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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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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1 09:44

一、项目编号

JYZC202000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0]-11300号

三、项目名称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市元正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3#5栋3单元2层0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8.85(万元)

服务类

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2020-2021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满且符合采购人考核要求可续签,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凌,赵琼,王瑜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8-31

2、评审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楼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十堰市车城路45号

联系方式:0719-8219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2号楼7楼

联系方式:15586892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719-8219856

  • 1_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pdf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 标 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投标函......................................................................................... 22 二、投标一览表................................................................................. 2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4 四、组织机构及企业状况.................................................................25 五、主要施工人员表......................................................................... 25 六、其他资料..................................................................................... 27 七、技术部分..................................................................................... 28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 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 号楼 7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C2020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11300 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9(万元) 6、最高限价:29(万元) 7、采购需求: 2020-2021 年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满且符合采购人考核要求可续签,最多续签两 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或经营的实体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0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3、方式: 携带合法有效的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资 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完毕后直接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 年 08 月 31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十堰市车城路 45 号 联系方式:0719-8219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联系方式:15586892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电 话:0719-8219856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1 1.1 招标人 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719-8219856 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公交信息中心 3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586892331 1.3 项目名称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4 项目地点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2 2.1 采购预算 29 万元∕年 2.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3.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3.2 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性审查 3.3 计价方式 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另附本清单 预算书。投标报价一经中标后,不能作任何调整。 3.4 服务年限 食堂托管服务 1 年,服务期满且符合采购人考核要求可续签, 最多续签两年。 3.5 服务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4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或经营的实体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食品 卫生许可证;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 分包。 5 5.1 分包 不允许 6 6.1 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 7 7.1 发售竞争性磋商文 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1 日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8 8.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9 9.1 招标人回复答疑的 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0 10.1 投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1.1 投标保证金 无 12 12.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3 13.1 封套上写明 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 8 14 14.1 投标截止时间、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15 15.1 开标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重庆路汉成天地 2号楼 7楼 16 1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人,招标人 代表 1人 17 17.1 采购最高限价 大写:贰拾玖万元 小写:290000 元/年 17.2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 标会要求 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组织开标大会。供应商拟派的委托人当作为供应商代表按时 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 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其出席。招 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供应商的委托人未参加 开标会的,或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中拟派的委托人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 1个工作日。 9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招标人”是指采购单位,即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2.2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3“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4 本项目代理机构: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合格的供应商” 1)见须知前附表资格条件。 2)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报名并按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经评标委员会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 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供应商。 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2.7 本文件中“公章”特指与投标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 3. 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02]1980 号文的执行,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按付费标准计取,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 标代理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投标须知 3) 采购项目需求 4)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 签订合同 10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等。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日以前,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 行修改或补充。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 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3 招标人可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 通知所有的潜在供应商。 6.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6.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 时间十 (10)日之前提交。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必要 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通知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6.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2)质疑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6.3 质疑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质疑事项的被授权 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4 质疑函应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签收手续确认受理时间。 6.5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以及提供的资料和手续不全, 代理机构可以要求质疑供应商在一定时间内修改补正后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逾 期未能修改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 11 6.6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 诉的,将由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7. 投标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 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 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2)投标函; 8.1 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表; 8.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详见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则应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8.3 商务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8.4 技术服务文件 由各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 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 1)供应商服务详细清单 2)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及说明。 12 3) 供应商认为能够适应本项目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和主 要工作人员简历表;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 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9.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 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 投标报价须知 10.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未按人民币报价的其 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项目采购要求”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 价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报价表格式报出各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投标报价 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 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3 投标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 10.4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 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4)应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10.5 投标报价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投标报价表》为准,开标时只 宣读投标文 件正本中的《投标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没有投标报价或出现两个 及两个以上报价且未说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不一致 13 时,以《投 标报价表》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 备选方案 11.1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联合体投标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保证金 无 14. 