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ZC-2020031092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润置地(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69号
成交金额:10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聂明(磋商小组组长) 秦超 刘卫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金额:15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2室,联系电话:025-58762861-820)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5楼
联系方式:朱先生 025-8363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方式:025-5875086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采购单位) 马鸣(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25-83637537 025-58750867-8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附件:
华润置地(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记录表.pdfHXZC-2020031092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定稿)8.21.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HXZC-2020031092
采购项目: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
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类别:服务类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6
第三章 成交标准·······················································································16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19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1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C-2020031092
项目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20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20 万元
采购需求: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其提供食堂
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
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
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
3.方式: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下载
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
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售价:人民币 650 元/套
5.注意事项
(1)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
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
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
购项目。
(2)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
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及电话:胡会计 025-58760217-806;邮箱:
1477588349@qq.com),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
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
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
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224574219;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1718 室
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
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
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
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1)签到开始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40,签到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上午 10:00;地点:北京东路 41 号机关二食堂,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15105150562。
(2)供应商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现场集中考察后组织答疑:
1)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2)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对
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
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
复。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
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
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
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
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
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
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
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
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
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5.公告媒体: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 41 号 34 号楼 5楼
联系方式: 朱先生 025-8363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联系方式:马鸣 025-5875086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鸣
电 话:025-58750867-811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48 页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市级
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市
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
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采购编号:HXZC-2020031092
2、项目内容: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其提供食
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
采购项目预算:120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
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48 页
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
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5.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
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
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
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2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
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5.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
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
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
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5.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
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
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
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6.1 采购文件获取: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48 页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
//huaxia.etrading.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
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650 元/套,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
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
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
标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
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及电话:胡会计 025-58760217-806;邮箱:
1477588349@qq.com),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
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
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
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224574219;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6.2 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鸣
(2)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7、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7.1 签到开始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40,签到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
上午 10:00;地点:北京东路 41 号机关二食堂,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105150562。
7.2 供应商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3 现场集中考察后组织答疑:
(1)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答疑,其他时间采购人恕不接待。
(2)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投标中,
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48 页
(3)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
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
复。
8、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10、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
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
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
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14 时 10 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1718 室,届时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025-83637537
