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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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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31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职工早、中、晚工作用餐及公务招待用餐原材量配送(就餐规模1100—1400人次/天,其中乍浦一期食堂用餐为650-800人次左右,乍浦本部食堂用餐为150-200人次左右,独山食堂用餐为150-200人次左右,海盐食堂用餐为150-200人次左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至报价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专业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有销售: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自行下载;

3.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813会议室】;

4.3 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813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

联系人:沈炜(商务、技术)

联系方式:0573-89170261

招标办公室:全伟

联系方式:0573-89170696

电子邮箱:jxgwztb@nbport.com.cn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遵守

招标编号:20200824142828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 1

1、招标范围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

4、投标文件的递交 2

5、联系方式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7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7

投标人须知 8

1 总则 8

2 招标文件 10

3 投标文件 10

4 投标 12

5 开标程序 13

6 评标 13

7 合同授予 1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9 纪律和监督 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7

评标办法前附表 17

一、评标原则 20

二、评标组织 20

三、评标程序 20

四、评审细则 21

五、询标 21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七、完成评标报告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合同条款 23

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28

附件1 廉洁协议 29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31

格式一、投标函 32

格式二、各大类下浮比例报价表 33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34

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 3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 35

(二)履约行为表 36

格式五、差异表格式 37

格式六、服务方案 38

格式七、合同条款确认函格式 40

格式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41

格式九、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职工早、中、晚工作用餐及公务招待用餐原材量配送(就餐规模1100—1400人次/天,其中乍浦一期食堂用餐为650-800人次左右,乍浦本部食堂用餐为150-200人次左右,独山食堂用餐为150-200人次左右,海盐食堂用餐为150-200人次左右)。

采购主要产品:

(1)肉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家禽(含蛋)等。

(2)水产类:淡水产品、海水产品等。

(3)蔬菜类:各种放心蔬菜等。

(4)各类调味品。

(5)果品类:各种新鲜水果等。

(6)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等(除大米、食用油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至报价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专业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有食材供应、销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http://zjseaport.portnbzs.com/jtww/yggc/zbgg/)自行下载

3.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915日14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813会议室】;

4.3 投标人应于当日14点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813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名 称: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

联系人:沈炜(商务、技术)

联系方式:0573-89170261

招标办公室:全伟

联系方式:0573-89170696

电子邮箱:jxgwztb@nbport.com.cn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

联系人:沈炜(商务、技术)

联系方式:0573-89170261

招标办公室:全伟

联系方式:0573-89170696

电子邮箱:jxgwztb@nbport.com.cn

1.1.3

项目名称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内容

1.3.2

计划服务期及进度要求

服务周期一年

1.3.3

质量要求

满足合同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见附录1

2、信誉要求:见附录2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实质性内容,则否决其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非实质性偏差,则对评标价格进行调整或对在评标分数作相应体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如有)

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16:30前。

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

电子邮箱:jxgwztb@nbport.com.cn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1、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所有投标人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2.6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根据两家中标单位各项报价的平均下浮率,签订合同,按实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5

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以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如缺少,则相关证明无效。证书、材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或涉及的评审内容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具体填报格式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和价格表正本每一页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编制和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按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分别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可装订成一本,价格标须单独密封)。

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3.7.4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项目、标段、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5日14时00分

4.2.2

投标递交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813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天妃路601号蒙士大厦813会议室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II

6.4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资格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或其投标报价明显超过市场价的,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竞标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质量、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投标人须知1.4.3项有其中之一情形的;

8、价格评审时,投标人拒绝按以下条款修正的:

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价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文字描述明显笔误的除外);若投标人最终报价采用总价优惠方式的,评标时其各分项报价按总价优惠的比例统一进行下浮。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实质性内容的;

10、若投标人报价清单中少报、漏报的项目合计价值超过其投标总价10%的;

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12、专用否决条款: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相关条款

除本“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的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认定的依据。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标候选人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http://zjseaport.portnbzs.com/jtww/yggc/zbgg/)上公示三天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

7.3.1

履约担保

5万元

9.5

异议与投诉

异议电话:0573-89170696

投诉电话:0573-8552483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分属下属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签署合同。

2、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3、各大类中标价格以中标单位中的平均报价为中标成交价,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至报价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专业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有食材供应、销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资料,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说明

1.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2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及进度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及进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平台”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

2.2.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别由商务、技术、投标函与投标报价三部分组成,1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商务部分

1)授权委托书;

2)资格审查资料;

