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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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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1 12:18

一、项目编号

WHZC-2020-02-003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0088773-8482

三、项目名称

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春雨阳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古田三路站GTSL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经营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投标人的服务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波,万明政,李洪萍,陈建华,任巧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08-28

2、评审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马号街77号

联系方式:1316326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27-84909599

  • 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招标文件.pdf
计划备案单编号:J20088773-8482 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 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HZC-2020-02-0038 (服务类) 采 购 人: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 0 年八月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 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自发会电话通话投标人,24 小时内投标人须回复邮件,逾期视 为默认收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获得本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请收到招标 文件后 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三、本招标文件中以“ ”标记的条文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醒投 标人着重注意的内容,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 四、投标人自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对本招标项目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 得将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五、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为避免因迟到 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六、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可单独密封包装提交“报标函及开标一览 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七、为方便开标时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投标人可单独递交身份证明文件及 授权委托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招标文件.......................................................................................................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 五、公告期限...............................................................................................................4 六、其他补充事宜.......................................................................................................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1.总则.........................................................................................................................31 中小企业声明函.........................................................................................................46 监狱企业评审优惠.....................................................................................................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优惠.....................................................................................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46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47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规定.................................................................................48 评标附件《投标无效情形》.....................................................................................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45 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参考范本).........................................................................45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45 第二条 服务期.........................................................................................................45 第三条 成交金额、合同金额.................................................................................45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45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45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45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45 第八条 不可抗力.....................................................................................................46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46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46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46 第十二条 无效合同.................................................................................................46 第十三条 附则.........................................................................................................47 第五章 釆购需求.............................................................................................................. 72 一、 项目概况:.......................................................................................................72 二、 就餐时间...........................................................................................................72 三、 食品品种服务...................................................................................................73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 四、 服务要求...........................................................................................................73 五、 疫情期间管控要求...........................................................................................7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7 投标文件组成.....................................................................................................................77 投标文件.............................................................................................................................71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7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2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3 三、资格审查文件组成及要求.........................................................................................74 (项目名称).....................................................................................................................75 (第—包).........................................................................................................................75 投标文件.............................................................................................................................75 (第二部分价格商务技术部分).....................................................................................75 一、投标函.........................................................................................................................76 二、投标一览表.................................................................................................................77 三、报价明细(如有).....................................................................................................86 四、投标人专职人员配置情况.........................................................................................87 五、拟参加本项目的执业人员简历表.............................................................................88 六、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证明材料.............................................................................89 七、类似项目业绩表(近三年)及证明材料.................................................................90 八、商务偏离表.................................................................................................................91 九、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92 十、食堂管理制度.............................................................................................................92 十一、其他优惠服务(如有).........................................................................................92 十二、代理费用交纳承诺书(实质性要求).................................................................93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 总部基地 5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ZC-2020-02-0038 计划生成备案单号:J20088773-8482 项目名称: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 最高限价(如有):0 采购需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详细采购需求详 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 投标人的服务进行综合考评,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 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 证(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 2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 计报告,近 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 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后);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 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投标人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 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 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 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 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 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 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 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投 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 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8 月 06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9: 00 至 11:30 分,下午 14:30 至 16: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 联总部基地 5楼) 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 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 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 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 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 册。