地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34号楼5楼
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联系邮箱:260567421@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邮编:210003
15、公告媒体
15.1 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新点电
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公示发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5.2 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jiangsu.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48 页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
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1 日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48 页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 41 号 34 号楼 5 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25-83637537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3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
4 分包划分与实施地点 一个分包,南京市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
(1)查询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3)查询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日历日内;
(4)查询记录留存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
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
(5)查询结果处理:对具有失信记录的供应商进行书面或电子邮箱
形式通知,并要求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 响应文件拒收情形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记录表”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 无效响应文件情形
(1)本章 7.2、7.3 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中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的;
(4)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
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
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5)供应商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48 页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 盖章要求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
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
“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采购人。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
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价格
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
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48 页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支付给采
购代理机构,请供应商予以关注并核算到总报价中。
4.3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
4.4本次采购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收取。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
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
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
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
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
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电话、传真等,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7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48 页
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
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
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承诺;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商务条款偏离表》。
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
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实施方案;
(3)服务承诺;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5)《技术条款偏离表》。
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
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48 页
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
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
比例调整。
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
文件。
8、磋商保证金
8.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10、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
定地点。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1.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
11.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12、联合体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磋商组织
13.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
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3.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4、磋商程序
14.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
同等的磋商机会。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1 页 共 48 页
1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要求均为
实质性要求。
14.4为保证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
磋商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磋商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磋
商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磋商小组,该书
面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在磋商期间,如磋商小组联系未果(在
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二十分钟内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
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14.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4.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4.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本章7.2、7.3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中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的;
(4)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
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
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5)供应商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2 页 共 48 页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5.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
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5.2综合评审因素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1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6.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
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6.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7、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评审现场可根据成交候选人名单委托授权磋商小组直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7.2 采购人如未授权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7.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7.4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
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7.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7.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8、签订合同
1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3 页 共 48 页
18.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
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
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
动,并予以通报。
18.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8.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9、询问
19.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0、质疑
20.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0.2 质疑文件接收信息:
(1)接收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2)联 系 人:马鸣
(3)联系电话:025-58750867-811
(4)联系邮箱:260567421@qq.com
(5)接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6)邮 编:210003
20.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4 页 共 48 页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
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0.4 质疑的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自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
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算。
20.5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
应向采购人提出。
20.6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
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
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
