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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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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8-28).doc附件2附件-产品参数.zip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0)Z-294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3.43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3.43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单位

备注

第一包

冬季抢险救援服

450

580500

提供样品

第二包

6.8L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95

2146230

提供样品

备用气瓶

75

提供样品

第三包

防蜂服

30

69360

提供样品

第四包

警戒锥

100

87623

提供样品

隔离警示带

100

提供样品

便携式扩音器

5

提供样品

警示牌

18

提供样品

闪光警示灯

3

提供样品

直流水枪

30

提供样品

直流开关水枪

30

提供样品

第五包

带耳8字环

50

389058

提供样品

牛尾绳

10

提供样品

D型锁扣

100

提供样品

O型锁扣

100

提供样品

梨形锁扣

100

提供样品

通用型扁带

50

提供样品

STOP

20

提供样品

缓冲带

20

提供样品

分锚器(多孔板)

20

提供样品

止绳器(转轨器)

10

提供样品

大拉力锁扣

100

提供样品

锐角保护套

2

提供样品

绳索保护套

18

提供样品

单滑轮

76

提供样品

双滑轮

98

提供样品

止坠器

7

提供样品

100米静力绳

4900

提供样品

50米静力绳

1250

提供样品

消防防坠辅助部件

4

提供样品

第六包

数字对讲机

50

270000

提供样品

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

10

提供样品

第七包

漏电探测仪

10

91580

提供样品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3

提供样品

水力式消防排烟机

2

提供样品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03室

方式:线下领取: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4.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网上领取: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被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94745163@QQ.COM。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帐户名称: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收款账号: 3002015109024942731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包件号及用途(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业务训练准备-***)。多包件购买时,可一次性缴费。未按包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94745163@QQ.COM 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南湖安居北路119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王先生 0991-4688412、0991-4688414、18999275775、18999273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楼

联系方式:畅容焓 0991-2670314 13639931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畅容焓

电 话: 13639931925

预算报表资料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WZB(2020)Z-294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章)

联 系 人:畅容焓

电 话:0991-2670314 13639931925

详 细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楼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951063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951063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9510634"前附表 8

HYPERLINK \l "_Toc9510635"一、总则 13

HYPERLINK \l "_Toc9510636"二、采购文件 14

HYPERLINK \l "_Toc951063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HYPERLINK \l "_Toc9510638"四、开标 20

HYPERLINK \l "_Toc9510639"五、评标 23

HYPERLINK \l "_Toc9510640"六、定标及合同授予 25

HYPERLINK \l "_Toc9510641"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7

HYPERLINK \l "_Toc9510642"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1

HYPERLINK \l "_Toc9510643"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0

HYPERLINK \l "_Toc9510644"第六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6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JWZB(2020)Z-294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单位

备注

第一包

冬季抢险救援服

450

580500

提供样品

第二包

6.8L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95

2146230

提供样品

备用气瓶

75

提供样品

第三包

防蜂服

30

69360

提供样品

第四包

警戒锥

100

87623

提供样品

隔离警示带

100

提供样品

便携式扩音器

5

提供样品

警示牌

18

提供样品

闪光警示灯

3

提供样品

直流水枪

30

提供样品

直流开关水枪

30

提供样品

第五包

带耳8字环

50

389058

提供样品

牛尾绳

10

提供样品

D型锁扣

100

提供样品

O型锁扣

100

提供样品

梨形锁扣

100

提供样品

通用型扁带

50

提供样品

STOP

20

提供样品

缓冲带

20

提供样品

分锚器(多孔板)

20

提供样品

止绳器(转轨器)

10

提供样品

大拉力锁扣

100

提供样品

锐角保护套

2

提供样品

绳索保护套

18

提供样品

单滑轮

76

提供样品

双滑轮

98

提供样品

止坠器

7

提供样品

100米静力绳

4900

提供样品

50米静力绳

1250

提供样品

消防防坠辅助部件

4

提供样品

第六包

数字对讲机

50

270000

提供样品

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

10

提供样品

第七包

漏电探测仪

10

91580

提供样品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3

提供样品

水力式消防排烟机

2

提供样品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一)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 2020-9-1 至 2020-9-21 19:00:00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00 