3)差异表(商务);

4)合同条款确认函;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其他材料(自定)。

● 技术部分

1)服务大纲(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

2)配送车辆承诺函(格式自拟)

3)检测报告及规定标识承诺函(格式自拟)

4)差异表(技术)

● 投标函和投标报价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报价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进度要求和付款方式等进行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且应为含税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报价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并在价格表中注明。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更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据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不需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影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影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3.5.4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如前附表注明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和价格表正本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程序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3)公开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公布各投标人报价,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否决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认定的依据。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详见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或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所有中标候选人经查实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7.3.1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认定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9.2.2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9.2.3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9.2.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9.2.5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2)不同投标人不得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3)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6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积极配合。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总报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改;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了相关内容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是独家投标。

(7)投标人不允许分包。

(8)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未提交选择性报价。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参与其他投标人投标。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承诺工程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3)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且业绩证明材料已按投标人须知表规定同时递交了原件材料。

(14)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1款中明确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不予唱标)的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5分

资信业绩技术:15分

2.2.2(1)

各大类下浮比例投标报价评分标准(85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C=B

式中:

C:评标基准价

B:通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2

(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

2.2.2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85】分)

评标价(【85】分)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5】+偏差率×100×E2

其中:E1=【0.5】;E2=【1】

2.2.2(4)

资信业绩技术评分标准(15分)

见评分标准表,技术评分标准 = 技术评分得分×100%,

技术评标专家超过5人的,投标人最终技术得分为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算术平均值


评分因素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

85分

85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信业绩技术:15分

原材料采购

(3分)

投标人有6家以上固定供货商的,得1分,有10家以上固定供货商的,得3分。(1.固定供货商必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2.以在有效期内的供货协议为准,提供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配送车辆

(3)

承诺每为服务本项目提供一辆配送车(厢式车)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检测报告及规定标识(2)

承诺每天所配送蔬菜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类检疫证及其他产品检测报告,预包装产品有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格式自拟)。

业绩

(3)

投标人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的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完成的或正在履行的就餐人数不少于200人的食堂菜品原材料供应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完成的业绩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未约定就餐人数的须提供就餐人数的业主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合同未约定合同结束时间的须提供合同结束时间的业主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食品安全保险

(4分)

保险单中单人单次赔偿金额人民币15-20万元的得2分(不含20万);20万元及以上得4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4.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6.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7.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的,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二)评标价格调整

1、由评标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价格调整

1)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价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若投标人最终报价采用总价优惠方式的,评标时其各分项报价按总价优惠的比例统一进行下浮。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也指买方)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离但又属买方可以接受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3)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如有缺项、漏项的,若投标人对该项有报价但未按此价格组入投标总价的则按其对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价中,若投标人对该项无报价的则按其他投标人对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价中。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如有超出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要求的内容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核减该超出部分的价格。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二)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入围2家。各大类中标价格以中标单位平均报价为中标价,各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综合得分相等时,综合下浮率高的优先;前者均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入围的2家中标单位,按照1、3、5、7、9、11月和2、4、6、8、10、12月轮流配送,具体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合同条款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需向乙方采购员工食堂原材料,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原材料种类

水产类、肉禽蛋类、蔬菜类、果品类、各类调味品及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除大米、油外)等。

二、供货的时间

三、原材料质量、安全与卫生

(一)乙方保证供应甲方之所有食品原材料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所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有外包装的原材料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等相关标识。

(二)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蔬菜,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三)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辅材料: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7.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0.超过保质期限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四)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五)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可以附件形式列明。

三、订货及送货方式

(一)甲方提前一天将采购订单报给乙方,在订货联系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所订原材料品种、规格是否有货,避免出现缺货问题。乙方在次日上午6点半将所订原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保证按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货物送至约定地点,如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需要临时订货的,可先口头通知,次日补齐相关单证。

乙方只接受甲方指定人员的订货通知。

(二)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三)储存运输要求:

1.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乙方应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四、原材料验收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约定或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二)交货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7.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9.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平湖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三)如乙方发生三次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定价机制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清单于每月18日前将价格报给甲方。报价以平湖市大润发超市零售价为基准进行下浮,下浮程度为:肉禽蛋类: 、水产类: 、蔬菜类(普通蔬菜): 、果品类: 、各类调味品及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除大米、油外): ,所有单项均须达到下浮比例。(若需求清单中无平湖市大润发超市的零售价作为参考价,则甲方以“乍浦农贸市场”的价格作为参考,乙方报价不能高于“乍浦农贸市场”的价格。)报价已包含包装、运输等相关费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价格进行审核,24日前确定最终价格,并反馈给乙方,作为次月所供原材料的定价。