证费用。
21、投诉
2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投诉。
22、诚实信用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5 页 共 48 页
22.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
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2.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2.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2.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6 页 共 48 页
第三章 成交标准
序
号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3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
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30
2.1
服务
(50 分)
总体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总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
理、可行、完善性、针对性强的得 12 分;方案合理、可行、完善性较强
的得 9 分;方案具一定可行性、合理性的得 6 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得 3 分;没有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12
2.2
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各类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考核办法等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各类规章制度、
管理规范、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岗位设置科学合理,有明确的
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针对服
务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的得 8分;岗位设置合理,有部门职责,工作流
程完整,各类规章较为制度健全,有针对服务所做的规划的得 5 分;岗位
设置较为合理齐全,部门职责,工作流程较完整,各类规章较为健全的得
3分;没有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8
2.3
服务人员配备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数量、组织架
构、专业分配以及人员职责分工等进行综合评分:人员安排合理、综合素
质高,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的得 10 分;人员安排较合理、综合素质较高,
人员职责分工较明确的得 7 分;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等各项内容基本满足
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没有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10
2.4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分:各
类预案内容全面、措施具体科学,实施性、可行性强的得 6分;各类预案
内容较为全面、措施具体科学,可行性较强的得 4 分;各类预案内容较为
全面、措施科学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没有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6
2.5
安全管理措施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措施科
8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7 页 共 48 页
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8 分;措施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5 分;措施科
学、合理性一般的得 3 分;没有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2.6
管理服务质量承诺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管
理服务指标承诺、达标保障措施、承诺提供具体的员工满意度保证条款、
安全承诺条款以及处罚措施来确保项目的执行效率等)进行综合评分:各
项承诺完善、措施可行,详尽、合理、到位、明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6分;各项承诺较完善、措施较可行合理得 4 分;各项承诺基本满足项目
需求得 2 分;没有此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6
3
业绩
(8 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
(含食堂及保洁服务)案例,且用户评价优良的,每提供一个案例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8 分(合同应当反映出业绩的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用户证
明材料)。
注:以上所提供案例,相同案例不得重复得分。
8
4
履约能力
(3 分)
供应商具有 ISO22000 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且通过年度审
验的,每提供 1项得 1 分,最多得 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5
信誉
(5 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诚信档案为三星级的得 1 分,四星级的得 2 分,五
星级的得 3 分,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表”)。
5
6
响应程度
(4 分)
评委根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做到内容齐全、详
实,评委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 4 分;内容较齐全、详实,装订整
齐得 2 分;其余不得分。
4
合计 100
说明:
1、供应商诚信指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其在“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记录表”,按照其信用记录表中的信用得分(诚信指数)对供应商进行扣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
(2)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
(3)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8 页 共 48 页
(4)诚信指数在 9 分以下的扣 10 分。
2、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
(1)如供应商为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相
关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
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认证、证明或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19 页 共 48 页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其提供
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
(二)服务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 41 号机关一、二食堂及成贤街 43 号机关三食堂。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季度结算支付,每季度初期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
采购人支付相应费用。
三、服务内容
(一)市级机关大院片区机关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的卫生保洁,范围包括食堂餐
厅、餐厅厕所、餐桌、椅、墙壁、天花板、吊顶、地面、玻璃、空调、风扇、洗手台、
开关等在内一切设施设备及房间的卫生。
(二)机关食堂所属公共区域、外围所属环境及区域内设施设备的清洁,如水池、扶
手、垃圾桶等。
(三)机关食堂厨房餐厅餐具的收残及用具的洗涤、消毒等;洗涤范围包括:份数盆、
蒸菜盘、汤桶、餐夹、打菜勺、瓷餐具、配菜盘、原料盒、收餐车等。
(四)洗碗中心:完成每日相关餐具及茶具的清洗任务(范围包括:不锈钢餐盘、双耳
盘、腰盘、方形盘、圆盘、小碗、取餐盆、盅、调羹、面条碗、筷子、椭圆盘、餐具等
其他餐具),负责内部卫生环境,正常使用及维护清洗设备;完成每日工作衣的洗涤任
务;完成餐余垃圾深化处理工作。
(五)完成综合中心管理人员安排的临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大院公众开放日期
间的洗碗与保洁工作、防汛工作、扫雪工作以及因电梯维修等突发情况所增加的餐具搬
运与装卸工作等)。
(六)服从综合中心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综合中心规章制度,接受综合
中心监督及相应考核。
四、项目服务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规定,保质保量完成综合中心管理人员每天下达的各项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0 页 共 48 页
工作任务,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满意率达 90%以上。
(一)餐具、用具等的清洗要求:清洗、消毒过的餐具、用具以干净无水迹、油迹、
污迹、菜叶、米粒等为标准,餐具经过清洗、消毒等标准化流程后,需及时、整齐摆放
回原位。餐具若有破损需及时报厨师长清点数量,做好登记备案等工作,作为考核成交
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二)餐厅、洗碗间的卫生要求
1、餐厅墙面、吊顶、地面的卫生要求:餐厅墙面无油迹、浮灰、蜘蛛网;餐厅吊
顶无灰尘、蜘妹网;餐厅地面没有遗留垃圾、残渣、剩饭、油迹、水迹等污迹,地面保
持洁净。如果开餐期间地面(包括售卖台前)有油渍、米粒、菜叶、纸头等不符合卫生标
准时,要及时清扫干净。雨天或地面湿滑时,要在餐厅出入口及时安放“小心地滑”提
示牌以及铺设防滑地垫、摆放雨伞架等,提醒就餐人员注意安全。每次开餐后的地面清
扫工作,在所有就餐人员离开后方可进行。
2、餐厅及其配套设施的卫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壁画、门,风扇、植物、
墙角等无浮灰、蜘蛛网、水迹、油迹;门要无指纹、锈迹。餐桌、餐椅每天餐前、餐后,
要保证无水迹、油迹、灰尘及残渣、剩饭,并按要求摆放整齐,擦试干净。裝饰画框要
轻轻拂拭灰尘,并注意摆放端正。餐厅内玻璃设施的卫生要求明亮、无灰尘、无污渍、
无水迹;各位置垃圾桶内外部干净,无残留污物,无油渍。
3、餐厅卫生间的卫生要求:卫生间镜子明亮、无水迹,水池、地面干净无水迹,
水龙头无水迹,洗手液装好(不可加水或洗涤剂),纸篓要及时清理,大小便池无污垢,
保持卫生间干净、无水迹、无异味。
4、洗碗间、收残间的卫生要求:保持干浄、整洁、无灰尘、水迹、油迹。所有清
洗、保洁工作必须按标准化流程进行、清洗工具要严格按卫生要求及时消毒、分类存放、
使用。
5、垃圾、垃圾筒的卫生保洁要求: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及时处理产生的垃圾。垃
圾筒按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余垃圾三种标识分类放置。每餐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
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运送至垃圾房倒入相应垃圾筒内。各收残间、洗碗间的垃圾筒,
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放回原位。
6、餐具的回收要求:要轻拿轻放,避免噪音和人为损坏。
7、卫生保洁、餐具清洗工作结束时的交接要求:卫生保洁、餐具清洗工作完成后,
驻点管理人员必须检查餐厅、洗碗间、收残间等地方的电源、灯具、空调等电气设备是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1 页 共 48 页
否按规定关闭,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工作场所安全检查确定无隐患后,与食堂值班人
员完成当日工作交接,方可离开岗位。
8、餐具洗涤时应注意轻拿轻放,减少非正常破损,每季度在综合中心监督下进行
餐具清点一次,并出具相应的清点手续与餐具明细报告。如发现餐具破损率超过 5%以
上部分,根据餐具进价由成交供应商赔付。
9、食堂外围及公共区域卫生要求。地面无油迹、无积水、无浮灰、无蜘蛛网、无
杂物烟头,室内外垃圾桶表面清洗干净。
10、每周五中餐开餐完毕后对各餐厅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三)物品摆放要求
1、各类用具、餐具须按现场管理要求有序摆放整齐,并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2、成交供应商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私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场所随意晾晒工作
衣、鞋等物品。
3、成交供应商须统一为员工配发工作衣帽及相关劳保用品(如水杯、发网等),并
按采购人要求穿戴与摆放。
(四)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1、责任范围:大院片区机关食堂餐厅及洗碗中心相关责任区垃圾分类
2、严格按照《南京市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综合中心具体规定执行。
(五)餐厨余生化处理场工作要求(目前暂未启用,后期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开放)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餐厨余生化处理工作标准和流程,安全操作,
