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8-31
一、合同编号:2020-54171
二、合同名称:衢州市机关食堂行政中心号楼食堂劳务外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QZGX20200009
四、项目名称:衢州市机关食堂2020年-2021年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衢州市机关食堂
地 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28号
联系方式:17706709799
供应商(乙方):衢州市庆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
联系方式:139570050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数量:1
单价(元):796322.8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2.合同金额(元):796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正稿-衢州市机关食堂4号楼合同.doc
衢州市机关食堂
食
堂
劳
务
承
包
合
同
甲 方:衢州市机关食堂
乙 方:衢州市庆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
衢州市机关食堂
食堂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衢州市机关食堂
乙方(承包人) 衢州市庆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2020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
二、概况及服务范围、内容
1、服务范围:
行政中心1号楼食堂前厅及后厅劳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甲方市机关食堂餐饮、清洗、消毒、保洁等服务工作。
三、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
1、人员配置:1#楼食堂总人数17人,其中厨师长1名,大灶厨师2名,主面点师 1 名,面点师3名,面条师1名,帮厨9名。人员配置必须足员足岗。
2、上岗人员均须持有健康证,厨师长、小炒厨师、主面点师、面点师应取得厨师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年龄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
四、服务基本要求
1、每日须供应情况说明
每日供应3餐(早、中、晚)。
行政中心4号楼服务对象600余人,早餐供餐服务时间到8:30,中餐供餐服务时间到14:00,晚餐供餐服务时间到19:00,提供中餐的包子、馒头及自制卤菜产品的外卖服务。
2、供应基本要求
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人员服务优质、热情。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要按照甲方要求安排人员值班。
五、合同总价
1、本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 柒拾玖万陆仟叁佰贰拾贰元捌角捌分(¥:796322.88元)。如食堂工作人员增减,按实际到岗人数及时间计算相关费用。
2、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其他分食堂如有食堂自聘人员退休需补岗的,由乙方派遣服务人员,服务报酬参照中标报价计取。
六、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甲方、乙方双方签定合同后,双方协商确定相应考核办法。甲方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堂劳务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乙方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监督,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劳务费用的支付时间、金额和合同终止挂钩。考核合格则按合同支付劳务费;考核如不合格,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二次以上如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食堂劳务考核具体办法:
(一)考核合格的标准(需同时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能主动履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且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
2.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单。
3.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能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好,工作积极主动。
(二)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全部要求,食堂饭菜质量差,职工反映较差。
2.未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从事工作,不听从甲方工作安排,不虚心接受意见,工作态度差,未能履行食堂劳务合同。
考核结果使用具体办法:
1.考核合格者,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付款。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轮招投标的参考资料。
2.考核不合格者,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1-2次/年,以工作落实和整改为主;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3-4次/年,扣合同价总额2%的劳务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5次/年及以上,且每次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本项目安月付款,于次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支付前一个月的劳务承包服务费。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实际人员名单及正式发票。每月外包服务费按实际服务人数和天数计算,按月结算。
八、具体要求
1、 乙方不得将机关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甲方的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乙方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整个机关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甲方规定,不得与甲方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验收,并做好相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甲方解决,乙方在外包服务时应对机关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甲方统一集中维修,维修后均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购买。
8、乙方必须保护好机关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中标后安排厨师及面点师参加甲方组织的指定菜品及面点制作考核,乙方应按考核结束后甲方指定的厨师及面点师配备。
11、合同期满,甲方重新招标,但在甲方未招到下一个承包商之前,乙方须配合甲方延续合同至6个月内,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12、所有工作人员费用按实际到岗人数及到岗时间计算相关费用。
13、乙方安排的厨师、面点师及工作人员所提供的食品由甲方试吃一个月,若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的食品不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相关工作人员。
14、乙方要加强员工的公德和职业教育,发扬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精神,不得浪费、挪用、截留、外捎及恶意破坏甲方的物品及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15、乙方要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相关安防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安防问题,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6、甲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要求乙方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有权给乙方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两次仍未达到标准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书面通知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承包费的3%-5%。
17、甲方每月对菜肴的口味及卫生进行一次测评,将测评的结果通报给乙方,就对菜肴的口味和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
九、其他内容
1、乙方应依法与其全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须政治面貌合格,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犯罪记录,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甲方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
2、乙方应依法为其服务人员建立各类社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
3、乙方有义务每年一次对其全体人员进行餐饮业的健康体检,确保配备的服务人员持合法有效健康证上岗。
4、乙方应按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工资支付。
5、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
6、乙方服务人员在外包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7、乙方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8、 乙方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乙方服务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10、乙方因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管理和食堂设备上的重大损失,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如遇合同期满后,采购人重新招标,但在采购人未招到一下个承包商之前,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延续合同至6个月内,单价按中标价执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如乙方工作受疫情影响,甲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劳务费。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双方需协商一致,且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10%赔付给对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因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管理和食堂设备5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5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十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十三、争取解决方式
合同期内,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叁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账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