工作日)出具盖章书面函件说明情况,并按要求将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向采购人发送;
报名后不参与投标且未按要求提供以上函件的供应商行为,视为扰乱我院招标正常工作的不诚信投标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并影响供应商未来在我院参加同类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9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后勤辅助楼2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9月8日9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后勤辅助楼2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757-83163619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163838、83163881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0年08月28日
2020年中秋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