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 所有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 还,复印件留存。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 4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马号街 77号 联系方式:1316326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 农商互联总部基地 5楼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 027-8490959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实验高级中学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 请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审核标准详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不接受 5 踏勘现场 (集中踏勘) 不组织踏勘现场 6 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90天 8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不提交 9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 10 “★”号条款定义及 处置 (实质性要求) “★”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何 一项“★”号条款(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导致投标被判定为无效标。 11 签字和(或)盖单位 章要求 (实质性要求) “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 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 “签字”是指手写签字,也可使用个人印章、签 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12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版 PDF 格式文件 壹 份 13 投标截止时间 (实质性要求) 2020 年 8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实质性要求) 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 4 楼 1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1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实质性要求)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7 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先后次序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 2.评标专家产生方式:评审专家 5 人,从湖北省 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20 公告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http://211.149.205.119:28019/) 21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不提交 22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 23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 232 号 24 代理费用 1、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 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 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成交服务费。 2、评审专家劳务费: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 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及《湖北省财政 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 知》(鄂财采发[2017]2 号)相关规定,经与采 购人协商,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递交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 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银行账号账户名: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0501277308000006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蔡甸支行 行号:105521001314 2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 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 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 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 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2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 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 包人”、“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招投标阶 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理解。 2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力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 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 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 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序在后者为准;同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解释。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服务招标和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并满足 以下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激请》“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审 核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件 A《投标人 资格审查表》”。 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将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 中投标;若该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 将被拒绝。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再参加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参加同一包号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5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 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预审当天(如采用资格预审)或评标 资格性审查当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留存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使用规则: 投标人(或投标电请人在上述信息查询渠道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里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该投标人(或投标电请人)不通过资格 性审查。 投标人(或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 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项费用。 5)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 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在本 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投标人发出,联系方式以投 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为准。 6.2 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如投标人 信息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等原因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 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 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文本;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附件;(若有) (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若有)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 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修改。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2.3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不足 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2.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价格商务技术部分两部 分; 3.1.2 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 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 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简体字。 3.2.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2.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 相应文件或判定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 订合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 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3.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 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 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 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 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 , 并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3.4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实质性要求)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 以増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人应提交其拟定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或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该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1)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服务关键技术路径; (2)服务方案如设计产品的,明确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技 术指标和参数,技术支持资料(服务涉及的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是指货 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如产品印刷样本,货物制造商官网和功能截 图、产品白皮书等,或检测机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货物制造商公 开发布的资料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为准)。如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采购需求》对技术支 持资料有特殊规定的,以该特殊规定为准。 (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6.3 如果招标文件中设立了“★”号条款(参数),“★”号条款 (参数)定义及偏离处置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一般条款(非' ★”号条款)如果有偏离,偏离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4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 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 中,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偏离填写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 中逐各应答,表明拟供货物对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如 有偏差和例外处,应予以说明。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应答。 (2)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具体(实 际)参数值及技术支持资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表》中明确技术支 持材料所在页码,以便评标委员会逐项对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或 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将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 定,相关指标可能被视为负偏离。 (3)如果投标人应答内容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且技术支持 资料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评委会可依据佐证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指标 为负偏离,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为谋取中标恶意篡改《采购需求 响应偏离表》中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 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明显不符还仍然标注为无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可 认定其行为为弄虚作假而认定其投标无效。 