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委托,就“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JSJC2020-04GC
二、项目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悦铭餐饮管理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北漪路28-22室

成交金额:44.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

服务范围: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评审专家名单

滕巨良(组长)、张倩、周杰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取。由供应商支付。

服务费:813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本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丰苑路85号

联系方式:1801337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双高路15号高淳雅居乐花园12栋2楼5号

联系方式:025-57337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13913339112




附件: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1).pdf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JC2020-04GC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 评分标准 ...................................................................................................................................................... 1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0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 25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双高路 15 号高淳雅 居乐花园 12 栋 2 楼 5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C2020-04GC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 最高限价:45 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食堂劳务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 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 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 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或酒店管理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采购: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 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 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 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 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 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 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双高路 15 号高淳雅居乐花园 12 栋 2 楼 5 号 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 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 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1-1 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会议室 磋商文件响应分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U 盘 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 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151-1 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 的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断、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 3.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地 址:高淳区淳溪街道丰苑路 85 号 联系方式:180 1337 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双高路 15 号高淳雅居乐花园 12 栋 2 楼 5 号 联系方式:025-57337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13913339112 5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谈判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 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 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 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 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 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 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 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 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价格。代理服务 费收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专家评审费、 餐费按实例支。上述费用供应商均应考虑到报价中,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 支付,税费由投标人自理。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 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清单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 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投标产品如果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 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6.4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6.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6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 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7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7 6.8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 无效: (1)★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 条件证明文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 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服务承诺; (3)验收标准;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所提供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 8 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障 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 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8、响应文件签署 8.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8.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份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 四、磋商 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 10、磋商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 商。 10.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 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 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9 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 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 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 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0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4位。 12.2 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业绩、信用等级和诚信指数等。 12.3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进行运用并计入评分。 12.4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 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采购 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 11 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 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十。单价以本次成交所报单价计算。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17.2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 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 12 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4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 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13 第三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 格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 审基准价/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 30 2 服务方案 (37分) 经营理念与实施方案: 熟悉学校办伙特点,从服务对象实际出发,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公益性、 服务学生为核心,办伙思路清晰、特色明显为优得 8-10分;办伙思路一般、特色 一般得 4-7分;办伙思路不清晰、特色不明显得 1-3分。 10 卫生管控方案: 1.食品卫生,2.人员卫生,3.环境卫生,4.垃圾处理方案等;提供完整、科学、 合理方案得 7-9分,方案可行性良好得 4-6分,方案可行性一般得 1-3分。 9 应急预案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 7-9分。上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储备、投诉处理。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完备、不健全,或对本项目针对性不强的得 4-6分。 3.