2、报价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供货单价。

六、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1.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2.供货月份次月21日(节假日顺延)为结账日,乙方凭甲方确认的送货单、入库单、验收单等,与甲方结算上月货款。

七、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无法按合同条款要求做好供货服务的,甲方随时无责终止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期结束甲方予以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应按相应责任赔偿受伤害人员所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

2.乙方每日需向甲方提供所配送蔬菜、肉类及其它产品无相关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类检疫证及其他产品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甲方可无条件退换货,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对应货价的违约金。出现2次报告缺失,甲方有权直接无责中止合同。

3.延误交货时间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4.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甲方所需规格、质量、数量的货物时,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所产生的市场价差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照该次采购所发生的总费用的10%承担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食材出现缺斤少两情况,乙方应该及时补足。如乙方无法及时补足的,每次按食材不足部分结算价格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食材发生以次充好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直接无责中止合同。(以次充好:不满足甲方质量检验要求的货物价格≥10%该批次货物总价)

7.不按合同约定进行报价或在送货单中随意调整价格的,供应方向采购方支付1万元整违约金。

8.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供货服务无法满足公司合格供应商考评细则的,甲方随时可以无责中止合同。

八、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检疫报告复印件等等。

2.甲方食堂如出现食源性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事故原因确系乙方提供之原材料造成的,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在向甲方搬运、摆放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如损坏甲方物品则按价赔偿,如延期赔偿,甲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

4.乙方在送货途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与甲方无关,进入甲方所属区域后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5.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家中标单位中有一家解除合同的,由剩下的一家单位实施本项目。

6.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其他

1.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食材采购费用由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食堂支付。

3.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乙方作为甲方的供货商,配送时间、周期等由甲方确定。

5.本协议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合同附件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根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完成,以下合同附件目录供参考)

附件1 廉洁协议…


1 廉协议

廉洁协议

为加强经济交往过程中的廉洁建设,预防在工程发包、物资和服务采购及经济合同履行、结算等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廉洁合同如下:

1、乙方人员不得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包括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审计等机构,下同)有关人员赠送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得邀请甲方有关人员吃喝、旅游或去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且一旦被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应处乙方合同金额1%-5%(视合同金额大小及情况严重程度)的廉洁违约金,并在合同结算款或质保金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将被终止业务关系,同时列入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中并向有关机构通报其违法行为。

2、甲方有关人员不得在业务活动中向乙方收受或索取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宴请、旅游或到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刁难乙方,甚至徇私枉法,阻挠正常的业务交往。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考核、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双方人员在业务往来中的任何不廉洁行为,都应在抵制的同时,主动、及时地向对方纪检部门举报。

4、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签名: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 技术标准和要求

1、包装要求: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2、储存运输要求:

(1).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乙方应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3、质量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 商务部分

1)授权委托书;

2)资格审查资料;

3)差异表(商务);

4)合同条款确认函;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其他材料(自定)。

● 技术部分

1)服务大纲(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

2)配送车辆承诺函(格式自拟)

3)检测报告及规定标识承诺函(格式自拟)

4)差异表(技术)

● 投标函和投标报价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及报价表


一、投标函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现场后,愿意以【 】的综合价格下浮比例,服务周期【壹】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工作,完善项目中的任何缺陷,服务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各大类下浮比例报价表

贵公司下属分公司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的食堂食材采购招标文件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及研究,按照市场价(平湖大润发超市零售价)标准下浮报价。

序号

大类

与市场价格相比下

浮比例

各大类采购比例(经验测算)

备注

1

肉禽蛋类

35%

2

水产类

15%

3

蔬菜类

25%

4

果品类

14%

5

各类调味品及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除大米、油外)

11%

6

综合价格下浮比例

5项下浮比例与相应采购比例相乘后合计

承诺

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理解并完全接受,承担我方应尽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说明

说明:

1综合下浮计算办法:∑(各大类下浮比例(固定值)×各大类采购比例)。

2我们愿意按照邀请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所需的内容及一切相关服务。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报价,我们将在按合同要求进行供货,所有单项均达到下浮比例。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报价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20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以下称“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须知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

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强制性资审查条件)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工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标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备 注

注: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履约行为表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1、是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网址: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填写是或否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填写是或否

3、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填写是或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