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SSC20046
2、项目名称: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最高限价:9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日17时至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点: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 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4、保证金
4.1、人民币:壹万元整。
4.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单位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6293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宣城中学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
联系方式:1535753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10楼
联系方式:0563-261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主任、夏工
电 话:15357531066、0563-2616616
2020年9月2日
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三次.rar
项目编号:XCSSC20046
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第三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安徽省宣城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与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SSC20046
2、项目名称:宣城中学餐厅冷冻食品供货商库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万元
5、最高限价:9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日17时至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点: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 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3、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4、保证金
4.1、人民币:壹万元整。
4.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单位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6293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宣城中学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
联系方式:1535753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10楼
联系方式:0563-261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主任、夏工
电 话:15357531066、0563-2616616
2020年9月2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文件6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31
·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集中(代理)采购机构: 地址: 网址: |
详见“磋商公告” |
4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60天 |
5 |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磋商公告” |
6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磋商公告” |
7 |
本项目预算价: |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
8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9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2份 |
11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由评委会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5、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按采购需求提供)。 |
13 |
代理服务费 |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账号如下: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状元路支行 账 号:34050175860800000600 |
14 |
特别提醒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
15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 1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 ( 2 )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响应文件中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3.3如本项目要求网员制报名,则只有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供应商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供应商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如因信息错漏使供应商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负责。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5.1 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报价。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6、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如有质疑,可以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所指定的网站上(以下简称“指定的网站”)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发布于指定的网站上。答疑、补遗是磋商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决定推迟磋商的时间。此推迟磋商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
6.6当磋商采购文件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8.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包括但不仅限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按无效标处理。
8.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8.4磋商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手工书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在磋商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8.5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6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8.7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9、磋商报价
9.1磋商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9.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9.3货物服务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4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辅材和培训等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9.5如本项目注明需要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标后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报价的货币
10.1供应商磋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1.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外,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且提交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无论磋商采购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12.3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应当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2.4为便于磋商小组对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认识,供应商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彩色样本图、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资料。
12.5磋商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3、磋商响应保证金
13.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磋商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对于未能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初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2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账。
13.3为方便供应商,供应商在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后无需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保证金收据,由中心财务直接向磋商小组提供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以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也无需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退还收据。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5.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16.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6.3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6.4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16.5磋商响应文件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采购代理机和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
18.2竞争性磋商小组是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了解其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初审指标如下:
初审表 |
||||
响应供应商: |
||||
初审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2 |
磋商响应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磋商响应保证金 |
正确交纳了磋商响应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5 |
磋商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
6 |
磋商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7 |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8 |
磋商响应报价 |
最终磋商响应报价满足本项目磋商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手写报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
|
9 |
供应商声明函 |
按规定格式 |
||
10 |
证书 |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
11 |
其他 |
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原件备查;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将原件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内。 |
18.4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参与后面的磋商及报价。
18.5评审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8.6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登记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7磋商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18.8磋商将采取N轮磋商、N+1次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磋商、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磋商,由磋商小组视情况而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9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磋商。在其后的磋商中,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18.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1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18.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一阶段:磋商
1、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现场签到顺序,与通过初审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3、各供应商须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服务方案部分及提问进行陈述与答辩,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陈述与答辩内容进行打分。
第二阶段: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统分原则:磋商响应供应商总得分=磋商响应供应商技术得分+ 磋商响应供应商商务得分+报价得分(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会将所有评委对同一响应供应商总得分进行累加再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再对所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作为拟授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最终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时由评标委员会摇号确定名次。
具体评审标准见下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分) |
1 |
冷冻食品的投标报价 |
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城区主要超市(大润发、大统华和合家福等)零售均价为基数1,或采购人了解的市场零售价,报价可为0.60—0.80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
30 |
2 |
服务及配送产品质量承诺 |
1、优秀标准:供应商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能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得20分; 2、良好标准:供应商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17分; 3、一般标准:供应商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8分。 |
20 |
3 |
配送方案 |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供货及配送方案酌情赋分。 1、优秀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货配送方案,保证供货及时可靠,得10分; 2、良好标准:供货配送可行,满足用户的要求,得7分; 3、一般标准:供货配送基本可行,得4分。 |
10 |
4 |
配送车辆 |
供应商提供配送车辆,每有一辆得5分,满分10分。 注:车辆所有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
10 |
5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响应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10分。(提供合同) |
10 |
7 |
供货渠道 |
供应商提供所供主要产品的进货渠道(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供货渠道广泛,质量上乘,得10分; 供货渠道较广泛,质量较好,得7分; 供货渠道窄,质量一般,得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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