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 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0-N-036)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HZB2020-N-03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诚蔚,马德胜 谷战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6124.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潭路50号 联系方式:022-87388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22-58569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022-5856983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服务-YHZB2020-N-036小微-8.12.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
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HZB2020-N-036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36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5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7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YHZB2020-N-036
项目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磋商。
项目预算: 118.5 万元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至yuhebaoming@126.com;(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4)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5)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时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30时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1)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梁工
2. 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潭路50号
3. 采购人联系人:谷战涛
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7388177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23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广开支行
账 号:44121010010014502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三潭医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期按月付款,经考核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总公司参与磋商分支机构汇款或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总公司汇款均无效),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并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汇款凭证至代理公司获取收据。
保证金的退还:从网上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成交单位持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成交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交公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2.第二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内容如下:
附表:资格审核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6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
7 |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也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 |
8 |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上述列表内资格审核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须在响应文件外单独提交原件,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提供者取消磋商资格;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按上述列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核时不予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客观分(15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业绩 |
要求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非住宅类项目服务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2分,最高4分。 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签订日期; ②采购人盖章出具的验收报告; ③采购人盖章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注:上述合同签订乙方须与供应商(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上述证明材料的采购人盖章名称须与合同签订的甲方一致,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磋商现场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则不予认定。 |
4分 |
2 |
企业相关证书 |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系列/OHSAS18001/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 |
2分 |
3 |
拟派人员持证情况 |
(1)项目经理持证情况 ①拟派项目经理1人,年龄60岁以下,要求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培训中心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其证书上标明的工作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或其天津分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并于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项目经理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项目经理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磋商现场提供原件查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则不予认定,提供齐全得2分;本项得0分。 ②该项目经理须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提供该项目经理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0分。 |