(二)报名时间、地址:2020-9-1 至 2020-9-21 19:00:00

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楼 

(三)标书售价(元): 200元/包

(四)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络截图) 

4.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 

以上证件须提供复印件3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

网上领取时,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被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94745163@QQ.COM。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帐户名称: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收款账号: 3002015109024942731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包件号及用途(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消防员业务训练准备-***)。多包件购买时,可一次性缴费。未按包件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94745163@QQ.COM 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9-22 11:0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 2020-9-22 11:00:00

九、开标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第一包

冬季抢险救援服

9000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3002015109024942731

单位账户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第二包

6.8L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备用气瓶

32000

第三包

防蜂服

1100

第四包

警戒锥、隔离警示带、便携式扩音器、警示牌、闪光警示灯、直流水枪、直流开关水枪

1400

第五包

带耳8字环、牛尾绳、D型锁扣、O型锁扣、梨形锁扣、通用型扁带、STOP、缓冲带、分锚器(多孔板)、止绳器(转轨器)、大拉力锁扣、锐角保护套、绳索保护套、单滑轮、双滑轮、止坠器、100米静力绳、50米静力绳、消防防坠辅助部件

6000

第六包

数字对讲机、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

5000

第七包

漏电探测仪、手持式钢筋速断器、水力式消防排烟机

1500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畅容焓

联系电话:0991-2670314 13639931925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人:张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 0991-4688412、0991-4688414、18999275775、189992733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要求

1

项目名称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JWZB(2020)Z-294

3

采购内容及包件编号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

投标报价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

第一包:9000元;

第二包:32000元;

第三包:1100元;

第四包:1400元;

第五包:6000元;

第六包:5000元;

第七包:1500元。

于开标前2020年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形式汇(打)至指定账户,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开户单位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账户账号:3002015109024942731

开户行行号:10288100151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单位账户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投标人若不按照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训消防员和应急通信车辆勤务大队业务训练装备采购项目”,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由纸制文件及电子文件组成:

1、? 纸制文件为正本1 份,副本4份,电子版光盘1份、U盘1份(usb3.0);

注:电子版光盘和U盘中均需包括所有投标文件WORD版和签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版两种。

7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包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2020年9月22日11时之前不得启封(或开标时开启)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8

投标样品要求

1、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若规定样品将参与评审的包件,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样品评审不得分。

2、样品器材(装备)名称、型号,应与投标样品清单相对应,不干胶材料大小小于4cm*4cm。

3、样品按采购文件第七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要求制作,材质、式样及规格、型号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为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标后由采购人予以封存;未中标的投标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退还。

4、样品提交要求:递交样品时需同时递交投标样品清单一份。(样品清单表格自拟)样品清单须包含正面、背面、左侧面45度角清晰照片三张。

5、采购人不对样品支付任何补偿。

6、样品递交:本项目自2020年9月21日起,开始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样品

样品递交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益民大厦5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畅容焓 手机号码:13639931925

9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10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2日11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益民大厦5楼)

12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2日11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益民大厦5楼)

13

其他唱标内容

投标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

14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5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

17

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6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并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

属于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加分幅度:见评标办法

20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55%

21

中标信息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投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质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程序办理。

2、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网

22

签订合同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缴纳至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账号(详见中标通知书)

25

供货要求

交货时间:国产器材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进口器材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保期

以各产品招标参数为准

27

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8

投标保证金退还

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9

其他注意事项

(1)

1、采购文件中加“*”的条款属于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仔细的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和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

以上内容如有修改或补充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修改或补充,其余未提及的内容不作变动。

(3)

开标时须携带: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3.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或转账凭证打印件。开标时未按照要求提供,将拒绝接受该包件投标文件。

关于有效证件: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有效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有效证件的原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

该包件要求提供样品时,样品将参与评审,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形式为暗评,具体要求:投标单位在递交样品时,需将自粘标签及其他一切可反映本单位名称或情况的标识遮挡,遮挡时使用的辅助材料为48mm透明胶带,辅助材料及遮挡纸张自行携带。