投标的有效期 14.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实际签订之日止,在此期间内投标 文件有效。供应商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投标有效期者,代理机构(或招 标人)将视为供应商接受该条款之规定。供应商可以根据情况约定具体的投标有效 期,但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 60 天。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供应商 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代理机构或 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可以被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 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 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5.1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适应的位置填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供应商印章、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的全名。 1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如果是由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名,则必须按竞争 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人代表授仅书》并将其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 15.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4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 求。 15.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 字样。 15.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有涂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 3)供应商的名称。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泄密的 责任。 17. 投标截止时间 17.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18.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8.1 详见前附表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招标人(代理机构)规定的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9.2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代理机构)。 19.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 15 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9.4 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论是否开标、评标以及结果如何都 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20. 开标 20.1 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大会。 投标 人拟派的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当作为供应商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 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查验,以证明 其出席。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入开标记录。 20.2 开标时,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各自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20.4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 标时需 有招标人和供应商代表参加,并邀请相关的监管部门人员参加。 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1.1 招标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从 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抽取专家 4名,招标人评委 1名。 2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分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出具评标报告、确定供应商排序和中标供应商名单。 21.3 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2. 评标、定标及相关问题 2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并确定中标 供应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6 六、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承诺与招标人 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件的范围,也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2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应将采购合同原件 1份交 代理机构备案。 七、对招标程序和结果的质疑 24.1 供应商认为此次采购活动程序和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提出质疑 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应当在程序结束或在中标公告发出七个工作 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 24.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2)质疑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24.3 质疑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办理质疑事项的被授权 人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4.4 质疑函应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签收手续确认受理时间。 24.5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以及提供的资料和手续不 全,代理机构可以要求质疑供应商在一定时间内修改补正后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 商逾期未能修改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 24.6 没有按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或逾期提出的质疑,代理机构将不 予受理。 24.7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 诉的,将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适用法律 25.1 招标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17 及相关规定。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26.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方即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所有。 18 第四章 服务人员要求 岗 位 人 数 年 龄 备 注 经 理 1 人 厨师长 1 人 早餐面点师 1 人 小吃 1 人 切配 1 人 择洗 1 人 服务员 1 人 合 计: 7 人 19 第五章 评分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具体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的经济、 技术专家组成,且专家评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2/3. 2、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对各供应商的投标进行评审。 二、评标办法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得分(30 分) 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 30 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30 30 分 商务部分(30 分) 近年来以来类似食堂服务项目,每提供 1个得 5分,最多得 15 分。(提供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5 分 供应商或经营的实体在十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的得 5 分,没有则不得分。(以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5 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 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得 10 分, 否则不得分。(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10 分 技术分(40 分)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目录页码齐全等) 酌情给分,最多 5分。 5 分 供餐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餐说明、供餐内容等,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 能较好满足招标要求,横向比较,评委依据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际情况酌 情给分。 5 分 食品卫生与安全管控方案:供应商有完善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系列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确 保食品安全,依据方案完善情况横向比较,评委依据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 际情况酌情给分。 5 分 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办法:供应商有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控体系与投诉处理办法, 办法切实可行,能有效、快速处理问题,横向比较,评委依据各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5 分 应急预案:1、有完备的杜绝食源性细菌感染的应急预案,能及时应对各类突发 应急事件,依据方案完善情况酌情给分,最多 10 分; 2、有较强的应急保障能力,能及时满足停水、停电、停气或者食物中毒等突发 20 分 20 事件的应急供餐或现场控制能力完备,酌情给分,最多 10 分。 3、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报价部分 满分 30 分 商务部分 满分 30 分 技术部分 满分 40 分 各合格供应商综合得分:P=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售后服务得分。按评标 总分顺序的推荐中标候选单位,若出现评标总分相等的情况,则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名靠前。 4、评标委员会据上述评标办法和分值比例拟定详细评标方案,讨论通过后确认签名。确认后的 评标方案不进行修改,除非全体评委和经监督人同意。 5、定标原则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结果决定中标单位,公示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有关资料报送招标人的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1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协商自拟) 22 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 竞争性磋商文 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投标须知、好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 ,大 写 ,服务时间为 年,承担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同时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⑴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⑵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需要我们提供的服务在需求、 技术、质量和服务等方面不存在唯一性或歧视的条款。 ⑶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⑷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 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⑸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可被贵方全部没收。 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⑺我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服务,绝不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 给他人,由我单位直接承包管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3 二、投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 名称 总价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食 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合 计 大写 :人 民币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 2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名称)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授 权代理人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 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 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该被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时 无转委权。 委托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特此委托。 (填写身份证号码,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是 XXXXXXX,在参与 XXXXXX 项目(编号 XXXX)的 XXX 活动中,本单位 慎重声明如下: 在截止投标日之前,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活动中,若贵单位发现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举报我单位有不 诚信记录档案,同意贵单位取消我单位资格。 供应商单位名称(盖公章):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XX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26 五、主要施工人员 28 六、其他资料 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8 七、技术部分 包含但不限于供餐说明、供餐内容、食品卫生与安全管控方案、服务质量与投诉 处理办法、应急预案,格式自拟。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主要施工人员 六、其他资料 七、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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