4分 |
(2)司梯人员持证情况 本项目共配备司梯人员3人(要求50岁以下),均要求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梯作业)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且持证率为100%,3分,未提供、持证不齐全或其他0分。 |
3分 |
||
(3)食堂服务人员持证情况 本项目食堂服务人员2名,均要求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且持证率为100%,2分,未提供、持证不齐全或其他0分。 |
2分 |
||
第三部分主观分(75分) |
分值 |
||
1 |
服务点对点应答 |
所提供的服务点对点应答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①无负偏离:9分 ②有1项负偏离,减1分,最低0分。 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
9分 |
2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9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6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分工较差:3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未配备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包括该项目所设岗位和人数。 |
9分 |
3 |
整体服务方案 |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9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6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无整体服务方案:0分; |
9分 |
4 |
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无管理规章制度:0分 |
8分 |
5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
人员培训计划考虑全面,培训计划中涵盖业务技能、服务礼仪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基础知识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等内容,培训内容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8分; 人员培训计划考虑较为全面,培训计划中涵盖业务技能、服务礼仪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基础知识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等内容,内容针对性较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分; 人员培训计划考虑不全面,可行性一般:3分; 人员培训计划较为粗糙,条理不清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 |
8分 |
6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8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5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3分; 无人员保密管理方案:0分; |
8分 |
7 |
突发状况应急预案评价 |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8分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5分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可行性差:0分 |
8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
8分 |
9 |
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服务承诺较为齐全合理、基本可行:5分; 服务承诺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服务承诺不够齐全,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 |
8分 |
合计 |
100分 |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非实质性内容缺少签字或盖章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目录与页码不对应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点对点应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数字与中文不一致、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包含在本情形之内);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10.响应文件中出现非本项目相关内容的。
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
1. 岗位及人员配置
本项目服务包括保洁服务、医疗垃圾服务、司梯服务、前台导诊服务、医疗辅助、陪检、食堂服务及采购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本项目人员配置共计30名。所配人员所有岗位可接受离退休人员(不包含前台导诊服务人员)。具体包括:
(1)项目经理1名;
(2)保洁人员13名;
(3)医疗垃圾人员1名;
(4)司梯人员3名;
(5)前台导诊服务人员4名;
(6)医疗辅助人员4名;
(7)陪检人员2名;
(8)食堂服务人员2名;
2. 人员配置要求
(1)物业项目经理:要求60岁以下,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三年以
上物业管理项目的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管理能力。并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物业管理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熟练掌握人事知识、劳动法、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保洁人员:要求6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遵守时间劳动纪律,服从科室管理。
医疗垃圾人员:要求6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遵守时间劳动纪律,服从科室管理。
(4)司梯人员:要求50岁以下,要求完全持证上岗,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身高1.60米以上,着装整齐上岗,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5)前台导诊服务人员:要求40岁以下,外貌端正,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具有亲和力,身高1.60米以上,具有接待经验以及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着装整齐上岗,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6)医疗辅助人员:要求50岁以下,形象气质佳,具有亲和力,文明礼貌,塑造温柔、热心、优雅、勤快的服务形象。