3.7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3.7.1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 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2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签字和(或)盖 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当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签字和(或)盖单 位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判定 为无效。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入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 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实质性要求)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提交,未密包装的投标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拒绝接收。 4.1.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可单独密封包装提交的开标一览 表。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 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 予退还。 4.2.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拒绝接收。 4.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 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实质性要求)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逢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 章第 3 点、第 4 点规定进行编制、密封、签署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字样,该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评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 公开举行。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采购人核查投标 人代表是否出席开标会并核实其身份; (4)投标文件密封检查: 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该检查仅限于确认其自己已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确认; 由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的,该检查仅限于砲认其自 己及被推选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应对其他投标人(未同意 推选该投标人为代表或未参加开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 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提出,要求幵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 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5)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 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同时,相关人员做好开标 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 立即报告主持人,如有必要,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 确认。 (6)唱标完毕后投标人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 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 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质疑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质疑的,视同认可唱标内 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7)开标结束。 5.3 开标现场询问与回避申请 5.3.1 投标人对幵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当场 提出询问; 5.3.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投标 人提出的回避申请经核实属实的,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 避。 5.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投标人疑义成立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疑 义不成立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不在开标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 5.4 资格审查 5.4.1 公幵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将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 办法附件 A《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每份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5.4.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5.5 评标委员会 5.5.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如前附表。采购人 委派代表參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书。 5.5.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6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5.7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 .中标 6.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应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中标结果公告 6.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 购人。 公幵招标-货物类 6.2.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 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 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 果同时公告。 6.2.4 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 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 与排序。 7.合同授予 7.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 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担保。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1.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1.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7.2 签订合同(实质性要求) 7.2.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 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中 公幵招标-货物类 标无效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3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7.3.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 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 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 务;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工作中的服务技术要求导,必须与中标的一 致。 7.3.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计划等内容。分 包承担主体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额和接受 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已分包项目不得再次分包。 7.3.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7.4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 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 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 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 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5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公幵招标-货物类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 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 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 购合同一致。 7.6 合同公告及备案 7.6.1 政府采购合同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 作的通知》(财库【2015】 135 号)等文件中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备案等工作要求进行公告和备案。 8.履约验收 8.1 履行合同 8.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8.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按照《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2 验收 8.2.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3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政府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投诉 9.1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询问 9.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依法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 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对 于投标人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提出的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在 3个工作日内说明不予回复的理由。 9.1.2 为充分保障投标人对政府采购事项的知情权以及对政府采购 活动的监督权,并兼顾询问及答复的简便性、及时性,以提高政府采购 效率。本项目询问及询问答复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9.2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 9.2.1 质疑的范围及时限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投标人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 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2 质疑提出主体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 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在本须知 9.2.1 款规定 的时限内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 限和相关事项。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投标人共同提出。 9.2.3 质疑函相关要求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事实依据;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出质疑的日期。 无论是质疑函还是授权委托书均应按如下要求签署: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2.4 质疑受理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接受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 话、通讯地址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 9.3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 9.3.1本次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 实施的监督。已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 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 人的投诉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规定进行。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政府采购政策 10.1 政府采购应执行的政策: ?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政策执行及评审优惠详见《评标办法》、《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评审因素》。 11 .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 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已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 约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 多项目包投标 多项目包投标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知识产权 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同义词语 本招标文件的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解释权 有关招标文件的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有关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 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 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书,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 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职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 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 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 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 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 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1.3 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 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 行为。