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或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 0-3分。 9 员工管理:根据供用商对食堂员工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工作安排与协调进行 打分。提供完整、科学、合理方案得 6-7分;方案可行性良好得 4-5分,方案可 行性一般得 0-3分。 7 服务承诺: 1. 1、供应商做出自愿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 2. 2、供应商做出自愿承担经营风险的承诺。 3. 3、供应商做出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服务承诺。 4. 4、供应商做出对本项目经营服务态度的承诺。 注:供应商对以上各条进行承诺得 5分,缺任意一项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自拟) 2 14 3 业 绩 (10分) 供应商自 2016年 1月 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食堂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 本项最多得 10分。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 章,不提供不得分。 10 4 综合实力(23 分) 管理体系认证状况(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及认监委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1. 1、供应商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 2. 2、供应商通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 3. 3、供应商通过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分; 4. 4、供应商通过 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认证或 GB/T28001职业健康管 理体系安全认证证书,2分; 5、供应商通过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2分。 10 1、供应商提供近二年(2018-2019)来税务行政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证 书年度评价为 A 级的,每提供一年得 2 分,满分 4 分(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网上截 图加盖公章)。 2、供应商获得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市级及以上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得 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保险: 供应商为在营食堂购买雇主责任险与公众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4 分(提供 加盖供用商公章保险证明复印件); 4 人员配置(必须满足采购需求中的人员最低配置): 项目厨师长:具有是三级厨师证 2分;二级厨师资格及以上得 3分。(提供相关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合计 100 15 6 信用等级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供应商提 供的信用记录表为准: 三星级的得 1分,四星级的得 2分,五星级的得 3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 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分。 (特别说明:以供应商提供其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原件为依据) 5 7 诚信指数 诚信指数在 40-30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分的扣 3分 ;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 分。 -10 说明:1. 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诚信指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其在“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按照其信用记录表中的信用得分(诚信指数)对供应商进行扣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诚信指数在 40-30分的扣 2分; (2)诚信指数在 29-20分的扣 3分; (3)诚信指数在 19-10分的扣 4分; (4)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 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 (1)如供应商为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 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相 关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6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 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 5.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具体办法和标准进行打 分,总分值为 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服务方 案、项目经理答辩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 成人员为 3人及以上时,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一至三名中 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 者优先中标,若技术部分得分仍一致,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6. 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7. 如果评审分数畸高、畸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8. 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 17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采购人简介 1.1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2.项目概况 2.1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学校食堂位于高淳区淳溪街道丰苑路85号,学校食堂有学生餐厅、教师餐厅 各一个。 2.2食堂每天就餐人数情况:900人次左右。 3.有关说明 3.1 就餐时间:中餐11:40-12:20; 3.2 基本餐食要求: 1、标准:包含1大荤、1小荤、2蔬菜、1汤、1主食。 2、所有食材均由校方提供,服务人员只要提供劳务。 4.服务内容及要求 4.1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饭馆(餐 厅)卫生标准》(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的法律法规规定; 4.2按合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4.3所有服务人员均持身份证、健康证、及专业资格证书上岗,服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 4.4按时为所有人员参保。 4.5服务时间:一年。 4.6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 元整),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乙方上月费 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4.7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和条件: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说明,如能中标,在餐饮服务企业介入时需采购人配 合的工作和需采购人提供的条件。 4.8每周四向采购人上报下周食谱(一周内食谱不得重复),经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4.9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卫生标准, 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 18 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4.10中标供应商各类服务人员应爱护和正确使用采购人配备的厨具、设施设备等公物,若因人为原因 损坏,中标供应商照价赔偿。 4.11中标供应商应该制定有效的节约措施和成本控制措施。包括对采购人人员违反餐厅餐饮要求的行 为进行有效管理。 4.12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响应采购 人要求。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菜肴质量,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坚持厉行节约 原则,增收节支,把好菜肴质量关。 4.13做好厨房与就餐区域内的清洁工作,虫鼠害控制工作。 4.14人员配备见下附表: 最低人员配置 项目 岗位 配置人数 备注 南京市高淳区新 城小学 主厨 1人 1.以上所有人员须身心健康、持证 上岗。 2、所有上岗人员需经采购人认可, 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 岗。 3、在岗最低人员数量不得低于 9人。 勤杂工 8人 合计 9人 5、特别说明 5.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 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 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 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合同期内, 即使遇南京市最低工资上调,合同总额也不得变动)。 5.2本项目存在寒暑假中各类培训、会议及周六周日教职工业务培训,平时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公 务接待)等就餐、开水等服务,请供应商在投标总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 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学校不再承担其他费 19 用。 5.3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以及环境 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学校的阳光食堂、相关的台账登记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 提下,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情节严 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5.4本次代理费、评审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5学校提取中标价格的10%作为承包期内对承包供应商管理绩效考核费(如学校食堂承包供应商在经 营中因管理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除1000元;学校对承包供应商食堂管理检查中安全、卫生、操作、服务等 明显存在问题每次扣除500元;上级部门检查中因承包供应商食堂管理不到位被书面通报每次扣除1000元)。 每学期组织师生满意度测评(学校与承包供应商共同随机抽取就餐学生40位、就餐教师10位作为测评对象。 (满意度90%以上奖励6000元,80%---90%奖励3000元,80%不奖不扣,70%---80%扣除3000元,60%--70%扣 除6000元,60%以下扣除10000元)。每学期奖励款由学校支付,扣除款在提取绩效考核费中扣除。 5.6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中标后提 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等证明 供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 5.7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有“如中标,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 若因中标供应商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的承诺。 6、备注: 6.1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 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2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竞 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序号 名称 数量 总价(元) 1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 明确规定。 