(7)陪检人员:要求50岁以下,仪表整洁,着装整齐上岗,主动热情,全方面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8)食堂服务人员:要求50岁以下,身体健康,注重个人仪表仪容,服装整洁,站立端正,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持证上岗。
3.服务时间要求:
(1)项目经理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8:00-17:00;
(2)保洁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6:30-16:00;
(3)医疗垃圾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6:30-16:00;
(4)司梯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班7:30-13:00中班13:00-19:00;
每周一至周六日8:00-17:00;
(5)前台导诊服务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8:00-17:00;
(6)医疗辅助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7:30-16:30;
(7)陪检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8:00-17:00;
(8)食堂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8:00-17:00。
(9)预检分诊服务工作时间:8点至20点轮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注:所有项目服务人员根据医院内各岗位具体要求,工作时间有所调整。
服务总体要求及行为规范:
(1)物业公司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项目经理,全权代表其负责管理承包区域服务工作,并与院方保持密切联系。项目经理须具备三年以上从事医疗机构相关服务管理的经验。
(2)物业公司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经验和文明
礼仪培训,掌握本部门工作作业技能,有良好的服务素质、心理素质,爱岗敬业。 (3)物业公司要具有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人员配置满足服务需求,能够
按照医院的要求及时调换,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
章制度、消防安全和管理办法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
(4)物业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持有天津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从事专业技术工种的人员,如司梯人员等须持有有效的专业上岗证书。
(6)协助医院作好禁烟工作,医院楼内严禁吸烟。
(7)物业公司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安全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
(8)物业所有工作人员须按岗位区分着规定工服,统一佩戴胸卡。工服及胸卡均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配备。
(9)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分别统一着装,要求干净整洁,不得歪戴帽子,不得卷裤腿,不得着装不整,不得在楼内随意躺坐,不得在岗位上吸烟,不得饮酒上岗,仪容仪表和工作姿态要符合专业要求。
(10)男性工作人员不蓄长发,女性工作人员不化浓妆。
(11)在工作区域内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不得大声喧哗。
(12)所有清洁工具及耗材应统一存放在采购方指定的房间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其他地方。
(13)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房间休息,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
(14)物业工作人员要礼貌对待来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其发生口角或做出超越职权的行为。
(15)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劳动法用工,因违反劳动法用工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全体工作人员按劳动法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16)物业工作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高、应变能力强,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与素质。夜间保卫值班不得脱岗睡觉。
(17)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保证各岗位间联系,由物业公司提供。
(18)工作所需物料、消耗品均有物业公司提供。
(19)服从医院安排,尊重医护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不得发生口 角、争执等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辞退,并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20)不能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不能做出任何有损他人声誉,影响医院荣誉的言行举止。
二、服务标准
<1> 项目经理服务标准:
① 督促项目管辖内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包括公司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以及合同文本的审阅以及与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② 做好公司的可行性的规划;
③ 做好行政管理,搞好员工招聘与培训;
④ 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⑤ 起草、整理、存档签发文件,做好各类文件的呈送,传阅和处理;
⑥ 起草公司计划和总结,撰写会议纪要;
⑦ 做好院方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关系,做到内求协调、外求协作;
⑧ 努力营造温馨快乐的工作环境,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
<2>保洁服务标准:
1.大厅清洁标准
1)保持地面大理石无脚印、无污渍、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
2)大厅内的其他部分,如柱面、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灯座等,
保持光亮、整洁,无灰尘。
3)玻璃大厅无手印及灰尘,保持干净、光亮、完好无损。
4)大厅内不锈钢烟缸,保持光亮、无烟灰迹、无痰迹。
2. 消防通道、电梯等公共区域清洁标准
1)定期对公共区域的走廊、通道进行全面清扫。
2)定时清扫走廊,不停地循环一次推地坪,保持地面干净。
3)用抹布擦灰,一次从左到右,由上到下。
4)做好饮水间卫生工作,保证地面的干燥、清洁。
5)每日工作结束前,把楼面上垃圾集中后,带到指定地点。
6)楼面上不准有垃圾过夜。
7)有拖布把扶梯平面擦干净,若拖布擦不到,要用抹布擦干净。
8)将扶手从上到下擦干净,栏杆或玻璃档面,做到无灰尘、无手印。
9)扶梯四周的墙面及消防器材上的灰尘要及时掸净。
10)每个楼面的楼梯进出口处,要保持干净、整洁。
11)每日对电梯厅及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扫,如梯门、轿厢四壁、梯内镜面、天花板、照明灯等。
12)白天不停地循环地对电梯厅的地面进行保洁,保持电梯干净、整洁。
13)经常清理烟灰缸的垃圾和烟头。
3.外围区域