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资格性审査 3.1.1 幵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照评标办法附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2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2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2.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 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 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 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 (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2.3 出现本条 3.2.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与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井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 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4 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3 符合性检査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照评标办法附件 《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2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比较与评标程序。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评 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目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4.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4.4 投标报价的修正 (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规定修正: ?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4.1、3.4.2 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4.5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审查(如有)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附件《投标报价合理性审查程序》 3.5 比较与评价 3.5.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附件《评分细则和标准》,对未作无效 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 价。 3.5.2 评标过程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规定按评标办 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执行; 3.5.3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3.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核对评标结果 3.6.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评标报旨 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3.7 推荐中标候选人 3.7.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 标报价最低的优先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报价还相同,则商务部分 得分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还相同,则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7.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3.7.3 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标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3.8 出具评标报告 3.8.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 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 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 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3.8.3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 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 规定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 .评标办法附件 4.1 评标办法附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条件 审查资料 是否另行 提交原件 4.1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 照等 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否 4.2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近 2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否 4.3 依法缴纳税收的 证明材料 近 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否 4.4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 效的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否 4.5 业绩证明 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 否 4.6 信用信息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后); 否 4.7 承诺函 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 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否 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否 4.8 非联合体 非联合体形式投标 / ★说明: (实质性要求) (1)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应上表审查资料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具 体格式连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 (2)本表中“是否另行提交原件” 列中:填写为“是”的,表示对应的审查资料除要求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外还需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对应的原件(可不密 封); (3)本表中“是否另行提交原件”列中:填写为“否”的,表示对应的审查资料不要求 提供对应的原件核查只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 4.2 评标办法附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符合性审查条件 审查 情况 1 有恶意串通行为的或有如下视为串通行为的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 招标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 有弄虚作假行为; 10 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判定为无效标情形的。 4.3 评标办法附件《投标报价合理性审查程序》(如启动) 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5 项的规定, 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 1启动报价合理性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 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 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阶段, 不存在无效投标的情形;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 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合理性的疑问的,启动登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 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判断投标报合理 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并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判断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人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该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的 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 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投标人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 生投标人原因而増加的费用。 (2)能提供该投标人由于使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 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项目成本的相关材料。 (3)能提供服务项目中相关貸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 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规定的。 (4)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该投标人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 3.2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 标人投标报价不合理,可能影响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并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 评标办法附件《评分细则和标准》 1 本项目评审因素及权重 评审因素 分值(分) 权重(%) 乘权重后分值 投标报价 100 0 0 技术部分 100 30 30 商务部分 100 70 70 2 技术部分评分细则及标准(详见后附评分细则表) 3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及标准(详见后附评分细则表) 4得分汇总 5.1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2 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标报价得分+技术术得分+商务得分 5.3 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综合评分算术平均 值。 4.5《评分细则表》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评标分项及分值 分值 商务 部分(30 分) 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 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总共 2分,每有一项缺陷扣 1分,扣完为止。 2 体系 证书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1分,满分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4 企业荣誉 况 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8 月至今)获得业主良好反馈评价的得 2 分,最 高行 6 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 投标人近五年(2015 年 8 月至今)有餐饮相关荣誉证书(不包含相关体 系认证),每个得 2分,最高得 8分。(须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8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 年 8 月至今)获得企业信用等级 AAA 级证书的得 6 分,AA 级的得 4 分,A 级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履约保障 投标人具备抵抗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的能力,能提供办公场所的得 4 分。(需 租赁合同相关资料) 4 技术 部分(70 分) 人员 配置 据投标人提供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定进行评比。 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 分; 合理、可行 5 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 分。 8 本项目拟派相关责任人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得 3分; 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 3分; (须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拟派人员具中国烹饪大师的一个 2 分,最多得 4 分 (须提供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经营实施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方案; 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 分; 合理、可行 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 分。 8 食品安全 保证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分; 合理、可行 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 分。 8 食品质量 控制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分; 合理、可行 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 分。 8 配套设施 根据供应商在武汉的食材加工及配送能力,经行评比: 有自建中央厨房、自有运输车辆及完整配送体系的得 8分; 有自有运输车辆及配套配送体系的得 5分; 无自有车辆,有相应配送体系的得 2分; (提供相关车辆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及中央厨房相关证件及相关部门审批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应急 预案 根据供应商对投诉处理、食物中毒、火灾、水电气等方面应急预案的阐述, 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分; 合理、可行 5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 分。 8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完善得服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仅限于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 装要求,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等)。 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分; 合理、可行 5分; 8 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 分。 设有专门得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得 0-4 分。 4 4.6 评标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 1.