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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大米、面粉、菜籽油)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发布于 2020-08-31

招标详情

关于“大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大米、面粉、菜籽油)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31 17:03

质 疑 答 复

质疑人:遂宁市华毅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安置小区临河第1号楼6号门面

邮政编码:629000

法定代表人:林桂珍

联系电话: 0825-2634789

授权代表:周毅

联系电话: 18109081888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源安置小区临河第1号楼6号门面

被质疑人: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26栋2单元91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16-2241177


遂宁市同创商贸有限公司认为大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大米、面粉、菜籽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5109232020000236)的中标结果损害了质疑人的合法权益,于2020年8月24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处理过程:1、我公司在收到质疑函后,成立了质疑处理小组(小组成员包含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本项目评审专家),认真核实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我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关于对大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大米、面粉、菜籽油)采购项目质疑澄清说明的函”,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向我公司进行了书面回复,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2、我公司将质疑函及质疑相关证据材料上报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人),充分听取了采购人(也是使用人)的意见。

3、根据查阅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结合采购人的使用意见,我公司仔细查阅了质疑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质疑事项1:根据代理机构挂的中标公告,中标企业所投大米未提供粳米及菜籽油提供的是12.5L/瓶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属于无效投标。

事实依据、相关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内容。

质疑答复:1.经质疑处理小组查阅中标供应商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产品中菜籽油的技术参数响应了招标文件中菜籽油的技术参数,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的菜籽油的规格12.5L是送检样品规格,并非投标产品规格,现已对中标结果公告予以了更正,详见更正公告。

2. 经质疑处理小组查阅了中标供应商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产品中的大米为籼米。质疑处理小组将质疑函送给评审委员会组长请求配合答复,评审委员会组长回复“在评审过程中,评审技术类专家就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大米(籼米一级、梗米一级)” 括号里的内容向采购人代表询问过,请采购人给括号内的内容进行明确,采购人代表明确说明,本次采购的需求是大米,即粳米和籼米中的任意一种,括号表达的意思是对大米进行的注解,只要投标产品为大米且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的就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不成立。

质疑事项2: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虚假承诺是小型企业。

事实依据、相关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内容。

质疑答复:1、经质疑处理小组查阅,中标供应商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稻谷加工:省粮油专储管理:粮食收购:粮油批发、零售:仓库租赁:普通货物运输:农副产品初加工,粮油烘干:粮油分装:预包装食品、百货、蔬菜、水果、水产品、家禽、肉类、冷藏食品、冷冻食品、饲料、饲料原料、农副产品批发营零售。

2、根据《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遂大市监)登记内变核字【2020】第886号文件和《四川省粮食局关于授予2015年度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并公布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延续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粮函【2015】237号)等相关文件,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延续开展相关粮油仓储业务。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文件精神,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上述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据此,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仓储业务。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第四条第七款 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根据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该公司从业人员为41人。

综上所述,四川厚裕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为仓储业务,其行业划型为仓储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企业划分标准,应为小型企业。故,质疑事项2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答复人: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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