1)清扫地面的灰尘和垃圾。
2)不停地循环地清扫,保持地面无灰尘、无垃圾、无烟蒂。
3)所有垃圾集中到总垃圾箱里。
4)保持室外场地的各类标牌、栏杆、墙面、灯座的清洁。
5)保持室外场地上的上水道干净、畅通。
6)三节(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前对全院窗户进行大扫除。
4.诊室及病房
1)清扫地面的灰尘和垃圾,做到无灰尘、无污迹、无垃圾、光亮。
2)墙面每日擦拭低位一次,每月清洁高处,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3)桌、椅保证每日擦拭,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4)垃圾桶、垃圾篓、做到垃圾不超过三分之二、无异味。
5)指示、公告栏随时保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明亮。
6)电源盒、地脚线随时保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7)玻璃窗做到无水迹、无污迹、无灰尘、光洁、明亮。
5.卫生间清洁标准
1)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头发、无异味。
2)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3)镜子保持明净,无灰尘、无污痕、无手印、无水迹。
4)金属器具保持光亮,无浮灰、无水迹、无锈斑。
5)卫生用品保证齐全,无破损。
6)保持卫生间内空气清新。
<3> 医疗垃圾服务标准: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鹅颈结),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利器盒外不用再贴医疗废物标签,在利器盒外注明废物产生科室与时间。
4、收集时按医疗废物类别收集、放置。
5、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注意运送工具的密封。(在运输过程中禁止医疗废物洒落在地上,禁止暂存间周围有遗落的棉棒、瓶盖等医疗废物,并对其进行清扫。)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对未使用标准包装袋子及利器盒应拒收。
7、运送人员每天两次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必须避开人流多的时间。
8、与运送公司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一式两份,每月一张,暂存间人员和瀚阳公司人员严格、及时共同交接填写。保存时间为5年。
9、社区医疗垃圾运送,每周至少2次收运社区站医疗垃圾。
<4> 司梯服务标准: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 擦布、油棉丝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5> 前台导诊服务标准:
医院导诊不仅是为病人提供就诊指引、咨询、答疑等便捷服务;更应通过其 “阳光”、“健康”的形象,展示医院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1、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文明礼貌,表情自然真实,塑造温柔、热心、优雅、勤快的服务形象。
3、持淡妆上岗,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带工作证。
4、不脱岗、不串岗、不逗留、不闲谈。
<6> 医疗辅助服务标准:
1、要遵循医疗工作的规范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满足科室的需求;不得从事与医疗护理有关的技术性工作。
2、所有医辅人员绝对不允单独或擅自从事治疗性和侵入性工作(如门诊科室仪器治疗、分诊;拔针换瓶、加药、鼻饲、吸痰、雾化吸入、重病人的口腔护理、重病人的单独翻身等)
3、医辅人员需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仪表大方得体、心理素质良好。
4、服务中确保病人的安全,不发生责任和意外事故。
5、必须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从事辅助性工作;
<7> 陪检服务标准:
1、陪检员着装整齐上岗,主动热情,全方面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2、陪检员要按时上岗取检查单,不准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岗。陪检员要按检查单的检查项目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陪检,并要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3、陪检员要严格执行陪检、陪查登记签字制度,每天汇报陪检情况和工作量,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4、陪检员对所要陪检的项目看不清时,不允许随意涂抹,必须找到经治医生问清才能继续陪检。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8> 食堂服务标准:
1、服务员工作穿戴整齐、干净、佩戴工牌服务。
2、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生人熟人一样,打菜均匀,服务热情周到。
3、讲究职业道德,处理好开饭中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和打架。
4、按医院规定的开饭时间开始售饭。
5、售饭时采取保温措施,随时供应热菜、热饭。
6、做好开完饭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售饭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7、创文明窗口,做最佳炊事员。
8、替就餐人员着想,做好员工患者饭菜的供应工作和就餐工作。
三、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1> 项目经理:
1.岗位职责:
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包括项目内所有事务及所有服务人员的管理,与采购方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对项目内的所有事务承担主要责任。
2.工作流程:
1、每天
(1)每天组织日会,做好日检,落实问题处理与实施。
(2)检查各班组工作质量完成情况,安全文明生产,巡视项目内治安秩序。
(3)检查人、财、物到位情况及进度。
(4)协调医院各科室、各部门解决现场问题。
(5)记录当前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及重要事项备忘录。
(6)领导项目全体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7)对项目员工进行考核,依据考核进行奖惩。
(8)按照要求,完成临时工作任务。
(9)督导各部门做好每日相关资料体系的建立和存档。
2、每周
(1)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检查,并下发整改指令,要求限时整改。
(2)每周一组织全体员工周例会,布置工作任务,总结工作情况,传达公司要求。协调、纠正项目不合格工作事项、制定预防措施和跟进。就项目物业管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汇报奖惩事件。
(3)检查内部资料、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档案,总结并落实解决遗漏问题。
(4)落实项目内未完成事宜。
(5)至少组织一次项目内培训,组织本项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考核存档。
3、每月
(1)每月组织员工学习公司管理制度,讨论制度落实情况。
(2)审核项目物资采购,有效控制使用成本。
(3)根据公司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对保洁、电梯、保安等物业服务合同内规定事宜进行评审。
(4)对项目内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依据考核进行奖惩。
