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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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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12 (审核版)(磋商公告)副食品配送三次(二标段、六标段).pdf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0-1705-A0002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及采购金额:

二标段(服务地点为郧阳区,采购预算约¥450000.00 元);

六标段(服务地点为竹溪县,采购预算约¥450000.00 元)。

2.采购内容:为武警某部按时按需配送食品原料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3.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地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提供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3.4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且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并提供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http://cfws.samr.gov.cn/)网站查询截图;3.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3.6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3.7依据武警某部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于2019年度向采购人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标段的投标(除国有大型超市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划分及采购金额:

二标段(服务地点为郧阳区,采购预算约¥450000.00 元);

六标段(服务地点为竹溪县,采购预算约¥450000.00 元)。

2.本项目在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

联系方式:袁先生0719-847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刘 娟0719-868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 话: 0719-8688078

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的委托,拟对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四 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 茅箭区北京北路 82号京华新天地 8号楼 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9 月 11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2020-1705-A0002。 2.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及采购金额: 二标段(服务地点为郧阳区,采购预算约¥450000.00 元); 六标段(服务地点为竹溪县,采购预算约¥450000.00 元)。 5.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500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为武警某部按时按需配送食品原料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详见采购文件。 7.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 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地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提供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 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供应商须承诺近三年(2017 年 8 月 1 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无食 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且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并提供中国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http://cfws.samr.gov.cn/)网站查询截图;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 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5 供 应 商 近 三 年 没 有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6 依据武警某部相关文件规定,供应商于 2019 年度向采购人提供副食品配送服 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标段的投标(除国有大型超市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 2.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北京时间,每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3.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 82 号京华 新天地 8号楼 22 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400 元/份,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1 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 5.2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 82 号 京华新天地 8号楼 22 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启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 82 号京华新天地 8 号 楼 22 层)。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武警某部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19-8471034 2.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 82 号京华新天地 8号楼 22 层 联 系 人:刘 娟 联系电话:0719-868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娟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 82 号京华新天地 8号楼 22 层 联系电话:13429966463 2020 年 8 月 31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