30

每个包件的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价格详见招标公告。

31

解释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和招标代理公司。

32

本次采购预计投标厂商人数较多,为避免9月22日早晨提交样品过于集中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来不及签到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于9月21日提前到达开标及样品接受地点接收样品,建议各投标人可于上述日期11:00-18:00至开标及样品递交地点提前递交样品。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畅容焓 电话:13639931925


一、总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2.7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2.8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2.9 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3、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分包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或经营者)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经营者)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质疑

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纪委投诉。

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3质疑(投诉)书应载明质疑(投诉)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必须投标人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该联系人缴纳的社保凭证,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诉)书必须有联系人署名。

二、采购文

10、采购文件的构成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0.1招标公告

10.2 投标人须知

10.3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0.4 评标办法及标准

10.5 合同主要条款

10.6 投标文件格式

10.7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11、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中的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应按照每包的要求编制并独立密封,不得混装,否则视为无效标。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其中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正本1 份,副本5份);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内容不得体现价格并另外装订成一册(正本1 份,副本5份)

13.1 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

13.2商务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职人员社保缴纳名册);

(6)投标人已取得的各种有效的认证证书、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或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如有);

(7)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成功业绩(类似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与最终用户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予以确认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8)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9)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证明材料;

(10)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其他生产经营该产品所必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3.3 技术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产品供货、验货、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护培训等内容;

(2)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

(3)货物说明;

(4)产品详细配置和技术性能指标;

(5)技术偏离表;

(6)产品验收清单,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应说明验收方法和验收条件、安装验收需用的环境及配套条件);

(7)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新疆自治区内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等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制造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培训计划(每项注明具体内容及是否需要费用)、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

(8)备品备件清单及供应保障(包括其供货渠道及价格)(如有);

(9)其他优惠条件(如有):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

(11)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如有)。

注: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按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

b、以上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即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无效,如发现有造假嫌疑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罚

13.4投标样品

见前附表第8条。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应为所投包件的产品的单价报价,每个产品只允许一个报价。同型号产品参与不同包件投标的,则其报价必须相同,否则视为有选择性报价标,按无效标处理。

15.2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5.3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7.3 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内要求提供相应的退还资料。

17.4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全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包件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包件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8.1 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8.2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内容不得体现价格并另外装订成一册。建议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投标文件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在投标文件封面的须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8.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8.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6电子文件(1份光盘,1份U盘)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格式为WORD版和签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版两种;光盘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包件及内容。光盘上的内容应与投标人纸制投标文件一致。

18.7投标人如投多个包件的,请按照包件编号单独提供每一套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须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列明包件编号,商务、技术文件的书脊处须写明投标单位公司全称。否则按照无效标予以处理。

19、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单独装订成一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二部分合并装订成一册,并分别密封包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及投标人名称、投包件名称、包件编号及内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并递交,包装上也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投包件名称、包件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9.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接受:

19.4.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4.2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包装不妥,在递交时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9.4.3投标文件未按19.1条款密封包装的;

19.4.4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19.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但未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等前附表中要求的相关原件。

20、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0.2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0.3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截止时间有延长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1.1 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投标文件;

21.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未按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或计量单位报价的;

21.3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4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21.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产品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1.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投标人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7 包件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包件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21.8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正副本标书数量不足的、内容字迹严重模糊辨认不清的、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1.9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1.10 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

21.11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开标

22、开标准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未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23、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3.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名单;

2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及采购人监督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23.4开标时,核对授权代表身份后清点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及电子文件,然后按递交标书的顺序,以先到后开的顺序进行唱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3.5开标后投标人代表当场对开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

23.6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24、资格审查

24.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4.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3 下列有一项未通过审查内容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审查因素

审查点

审查标准

评审意见

资格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缴纳凭据;本项目开标前 6 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开标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投标人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投标人代缴其社会保险)。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五、评标

25、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由7人(含)以上奇数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评标程序

26.1 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6.1.2下列有一项未通过审查内容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审查内容

1

交货期必须要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2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

3

必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4

投标报价没有明显低于成本,若有时,投标人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要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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