(5)月底汇总所有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并上交公司。
(6)收集工作总结,整理不足,提出新的改进方案。
(7)按照医院要求,完成临时工作任务。
<2>保洁服务:
1.岗位职责:
负责对医院楼内公共区域、等候大厅、会议室、楼梯间、卫生间及楼外的院落等进行日常保洁服务,遵守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科室管理。
①楼内范围:楼内公共区域的清扫。包括:
<1>医院办公楼的入口台阶,楼内地面、宣传栏玻璃、楼道灯开关、电梯门壁、电梯操作板、各楼层楼道、卫生间、楼道门窗、窗台、会议室等。
<2>医院大厅的地面、出入口玻璃门及办事窗口区域玻璃、墙壁、立柱、各楼层楼道、卫生间、门窗、电梯、档案室、活动室、等候大厅座椅、入口台阶等区域的全方位卫生保洁),除每日对公共区域的固定清扫频次外,对人流密集的大厅等区域,要随时进行扫保,保证公共区域环境的整洁。
②楼外环境卫生区域:院落、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车棚等环境卫生清洁,夏季院内的积水、冬季院内的除雪及落叶清理工作。
③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保证项目内的公共卫生安全。
④按照区域分工及人员安排,如实填写扫保记录。并将工具、物料、耗材做好领用记录。
⑤卫生间和办公场所的清扫工具须分开使用(如墩布等)。
⑥医院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需按时完成。
2.工作流程:
1)日程
06:30 前准时换好工作装上岗。
06:30-08:30清扫分担区内病房、卫生间、洗漱间、走廊、中厅、楼梯、电梯等区域地面等,清扫、湿拖后再干拖,保持地面无污渍、水迹及杂物。
08:30-09:00清扫卫生间、洗漱间地面、墙面、隔断、便池、水槽、拖布池、门、柜、镜面等,无污渍、杂物、浮尘,镜面光洁。
09:00-9:30擦拭分担区内的窗台、窗框、窗钩、暖气、电梯间墙面、楼梯扶手等各种标志物,保证无痰迹、无污渍。
09:30-11:00巡视保洁,干推或半干推地面。
13:00前准时换好工作装上岗。
13:00-13:30清扫分担区内病房、卫生间、洗漱间、走廊、中厅、楼梯、电梯等区域地面等,清扫、湿拖后再干拖,保持地面无污渍、水迹及杂物。
13:30-14:00清扫卫生间、洗漱间地面、墙面、隔断、便池、水槽、拖布池、门、柜、窗台、镜面等,无污渍、杂物、浮尘,镜面光洁。
14:00-14:20擦拭分担区内墙角线,保证无痰迹、无污渍。
14:20-16:00巡视保洁,干或半干推地面。
2)周程
周一:把走廊厅黑边的痰迹彻底擦拭一遍。
周二:把楼梯用火碱彻底擦拭一遍,扶手用白钢油擦拭。
周三:把洗漱间的墙、窗框、玻璃、窗沟、暖气彻底擦一遍。
周四:把卫生间的墙、窗框、玻璃、窗沟、暖气、大小便池、门、隔断彻底擦一遍。
周五:把走廊门玻璃及不锈钢门用白钢油擦一遍,防火通道楼梯及扶手彻底擦一遍。
<3> 医疗垃圾服务:
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
2、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护镜等)后进入工作场地,并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掌握职业暴露、医疗废物洒落处置及预案。
3、负责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负责对接收的医疗废物按类别过秤,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签。警示标签上需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等。
5、按规定要求及时对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并备有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7、负责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严格执行手卫生。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报送感染预防保健科备案。
2.工作流程:
1、生活垃圾:
(1)主要是从行政,医生或护士值班室等洁净区域产生的垃圾。
(2)由各科室保洁员收集后送到生活垃圾暂存地。
(3)运送时间:上午8:30 一次; 下午14:30 一次
2、医疗垃圾:
(1)主要是从门诊、各病区、治疗室、检验室等病人或凝似病人接触过或有可能感染过的区域所产生的垃圾。
(2)由公司专人从各科室护士站收集汇总后,通过医疗垃圾专用梯运送到老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地。
(3)运送时间:上午8:30 一次; 下午14:30 一次
(4)每天上午10:00由公司专人将汇总的医疗垃圾从老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地运送到新院区医疗垃圾暂存地,专人做好记录。
(5)每周至少2次收运社区站医疗垃圾。
(6)对运送车辆的要求:封闭式、带锁、从外面不能看到内部情况。
<4> 司梯服务:
岗位职责: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
(2)熟练掌握《电梯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操作,遇到紧急情况或故障应保持镇静,并采取恰当措施,确保乘客安全。
(3)主动维持秩序,疏导客流,以适应客流量的要求。
(4)当班时,着装整齐、仪容端庄大方、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以饱满的精神,完美的仪表,仪态,向乘客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
(5)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四壁光亮,地面干净,梯门无污渍,梯轨槽内无砂尘,梯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按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有问题及时说清,待接班人确认后方可离岗。
(7)上岗精力集中,注意观察上梯乘客是否違反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规定,如有发现,果断并礼貌的加以制止,防止发生事故。
(8)使用电梯前,应先将电梯上下试行,一切正常方可载客。
(9)严格按照电梯载重量载客,严禁超载以防失控造成事故。
(10)电梯运行时,如发生故障,应保持镇静,按慰梯内乘客,并立刻通知维修工,以及时获救,做好记录。
(11)电梯停用后,轿厢应返回基站,切断电源,检查轿厢内外情况,做好清洁工作,将层门关闭锁好,方可离开。
(12)客梯严禁载货,严禁超载运行。
2.工作流程:
1)正常班:7:30-17:00
7:30-7:45:工作前准备,进场、签到,整理仪容仪表;
7:45-8:00:进入轿厢,试运行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清洁轿厢内外卫生。
8:00-16:30:(12:00-12:40是吃饭时间)服务:1.主动为顾客提供亲情服务、微笑服务;2.做好导航服务,做到耐心、详细、准确指引;3.主动做好安全提示工作;4.热情、礼貌迎接顾客,将顾客安全准确送到所指楼层;4.做电梯安全防护工作(提醒乘客尤其是带包、带衣服以及抱小孩的乘客不要离门太近;禁止任何对电梯安全不利的行为举止);5.处理电梯运行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及突发状况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并上报主管.
16:30-17:00:下班前准备,总结工作重点,签退。
早班:7:00-13:00
7:00-7:15:工作前准备,进场、签到,整理仪容仪表;
7:15-7:30:进入轿厢,试运行电梯,进行安全检查,清洁轿厢内外卫生。
7:30-12:30:服务:1.主动为顾客提供亲情服务、微笑服务;2.做好导航服务,做到耐心、详细、准确指引;3.主动做好安全提示工作;4.热情、礼貌迎接顾客,将顾客安全准确送到所指楼层;4.做电梯安全防护工作(提醒乘客尤其是带包、带衣服以及抱小孩的乘客不要离门太近;禁止任何对电梯安全不利的行为举止);5.处理电梯运行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及突发状况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并上报主管.
