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水果摊点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RZB-2020-Q106 (招标文件编号:JRZB-2020-Q106)
二、项目名称: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水果摊点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自贡钱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1463号E栋1层1-3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饮食中心水果摊点托管服务
费率(%):2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自贡钱江食品有限公司 | 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后勤服务总公司饮食中心水果摊点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1、品正服务部水果摊点:位于宜宾校区品正食府服务部内,服务部(超市)总面积约:300㎡;店内设施齐全;校区师生总人数约2万人,服务部周边住宿学生约7500人。 2、器美水果店:位于器美食府服务部2号门店,水果店面积约:30㎡;店内设施齐全;校区师生总人数约2万人,服务部周边住宿学生约8000人。 | 1、按采购文件相关约定承诺向学校缴纳管理费和水、电、气费。 2、供应商应保证每天售卖的水果新鲜,无虫害,经营品种多样化。同时做好紫外线杀菌等措施,保障售卖环境干净整洁、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做到全程可追溯,坚持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超范围经营。 4、员工着装统一,文明热情服务,严禁与学校师生发生冲突。 5、根据采购人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安排水果摊点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 6、供应商在水果摊点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四川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评议考核细则》及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有关制度和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学校和国家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学校关管理制度、双方签订的合同和采购文件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遵守。 7、供应商聘请的员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保险、住宿等费用。供应商聘请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患有精神类疾病及有劣迹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被检查发现一人次扣其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保持高度警惕。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8、供应商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9、供应商在水果摊点经营活动中价格可自行确定,但价格不得高于校外同样食品价格,不得牟取暴利,并要制作价格牌,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校和物价部门监督。 10、供应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火源。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供应商应当接受学校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学校的整改意见。 11、餐厅内所有消费均需通过校方校园一卡通方式结算,不允许收取现金或其他形式结算,如发现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结算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处罚细则在经营合同中共同协商约定)。如违规结算行为超过三次(含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经营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同时供应商应妥善使用和保管所使用的校园一卡通POS机,一经损坏,立即修复。如经营者发现学生或教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通过相关渠道返还遗失者,严禁套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13、供应商在经营水果摊点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供应商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4、学校提供给供应商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气设施)均由供应商负责保管和维修,所需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设备招标价格赔偿。供应商在没有得到学校的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改变水果摊点的建筑结构或拆除现有设备及设施。供应商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及设备,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供应商。 15、水果摊点已通电,托管期间使用的电费由供应商全额自付。 | 2020年9月1日 2021年8月31日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罡、丁世平、蹇良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30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轻化工大学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兴路51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813-538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晏先生,0813-8108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先生
电 话: 0813-810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