1、本合同总价款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 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2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22 第四条 履行合同期限、地点 1.履行合同期限: 2.履行合同地点: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 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以及乙方的承诺。 2.除特别说明外,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后,在此期间,乙方提供免费服务。 第七条 验收 1.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 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甲方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 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 元整),每月 15 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支付乙方上月费用,在甲方付 款前乙方出具有效票据。 23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 1 天甲方 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2、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 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 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 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 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2.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4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双方另行商定。 5、补充条款: 5.1 考核办法:学校提取中标价格的 10%作为承包期内对承包供应商管理绩效考核费(如学校食堂承包供应 商在经营中因管理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除 1000 元;学校对承包供应商食堂管理检查中安全、卫生、操作、 服务等明显存在问题每次扣除 500 元;上级部门检查中因承包供应商食堂管理不到位被书面通报每次扣除 1000 元)。每学期组织师生满意度测评(学校与承包供应商共同随机抽取就餐学生 40 位、就餐教师 10 位 作为测评对象。(满意度 90%以上奖励 6000 元,80%---90%奖励 3000 元,80%不奖不扣,70%---80%扣除 3000 元,60%--70%扣除 6000 元,60%以下扣除 10000 元)。每学期奖励款由学校支付,扣除款在提取绩效 考核费中扣除。 5.2 合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视情追究经济责任 和法律责任: (1)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后果的; (2)被相关职能部门查出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3)弄虚作假,擅自转包餐厅,经甲方要求整改无效的; (4)3 次及以上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情节严重的; (5)因违反食材保管、加工等相关制度,或因管理不力,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6)被新闻媒体或网络媒介曝光,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5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6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27 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分项报价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服务方案或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 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 九、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五、人员表及业绩格式 附件六、承诺书 28 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JSJC2020-04GC(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 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服务名称: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_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为(大写) 元人 民币。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 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 受处罚。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 的服务内容。 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供应商、其 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恶意串通、决不向供应商、采购人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 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8、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9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 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 名称),JSJC2020-04GC(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SJC2020-04GC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其中小、微型企业 报价(元) 其中残疾人福利 单位报价(元) 其中监狱企业报 价(元)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大写) 元 (小写) 元 服务时间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否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是 否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此表单独封装或置于投标文件首页,以便唱标时使用。 2.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4.在“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后“是”或“否”上打“√”。 5.在“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30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 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 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 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有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服务或酒店管 服务(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 业的服务 项目 31 总价小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服务项目”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服务报价无 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说明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七、服务方案或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 服务方案或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 32 目录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 目录九、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如有) 目录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磋商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序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磋商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33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属于则不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34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致: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小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5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附件五、人员表及业绩格式 厨师长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工作时间 为供用商服务时 间 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 本 人 主 要 餐 饮 服 务 成 果 1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9 36 本 人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后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在本项目承担的 职责 37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后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投入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工作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餐饮服务项目名称及规 模 该项目中任职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 供应商类似项目情况表 发 包 人 项 目 名 称 规 模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主要人员情况 ?? 注:1、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9 项目厨师长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厨师长 项目业主 项目所在地地址 业主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包范围 合 同 价 格 合同起止日期 实际起止日期 项目情况介绍 注:1、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40 附件六、承诺书 承 诺 书 1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本项目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中标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 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等证明供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 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2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如中标,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若因我单位的非规范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 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