12:30-13:00:下班前准备,总结工作重点,准备进行交接,包括电梯硬件设施、卫生、人员及特殊情况,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一般由交班人的处理。较大的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3)中班13:00-19:00
12:30-13:00:工作前准备,进场、签到、整理仪容仪表;进行交接,包括电梯硬件设施、卫生、人员及特殊情况,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确认。发现问题一般由交班人的处理。较大的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13:00-18:45:服务:1.主动为顾客提供亲情服务、微笑服务;2.做好导航服务,做到耐心、详细、准确指引;3.主动做好安全提示工作;4.热情、礼貌迎接顾客,将顾客安全准确送到所指楼层;4.做电梯安全防护工作(提醒乘客尤其是带包、带衣服以及抱小孩的乘客不要离门太近;禁止任何对电梯安全不利的行为举止);5.处理电梯运行中发生的紧急情况及突发状况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并上报主管.
18:45-19:00:下班前准备,确定送完乘客将电梯驶回基站;关闭电源开关、锁电梯;签退,换工服,下班;
<5> 前台导诊服务:
1.岗位职责:
负责医院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①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②服务台导诊人员必须熟悉本院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③文明礼貌,表情自然真实,塑造温柔、热心、优雅、勤快的服务形象。
④持淡妆上岗,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带工作证。
⑤不脱岗、不串岗、不逗留、不闲谈。
2.工作流程:
(1)开诊前:
晨会:每日7:30召开晨会,检查衣、帽、鞋整洁后,双手交叉握在前面,面带微笑站立。
晨会结束后7:50,立即进入各自岗位,根据天气和室内光线强弱,温度等变化,选择性开启照明灯、电视机电源开关、开启导诊台电脑、整理导诊统计表及病历等。
检查候诊大厅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清洁,保持候诊环境、楼层楼道整洁,及时通知保洁清理污垢。
对照医生值班表,掌握当天值班医生名单,以做到准确分诊。
在医生未上班前,对已经候诊的患者应主动问明情况,对病情较重者应妥善安排。
(2)开诊后:
每日8:00准时到达岗位,在导诊台后站姿服务。没有患者前来时,要巡回服务,但注意力不能完全离开导诊台。遇到电话或新患者,应迅速返回导诊台。
患者到来时,导诊员应主动上迎问候患者。
在导诊台前站立服务和巡回服务时,要勤于和善于观察候诊患者。对候诊焦虑者适当安慰和疏导。必要时简单询问病史,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生联系,以便医生更慎重对待患者。
维护就诊环境和秩序:导诊台前没有患者时,应经常巡视候诊区域,归还被移动的候诊椅及其它物件,及时清理患者抛弃物。发现候诊环境地面有污物、水渍立即联系清洁卫生人员清扫。
如遇患者及家属有情绪激动和行为,应立即上前安慰,并及时向门诊管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引领患者或家属到门诊办公室。对患者及家属提出要管理人员前来解决的医疗服务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向护士长或管理人员请示。
导诊应正确做好登记。要经常巡视,妥善安排候检患者。
认真做好门诊咨询,预约登记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主动介绍医院概况、科室构成、医疗设备、科室特色及医生特长等。
<6> 医疗辅助服务:
1.岗位职责:
负责辅助医院病区做好日常消毒、擦拭、清洗、床单及被服更换等工作。
①医辅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承担病区内的医疗护理辅助工作。
②负责随时整理病房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③帮助患者保持床单、被服及床单元、柜内、桌面的卫生清洁工作。
④保持病室环境安静、整洁、舒适(空气新鲜、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
⑤出院转院、转出病人单位终末消毒(擦床、擦床头桌、清洁暖水瓶、消毒床单)为入院病人准备床单。
⑥协助生活不便自理能力差的患者,给予相应的帮助(例如:打水、打饭等)。
⑦细节工作遵循各科室护士长的另行安排。
工作流程:
7:30-8:00做好接诊准备工作,进行卫生打扫;
8:00-9:00清点被服数量,如有疑问立即当场核实清楚;更换被服,脏被服放制定地点。
9:00-10:00与收被服人员做好交接,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并双方签字。
破损被服与收被服人特殊交接,督促修补,并做好上报流程。
10:00-12:00协助医生整理好工作台,整理病房环境卫生。
13:00-16:30出院转院、转出病人单位终末消毒(擦床、擦床头桌、清洁
暖水瓶、消毒床单)为入院病人准备床单。
<7> 陪检服务:
1.岗位职责:
负责病人标本送检并进行登记,如有特殊患者行动不便需协助。(例如:推轮椅、平车等)
①陪检人员需按各病区医嘱进行检查分类,并带需要做检查的病人到指定 地点检查。
②仔细核对好需做检查病人的姓名及各项检查单据,可做检查项目,人数,是否预约。
③进行住院病人标本送检并进行登记。
④同病区负责护士和检验科室人员对送检标本进行核对并三方签字确认,确保零失误。
⑤检查标本的送检工作须按要求及时进行。
⑥工作出现差错及时如实报告,不隐瞒。
⑦取、送药品时,要仔细核对名称、数量、轻拿轻放、交、取无误方可离开,不得随意丢放,避免产生纠纷。
2.工作流程:
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科室,核对医嘱与检查单,核对患者身份,告知患者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转运工具性能良好。
将患者安全转运至检查科室,途中注意观察患者病情及做好沟通。
再次核对检查单与患者身份,协助医技科室医护人员完成检查,观察患者病情,出现病情变化时立即终止检查与医技科室具有资质的医生就地抢救,并通知急诊科及主管医生。
顺利完成检查项目后返回病区,与科室护士做好交接工作。
<8> 食堂服务:
1.岗位职责:
负责医院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保持医院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监督餐具的清洁消毒状况;每年对食堂服务人员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情况要保存记录。
2.工作流程:
1.换好工服准备打卡签到;
2.协助厨师进行餐前准备;
3.将菜品摆好开始供应饭菜;
4.餐后洗碗以及彻底清理厨房;
5.摆放好大厅桌椅,保持食堂卫生环境。
6.保证食堂定时开放,因公司特殊安排推迟开饭的,应做好饭菜保温工作;每日2次以上清扫食堂地面,包括员工就餐大厅、灶台地面;每餐结束及时清理员工用餐餐桌及时清理食堂垃圾,不可积攒、堆放垃圾或菜叶,垃圾过多时可分批清理。
其他要求