总则 1.1 本项目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评标过程中,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 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2 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可同 时享受优先待遇(同时按规定进行价格评审扣除);同一项目中只有部分产品满足优 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1.3 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扣除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重复计算。(即同时按规定进行价格评审扣除) 1.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中小企业评审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为了充分发挥政 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 政策评审优惠: 2.1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口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 供的货物,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 (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 6%的价格扣 除,扣除部分计入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额进行价格分计算。 2.2 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 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在联合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 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 2%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 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 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童): 日 期: 监狱企业评审优惠 1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监狱企 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2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 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公幵招标-货物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优惠 1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库【2017】 141 号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并提供本单位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在评审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在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 据财库(2017)14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 2%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 目 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 ( 不 包 括 使 用 非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注 册 商 标 的 货 物 )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童): 日 期: 公幵招标-货物类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为了充分发 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1所提供产品列入财库(2019)19 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 称为 “节能品目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 鉴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专布平台尚未建立,如供应商认为所 提供的产品符合“节能品目清单"产品强制优先采购相关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⑴所提供产品所在“节能品目清单”的品目类别(说明提供具体的所属品目序号、 名称、 依据的标准,数据来源自财库(2019)19 号文件); ⑵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体认证 机构名 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所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髒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下附) (3)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详见第六章)。 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谈小组人磋商小组、询价小组)评审后 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 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为采购时实质 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公幵招标-货物类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优惠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件规定,为了充 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1所提供产品列入财库(2019)18 号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吕目清单”(以 下 称为“环保品目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鉴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专布平台尚未建立,如供应商认为所 提供的产品符合“环保品目清单”产品优先采购相关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⑴所提供产品所在“环保品目清单”的品目类别(说明提供具体的所属品目序号、 名称、依据的标准,数据来源自财库(2019)18 号文件); ⑵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具体 认证机构名单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 年第 16 号下附) (3)所提供产品属于“环保品目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格详见第六章)。 公幵招标-货物类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L2007] 119 号) 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投标产品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 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关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 内产品参与投标。 2 进口产品范围 ⑴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遂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⑵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 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 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 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 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 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 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 公幵招标-货物类 评标附件《投标无效情形》 下列投标无效的情形,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招标所规 定的投标无效的条件的总结和补充。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 对于投标报价的价格修正,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的; (5) 在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中,经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 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豹; (10)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判定为无效标情形的。 公幵招标-货物类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参考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采购编 号: )采购结果和有关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地点: 服务项目内容: 第二条 服务期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成交金额、合同金额 1、成交金额:(大写、小写) 合同价格应为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 用在内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 公幵招标-货物类 按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执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 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 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 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 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 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 A、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分别向 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 满后 30 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2、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汇票、支票、银行划款转帐。 3、成交投标人应当作为唯一付款人按照上述规定直接履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 务,不得委托或由他人代为支付,接收人不接受除成交投标人外的第三人支付的履约保 证金。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 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采购人相关备案。 2、甲方相关部门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甲方相关部门 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甲方相关部门将有 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无效合同 公幵招标-货物类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被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给予宣告 合同无效的处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附件:(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 第五章 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蔡甸区实验高中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成交投标人的服务进行 综合考评,依据综合考评情况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4.食堂承包服务范围及内容:提供全校师生早中晚餐供应及工作接待餐的供餐服务。 (本校采取师生自由进餐模式) 5.食堂现状:一层,面积约 500 平米。 5.学校人员规模:师生合计 2000 人左右。 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成交投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提交上月教师用餐费用结算申请单, 由学校审核后支付上月费用)。 二、就餐时间 早餐 07:00-8:30 午餐 11:45-13:00 晚餐 17:30-18:30 采购人可根据教学需要,向中标投标人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中标人应予以积极配 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三、食品品种服务 每周制订相应食谱,保证食品加工卫生新鲜、品种丰富、营养搭 配科学、饭菜可 口。食品健康,低盐、低糖。特别考虑饮食健康,避免高糖量菜品 早餐品种:面点类(包子、馒头、烧麦、蒸饺、小笼包等)、水煮汤煲类(热干 粉/面、炸酱粉/面、牛肉粉/面、三鲜粉/面等)、锅贴煎炸类(煎包、煎饺、鸡蛋软 饼、豆皮、面窝、油条等)、稀食甜羹类(豆浆、银耳汤、糊米酒、绿(红)豆汤、 豆腐脑等)、五谷杂粮类(八宝粥、紫薯薏米粥、皮蛋瘦肉粥、鱼片粥、燕麦粥等)。 中、晚餐品种:每天荤素类、时令类等循环推出。主要有:净荤类、配荤类、鱼 类、禽蛋类、豆制品类、时令青菜类、营养汤、水果(中餐供应)等。 四、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经营服务及管理能力要求: 1、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健全完善的物资配送体系,有类似经营经验,经营业绩良好, 无任何食品卫生、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2、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状况自查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品安全追 溯体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 贮存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餐 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等。 3、应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规模要求的经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经营目标、经营理 念、人员及设备配置,经营方式和品种,原料的采购配送存储,定价机制,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管理、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或中标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内容 和质量保证控制措施。 4、拟派的服务团队全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所有从 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二)学校将食堂现有场地、设备设施(以资产交接清单为准)免费交给中标投标人 经营使用。中标投标人要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中标投标人要负责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经费开支;如经营需要增加的设备由中标投标 人自行添置、使用、维护及管理,合同到期后由中标投标人自行处理。 (三)中标投标人承担食堂(操作后厨、开餐区、办公区)的水电费,收费标准按供 电、供水公司收费标准执行,按月据实结算。 (四)中标投标人应严格落实坚持公益性,微利经营,所有食品售价须比市场价低 10% 或以上。所有食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应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 饭菜价格,并报学校审核后方可进行销售。食堂食品售价的调整必须经学校同意。 (五)中标投标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承包服务。每年接受由 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食堂财务进行的审计,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六)中标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经营范围、经营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内合法经营,独 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不得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得分包、转包、转让或委托 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中止合同。 (八)中标投标人要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声誉, 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举止文明、热情服务。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供餐,确保 满足每日的正常供应,做到主食米面兼顾,花色品种齐全,营养搭配科学。 (九)中标投标人在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 酸钠、亚硝酸钾)。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 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中标投标人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落实安 全防范措施,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如 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中标投标人应依法用工,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用工合同,如发 生用工纠纷,由中标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中标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 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签订合同时必须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卫生责任状,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险,确保进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 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中标投标 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 (十三)中标投标人应接受学校对食堂饭菜的质量、份量、价格、财务及成本核算等 方面的监督检查,学校定期(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对存在经 营管理不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差,食品卫生安全无保障,师生满意度低,或发生 挪用学生伙食费等情况的,学校有权解除外包合同,收回经营权。对于发生食品安全 事故,情节严重的,直至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五、疫情期间管控要求 1、食堂上岗人员要求: (1)中标投标人务必做好上岗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如近期有疫情持 续发生地区的旅居史、病例接触情况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辖区 疾控机构和社区管理部门,按要求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就诊,不得上岗。 (2)每日对上岗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 37.3℃或出现发热、乏力、干 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坚决不得上岗。 (3)督促上岗人员做好自我卫生管理: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制备餐食前、加工生 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收拾餐桌后、送餐前等,要用流动水和皂液 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 15 秒。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封面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三、资格审查资料 第二部分 价格商务技术部分 一、投标函 二、幵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如有) 四、投标人专职人员配置情况 五、拟参加本项目的执业人员简历表九、信誉证明文件(若有) 六、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证明材料 七、类似项目业绩表(近三年)及证明材料 八、商务偏离表 九、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十、食堂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优惠服务(如有) 十二、代理费用交纳承诺书(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通交、撤回、 修改 (项 目名称及编号) (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三、资格审查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 许可证,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身份证、健康证); (3)投标人须提供近 2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 3个月 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 (5)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 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 投标人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资格审查文制要求 (1)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 办法”附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对应的要求编制资格宙查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2) 关于资格审查“是否另行提交原件〃的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 标办法〃 附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表》说明。 (项目名称) (第—包) 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价格商务技术部分) - 67 - 一、投标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货物清单; 3.资格证明文件;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 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 权力。 (3)本次采购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68 - 二、投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服务期 服务承诺 拟投入项目人员数量 项目负责人 (姓名,职称) 备注 说明:1、此表由投标单位填写,除投标文件中应附此表外,另一式两份盖章后单独密封, 作为开标时唱标使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 69 - 三、报价明细(如有)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1 … 2 … 3 … … 合计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一览表报价一致。 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 作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 70 - 四、投标人专职人员配置情况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执业资格 已承担项目情况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注:1.本表填写内容后要求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71 - 五、拟参加本项目的执业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业务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在进行和已完工项目情况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规模大小 担任职务 履行情况 注:1.本表填写内容后要求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72 - 六、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总额 业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填写内容为目前正在进行的类似的项目,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73 - 七、类似项目业绩表(近三年)及证明材料 完成时间 项目名称 项目总额 业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填写内容为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74 - 八、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 标 说 明 偏 离 说 明 1 2 3 4 填表须知: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有异议,请填入此表内。 - 75 - 九、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十、食堂管理制度 (格式自拟)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十一、其他优惠服务(如有) 1、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 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76 - 十二、代理费用交纳承诺书(实质性要求) 致:(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如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示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向代 理机构交 纳代理费用,若我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前述代理费用的,我方承诺: —、我方接受采购人拒绝与我方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二、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我方《投标函》及本承诺书通过法律途 径向我方追索,我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M: 承诺日期: 年 月 曰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项目概况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3标前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3.3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3.4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5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实质性要求) 3.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实质性要求)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实质性要求) 5.开标、评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现场询问与回避申请 5.4资格审查 5.5评标委员会 5.6评标原则 5.7评标 6 .中标 6.1定标方式 6.2中标结果公告 7.合同授予 7.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2签订合同(实质性要求) 7.3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7.4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7.5补充合同 7.6合同公告及备案 8.履约验收 8.1履行合同 8.2验收 9政府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投诉 9.1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询问 9.2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 9.3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 10.政府采购政策 10.1政府采购应执行的政策: 11 .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2.1多项目包投标 12.2知识产权 12.3同义词语 12.4解释权 12.5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3.1资格性审査 3.2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3符合性检査 3.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比较与评价 3.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核对评标结果 3.7推荐中标候选人 3.8出具评标报告 4 .评标办法附件 4.1评标办法附件《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4.2评标办法附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 4.3评标办法附件《投标报价合理性审查程序》(如启动) 4.4评标办法附件《评分细则和标准》 4.5《评分细则表》 4.6评标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服务项目概况 第二条 服务期 第三条 成交金额、合同金额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 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扣罚标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无效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第五章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就餐时间 三、食品品种服务 四、服务要求 五、疫情期间管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文件组成及要求 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价格商务技术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如有) 四、投标人专职人员配置情况 五、拟参加本项目的执业人员简历表 六、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证明材料 七、类似项目业绩表(近三年)及证明材料 八、商务偏离表 九、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 十、食堂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优惠服务(如有) 十二、代理费用交纳承诺书(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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