严禁违章。
2、严格按照生化处理工作标准和流程,每天认真检查待处理的餐厨垃圾,及时分
拣。
3、正确使用、保养生化处理专用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按设备的运转状况投
放餐厨余垃圾,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每日按规定做好餐厨余垃圾投入量和设备运转情况的工作记录,每月汇总做月
报,报中心有关部门备案。
5、保证室内、设备的卫生整洁,每日及时清理,做好消毒、灭蝇、除异味的工作。
6、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操作工具,防止损坏和丢失。
7、未经综合中心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出生化处理场。
8、工作人员离开机房时,要检査门、窗、水、电及设备情况,确保安全无误后,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2 页 共 48 页
方可离开。
五、项目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需取得健康证方能上岗工作,凡患有传染病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
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退岗,每年度体检一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一律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女同志不得涂指甲油,戴手饰;男同志不留胡须、长发。
(三)要遵守综合中心的管理制度,按规定的时间,统一从上、下班员工通道出入,
未经综合中心同意,不得携带行李、包裹出入工作场所。进入食堂前必须更换工作服,
戴工作帽,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头发置于帽内,接触食品时要口罩,严
禁穿凉鞋、拖鞋、背心上岗等行为。工作场所要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
走路轻、操作轻。工作时间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工作前、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配餐场所内吸烟。
(六)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七)除成交供应商既有管理规定外,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
制度与规定。
六、项目服务的环境卫生及安全要求
(一)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灭鼠、灭蝇及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
条件。
(二)餐具必须每餐清洗干净,每次专人负责消毒并做好记录,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
存放场所,并有明显标记。
(三)负责搞好食堂室内外环境卫生。
(四)负责食堂设备维护保养,并做好台账。
(五)爱护公物,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视情况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赔偿责任。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毒和水、电、气的安全工作。
七、项目服务的人员配置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按标书中规定的岗位数和比例(全职与小时工比例)配备员工,
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岗位,其中全职员工不低于配备员工总数的 80%。
(二)供应商所管理及服务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合同签订前提供针
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健康证、卫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3 页 共 48 页
生体检证明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并交付采购人审核(供
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
八、项目服务的易耗品领用要求
(一)洗碗、保洁入员领用易耗品需按综合中心有关规定领取,领用范围包括:拖把、
抹布、垃圾袋、洁厕灵、洗手液等,但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各项物耗明细表。
(二)清洁剂、干燥剂、消毒液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使用标准并按标准中的规定剂量
使用。
九、项目服务的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必须加强有关保洁、洗碗等档案和资料的管理,档案和资料管理包
括:综合中心保洁、洗碗等设备设施档案、综合中心投诉和意见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
案、清洁卫生管理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
(二)成交供应商应运用计算机管理所有档案,要求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
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
十、考核办法及惩罚制度
(一)考核时间:综合中心每天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每月汇总。
(二)考核内容:综合中心主要依照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要求进行考核。具体内容由综
合中心另行制定。
(三)考核结果
1、在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员工的日常员工流动率需控制在
合理范围内,但工作岗位不能因正常的流动率而减少。如果成交供应商日常员工流动率
超过双方约定的标准,成交供应商需要向采购人及时汇报原因,并制定相应行动计划,
及时补充人员以满足完成协议约定的工作职责。如超出合理部分成交供应商在两个月内
仍未按采购人要求补齐差额,采购人可于次月按实际差额人数扣除此部分人员的人工成
本。在缺编情况下,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餐饮管理服务费,须用于支付成交供应
商工人加班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克扣该部分费用,留为公司利润。
2、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不定期核查用工人数,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如有不
规范用工,酌情减扣服务费。
3、综合中心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 1 人次不符合
采购文件、考核标准等要求时,扣除服务费 100 元。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4 页 共 48 页
4、综合中心与成交供应商每月共同组织一次以上顾客满意度调查。每季度平均顾
客满意度不低于 90%,每低 1%扣除服务费 500 元,机关干部满意度低于 75%时,综合
中心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有效投诉一次扣除服务费 500 元。
5、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采购文件内的服务项目,综合中心有权委托外服提供,所
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从合同总价中按月直接扣除。
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及服务过程中,给综合中心造成损失时,综合中心有权
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综合中心将通过法律程序
维权,可无条件中止合同。
7、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合同经费的依据。
十一、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总体服务设想、服务于本项目的清洁计划表,
本项目服务的岗位设置、工作职责、规范化工作流程、各类规章制度及员工值班表、排
班表、考勤表等,本项目服务的实施方案、质量标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服务档
案资枓管理制度等。
(二)因成交供应商的责任给综合中心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如成交供应商因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均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所属员工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
(四)成交供应商每年应将服务人员的所有管理及培训资料交一份给综合中心,如有
需要必须无条件随时提供。
(五)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配合综合中心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査,并提供必须
的材料。
(六)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应将服务方面的所有资料交给综合中心。
(七)成交供应商应对综合中心需要采购的保洁设备提出建议,包括保洁设备的品牌、
型号规格、相关参数、数量,供采购部门参考。
(八)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综合中心的房产、保洁、洗碗等服务、水电
等资源从事其他经营或非法活动。
(九)成交供应商签订承包合同后,不得转包或出让,如成交供应商擅自转让承包权,
综合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5 页 共 48 页
十二、报价要求
(一)各供应商应提供服务运行成本和费用测算以及服务成本、测算依据说明。报价
应包括人员工资(员工工作时间应该遵守南京市每月最高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工资应
该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必须交纳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
等在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福利、服装、高温费、年假、培训、企业利润、税金和
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供应商与其本项目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发
生变更时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类费用等。工作中的易损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
(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
总价将包定,合同期内一律不予调整。
(三)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食堂服务正常运行
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食堂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
购人解释为准。
十三、备注:所有实质性要求在竞争性磋商中经采购人代表或磋商小组确认允许进行
实质性变动。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6 页 共 48 页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 购 人 :
供 应 商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 监制
(本项目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7 页 共 48 页
合同编号:HXZC-2020031092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2、具体服务执行要求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分项
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
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HXZC-2020031092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
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
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响应文件所附的“技
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8 页 共 48 页
规范为准。
第六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无。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或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
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
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款 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
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
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 3款处理,
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
价款的 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
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29 页 共 48 页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