1、如遇采购人需求及服务人员数量变动,供应商应全力配合采购人调整服务条款,费用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2、物业经理及保洁主管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如变动需经院方同意后进行更换,其他人员更换、调整岗位需到总务科备案,物业人员服从院方相关科室管理,院方有权要求物业调配人员。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即做无效响应处理。
2、项目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的视为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或“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磋商。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评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评分,不累加评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评分内容,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得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书总金额30%及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响应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注“加盖本单位公章”等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加盖公章的,其他需加盖公章的部分加盖主体方公章即可。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磋商文件具体规定执行。上述行业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8 供应商报名单位须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授权其他法人单位、组织或分支机构以供应商(报名单位)名义参与磋商,有此情形的取消磋商资格。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 合格的货物
5.1.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1.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供应商应当说明所投货物的来源地,如所投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500万 |
1.1% |
500万-1000万 |
0.8%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680-500)×0.8%=7.34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500万 |
0.8% |
500万-1000万 |
0.4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6.2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如因重大变故项目终止或因响应文件开启前的质疑投诉项目重新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如供应商已缴纳),供应商发生的文件制作费、人工费、交通费、通讯费、授权费、财务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索要补偿。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询问
(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提出,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磋商活动继续进行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响应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参与磋商,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
14.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2 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磋商,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或服务磋商;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磋商,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参与磋商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并按包分别密封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本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货物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4)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3 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含光盘或U盘)、三份副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第一阶段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不含报价),光盘或U盘。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光盘或U盘。
光盘或U盘中包含OFFICE或WPS文档格式的响应文件一份。
21.4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1.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6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1.7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分公司(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等其他组织参与磋商的,经营者、首席合伙人、分公司负责人等参与磋商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视为有效。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三副。
(2)供应商应按包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推荐每个阶段使用一个包(信)封密封完好,也可以每个阶段正本副本分别使用包(信)封密封,推荐包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密封(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