价 30%赔偿金。
第十条 项目履约验收
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
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
配合并响应;
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
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
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
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案。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0 页 共 48 页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合同备案联系方式:
日 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1 页 共 48 页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评分索引表(可按需调整)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注: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编制响应文
件,其中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可编制在一份响应文件中,也可单独装订成册。。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2 页 共 48 页
正本(副本)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
目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3 页 共 48 页
目 录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X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X
三、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X
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X
五、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X
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X
七、第三章成交标准要求提供的方案或相关证明材料等…………………………………………………X
八、服务方案…………………………………………………………………………………………………X
九、表格格式…………………………………………………………………………………………………X
十、附件……………………………………………………………………………………………………X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4 页 共 48 页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编
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
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项目名称: 。
3、按磋商要求,我们首次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
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
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
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
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5 页 共 48 页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6 页 共 48 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
称), (采购编号)进行磋商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7 页 共 48 页
三、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承诺
承诺函
致: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编
号)磋商邀请,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
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8 页 共 48 页
单位负责人、公司控股关系及公司管理关系释义: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 A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
A:所谓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
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如《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
下简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国家机关的最高
行政官员是机关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等。
B:所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指除法定代表人
以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
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
②控股关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谓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
控股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相关用语的
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 A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
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
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践中,一般对 A 所述情形称为绝对控
股,B所述情形称为相对控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称“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
控股。
③管理关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39 页 共 48 页
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
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
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
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
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0 页 共 48 页
五、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
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
理制度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
会计报表等,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
3、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则可以不
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可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关设备购置或租赁票据,或者相关服务人员用工合
同,也可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
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内缴
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1 页 共 48 页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致: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声明人:(盖章)
年 月 日
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
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
不予提供。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2 页 共 48 页
七、第三章成交标准要求提供的方案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注: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并结合磋商文件第三章
成交标准中各评审因素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各方案要求、相关业绩、荣誉,以及成交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八、服务方案
注:服务方案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这些文件
可以是文字资料方案、图纸(表)和数据等。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对采购文件
响应程度进行编制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3 页 共 48 页
九、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或删除)
(一)报价表格式(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名 称 报价 备注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
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二)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分项目 单价(元) 备注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
同比例调整。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4 页 共 48 页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商务条款
供应商响应 偏离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
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
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5 页 共 48 页
(四)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条目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技术、服务条款
供应商响应 偏离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情况,
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
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或服务要求
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6 页 共 48 页
(五)项目负责人简介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六)技术团队配置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工作经验年限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七)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合同
金额
合同签定
时间
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7 页 共 48 页
十、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此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南京市市级机关北京东路片区食堂餐具清洗及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 48 页 共 48 页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此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单位: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类别:服务类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市级机关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
1、适用法律
2、定义
4、磋商费用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14.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的;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第三章 成交标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